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被抓幼女饿死家中 成都严处渎职冷漠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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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日,成都市司法机关在省、市委和上级机关的领导下,对个别冷漠渎职民警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坚决查处。


  2003年6月4日,金堂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值班民警黄小兵、王华麟将实施盗窃行为的妇女李桂芳抓获。审查期间,李向城郊派出所副所长王新、副所长卢晓辉等办案人员反映其女儿在家,无人照顾,请王、卢等人帮助联系其姐照顾。王、卢数次打电话与其姐联系不上,通知在青白江区公安分局团结村派出所实习的市警校学生穆羽帮助联系。穆羽未将与李桂芳的姐联系不上的情况向其他值班民警和所领导汇报,到6月21日,团结村派出所社区民警接到群众反映,发现李桂芳的女儿已死在家中多日。


  事件发生后,省、市委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批示,要求迅速调查,严肃处理。市公安局连夜对事件进行调查,积极做好善后工作。经调查,王新、卢晓辉、穆羽等人工作极端不负责任,冷漠执法,严重失职、渎职。市公安局决定对金堂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副所长王新、副所长卢晓辉,以涉嫌渎职罪,移送检察机关,执行刑事拘留;对金堂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所长刘继国,副所长王际勇,民警黄小兵、王华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停止其执行职务;免去青白江公安分局团结村派出所所长王国富所长职务,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教导员邱小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停止其执行职务;对团结村派出所市警校实习学生穆羽作开除学籍处理;金堂县公安局政委吴仕见引咎辞职,待调查结束后,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针对此事,成都市公安局党组昨日召开紧急会议,要求全市公安系统认真落实省、市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重要指示精神,用这一典型违法违纪案例教育广大民警,在正视问题、认识危害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教育广大民警进一步树立“为民执法”、“为民服务”的思想;对教育整顿活动中“顶风违纪”问题,及时坚决查处,决不容情,确保维护社会稳定和以“创平安成都”为主线的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的圆满完成。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