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最高人民法院21日公布2025年“中国反家暴典型案例”,其中轰动大陆的“北大女生包丽案”也在列。这起被外界称为“PUA第一案”的悲剧,让外界关注情感控制等精神虐待,二人的男女婚前同居关系,也属于家暴行为,符合虐待罪的犯罪主体要件。
据陆媒《封面新闻》报导,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5年“中国反家暴典型案例”,其中轰动当时的“北大轻生女生包丽案”也被纳入其中。
报导指,2018年8月,包丽(化名)与男友牟林翰确立恋爱关系,两人本是北京大学一对才子佳人、令人羡慕的情侣。然交往期间,牟却因包丽过往恋爱经历而心生不满,多次追问包丽细节,两人不断发生争吵。
除此之外,牟林翰更要求包丽随时报备行踪,限制其社交活动,翻看包丽的聊天记录,亦干涉她的学业选择。牟林翰更高频次、长时间、持续性折磨辱骂包丽,并表达让包丽透过人工流产等方式,换取牟林翰心理平衡等,导致包丽多次割腕自残、吞食药物。
2019年10月,包丽与牟林翰家中再次发生争吵,并遭牟林翰辱骂,心灰意冷之下独自外出、入住宾馆,随后服药轻生,被发现后送医救治。2020年4月11日,包丽经救治无效死亡,牟林翰则在2023年以虐待罪判处监禁3年2个月。
2025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反家暴典型案例,其中牟林翰某因为不满意同居女友的过往性经历,持续对其采取凌辱、贬损人格等手段致人轻生身亡一案,该案因性质恶劣、社会影响重大,被称为“PUA第一案”,并作为参考案例被民法院案例库选入。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牟林翰虐待与其共同生活的同居女友,情节恶劣,且致使被害人死亡,已构成虐待罪。牟林翰与包丽的共同居住等行为,构成实质上的家庭成员关系的共同生活基础事实,二人的男女婚前同居关系,应认定为虐待罪中的家庭成员关系,牟林翰符合虐待罪的犯罪主体要件。
此外,法院强调,通过持续凌辱、贬损人格实施精神摧残,属于刑法规定的“虐待”行为;若该行为致使被害人陷入自残、轻生高风险状态并最终导致极端后果,应认定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