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案件的东维州联邦检察官西伯特(Erik
Siebert)表示,信仰自由是国家其中一项重要原则,被告带着武器进入宗教场所,更意图谋杀无辜信众,只是因为民众和执法人员及时干预,才防范了严重伤亡,国家不容这样的罪行,检方永远会优先打击这类案件。司法部掌管民权事务的助理部长迪隆(Harmeet
K. Dhillon)则说,这次案件“千钧一发”,全靠民众举报、警方行动、教会保安团队没有松懈,才避免了“难以想像的悲剧”。
案发在2023年9月,江锐当年9月23日在网上留言,将矛头指向维州威廉王子县(Prince William
County)的公园谷(Park
Valley)教会,在信息中宣称“上帝每天都剥夺我生活的权利,所以我也会针对(教会中的)男子,剥夺他们的生命”,以及“除非我杀了人,否则不会离开(教堂)”。在另一条信息中,可见江锐持枪指著电视中的教堂,以及点火焚烧《圣经》的画面。到了翌日,江锐在下午2点抵达教堂,首先驾车查看周围情况,接着进入教堂,警方接到举报赶抵现场,截查时发现他身上藏有1把半自动手枪、两个弹匣、两把刀,车上还有更多弹药和驱熊喷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