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200万“分手补偿款”后,她因敲诈勒索被判十年
文章来源: 红星新闻 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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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蕊
“你是老刘这辈子最爱的女人,我决不允许任何人伤害你!”这是2018年2月初,“人在旅途”对“小爷”的承诺。“人在旅途”是老刘的微信昵称,彼时他是一家央企某分公司负责人;“小爷”则是90后女孩、公司临聘人员阿蕊的微信昵称。
老刘出生于1964年,比阿蕊大27岁,比阿蕊的父亲也仅小1岁。阿蕊的哥哥阿康和老刘的儿子阿乐是高中同学。
2017年3月,阿蕊被介绍到老刘所在的这家央企工作不久,老刘就和她发生了关系。
在阿蕊看来,“真爱”可跨越年龄鸿沟。然而老公、老婆相称一年多后,老刘决定“不结婚”。通过缠、闹、举报等方式,阿蕊到老刘所在公司总部“讨说法”,希望通过婚姻来稳固这段感情。
老刘决定“破财消灾”。几轮谈判后,老刘说要给阿蕊“3个国企工作岗位及200万元补偿”。但支付200万元补偿款后,老刘报案了。
阿蕊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给妹妹出主意的阿康也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但由此引发的论争,还在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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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味的相遇
老刘和阿蕊都是河北省秦皇岛市卢龙县人。2024年10月23日,阿蕊父母及嫂子阿萍通过展示老刘和阿蕊的聊天记录、判决书等,向红星新闻讲述这二人间爱恨情仇的演变史。
2017年3月,阿蕊来到一家工程咨询公司工作。当时,这家公司急需一名派驻刚果(金)的员工跟进项目。尽管是临时工身份,但薪酬较优厚,时年26岁的阿蕊决定“闯闯”。
阿蕊的成功入职和阿康的作用分不开。阿康和老刘的儿子阿乐是高中同学,原本关系不错。一开始,阿康也是阿乐推荐给其父做司机的。
阿蕊供述,她到刚果(金)工作时,时年53岁的老刘经常通过微信视频、语音、电话和她聊天,还声称自己已离婚并向她表白,阿蕊最终被征服。2017年8月29日,以工作为由,老刘让阿蕊去公司找他。随后,在公司公寓,他们发生性关系,“事后,他给我买了避孕药”。
一份(2022)京02刑终245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下称《裁定书》)记载了阿蕊的陈述。当天,阿蕊就意识到老刘还没离婚,因为“他接了小玲的电话”。小玲是老刘的第二任妻子,和他在同一公司上班。但老刘表示“将努力和小玲离婚”。
之后,阿蕊和老刘提出分手,老刘不同意,阿蕊也狠不下心来。就这样,他们分分合合中继续在一起。
《裁定书》披露,此后,在刚果(金)以及秦皇岛市卢龙县、北戴河等地,他们多次发生性行为,但“每次都吃避孕药”。
2018年4月以后,以身体有病和遇到经济危机为由,老刘与阿蕊的联系越来越少,阿蕊感到“不对劲”。
▲老刘和阿蕊的聊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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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与假的对碰
微信聊天显示,阿蕊使用名为“小爷”的微信和老刘名为“人在旅途”的微信进行聊天,微信记录阿蕊自2017年12月17日成为老刘微信好友至2018年8月5日被拉黑的聊天内容。
“小爷”是阿蕊的小号,里面好友不到10个。两个微信号成为好友后,老刘给她发的第一条信息只有一个字“宝”,阿蕊说“我难受”,老刘回“哎呀,我知道你心情不好受”,紧接着是个哭丧着脸的表情包。阿蕊说:“为啥要让我这样?是我做得不够好,你才不能对我专一吗?”
彼时,他们正经历些不愉快。不过,和很多分分合合的情侣一样,他们很快又好起来。
好起来时,他们有说不完的话。2017年12月20日凌晨3点57分,两人语音通话,微信显示,他们聊了79分30秒,随后还追聊6分29秒。
对话中,他们频繁使用老公、老婆称呼彼此。阿蕊说,“叫老公不仅仅是一种称呼,更是一种责任。”她还把自己的微信头像换成了老刘的照片。
老刘说他这辈子认定阿蕊是他的“终身依靠”,还说要和阿蕊生宝宝,甚至“生两个”,且孩子名字都起好了……
▲老刘
在阿蕊的母亲纪姨看来,这一开始就是骗局。
纪姨说,阿蕊到刚果(金)不久,老刘就给她打电话,想把阿蕊介绍给他儿子阿乐做媳妇,但纪姨没答应,“我闺女可优秀了,大学学的是画画,没谈过恋爱,哪能嫁个离婚还带孩子的?”
没多久,老刘又给纪姨打电话:“姐,又有人看上阿蕊了,是个46岁的‘重庆人’,带个12岁的孩子,很有钱!”纪姨听后着急了:“你闭嘴吧,阿乐比她大几岁,我都不同意,我能同意她嫁给个46岁的?”
总之,在老刘推荐中,那个“重庆人”很有钱。“有多少钱?我们要一千万元,他能给吗?”纪姨随便报个价,想吓退对方,但老刘表示“没问题”,纪姨继续抬价“两千万!”,对方还是说“没问题”。与此同时,老刘给她发来“重庆人”的照片。纪姨还是拒绝了。
真正见到“重庆人”是2019年1月的一天。纪姨说,老刘约她在北京见面,在一小别墅内,老刘直言“重庆那人”就是他,“放心,我会对她负责,和她结婚,给她买房,再给几十万做生意。”
感到“脑子要炸了”的纪姨心一横,“一要结婚,二要给两千万元——哪天你先走了、不在了,我女儿还能抱着两千万过日子。之前你冒充重庆人时,也说过给两千万的呀。”
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老刘没有就这些细节证实或证伪。他指责阿蕊一家:“一开始就是个坑,就是个圈套,我和阿蕊处的时间不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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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与罚的论争
地下恋情公开后,2019年2月25日,阿蕊在北京看病期间,老刘让其一家在北京某大厦的公司总部和自己“谈善后”。两天后,在北京西站旁的酒店内,双方继续商谈解决方案。
阿乐透露,阿蕊当时提了几点要求:1.老刘离婚,与阿蕊结婚;2.如果不结婚,给阿蕊两千万元赔偿;3.给阿蕊及阿康夫妇解决国企正式工作;4.当着阿蕊面,老刘打其妻子小玲100个嘴巴……
据纪姨透露,老刘当时曾提出给阿蕊一套房,再加几十万元做生意,“这不比打工好嘛”。但阿蕊只想结婚,所以商谈没有结果。
随后,老刘带来的中间人老张对纪姨等人表示,这事老刘做得不对,希望他们帮忙劝劝阿蕊。“不要和老刘结婚,可向他要三五百万元,但不要太多。”老张说,这样可以把老刘“打疼”,但不至于“打死”。
老刘也让纪姨和阿康劝阿蕊放弃结婚念头。“叔求你了,慢慢劝丫,你把丫的工作做好了,叔会感激你一辈子。”老刘告诉阿康。嫂子阿萍补充说,“丫”是老刘对阿蕊的昵称。
但阿蕊不甘心。2019年4月,阿蕊向相关公司举报老刘。2019年5月,老刘及朋友约阿蕊一家在卢龙县大酒店商谈。这次,阿蕊授意阿康提出的赔偿金为600万元,说是给阿蕊买房的钱。
商谈后,老刘称“回去和家里商量”。但商量没结果,阿蕊在2019年6月又一次举报老刘。约在2019年7月13日,老刘约阿蕊在办公室谈。
阿蕊透露,老刘当时称对不起她,愿赔偿,但需签《分手协议》。协议内容是:老刘给阿蕊200万元后,阿蕊不再向老刘及其家人索要赔偿,不再相互骚扰和告他,且撤回已举报内容。
阿蕊认可200万元的赔偿金额,但拒签协议,因为“像卖身契”,“这是对我的侮辱”。
2019年7月14日,老刘给阿蕊转款50万元。2019年7月24日、26日、29日老刘又给阿蕊分别汇款50万元、58万元、42万元。
红星新闻从阿蕊辩护律师所在的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看到,后三笔共计150万元的汇款中,老刘每笔都备注“补偿款”。
2024年10月24日,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老刘承认汇款备注有“补偿款”,但他说:“这不是自愿的,对方逼我、威胁我,要求我这么写的,其实我一分钱的补偿都不想给。”
老刘描述,截至2019年7月底,他给阿蕊支付200万元后,阿蕊还通过发抖音等方式骂他妻子及妻妹。他警告阿蕊说,她提的条件他都做到了,但阿蕊还是频繁发短信骂他。
阿蕊家人称,事实上,“国企3个工作名额”还没落实。2019年10月,阿蕊又打市长热线投诉相关单位领导不作为,相关单位因此联系老刘所在的集团要求妥善处理,集团方面也因此督促老刘处理此事。最后,老刘选择了报警。
2019年12月16日,阿康和阿蕊兄妹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刑事拘留。
2022年6月23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阿蕊、阿康通过举报方式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应予处罚。
据此,丰台区人民法院认定阿蕊和阿康均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和三年,同时分处罚金十万元和三万元,还责令阿蕊、阿康退赔老刘人民币二百万元。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部分)
阿蕊和阿康对判决不服并上诉。2022年11月23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裁定书》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理由是:一、阿蕊、阿康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二、阿蕊、阿康实施以举报相威胁,向老刘索要钱财的行为。三、阿蕊举报老刘以及阿蕊、阿康多次威胁继续举报老刘的行为与老刘给予阿蕊钱款的行为,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阿蕊、阿康及辩护人不认可这些说法。他们认为,首先,老刘给予阿蕊的感情补偿金,属民事赠予,不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
“阿蕊与老刘系婚外恋爱关系,在得知老刘无法给予其正常婚姻生活后,采用哭闹、举报、投诉等方式系逼迫老刘与其结婚,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老刘财物的目的。”阿蕊辩护人表示,在举报老刘前,阿蕊从未向老刘主动索要钱款,亦从未表达过“如果不给钱就实施举报行为”。
微信记录显示,在关系亲密期,老刘曾多次给阿蕊发红包,但她从未接收。老刘要给她买房时,她也拒绝了,认为这些东西“不重要”,“我看重的是你这个人。”
纪姨说:“老刘对阿蕊造成伤害又不能给其婚姻,之后主动提出给补偿款予以弥补过错,大家才顺着这个思路去谈,但最后又把我俩孩子都送进去,这让人难以接受。”
“作为阿蕊的哥哥,阿康发现妹妹被欺负后,安慰妹妹的同时,支持甚至帮她出主意以获得补偿,这符合人之常情,他不可能对妹妹不闻不问。”阿萍说,这200万元,阿康没有从中获取分文。
纪姨说:“阿蕊举报老刘主要是感觉被骗,想报复,目的不是敲诈勒索。”为此,她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再审。
2024年8月29日,北京市高院经审查后认为,一、二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足以认定,同时认为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驳回再审申请。
名为“法治应生”的自媒体号曾就此案深入分析,其认为,此案不宜定罪,理由有:一是阿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二是阿蕊尽管实施举报行为,但不具备现实急迫性,不属于刑法上的敲诈勒索行为。
记者了解到,《法治应生》主理人是黄应生,此前是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曾任最高法调研室刑事处副处长。
纪姨说,她希望大病一场,醒来已是五年后。这样,已关押五年的阿蕊届时也已出狱。
“我已退休了,最近摔了一跤,正住院,有点半身不遂了。”在北京,老刘婉拒了红星新闻当面进一步采访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