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推新法案 移民第二代海外出生亦可获公民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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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修法后,那些无法取得公民权的加拿大人子女,被称之为“失落的加拿大人”(the Lost Canadians)。

加拿大移民部长米勒(Marc Miller)周四(23日)向国会提交新法案,让在海外出生的加拿大人,即使其下一代不是在加拿大出生,也能自动获得加拿大公民身分。

米勒表示,现行法例将公民身份限制在第一代,排除了一些与加拿大有真正联系的人,“我们希望利用这个机会,缩窄海外出生的加人子女,跟在加拿大出生的加人子女之间的差距”。法案建议,只要加籍父母在加国境内实际居住至少1095天,足以证明与加拿大有实质联系,在国外出生的子女就会被自动赋予加拿大公民身分。

加拿大采“属地主义”,无论父母是哪国人,只要在加拿大出生即获得加国国籍;前保守党总理哈柏(Stephen Harper)在2009年修法,规定海外出生的加拿大人,不能将其公民权传给在国外出生的下一代,因而这些无法取得公民权的加拿大人子女,被称之为“失落的加拿大人”(the Lost Canadians)。

关慧贞:当年修法对家庭影响非常大

部分“失落的加拿大人”去年提出诉讼,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去年12月裁定有关做法并不恰当,要求联邦政府在6月19日前废除所谓“摒除第二代”规定,并修改公民法,当局于是根据法院命令推出新法案。

“失落的加拿大人”权益倡议者查普曼 (Don Chapman) 表示,新法案极具意义,“这将是公民法第一次真正合宪,也将产生巨大影响”。参与起草立法的联邦新民主党国会议员关慧贞(Jenny Kwan)指出,2009年保守党修法,对家庭影响非常大,“我曾与那些15年前受到不公正法律影响而与亲人失散的家庭成员交谈过”;据称,那些第二代子女因为无法取得加籍,一代接一代地在体制中迷失。

米勒宣布新法案后,外界反应不一,虽然不少人认为“这么做才是对的”,但也有意见指出新法案会让更多人便宜行事,只想“拿个加拿大护照”就走人,最后并没有在加拿大定居、工作或缴税,还有人担心加国医疗系统日后更加不胜负荷。

fhyang 发表评论于
不了解加拿大的移民法, 这个“下一代”是不是专指成年人?如果是未成年,应该可以随父母办理; 比如一个55岁的成了加拿大人, 他在中国出生已经大学毕业的25岁子女(和孙子女)也可以随父母一起成为加拿大人。

“向国会提交新法案,让在海外出生的加拿大人,即使其下一代不是在加拿大出生,也能自动获得加拿大公民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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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肯定对入籍不是很熟悉,也对2009年法案不熟悉。

2009年法案规定,在海外出生的加拿大公民,如果选择在海外生下孩子,则这个孩子不能自动获得加拿大身份。

这个条款的意义在于,这些加拿大公民不能自动获得加拿大国籍的孩子,想加入加拿大的唯一途径是他们长大后自己申请加拿大移民。

这些孩子如何才能在未成年前加入加拿大国籍呢?
风啸啸壮士 发表评论于
不了解加拿大的移民法, 这个“下一代”是不是专指成年人?如果是未成年,应该可以随父母办理; 比如一个55岁的成了加拿大人, 他在中国出生已经大学毕业的25岁子女(和孙子女)也可以随父母一起成为加拿大人。

“向国会提交新法案,让在海外出生的加拿大人,即使其下一代不是在加拿大出生,也能自动获得加拿大公民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