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鞠婧祎生活照 图/鞠婧祎微博
丝芭传媒方面称,与鞠婧祎先于2013年签订《专属艺人合约》(以下简称:《合约》),后与鞠婧祎于2018年签订《<专属艺人合约>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此外,丝芭传媒宣称,曾在2017年后出资1.6亿元为成立工作室的鞠婧祎规划、定制打造影视剧资源,连续7年支付其139044543.5元的税前收入,每月支付25万元固定工资,更是提供150平方米江景房、房车,报销鞠婧祎个人旅游花费……
鞠婧祎方面,则是通过律师否认签署《补充协议》,质疑丝芭传媒晒出的笔迹鉴定不权威,还指控丝芭传媒存在诸多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重要文件中恶意伪造签名,长期隐瞒、截留、侵占演艺收入,甚至无差别“骚扰”合作方……
鞠婧祎方律师发布声明 图/微博
12月17日,中国新闻周刊联系丝芭传媒方面,电话拨通后即被挂断。截至发稿,鞠婧祎的代理律师尚未回复采访。
针对双方在社交媒体上的“各执一词”,其关键核心在于:丝芭传媒主张2018年与鞠婧祎签订的《补充协议》是否真实存在?是否由鞠婧祎本人签字?鞠婧祎是否已经实际履约?
丝芭传媒12月16日晚间的声明显示:2024年8月2日,鞠婧祎向法院起诉我司,其单方面先后提出终止、解除、终止艺人经纪合约的请求,审理中经法院指定且其本人确认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未得出鞠婧祎于2018年9月10日所签《<专属艺人合约>补充协议》不是鞠婧祎本人签署的鉴定结果,2025年9月鞠婧祎主动向法院申请撤诉。
鞠婧祎撤诉后,丝芭传媒于2025年9月30日再次委托具备司法鉴定专业资质的鉴定机构就其笔迹进行鉴定,并于2025年10月30日收到再次鉴定结果为:“署期2018年9月10日的《<专属艺人合约>补充协议》中落款乙方签字处的鞠婧祎签名字迹与样本中供比对的鞠婧祎签名字迹是同一人所写。”
对此,鞠婧祎代理律师在声明中表示:2025年2月20日,人民法院依法委托之鉴定机构得出的鉴定意见为无法判断签名为鞠祎本人所写,故丝芭传媒申请要求补充鉴定。2025年9月4日,人民法院依法委托之鉴定机构再次得出鉴定意见,无法判断该签名为鞠婧祎本人所写。而丝芭传媒所发布声明中所载“鉴定意见”,并非人民法院依法委托之鉴定机构作出。
鞠婧祎代理律师还在声明中透露:2024年6月6日丝芭文化实控人及总经理与委托人(鞠婧祎)关于“续约”有过对话,实际上已经可以印证,委托人(鞠婧祎)从未签署过任何续约协议,否则双方完全没有必要再在2024年6月洽商续约。
丝芭传媒方面的代理律师于12月17日傍晚公开回应称:2013年的《合约》条款约定,合同期为8年,若合约结束时鞠婧祎未满30周岁,则自动顺延至30周岁。此外,第八条第五款规定,影视活动独家代理权及影视经纪业务期限为20年。
该代理律师指出,2018年双方变更的,正是这第八条第五款。即鞠婧祎除演唱外的商业、可能产生权益和收益的公益活动等事务,独家委托丝芭传媒代理并提供经纪服务,自合同生效起20年。
丝芭传媒方律师发布声明 图/微博
一位长期代理艺人工作的律师对中国新闻周刊分析称,2018年鞠婧祎的事业和市场方面表现优异,古装剧《芸汐传》也在当年夏天上映。因此丝芭传媒确实也有理由,针对其提前“布局”。
“当前情况看,抛开《补充协议》签字问题不谈,如果丝芭传媒律师陈述的原合同合同条款确有其事,那么至少意味着合同并未完全到期,丝芭传媒还有部分影视分约在手,或对鞠婧祎稍显不利。”该律师表示,当前由于鞠婧祎已经撤诉,双方目前仍处于舆论战层面,不排除后续有一方再度起诉。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文化娱乐体育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丁涛律师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同类型的艺人与经纪公司产生纠纷的案例,近年来时有发生。
“究其原因,或许与当下文娱产业形态发生变化有关。”丁涛介绍称,“从过往看,经纪公司培育艺人更多依赖影视项目,但当下影视市场受多重因素影响,各方为保障项目营收基本盘,普遍更倾向于使用被市场认可的成名艺人,新人的试错空间极为有限。这就让经纪公司在培养新人的态度上趋于消极和保守,已经成名的艺人,经纪公司则不愿轻易放手。”
加之当下,影视、综艺、音乐等领域,又已不再完全依赖院线和电视台,互联网平台话语权逐渐提升的同时,信息传播壁垒也正被逐步打破。如此一来,传统经纪公司的资源中介价值一定程度上有所稀释。被长约“锁定”的成名艺人,基于在商言商的角度想尽快“独立”,也是近年来此类矛盾频发的原因之一。
从目前来看,“签名”是否系伪造,司法层面最终会有公正、合理的裁决,但与“老东家”撕破脸的艺人,鞠婧祎肯定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记者:叶珠峰(chinanewsculture@126.com) 编辑:胡克非 运营编辑:肖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