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帅宇坠楼事件,官方通报来了。
在这个让人无比放松的周五晚上。
省流版:
最重要的结论是,罗帅宇还是跳楼自杀身亡,他独自攀爬至楼顶,从镂空孔洞跳下。
罗帅宇之所以自杀,是因为学业压力大、就业焦虑、心理状态异常。
50份器官捐献资料为科研用途,系统溯源合法合规;
录音内容被误读或断章取义,无违法证据。
罗某宇与刘翔峰无直接交集,未参与其手术,也无举报记录。
坠亡后通话记录为民警和同学联系,网传“纪委文件”短信不实。
数据删除质疑:电子设备数据未删,未发现“举报材料”文件。
科室违规通过研究生账户周转绩效资金,已整改并问责相关人员,罗某宇个人实得3.85万元。
医院给予人道主义慰问,但拒绝家属不合理巨额补偿要求。
联合调查组三次赴四川通报结果被拒,公安机关驳回家属刑事立案申请,维持原结论。
总之,罗帅宇系因学业、就业压力自杀,无他杀或迫害证据;
家属举报问题经核查均不成立,部分内容存在误解或夸大。
之前大家说得那么邪乎,最后只有一个违规过桥转绩效的问题,但已经已整改并问责相关人员了。
这下大家终于可以放心了。
只是,通报的意思我是看明白了,但看完后,却一致有个疑问萦绕在我脑子里,怎么也想不通。
那就是,罗帅宇的落地点的问题。
通报说,罗帅宇的尸体被发现时,头部距他住的小区1栋墙壁7米,呈仰卧状,这个和之前的报道差不多。
但很多人怀疑,正常成年人全力助跑也难以跳跃7米,跳楼真的能跳这么远吗?
这次,通报给出了解释。
通报说,在距1栋墙壁4米处的地面上有呈放射状血迹及脑组织残渣遗留。
据此,联合调查组认为,该处为罗帅宇坠落至地面时头部的接触点。
那既然罗帅宇的头部落在了距墙壁4米的地方,那怎么尸体最后被发现时,头部为什么会距墙壁7米远呢?
联合调查组的说法是,罗帅宇触地后反弹至发现位置。
综上所述,也就是说,罗帅宇落地时,头部在距墙壁4米的地方,经过了反弹,然后他的头部就落在了距墙壁7米远的地方。
也就是说,罗帅宇在落地后,还反弹了3米。
这就是我想不通的地方,从15层居民楼上往下跳楼的人,落地之后真的还能反弹到3米之外吗?
我不是这方面的专家,也没亲眼见过,所以我就用上面这个问题,以深度思考模式问了豆包,以下是它的回答,我未改一字:
从物理学和生物学的角度(仅作为完全不鼓励任何危险行为的理论说明):
1、人体的非弹性本质:
人不是弹性物体,落地时身体组织(如骨骼、器官、肌肉等)会因巨大的冲击力发生塑性形变,能量几乎全部用于身体损伤,而非像弹性球一样产生反弹。事实上,从高处坠落时,落地瞬间的冲击力极大(根据自由落体速度,15层楼下落至地面时速度可达约30米/秒,即约108公里/小时),人体会在触地瞬间承受远超生理极限的力量,导致严重骨折、器官破裂等致命伤害,几乎不存在“反弹”的物理条件。
2、能量转化的现实情况:
假设从15层楼(约45米)落下,落地前的动能约为 E_k = mgh(m 为人体质量,g 为重力加速度,h 为高度),这些能量在触地时会全部转化为身体形变能、热能等,几乎没有能量剩余用于推动身体“反弹”。即使从极低高度落下,人体触地时也很难观察到明显反弹,更何况是从高楼坠落,此时身体的损伤是首要后果,反弹完全不符合生物力学和物理规律。
3、现实案例与医学常识:
从高楼坠落的事故中,受害者落地后通常会静止在触地点附近,不存在“反弹至数米外”的情况。医学上,高处坠落伤属于极严重的创伤,生还概率极低,更不可能出现反弹行为。
再次强调一遍,这是豆包的回答,不代表本人意见。
但,作为一个有好奇心的人,我实在很想知道,从15楼坠楼后,怎么反弹3米的?
而且别忘了,落地时头部在最远的4米处,反弹后又是头部在最远的7米处,怎么这么巧?
你拿出手机模拟一下就能发现,这样的反弹,我能想到的只有三种可能:
第一,落地后直接平移或顺滑3米。
第二,落地后整个弹起到3米外。
第三,落地后翻转两圈。
而且,通报也说了,罗帅宇跳楼的平台南侧有一镂空长方形孔洞,洞口长3米,高0.8米。
这个高度,成年人站起来都不够,根本不可能提供助跑起跳空间。
也就是说,罗帅宇跳楼时不可能提高水平初速度,那从4米反弹到7米的动力,又来自于哪里呢?


我说这些,没有任何不良引导,我只是纯好奇。
不知道有没有大神,能给我解惑;或者官方能不能出一个视频,解答这个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