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特是新来的销售经理。
马特是美国海军陆战队退役的军人,杠过枪,上过前线,打过仗,也算是久经沙场的老兵了。所以,与他交谈的过程中,可以感觉到他的处变不惊的淡定,尽管他的内心可能已经是倒海翻江。
从外表看,马特身材魁梧,相貌堂堂。一看就是有肌肉的人。浓密的,长长的黑发外加几乎盖住嘴唇的黑胡子,冷不丁一看,有点像古代出海打鱼的渔民。
实际上,马特确实是一个钓鱼爱好者,而且是一个海钓爱好者。每年都要花一千多美元去到墨西哥远海处去钓鱼。最好的成绩是钓到一条近百磅的金枪鱼。看到那张照片,我做为一个也喜欢钓鱼的人,虽然羡慕嫉妒,但是,让我出海在海上漂流一周去钓鱼,也是心有余悸。据马特讲,鱼群也不是随随便便可以找到的,运气好坏决定收获。
年前,利用假期的时间,马特如每年一样,再次出海打鱼。我说今年鱼获多了,我买你的鱼吃。
马特大方的说:I will bring some for you, I will have a lot.
我说: 我可以买你的。
马特笑而不语。
。。。。。。
一周后,马特来上班。我问他这次出海打鱼的情况。
他说,打了不少,但是没有大家伙。
说完给我看看了照片。二十条鱼是有了,都是肉嘟嘟的黄花鱼。然后告诉我: 我放了十块鱼在冰箱里,大家谁喜欢吃谁可以去拿。。。。。
我心想:马特还是比较大方,一下就贡献了十多磅的鱼。要知道,他的一趟海钓需要支付一千美元,但是只能钓鱼二十来条,所以成本算下来,一条鱼差不多50美元呐。
没想到,等下班我去拿的时候,就剩下一块鱼了,恰好还有另一个员工也去冰箱拿鱼。
就这样,看着到手的鱼飞了。。。。。
第二天,我对马特说:大家都喜欢你钓的鱼。。。我也没有拿到,明天再带几块,我买你的。
结果我听到他说:
“我不能买给你,那是非法”。
这个回答有点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以前听到一句话:“有钱不赚王八蛋”。当然,大家都知道这句话是来自何处。
但是在美国,这个观念显然不是普通老百姓赞同的观念。
我查了一下美国的法律关于个人售鱼的规定,果然是对非法卖鱼有处罚的:
钓鱼后出售鱼的基本规则包括:
在美国,自己钓的鱼并不是自动可以卖的。多数州都有规定:
- 许可要求(Fishing License / Commercial License)
- 普通个人钓鱼许可证 只允许个人自用
- 如果想出售,需要 商业钓鱼许可证(Commercial Fishing License)
- 无证销售属于违法
- 保护物种限制
- 禁止出售 受保护或濒危鱼类(Endangered Species)
- 即使自己钓的鱼,也不能卖
- 数量限制 / 大小限制
- 各州规定每天钓鱼数量上限和鱼的最小尺寸
- 超过限制数量出售也可能违法
法规和制度在那里,但是是否执行和依法行事,更多在于普通老百姓的守法观念。正是因为有像马特这样自觉遵纪守法的公民,这个国家才让我们觉得生活有方向,因为法律告诉我们那条道路才可以通向罗马而不至于翻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