2006年5月的一天,王亮到同族兄弟王强家喝酒。两人从中午一直喝到晚上,每人都喝了一斤多白酒。撤去酒席,王强已经醉得不省人事,躺在地上呼呼大睡。王亮晃晃悠悠地站起来,招手喊来侄女王丽。王亮拉着侄女的手,口齿不清地说:“小丽啊,大伯喝多了,你扶大伯回家。” 王丽智力发育迟缓,小学毕业后就一直在家里帮父母做饭,收拾家务。她搀扶着大伯向100米外的大伯家中走去。王亮的妻子回了娘家,王亮打开家里的灯后,看着侄女的小脸,一种邪恶的冲动在心中萌发。他把王丽按倒在床上,事后给了王丽5元钱,嘱咐侄女不准将事情告诉别人。迟钝的王丽茫然地点了点头。 此后一个月内,王亮先后两次用金钱勾引的方式,将王丽带回家发生了性关系。直到5个月后,一次王丽的婶婶来家玩,发现王丽的小腹变得非常臃肿,才开始怀疑侄女被人欺负了。王丽的婶婶将王丽带回了家,骗她试衣服才彻底肯定侄女怀孕了。王丽面对家人的愤怒,说出了王亮的名字,并详细交待了一切。 经过南京市脑科医院鉴定,王丽属轻度智力发育迟缓,没有性保护能力。近日,六合法院审理后认为,王亮违背王丽意志,用金钱为诱饵,与没有性保护能力的妇女发生性关系,已经构成了强奸罪,判处王亮有期徒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