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微博热搜榜赫然放着一个素人女学生的真名实姓(下图已打码):
通常我以为值得高校做出开除处罚的事情是:男性偷拍女性,男性性骚扰女性,男性是性侵犯,男性虐待动物……
而这次这位女生在热搜上的罪名是“出轨”。
起因是2024年12月,一名乌克兰电竞选手Zeus(本名Danylo
Teslenko)来中国比赛期间,和一位女大学生发生关系,在粉丝群擅自发布自己和这位女生的视频,而他本人已婚已育却跟粉丝炫耀这些,可以说是毫无道德。
网传这个女生和Zeus发生关系时自己也有男友,就算这个女生当时有男友,那也是学生阶段谈恋爱,变动再多没有必要拿着道德大棒谴责到什么地步。男方是公开的已婚已育,显然有婚姻忠诚义务。
△不守男德的外国男人
尤其要注意的是,Zeus是偷拍了那个女生,擅自发到粉丝群,是他侵犯女生隐私并扩散偷拍视频,制造更大范围的羞辱,令女生陷入网暴。
今天很多人说“可是那个女生也是愿意面对镜头的”“那个女生自己也知情会被拍”,这不是事实。
网传视频有三条。第一条是Zeus在飞机上,边上坐着两个女生,他把自拍镜头对着这两个女生让她们打招呼;第二条是在房间内Zeus拍摄女生跟女生对话;第三条是女生已经睡着了,他拍摄睡觉中的女生。
第三条明显是偷拍,侵犯隐私擅自传播,女生应该报警。
其他视频有没有征求过Zeus同意发到粉丝群,也要打问号,也涉嫌侵犯隐私。可以确认的是,微博上开始出现这些视频时,女生要求发布者删除。这不是一次双方同意的“要传播出去给所有人看的拍摄”。
在被迫去验证“女生有没有同意把视频传播上网”的过程里也感到很痛苦。我根本不想看这些东西,但为什么每一次都有人说,“她愿意”“她自找的”“她也不是好东西”。
这个已婚已育的Zeus不止一次借着工作机会约女性,并擅自把女性容貌拍出来发到网络上传播,他是侵犯女性隐私公开羞辱女性的惯犯。
然而追随垃圾男者众,很多中国男性网友自以为占领道德高地,跟着已婚已育的外国出轨男人一起攻击中国女人是“easy
girl”。
这些行为足以构成网暴,惊人的是,7月8日,女生所在的大连工业大学却宣布将这名女生开除学籍。
处分依据是什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六款及《大连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九条第六款。
好,我们来看,我国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了学校可以让学生退学的情形,第六款是,“其他情形”,以学校规定为准。
有法律人士提出,“退学”和“开除学籍”是两回事,大连工业大学引用“退学”的规定来执行“开除学籍”的决定,已经涉嫌行政违法和民事侵权。(详见大连工业大学已经涉嫌行政违法和民事侵权)
再看学校规定,《大连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九条第六款是:“与外国人不正当交往,有损国格、校誉的,视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顺便说一下,上述截图来自大连工业大学官网,在第四款“接受或提供色情服务”部分,色情中间写成了“色_hexie_情”,一个学校的官网为什么不能好好写规范标准的中文,官网的敏感词审查自己不能识别出来这到底是什么内容吗?
“与外国人不正当交往”并“有损国格”,所以需要开除,光看这个描述我以为是当间谍,结果这条规定运用的情形是:女生与外国人发生关系并被偷拍传播。
援引法律来看,是外国男性偷拍,女生是受害者。而学校选择把受害者姓名挂到网上,通报全校将其开除。
如果这个女生是跟一个中国男人发生了关系,学校会管吗?
一个女生跟一个外国人发生了关系,立刻算“有损国格”。张艺谋的《满江红》把民族大义投射于女子贞操上,票房大卖,看来是有群众基础。
大连工业大学带头二次伤害并网暴偷拍受害者,而网络上一些低俗男性拍手叫好,其根本逻辑是:一个国家的女性是这个国家男性的私有财产。素不相识的本国女性和外国男性发生关系,已足够令他们男性自尊瞬间受损并应激将自己的自卑上升为“国格”。
收到一条评论精准概括了自卑男性强行绑架民族主义对女性进行荡妇羞辱的心态。其实这一切根本无涉“国格”,只跟“性别”有关,(部分低素质的)男性认为自己就是种族就是国家,性欲和性压抑都能恬不知耻地直接上升到群体荣辱,而女性则被视作一个物品,一个可征服并标记归属的私有物。
女性被偷拍了,她是受害者。
真正维护国格的事情难道不是帮助本国的女性受害者报案,并追究外籍偷拍者的责任?
今天的社交网络,热搜第一位挂着她的真姓大名,多家媒体直接跟着一起发受害者名字。堪称一种“赛博游街”。
请问新浪微博编辑和部分新闻媒体,你们的媒介素养和新闻伦理是被埋了吗?
热搜词里写的是“女生出轨”,评论里又是密密麻麻的“知三当三”,这是仅针对女性的道德指责。那个已婚已育的男性电竞选手Zeus才是真正的婚内出轨啊!
部分男性激动指责受害者的“道德”,充满了对“女人会找别的男人”“本国女人会找外国男人”的恐惧,只能用疯狂的羞辱和谩骂试图把女性都锁进妇道的笼子,大学生谈恋爱一纸婚书都无,就要负上如此沉重的贞操锁。
对比前不久刚刚发生的“南京红老头”事件,是红老头偷拍、涉嫌传播传染病。到现在既不知道事情来龙去脉也不知道后续如何处置。跟红老头发生不安全性行为关系的人里面有丈夫、有刚订婚的未婚夫,这些男人姓甚名谁,单位处理了吗,对受害者那些女性如何交代?
不知道。但他们是男大V嘴里应该被同情的“孩子们”。
高校处罚男生的通报,我们在新闻里见过太多了,那些偷拍女性的、性骚扰的、虐待动物的那些男学生,不公布真实姓名,一律是某某某,避而不谈,含糊其辞,处分从轻。还有人跟着说“要给犯错的年轻人机会”。
随手搜几个。
浙大男生努某某,强奸罪,不披露真实姓名留校察看;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一男生偷拍女生裙底,连姓氏都没披露,留校察看;
武大男生肖某某,在图书馆性骚扰,不披露真实姓名,记过;
广东海洋大学崔某,虐待动物,不披露真实姓名,留校察看。
安徽师大一名男教师,多次威胁性骚扰女生,姓名从未被披露,还在被行政处分后又回到学校保卫处任职,校方回应是:“给他留了一口饭吃。”
以上这些男性违法分子,从老师到学生,都是向更弱势者下手。
虐待动物的,难道社会影响极差,给公众造成恐慌,难道不是急需干预和处罚措施否则容易变成其他恶性犯罪?
更可怕的是,偷拍、性骚扰、猥亵、强奸女性,犯下这些违法行为的男人,都被学校保护得好好的,名字长相无人知晓,学业不中断、事业能转岗。连强奸犯都能留校察看,连多次猥亵女生的惯犯都能放任其继续在学校工作。
而大连工业大学的女学生被偷拍被外国人侵犯隐私,被侮辱、被网暴了,大连工业大学不能保护学生,直接开除受害者,并公布其真实姓名主动引发网暴,任由受害者被低俗舆论践踏。
这与文明社会的距离,才是“有损国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