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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读张云章贺曹寅得孙诗

  康熙年间文人张云章(1648一1726)的《朴村诗集》卷十,有七律《闻曹荔轩银台得孙却寄兼送入都》。这首诗作为曹雪芹家世的史料,是周汝昌先生最先找到的。1953年出版的《红楼梦新证》第六章《史料编年》和1976年出版的《红楼梦新证》增订本第七章《史事稽年》,在“康熙五十年”条下全文引录这首诗,并加按语,指此“孙”系曹颙之子,出生后“旋即天殇”。美籍华裔学者赵冈先生在1975年出版的《红楼梦研究新编》中提出:张云章贺曹寅得孙诗中的“孙”是曹颙之女,并未天殇。南京大学的吴新雷先生在《(朴村集)所反映的曹家事迹——兼考曹雪芹的生年和生父》一文中,对《闻曹荔轩银台得孙却寄兼送入都》全诗作了详细的诠释,根据诗中使用的典故,肯定这个“孙”是个男孩。吴新雷还指出,这个“孙”并没有死,是曹颙在康熙五十年所生之子,可能就是《红楼梦》作者曹雪芹;但吴新雷也承认“各项材料之间还存在矛盾抵触”。吴新雷先生的这篇文章收入《曹雪芹江南家世考》(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和《曹雪芹江南家世丛考》(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近年,胡文彬先生在《书带小同开叶细——珍儿“遗腹子”撼说》(见书海出版社2004年出版的《读遍红楼》)中提出:张云章诗中之“孙”是曹寅次子“珍儿”的遗腹子,极可能就是曹雪芹。“遗腹子”之说,足胡文彬从张云章诗中的用典悟出来的,因为张诗第五句“书带小同开叶细”的“小同”(郑小同),是郑玄之子郑益恩的“遗腹子”。典出《后汉书》卷三十五《郑玄传》。胡文彬先生为弥合“各项材料之间还存在矛盾抵触”,找出了一个解释。

  新雷、文彬都是我的好友。他们对这个问题热心与认真的探讨,激起了我的兴趣。不揣谫陋,且把我数年来对这个问题的思考写出来,以就正于新雷、文彬及广大红友。此“孙”不是遗腹子《闻曹荔轩银台得孙却寄兼送入都》全诗及张云章自注如下:

  天上惊传降石麟(时令子在京师,以充闾信至)。先生谒帝戒兹辰。锹装继相萧为侣,取印提戈彬作伦。书带小同开叶细,凤毛灵运出池新。归时汤饼应招我,祖砚传看入座宾。根据这首诗在《朴村诗集》中排列的位置,可知这首诗作于康熙五十年(公元1711年)(辛卯)冬。曹寅第四次任两淮巡盐御史至本年十月十二日任满,任满后曹寅“在扬州造具钱粮销引各款清册,料理事竣,即星驰入都,叩觐天颜”。张云章的贺曹寅得孙诗作于曹寅为进京述职作准备的期间。

  张云章诗的题意是贺曹寅得孙并送曹寅进京。首联“天上惊传降石麟,先生谒帝戒兹辰”,大意是曹公准备进京拜见皇上的时候,从北京传来“令子”得子的消息。这可以说是诗的破题。对于“天上惊传降石麟”一句,张云章特地加了一注:“时令子在京师”——注明得孙的消息是从天上(京城)来的;“以充闾信至”就是“令子”报告得子的消息。“充闾”,出自《晋书》卷四十《贾充传》:“贾充,字公闾,平阳襄陵人也。父逵,魏豫州刺史,阳里亭侯。逵晚始生充,言后当有充闾之庆,故以为名字焉。”又,《世说新语·惑溺》“贾公阊”下刘孝标注:“《充别传》日:充父逵,晚有子,故名日充,字公阊,言后必有充闾之异。”后世文人即以“充闾”称人得子,贺人得子。如苏轼《贺陈述古弟章生子》:“郁葱佳气夜充闾,始见徐卿第二雏。甚欲去为汤饼客,惟愁错写弄摩书。参军新妇贤相敌,阿大中郎喜有余。我亦从来识英物,试教啼看定何如。”元好问《贺威卿徐弟得雄》:“利市金钱四座俱,阿卿新喜到充闾。跨牛杨朴空颠洒,秣骥王良已问途。桂出孙校知秀发,凤离丹峤亦舒徐。明年别作飞黄句,来贺君家第二雏。”

  “充闾”为称人得子、贺人得子的用语。张云章明白写出“令子”“以充闾信至”,当然是指“令子”得子的消息。如果“令子”的信讲的是寡嫂(或守寡的弟媳)生了一个遗腹子,“令子”作为小叔子(或大伯),怎么能说有“充闾”之喜、“充闾”之庆呢?张云章不至于这样糊涂。所以笔者以为,“令子在京师,以充闾信至”这句注,已清楚表明诗中之“孙”不是遗腹子。

  “书带小同”一句不能证明此“孙”是遗腹子

  《后汉书》卷三十二《郡国志四》“东莱郡”下李贤注:“《三齐记》日:郑玄教授不期山,山下生草大如薤,叶长一尺余,坚韧异常,上人名日康成书带。”郑玄(康成)孙名小同。张云章的诗句“书带小同开叶细”即由此而来。文彬先生首先注意到郑小同是郑玄之子郑益恩的“遗腹子”,因而悟出张云章诗中小同所影射的曹寅之“孙”为遗腹子。吴新雷、胡文彬两位曾引录《后汉书》卷六十五《郑玄传》的一段文字:“玄唯有一子益恩,孔融在北海,举为孝廉,及融为黄巾所围,益恩赴难陨身,有遗腹子,玄以其手文似己,名之日小同。”此外,我在《三国志》卷四还看到裴松之的一条注:“小同,郑玄孙也。《玄别传》日:玄有子,为孔融吏,举孝廉。融之被围,往赴,为贼所害。有遗腹子,以丁卯日生,而玄以丁卯岁生,故名日小同。”

  郑玄之孙小同确实是遗腹子。但笔者以为,我们不能据此证明张云章的“书带小同”一句暗示曹寅此“孙”为遗腹子。这牵涉到如何理解典故的问题。

  “书带小同开叶细,凤毛灵运出池新”一联,是用郑玄与郑小同、谢灵运与谢超宗两祖孙的故事,来称颂曹寅与其“孙”在学问和文才上将后先辉映。我们知道,郑小同有祖风,时人称他“学综六经,行著乡邑……不治可见之美,不竟人间之名”。谢超宗(谢灵运之孙),《南齐书》卷三十六、《南史》卷十九有传(《南史》上的传附于《谢灵运传》后)。史称“好学有文辞,盛得名誉”。南朝宋孝武帝(刘骏)爱妃殷淑仪死,超宗为作诔文,宋孝武帝大为嗟赏,说:“超宗殊有凤毛,灵运复出。”此即是张云章说的“凤毛灵运出池新”。张云章借郑玄与郑小同、谢灵运与谢超宗的故事,以为比喻和影射,是就学问和文才上的卓异而言。凡是用典故作比喻或影射,只取其某一方面,并非各个方面都要相似。对于典故,我们读者不能作过甚的推求与联想。过甚的推求与联想,便显得牵强,难以讲通,或不能自圆其说。

  如果因为郑小同是遗腹子,便推想张云章诗中曹寅之“孙”是遗腹子;那以同样的思路,我们又可以从“凤毛灵运出池新”一句推想出张云章诗中曹寅之“孙”不是遗腹子。据《宋书》卷六十七和《南史》卷十九的《谢灵运传》,谢灵运生于东晋太元十年(公元385年)。袭封康乐公;刘宋代晋立,灵运降公爵为侯,曾任永嘉太守、侍中、临川内史等职。灵运不满刘宋,肆意山水,傲视朝廷,在宋文帝(刘义隆)元嘉年间竟至“兴兵叛逸”,被流放广州,元嘉十年(公元433年)“文帝诏于广州弃市”。《南史》卷十九《谢灵运传》又记云:“灵运子凤,坐灵运徙岭南,早卒。凤子超宗随父凤岭南,元嘉末得还。”可以看到,因谢灵运的牵连,谢凤被流放到岭南,谢超宗随父亲也到了岭南;祖父在流放地被杀,父亲死于流放地,超宗滞留岭南至元嘉末才得以回到内地(元嘉共三十年)。从超宗的身世看,无论如何联想,都不能联想到“遗腹子”。这就是说,用同样的思路和逻辑,从“书带小同开叶细”看,曹寅之“孙”是遗腹子;从“凤毛灵运出池新”看,曹寅之“孙”又不是遗腹子。一联的上下句自相矛盾。

  不仅自相矛盾,如果用这样的思路去联想,张云章的诗简直是在咒曹寅此“孙”不得好死。因为郑小同是被司马昭毒死的,谢超宗则被齐武帝(萧赜)“赐自尽”,两人皆遭杀身之祸。《三国志·魏书·三少帝纪》“关内侯郑小同温恭孝友。巾礼不忒”句后裴松之注引《魏氏春秋》云:

  小同诣司马文王,文王有密疏,未之屏也。如厕还,谓之日:“卿见吾疏乎?”对日:“否。”文王犹疑而鸩之,卒。《南齐书》卷三十六《谢超宗传》记载:(永明元年)诏徙越州,行至豫章,上敕豫章内史虞惊曰:“谢超宗令于彼赐自尽,勿伤其形骸。”郑小同和谢超宗两人的结局如此。我们当然不能据此认为张云章贺曹寅得孙诗,是居心不良。对于典故,作过甚的推求与联想是靠不住的。“珍儿”不可能有遗腹子曹寅《楝亭诗别集》卷四,有《辛卯三月二十六日闻珍儿殇,书此忍恸,兼示四侄,寄西轩诸友三首》。其第一、第二首:老不禁愁病,尤难断爱根。极言生有数,谁谓死无恩。拭泪知吾过,开缄觅字昏。零丁摧亚子,孤弱例寒门。予仲多遗息,成材在四三。承家望犹子,努力作奇男。经义谈何易,程朱理必探。殷勤慰衰朽,素发满朝簪。辛卯为康熙五十年。从诗题和诗的内容可知,这年三月,曹寅的儿子“珍儿”死去。根据《楝亭诗钞》、《楝亭诗别集》同时期的诗作以及曹寅当年的活动来推测,曹寅这首哀珍儿殇的诗是在扬州写的,珍儿则死于江宁织造署住处。

  胡文彬先生提出:张云章诗中所言曹寅之“孙”,就是这个珍儿的遗腹子。文彬认为,这个珍儿已经长大成人能够生子。

  我斟酌再三,认为这个“珍儿”死的时候,还是个幼儿。理由如下:

  1.康熙二十八年曹寅生儿子曹颙(小名连生)。这个曹颙,康熙皇帝“眼看自幼长成”,后来继曹寅任江宁织造。曹寅在康熙五十年哀珍儿殇的诗中,说“珍儿”是“亚子”(次子),那“珍儿”当然是比曹颙小的儿子。

  2.康熙四十八年曹寅遣嫁次女。这一年二月初八日曹寅为婿移居并报米价的奏折:“臣愚以为皇上左右侍卫,朝夕出入,住家恐其稍远,拟于东华门外置房移居臣婿,并置庄田奴仆,为永远之计。臣有一子,今年即令上京当差,送女同往,则臣男女之事毕矣。”奏折中所言“臣有一子”,即曹颙。曹寅说,曹颙上京当差,“送女同往”,“则臣男女之事毕矣”,那就意味着曹寅这时候没有比曹颙小的儿子了。曹寅在康熙五十年三月失去的“珍儿”,必定是在康熙四十八年以后出生的。

  3.曹寅诗中称“珍儿殇”,此处的“殇”只能解释为“未成人而死”。“殇”的意义是明确的。《仪礼·丧服》“长殇中殇”郑玄注:“殇者,男女未冠笄而死可伤者。”《礼记一丧服小记》“庶子不祭丧”句孔颖达琉:“殇者,未成人而死者也。”《吕氏春秋·察今》“今为殇子矣”句高诱注:“未成人天折日殇子也。”我国古籍中“殇”的基本含义就是这样。我们看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古训汇纂》汇集古代经典中关于“殇”的注释三十多条,除个别特殊意义和一两条难以判断是非的旧注之外,其他注释的意义都可以概括为“未成人而死”。

  古籍中“殇”字的特殊用法,一是楚辞《九歌》中的”国殇”,王逸注:“谓死于国事者。《小尔雅》日:‘无主之鬼谓之殇。”“殇”作为“死于国事者”的意义只用于“国殇”,后世还这样用。如鲍照《出自蓟北门行》中的“投躯报明主,身死为国殇”。李善注:“国殇,为国战亡也。”这里要指出的是,“国殇”之“殇”是名词,同“珍儿殇”的“殇”作动词使用迥不相同。事实上,王逸在《九歌》的多条注释中,“国殇”都是表示人的名词。如“操吴戈兮被犀甲”句王注:“言国殇始从军之时,手持吴戟、身披犀铠而行也。”“诚既勇兮又以武,终刚强兮不可凌”句王注:“言国殇之性诚以勇猛,刚强之气不可凌犯也。”古籍中“殇”的另一个可能的特殊用法,见于南朝宋谢瞻《张子房诗》的“力政吞九鼎,苛慝暴三殇”。此诗收入《文选》,李善对“三殇”未注释,李周翰注云:力政谓秦以力为政也,吞取九鼎而伐周也。横死日殇。孔子过泰山有妇人哭于墓者而哀,使子贡问之,日:“吾舅死于虎,吾夫又死焉,今吾子又死焉。”日:“何不去也?”日:“无苛政。”孔子日:“小子志之,苛政猛于虎也。”秦之苛法天下怨之,其暴甚于此三殇也。李周翰是注《文选》的“五臣”之一。他解释“殇”为“横死”,并将谢瞻诗中的“三殇”解释为“吾舅”、“吾夫”、“吾子”死于虎之事。李周翰对“殇”的这个解释,虽也算得上是个说法,但颇有表示反对的。如传为苏东坡著的《仇池笔记》中说:李善注《文选》,本末详备。所谓五臣者,其俚儒荒陋者也。谢瞻《张子房诗》云“苛恳暴三殇”,此《礼》所谓上中下三殇,言秦无道,戮及幼稚;而注乃谓苛政猛于虎,吾父、吾夫、吾子皆死——谓夫谓父为殇。此类甚多。

  《礼)所谓上中下三殇,即《仪礼·丧服》所言“年十九至十六为长殇,十五至十二为中殇,十一至八岁为下殇。不满八岁以下皆为无服之殇”。《仇池笔记)将“三殇”仍解释为“未成人而死”。

  除“国殇”这一特别用法外,后世诗文中一般场合的“殇”都是“未成人而死”的意思。这里不妨举几个清代的例子:

  方苞《亡妻蔡氏哀辞):“妻蔡氏名琬,字德孚,江宁隆都镇人,以康熙丙戌秋七月朔后二日卒。在余室,凡十有六年。妻生男二人,皆早殇;女二人。其卒也,产未弥月,盖自怼以致疾也。年三十有七。于是流涕为辞以哀之日……”(柏按:据文意,此哀辞写于蔡氏卒后不久,则“早殇”之男俱未成人。)

  方苞《兄子道希妇岳氏墓志铭):“岳氏有子日仁,生十年而殇。其生及殇,余皆未之见也,而闻其聪明淳笃,秀出于众。”方苞《兄孙仁圹铭》:“仁生于康熙五十三年三月,以雍正元年八月殇,葬于江宁南门外。”

  张惠言《先妣事略》:“先妣年十九,归我府君。十年,凡生两男两女,殇其二,唯姊观书及惠言在。而府君卒,卒后四月,遗腹生翊。是时先妣年二十九,姊八岁,惠言四岁矣。”

  曹雪芹友人敦诚的《先祖妣瓜尔佳氏太夫人行述》,记瓜尔佳氏守寡后以裕庵公季子宁仁“为己子”,“时方弥月,提携顾复,相倚为命。至三岁,痘疹殇”。

  曹寅主持刊刻的《佩文韵府》卷二。卜二(中)的“殇”,亦注云:“式羊切,殇天。”

  4.曹寅诗中“珍儿殇”的“殇”,只能解释为“夭折”。珍儿是在康熙四十八年以后出生的。曹寅生于顺治十五年(公元1658年),到康熙四十八年(公元1709年)曹寅才五十二岁。考虑到古人有妻有妾,曹寅这个年龄完全是有可能生孩子的。我们知道,袁枚六十三岁才生儿子,取名阿迟;敦诚长子早丧,到五十五岁才又生儿子。

  总之,曹寅诗中的“珍儿”,死的时候,还是幼儿,不可能有遗腹子。张云章诗中“令子”必是曹颥张云章贺曹寅得孙诗中所说“时令子在京师”的“令子”,必足曹颙。张云章贺曹寅得孙诗作于康熙五十年(辛卯)冬。康熙五十一年七月二十三曹寅病逝于扬州。康熙五十一年九月初四曹颙奏曹寅故后情形折写道:奴才故父一生叨沐圣主浩荡洪恩,出管江宁织造二十余年,复四差盐务,遭逢异数,叠加无已。方图矢诚报效,上答高厚,不意寿命不延,遽辞圣世。奴才年当弱冠,正犬马效力之秋,又蒙皇恩怜念先臣止生奴才一人,俾携任所教养,岂意父子聚首之余,即有死生永别之惨,乃得送终视殓者,皆出圣主之赐也。曹颞说,皇上“怜念先臣止生奴才一人”。除女儿以外,就儿子说,曹寅还生了珍儿,在生曹颙之前曹寅还生过儿子,为什么曹颙说“止生奴才一人”呢?按中国人的说话习惯来理解,这里是说,曹寅的儿子只有曹颙抚养成人了,其他都没有拉大。曹颙于康熙四十八年上京当差。康熙五十年冬曹寅进京述职,五十一年二月曹寅携带曹颙返回任所‘25:。在康熙五十年冬张云章写诗贺曹寅得孙的时候,“令子”只能是曹颙,诗中所谓“孙”只能是曹颙之子。

  如果说,康熙五十年的时候,曹颙还有一个已长大成人的兄弟,并且留有遗腹子,如果说康熙五十一年九月曹颞写奏折的时候,他还有个侄儿(兄弟的遗腹子),那曹颙在康熙五十一年九月的奏折中怎么会说“先臣止生奴才一人”呢?显然是不会的。在康熙五十年,曹颙不可能有长大成人的兄弟;除曹颙外,曹寅当时不可能另有一个儿子“以充阊信至”。

  曹寅在康熙五十年三月二十六日“闻珍儿殇,书此忍恸”的诗中说“零丁摧亚子,孤弱例寒门”,称珍儿为“亚子”,当然是相对于长子曹颙而言。一“长”一“亚”表明,曹寅这时候没有比曹颙更大的儿子;珍儿一死,曹寅当然也没有比曹颙更小的儿子了。

  还应说明的是,张云章在康熙五十年冬贺曹寅得孙的“孙”,也不可能是曹頫所生。曹颁是曹寅弟曹宣的第四子。曹宣于康熙四十四年去世后,曹頫由曹寅带在江南抚养。康熙五十四年七月十六日曹頫奏折:

  窃奴才自幼蒙故父曹寅带在江南抚养长大,今复荷蒙天高地厚洪恩,俾令承嗣父职。

  曹寅“闻珍儿殇,书此忍恸”诗的题目内有“兼示四侄”一语,“四侄”即曹頫。这也表明,康熙五十年曹頫在江南,与张云章诗中“在京师”“以充闾信至”的“令子”不是一个人。再者,曹頫是康熙五十四年曹颙病故后奉旨给曹寅之妻为嗣的;此前,曹頫不是曹寅之子,张云章也不得称曹頫为“令子”。

  张云章所“闻”之孙不是曹雪芹

  如上所述,张云章诗中“在京师”“以充闾信至”的“令子”,必是曹颙。而康熙五十四年曹颙病故、曹頫承嗣袭职以后,曹頫“代母陈情、恭谢天恩”的奏折写道:

  奴才之嫂马氏,因现怀妊孕已及七月,恐长途劳顿,未得北上奔丧,将来倘幸而生男,则奴才之兄嗣有在矣。

  “奴才之嫂马氏”即曹颙之妻。“将来倘幸而生男,则奴才之兄嗣有在矣”,可见曹颙死的时候没有儿子。这是曹頫本人写的奏折,错不了的;奏折是给康熙皇帝看的,也来不得半点虚假。由此可以肯定,康熙五十年冬张云章所“闻”之“孙”,在曹颙死的时候不存在;当然不可能是后来写作《红楼梦》的曹雪芹了。

  周汝昌先生认为,此“孙”出生后“旋即天殇”。这是一种可能。另一种可能是讹传或张云章误听。张云章诗的题目是“闻曹荔轩银台得孙却寄兼送入都“。“闻”字,表示张云章是听说曹寅得了孙子,不是曹寅亲口告诉他自己得了孙子。张云章这首诗,也不是当面呈送给曹寅的,是写好后“寄”给曹寅的,还不知道曹寅的反应如何。《楝亭集》里没有同张云章唱和的诗。这种种情况,便存在讹传或误听的可能性。如曹寅可能得的是孙女,或是侄孙,张云章误以为是“得孙”;也可能曹寅根本没有“得孙”这回事,张云章完全弄错了。

  新雷先生提出,康熙五十年冬张云章所“闻”曹寅之“孙”,“可能就是曹雪芹”。又说,“就是曹雪芹”。新雷先生的主要根据是敦诚《寄怀曹雪芹》“扬州旧梦久已觉”的注:“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新雷认为,“得孙诗”证明敦诚的诗注是“确实的”、“不错的”,可以“两相印证”。

  实际上,正是敦诚在曹雪芹去世后一再用“四十”称说雪芹的年寿,这就是敦诚《挽曹雪芹》诗初稿的“四十萧然太瘦生”和改定稿的“四十年华付杏冥”。雪芹另一位诗友张宜泉《伤芹溪居土》题下注:“其人索性放达,好饮,又善诗画,年未五旬而卒。”与敦诚的诗相印证,再结合其他有关材料来研究,我们可以确定曹雪芹只活了四十多岁。如果敦诚认为曹雪芹生于康熙五十年冬,并知道曹寅死于康熙五十一年,那敦诚当然知道曹雪芹死的时候已经五十二岁(依“壬午说”)或五十三岁(依“癸未说”)。这样的话,敦诚《挽曹雪芹》诗就应该用“五十萧然”、“五十年华”。“五”和“四”都是仄声字,可以换用(实际上七律每句的第一个字可平可仄)。敦诚坚持用“四十”,表明他很清楚曹雪芹只活了四十多岁。

  曹雪芹是敦诚的诗友。一般朋友交往,彼此的年岁是会打听清楚的,至于祖父什么时候死的,同祖父生活了多少年,等等,不会打听得很清楚。像我们现在一个单位多年的同事,年龄、籍贯、什么时候毕业,彼此是知道的;至于人家祖父如何如何,彼此都不清楚。敦诚知道曹雪芹“其先人为江宁织府”,而“为江宁织府”最有名的是曹寅,所以,敦诚就想当然地以为“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这样一句注,实不能否定敦诚自己说的雪芹“四十萧然”、“四十年华”;也不能否定曹頫奏折所表明的曹颙死时尚无儿子的事实。

  “雪芹曾随其宪祖寅织造之任”,是敦诚为“扬州旧梦”句加的注。这个注,是不确切的。大家知道,不仅敦诚说曹雪芹的“扬州旧梦”,敦敏也说到雪芹的“梦”与“忆”:“秦淮旧梦人犹在”,“秦淮风月忆繁华”。曹雪芹自己也说“曾历过一番梦幻”。这“梦幻”,就是留在他记忆中的少年时期的繁华靡丽的生活。我们细算一算便明白,雪芹少年时期的繁华靡丽的生活是在曹頫任江宁织造的期间。如果雪芹的“秦淮旧梦”、“扬州旧梦”是在曹寅任江宁织造的时间,曹寅死于康熙五十一年,那雪芹至少要在康熙四十年以前出生才谈得上“梦”、“忆”。张云章诗中那个生于康熙五十年冬的“孙”,曹寅死的时候他才半岁,他在曹寅时期有什么“扬州旧梦”可言,有什么风月繁华可梦!而如果曹雪芹生在康熙四十年(公元1701年)以前,那他乾隆二十七年(公元1762年)除夕或乾隆二十八年除夕去世的时候已是六十多岁的人了。这又是绝不可能的。所以,我认为,敦诚的“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一句注是想当然之词,作为“扬州旧梦”的注是不恰当的。这样的注,不能作为曹雪芹生于康熙五十年的证据。

  顺带说明一下,从《四松堂集》付刻底本上看,敦诚《寄怀曹雪芹》诗中“时余在喜峰口”和“雪芹曾随其先袒寅织造之任”两注,是编诗集时加注上去的。《熙朝雅颂集》首集卷二十六(敦敏、敦诚卷)所选《寄怀曹雪芹》诗中就没有这两个注。曹雪芹当年读到这首诗时,当然也不会有这两个注。敦诚寄给曹雪芹的诗,怎么会注上“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呢?

  20世纪90年代我撰写《曹雪芹评传》时,曾认真思考过张云章的贺曹寅得孙诗,因为我觉得此“孙”与曹雪芹无关,所以《评传》中未提及此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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