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昨日,“损友”发黄色彩信在办公室响起,让市民王某尴尬万分。 王某说,昨天上午他在上班时收到朋友发来的一条彩信,打开一看竟是色情图片,还伴随着淫秽声音。周围同事听到后为之侧目。 羞得王先生面红耳赤。“太令人气愤了,这玩笑也开得过火了。”王先生边说边不住地摇头。 记者了解到,即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因为黄色短信骚扰而严重影响了正常生活的,可以向发送者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