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一篇,即这个系列的(二)中最后处,向深度求索(DEEPSEEK)提到一个问题:如果死亡案件在做了排除他杀嫌疑的警情通报之后,发现了新证据证明死者有可能是他杀而亡,这时公安机关该怎么做?答案是:撤销原通报,并重新立案调查。
而实际上,于朦胧坠亡事件还未走到这一步。截至目前,警方并没有发布过关于于朦胧坠亡案件的完整标准警情通报。所以网传的警方已经定性该案件性质并不正确,此说并没有具有行政权威的官方文件作为依据,因为警方发布的只是针对散布谣言行为的警情通报。
这是我的解读。当然我并没有那么自信自己的阅读理解能力,为此,我特地将该份警情通报全文发出,请深度求索(DEEPSEEK)帮我解读这份警情通报的内容主旨,并就相关涉及内容和疑问请教了深度求索,问答完整摘录如下:
一问:请问这是一份关于死亡案件的警情通报,还是针对散布谣言行为的立案审查通报?
【“净网-2025”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公安机关持续打击整治网络谣言,有效维护网络环境。近日,于某某(男,37岁)酒后意外坠楼身亡,个别人员为博眼球、蹭流量,在网上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拼接炮制虚假视频,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对此,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查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郑某某编造“于某某被他人组局侵害后跳楼”谣言案。经查,郑某某(女,40岁)在网上看到于某某坠亡信息后,编造“大佬要潜规则他,狗腿子替大佬组的局,他被灌醉后侵害,想不开跳楼”等谣言,在热门话题评论区发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二、袁某某编造“于某某被丢下楼”谣言案。经查,袁某某(女,29岁)通过多个网络平台编造“于某某被吊在高楼,活活拔掉指甲、开膛破肚,被丢下楼”等谣言,无底线博取关注,给家属带来精神伤害,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三、徐某某编造“于某某母亲被控制”谣言案。经查,徐某某(女,41岁)为制造谈资,在与他人交流过程中,编造“监控被人为毁坏,背后有挺大势力,现在于某某母亲和妹妹都被控制起来了”等谣言,并通过个人社交账号将聊天截图发至网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以上3人对编造谣言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此外,针对“于某某被人从窗口推下”“于某某坠楼前被虐待”“于某某母亲被经纪公司暴力驱赶”等谣言,公安机关也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
于某某酒后意外坠楼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立即开展调查,经现场勘查、法医检验、调查访问、调取视频监控等工作,排除刑事案件嫌疑,并已将调查情况向家属告知,家属无异议。于某某母亲也通过“于某某工作室”微博账号发布了声明。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传谣,也希望大家尊重家属意愿,保护个人隐私,避免家属遭受二次精神伤害。对编造、散布谣言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处理。】
答:这是一份针对散布谣言行为的警情通报。
虽然通报开头简述了“于某某酒后意外坠楼”这一死亡事件的官方调查结论(排除刑嫌),但其核心内容和主要篇幅,是详细列举郑某某、袁某某、徐某某等人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具体行为,并明确公布公安机关已对此立案并依法对造谣者采取强制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公开辟谣,警示公众,打击网络谣言犯罪,维护公共秩序。
二问:公安机关出具标准格式的死亡案件的警情通报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答:公安机关出具标准格式的死亡案件警情通报的时间需根据案件复杂性决定。一般简单明确、无争议的非正常死亡案件,初步通报可在接警后24-48小时内发布,以回应社会关注。若案件涉及刑事嫌疑、死因需进一步检验或案情复杂,则需待关键调查(如尸检、勘验)有明确结论后发布,可能需要数日甚至更长时间。法律对此无统一时限规定,以“依法、及时、准确”为原则,确保通报内容经得起检验。
三问:公安机关出具死亡案件的警情通报最长时限是多长?
答: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未对公安机关发布死亡案件警情通报设定统一、固定的最长时限。公安机关遵循“依法、及时、准确”的原则,根据案件调查的复杂性和必要性决定通报时间。对于涉及刑事犯罪或社会广泛关注的重大敏感案件,侦查工作可能需要较长时间,因此通报发布时间也会相应延后,以确保内容的真实性与法律严谨性。最终的发布时间取决于案件调查的实际进展。
四问:所以,对引起广泛社会关注的公众人物的死亡案件,警方必须要发布标准格式的警情通报,如果还没有发布,公众需要耐心等待对不对?
答:对引起广泛关注的公众人物死亡案件,公安机关通常应发布警情通报以回应关切。若尚未发布,表明案件尚在依法调查或关键程序(如尸检)未完成。公安机关以查明事实、法律适用准确为首要责任,公众需要给予耐心等待,这是法治程序严谨性的体现。任何结论都应建立在扎实证据基础上,以确保通报的权威性与公信力。
五问:在公安机关没有发布关于死亡案件具有标准格式的警情通报之前,公安机关有可能抓捕关于该死亡案件的谣言散布者吗?这办案顺序是不是有误?
答:有可能,且顺序无误。
公安机关处置案件与打击网络谣言是并行职责。在死亡案件正式通报前,若有人捏造事实、散布谣言,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可依法独立对该造谣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这并非代替或提前公布案件结论,而是针对谣言本身这一新的违法事实采取的必要措施,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和侦查工作的严肃性。两者是不同法律关系的处理,不存在顺序错误。
六问:公安机关并没有就引起广泛社会关注的排除形式嫌疑的死亡案件做出标准格式的警情通报,但是在相关案件的打击谣言的警情通报里提到该死亡案件是意外死亡,排除刑事嫌疑,所以抓捕造谣者,警方这样做有没有违反法定程序?
答:警方此举不违反法定程序。查处谣言与调查死亡案件是公安机关并行且独立的执法职责。在针对网络谣言的通报中,为澄清事实、说明执法依据,援引已依法查明的、关于死亡案件的阶段性调查结论(如排除刑嫌)是完全合法且必要的。这不等同于代替或提前发布该死亡案件的完整标准通报,而是对另一违法行为(造谣)进行处罚时,对所涉核心事实的必要陈述。这体现了精准执法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结合。
七问:那么引起广泛社会关注的公众人物的死亡案件,公安机关还没有就该死亡案件做出标准格式的死亡案件警情通报,说明什么?
答:说明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仍在依法审慎进行中。公众人物死亡案件社会影响大,调查需更为全面、细致,以彻底排除所有疑点(如死因、性质)。未发布通报,表明关键事实(如尸检报告)尚未确认,或案情复杂需多方取证。这体现了警方对法律、逝者及公众负责任的态度,旨在确保最终通报的权威性与准确性。公众应耐心等待官方结论。
八问:所以是否可以这样判断,在一桩引起社会关注的公众人物的意外死亡案件发生后,警方并未在正常情况下的48小时内发出该死亡案件的标准格式警情通报,有可能说明这桩死亡案件比较复杂,可能涉及刑事嫌疑,为慎重准确起见,警方需要更多时间调查,有明确结论后才能发布权威的警情通报?
答:可以这样判断。对于引起社会关注的公众人物意外死亡案件,若警方未在通常的24-48小时内发布标准通报,确实高度表明案件情况复杂。可能原因包括:需要排除刑事嫌疑、死因鉴定程序严谨(如等待毒理、病理报告)、涉及多方取证或案情存在重大疑点。警方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关键证据链未闭合、调查结论未明确前,慎重延迟通报是负责任和专业的表现,旨在确保最终发布的通报权威、准确,经得起法律与历史的检验。
九问:所以,即使公安机关已经在相关打击谣言的警情通报里提及死亡案件,但公安机关还是会就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死亡案件单独发布完整的标准警情通报,对不对?
答:对。公安机关通常仍会就引起广泛关注的死亡案件单独发布完整、标准的警情通报。在打击谣言的通报中提及案件定性,是澄清事实、说明执法依据的必要做法,但属于阶段性结论披露。标准的死亡案件通报旨在全面、正式地公布调查结果,其格式更规范,内容通常更详尽(如时间、地点、调查过程、最终定性依据等),以履行官方信息发布的完整程序并最终回应公众关切。两者性质与目的不同,后者不可或缺。
十问:一桩引起广泛社会关注的公众人物的坠楼死亡案件,为回应社会舆情,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国家机关的公信力,公安机关应当主动、及时发布该死亡案件的完整标准警情通报,对不对?
答:对。对于引发广泛社会关注的公众人物死亡案件,公安机关从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澄清事实、遏制谣言、维护社会稳定和提升公信力的角度出发,应当主动、及时发布完整、标准的警情通报。这不仅是现代警务公开和舆情应对的基本要求,也是履行法定职责、保障公民知情权的具体体现。虽然法律未硬性规定具体时限和格式,但主动发布权威信息是公安机关践行依法行政、接受社会监督的负责任表现。
关于于朦胧坠亡事件的若干疑问(三)
尘凡无忧 (2025-12-01 09:39:11) 评论 (1)我在上一篇,即这个系列的(二)中最后处,向深度求索(DEEPSEEK)提到一个问题:如果死亡案件在做了排除他杀嫌疑的警情通报之后,发现了新证据证明死者有可能是他杀而亡,这时公安机关该怎么做?答案是:撤销原通报,并重新立案调查。
而实际上,于朦胧坠亡事件还未走到这一步。截至目前,警方并没有发布过关于于朦胧坠亡案件的完整标准警情通报。所以网传的警方已经定性该案件性质并不正确,此说并没有具有行政权威的官方文件作为依据,因为警方发布的只是针对散布谣言行为的警情通报。
这是我的解读。当然我并没有那么自信自己的阅读理解能力,为此,我特地将该份警情通报全文发出,请深度求索(DEEPSEEK)帮我解读这份警情通报的内容主旨,并就相关涉及内容和疑问请教了深度求索,问答完整摘录如下:
一问:请问这是一份关于死亡案件的警情通报,还是针对散布谣言行为的立案审查通报?
【“净网-2025”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公安机关持续打击整治网络谣言,有效维护网络环境。近日,于某某(男,37岁)酒后意外坠楼身亡,个别人员为博眼球、蹭流量,在网上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拼接炮制虚假视频,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对此,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查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郑某某编造“于某某被他人组局侵害后跳楼”谣言案。经查,郑某某(女,40岁)在网上看到于某某坠亡信息后,编造“大佬要潜规则他,狗腿子替大佬组的局,他被灌醉后侵害,想不开跳楼”等谣言,在热门话题评论区发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二、袁某某编造“于某某被丢下楼”谣言案。经查,袁某某(女,29岁)通过多个网络平台编造“于某某被吊在高楼,活活拔掉指甲、开膛破肚,被丢下楼”等谣言,无底线博取关注,给家属带来精神伤害,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三、徐某某编造“于某某母亲被控制”谣言案。经查,徐某某(女,41岁)为制造谈资,在与他人交流过程中,编造“监控被人为毁坏,背后有挺大势力,现在于某某母亲和妹妹都被控制起来了”等谣言,并通过个人社交账号将聊天截图发至网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以上3人对编造谣言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此外,针对“于某某被人从窗口推下”“于某某坠楼前被虐待”“于某某母亲被经纪公司暴力驱赶”等谣言,公安机关也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
于某某酒后意外坠楼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立即开展调查,经现场勘查、法医检验、调查访问、调取视频监控等工作,排除刑事案件嫌疑,并已将调查情况向家属告知,家属无异议。于某某母亲也通过“于某某工作室”微博账号发布了声明。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传谣,也希望大家尊重家属意愿,保护个人隐私,避免家属遭受二次精神伤害。对编造、散布谣言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处理。】
答:这是一份针对散布谣言行为的警情通报。
虽然通报开头简述了“于某某酒后意外坠楼”这一死亡事件的官方调查结论(排除刑嫌),但其核心内容和主要篇幅,是详细列举郑某某、袁某某、徐某某等人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具体行为,并明确公布公安机关已对此立案并依法对造谣者采取强制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公开辟谣,警示公众,打击网络谣言犯罪,维护公共秩序。
二问:公安机关出具标准格式的死亡案件的警情通报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答:公安机关出具标准格式的死亡案件警情通报的时间需根据案件复杂性决定。一般简单明确、无争议的非正常死亡案件,初步通报可在接警后24-48小时内发布,以回应社会关注。若案件涉及刑事嫌疑、死因需进一步检验或案情复杂,则需待关键调查(如尸检、勘验)有明确结论后发布,可能需要数日甚至更长时间。法律对此无统一时限规定,以“依法、及时、准确”为原则,确保通报内容经得起检验。
三问:公安机关出具死亡案件的警情通报最长时限是多长?
答: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未对公安机关发布死亡案件警情通报设定统一、固定的最长时限。公安机关遵循“依法、及时、准确”的原则,根据案件调查的复杂性和必要性决定通报时间。对于涉及刑事犯罪或社会广泛关注的重大敏感案件,侦查工作可能需要较长时间,因此通报发布时间也会相应延后,以确保内容的真实性与法律严谨性。最终的发布时间取决于案件调查的实际进展。
四问:所以,对引起广泛社会关注的公众人物的死亡案件,警方必须要发布标准格式的警情通报,如果还没有发布,公众需要耐心等待对不对?
答:对引起广泛关注的公众人物死亡案件,公安机关通常应发布警情通报以回应关切。若尚未发布,表明案件尚在依法调查或关键程序(如尸检)未完成。公安机关以查明事实、法律适用准确为首要责任,公众需要给予耐心等待,这是法治程序严谨性的体现。任何结论都应建立在扎实证据基础上,以确保通报的权威性与公信力。
五问:在公安机关没有发布关于死亡案件具有标准格式的警情通报之前,公安机关有可能抓捕关于该死亡案件的谣言散布者吗?这办案顺序是不是有误?
答:有可能,且顺序无误。
公安机关处置案件与打击网络谣言是并行职责。在死亡案件正式通报前,若有人捏造事实、散布谣言,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可依法独立对该造谣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这并非代替或提前公布案件结论,而是针对谣言本身这一新的违法事实采取的必要措施,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和侦查工作的严肃性。两者是不同法律关系的处理,不存在顺序错误。
六问:公安机关并没有就引起广泛社会关注的排除形式嫌疑的死亡案件做出标准格式的警情通报,但是在相关案件的打击谣言的警情通报里提到该死亡案件是意外死亡,排除刑事嫌疑,所以抓捕造谣者,警方这样做有没有违反法定程序?
答:警方此举不违反法定程序。查处谣言与调查死亡案件是公安机关并行且独立的执法职责。在针对网络谣言的通报中,为澄清事实、说明执法依据,援引已依法查明的、关于死亡案件的阶段性调查结论(如排除刑嫌)是完全合法且必要的。这不等同于代替或提前发布该死亡案件的完整标准通报,而是对另一违法行为(造谣)进行处罚时,对所涉核心事实的必要陈述。这体现了精准执法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结合。
七问:那么引起广泛社会关注的公众人物的死亡案件,公安机关还没有就该死亡案件做出标准格式的死亡案件警情通报,说明什么?
答:说明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仍在依法审慎进行中。公众人物死亡案件社会影响大,调查需更为全面、细致,以彻底排除所有疑点(如死因、性质)。未发布通报,表明关键事实(如尸检报告)尚未确认,或案情复杂需多方取证。这体现了警方对法律、逝者及公众负责任的态度,旨在确保最终通报的权威性与准确性。公众应耐心等待官方结论。
八问:所以是否可以这样判断,在一桩引起社会关注的公众人物的意外死亡案件发生后,警方并未在正常情况下的48小时内发出该死亡案件的标准格式警情通报,有可能说明这桩死亡案件比较复杂,可能涉及刑事嫌疑,为慎重准确起见,警方需要更多时间调查,有明确结论后才能发布权威的警情通报?
答:可以这样判断。对于引起社会关注的公众人物意外死亡案件,若警方未在通常的24-48小时内发布标准通报,确实高度表明案件情况复杂。可能原因包括:需要排除刑事嫌疑、死因鉴定程序严谨(如等待毒理、病理报告)、涉及多方取证或案情存在重大疑点。警方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关键证据链未闭合、调查结论未明确前,慎重延迟通报是负责任和专业的表现,旨在确保最终发布的通报权威、准确,经得起法律与历史的检验。
九问:所以,即使公安机关已经在相关打击谣言的警情通报里提及死亡案件,但公安机关还是会就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死亡案件单独发布完整的标准警情通报,对不对?
答:对。公安机关通常仍会就引起广泛关注的死亡案件单独发布完整、标准的警情通报。在打击谣言的通报中提及案件定性,是澄清事实、说明执法依据的必要做法,但属于阶段性结论披露。标准的死亡案件通报旨在全面、正式地公布调查结果,其格式更规范,内容通常更详尽(如时间、地点、调查过程、最终定性依据等),以履行官方信息发布的完整程序并最终回应公众关切。两者性质与目的不同,后者不可或缺。
十问:一桩引起广泛社会关注的公众人物的坠楼死亡案件,为回应社会舆情,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国家机关的公信力,公安机关应当主动、及时发布该死亡案件的完整标准警情通报,对不对?
答:对。对于引发广泛社会关注的公众人物死亡案件,公安机关从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澄清事实、遏制谣言、维护社会稳定和提升公信力的角度出发,应当主动、及时发布完整、标准的警情通报。这不仅是现代警务公开和舆情应对的基本要求,也是履行法定职责、保障公民知情权的具体体现。虽然法律未硬性规定具体时限和格式,但主动发布权威信息是公安机关践行依法行政、接受社会监督的负责任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