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15点30分,我的案子在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龙华法庭开庭(案号:2025粤0309民初2714号),来了很多亲朋好友,由于场地有限,能进入旁听席的只有12个人。
被告那边来了一个女法务。庭中,她提交了六个证据:第一,员工报告单;第二,2013年员工手册,称经过了民主程序讨论与修改;第三,平安银行支付证明(被告已向原告支付仲裁败诉部分金额);第四是集团员工违纪处理管理规定(2024年版本)。第五和第六都是原告脱岗视频。
被告一直把我当成犯人一样,反复说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证据确凿,请法官支持被告的所有请求。
刚开始开庭的时候,我觉得我们不占上风,之后一点点把局势扭转回来。之前,被告提交的2023年全员政令宣导讲习签到表显示有我签名——笔记鉴定已经显示对方造假。公司按照里面员工手册的规定开除我,完全不合理、不合法。
我们问被告员工手册是哪个版本?有什么合法性依据,规章制度是否经过民主程序讨论,是否向我出示过里面的内容,有没有书面通知我?被告直接回答:这个问题我不回答。
被告一直反反复复重复说劳动合同里关于员工手册内部登录的网址,在员工入职前、离职后都能一直打开。被告还信誓旦旦地说,原告没有用被告指定的登录渠道去登录内部网址,登录不进去是员工自身的问题。
被告说:“原告在职期间未上公司网站了解员工手册,及其他规章制度,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但是,该网址只有在公司内网才能登录进去,其他渠道是进不去的,我连这个员工手册都没见过,更连登录权限都没有。
(劳动合同里显示:1、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应当公示或告知乙方。公示可以网络公示等形式进行,网络公示网址如下:a.
富士康文化网http://t.cn/A6dP4ygC网页链接;b. 富士康工会网http://t.cn/Rz48eLy网页链接;c.
IE 学院网站http://t.cn/A6dP4ygN网页链接。)
中途,法官问被告:能调解吗?被告直接回复:不调解,双方继续陈述案件。经过两个半小时的开庭,法官宣布三至六个月后出结果。
我一直觉得我就是一个单独的个体,发生这么多事情,已经两年没有回过家了。一审开庭后这两周来,我没有想到这么多人会为我加油打气,也没想到我的事件会引起这么多人的关注,来自五湖四海的工友们,谢谢你们的鼓励和支持。
我想告诉大家最近的遭遇,我在抖音、微信视频号直播、发视频,在微博、公众号、小红书发帖,不断被删帖,被举报。
我不知道一审的判决结果如何,案件可能还会进行二审。请大家持续关注我。感谢大家帮我转发,谢谢大家。
我还是想和大家一起来揭开这个彩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