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今年10月8日晚上8时许,南昌市人杨蒙和几个同学在饭店喝酒。酒后在回家的路上,杨蒙路过一同事家时,突然想起同事已经出差,其家中只有同事老婆在家,遂产生奸淫邪念。于是,杨蒙跌跌撞撞地来到同事家门口,敲打同事的大门,同事的老婆王某听到敲门声,便开门查看,杨蒙趁机扑上前抓住她的衣领对其殴打,又将其拖到屋内按到床上,欲实施强奸。王某大声呼救,并与杨蒙搏斗,并抓伤他的脸部、手部等。两人搏斗持续约十几分钟后,杨蒙酒劲上来醉倒在床上,王某趁机逃脱报警。当警方赶到现场时,杨蒙竟在王某的床上赤裸着下身呼呼大睡。 日前,南昌市检察机关以强奸罪作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杨蒙的决定。 说法 主办该案件的检察官告诉记者,依法以强奸罪批准逮捕杨蒙合法有据,杨蒙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之强奸犯罪的规定。所谓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性交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性自由权利,这种权利是妇女根据自己的意愿发生性行为的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性交的行为。 这起案件中,杨蒙采取暴力殴打妇女王某,并将王某拖进屋内按到床上欲实施强奸,虽然强奸的结果没有发生,这只是因为王某极力反抗和杨蒙所喝酒的酒精发生作用,杨蒙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