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师之女----映芳回忆录

望乡客人 (2026-05-08 10:07:34) 评论 (0)

我的母亲
 

 我的母亲姓陈,出生于满清末年。我外祖父家原是湖北茨河对岸小伴洲的一个农民,他是后来到茨河镇给人盖房子,才改行当了泥瓦匠,结果,发现这行适合他,从此离开了家乡,离开了生他养他的小伴洲。在茨河时间长了,就定居下来不走了。他在茨河成家立业后,生了几个儿女,都因为各种各样原因,无一存活下来。直到1906年,也就是清光绪32年,生下我娘,才算有了盼头。所以,我娘是我外公婆的掌上明珠,一点不假,十分宠爱,给她取个乳名叫:兰英。

那时候,民间盛行娃娃亲,我外公家也不能免俗,在我母亲不满周岁时,就与小伴洲一家门当户对的人家男娃订了亲。这种娃娃亲就像赌博押宝一样,输赢对半,50%可能是嫁错人,当然50%可能也会嫁对人。因为在娃们十几年的成长期,男女双方发育都会不同,更莫说双方家境都会出现变化,这些都是娃娃亲不可预见的风险和悲剧。

兰英慢慢地长大后,人出落得水灵灵。但凡从小伴洲过河来外公家串门的亲戚朋友,见了兰英这副俏模样,都会忍不住告诉外公外婆,有一个坏消息:那就是他们未来的女婿,是个:傻瓜!“你家兰英生得像朵鲜花,却要将来插在牛屎上!”少女的我妈知道这个不幸的消息后,晓得自己的未来夫婿是个憨包废物,内心的痛苦自不必言,她不能认命,不再沉默,痛哭过后,发下誓言,至死不嫁傻子!她公开向同情她的婚事的人们宣称,男方如来娶她,她就跳汉水河,宁死不嫁傻瓜。

外公外婆对于兰英这颗掌上明珠,是十二分痛爱着的,他们得知未来女婿不能过正常人的生活,心如刀绞,比女儿还要难过。但是他们又因为当时的旧礼教使然,认为是从小订的亲事,且也收了男方家的聘礼,还有媒灼之言,不可悔婚。所以,面对兰英的未来,只能长吁短叹,一筹莫展。

最后,还是外婆不忍心心肝宝贝兰英就这么沉沦。她去找了兰英的姑母拿主意,看她有无办法可以在不触动乡规民约的基础上,推掉这桩婚事,让自家女儿免坠火坑。兰英姑母刚好是个颇有心计的女人,她知道在当前形势下,想要单方面悔婚那是行不通的!唯一的办法,就是找一户有钱有势的人家,把兰英嫁过去,这样的话,娃娃亲那家男方,自然不敢与大户人家作对打官司,如此,兰英不就逃出了火坑?

哥嫂二人闻听妹子的高见,不由得眉开眼笑,困扰外公婆多日的烦恼一扫而光!对呀!在理啊!在当时弱肉强食的社会环境下,没有公道可言,只有找个过硬靠山,才是安身立命的王道。于是,就由兰英姑母出面,四处打听物色有权有势人家。好巧不巧的,就打听到茨河福音堂的牧师孙竹吾,就在不久前丧偶,正在托媒人物色对象续弦。而姑母刚好是福音堂的信众,闻听了孙牧师的续弦需求,当即就认为找到了合适兰英的婚嫁人。

当此满清末年,清廷腐败,尤其是八国联军火烧圆明园后,清廷不得不与外国势力签定下一系列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美英等国教会在中国的大中小城镇,如雨后春笋般,在顺势扩张。教会是洋人办的,后台都是外国势力,清朝政府都要忌惮三分,更莫说一般小老百姓,哪敢惹教会中人。

然而,兰英父母得知孙牧师比他们的女儿大一倍的岁数,不愿意自家黄花闺女去给人家做填房。怎奈何禁不住兰英姑妈再三再四的帮他们分析比较,权衡利害,再者舍此无他人可选。她说:孙牧师年岁是大了一些,但男人三十一枝花,正当壮年,而且,他不怕旧礼,敢娶有婚约之妇。你要找年龄般配的,又要有钱有势的,这一时之间哪里去寻?年轻又家境好的,有得是姑娘家可选,谁个又愿意招惹这个麻烦?!她哥嫂一听,是这个理,矮子堆里挑高子,只好作罢,无可奈何含着泪,万般不舍把兰英嫁给了福音堂的孙牧师。

这正是:娃娃亲种下苦果,悔婚约甘为二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