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电涨价”被辟谣背后,谁来决定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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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用电高峰在即,一则“6月1日起居民用电涨价”的传闻迅速席卷关注。

5月14日,北京、上海两地国家电网95598热线工作人员均向贝壳财经记者表示未收到电价调整相关通知,“暂时未收到价格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也没有收到供电公司相关通知,电价调整信息应该是不属实的。”工作人员告诉贝壳财经记者,一般来说,电价调整前,供电公司都会提前公示,建议以供电公司官方渠道公布的消息为准。

居民电价具体是怎样定价的?据贝壳财经记者了解,居民电价执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即由政府定价。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告诉贝壳财经记者,目前各地执行的电价标准实质均为阶梯电价与峰谷分时电价的复合,虽然各地具体细则有所区别,但思路均是如此。

实际与国际上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居民电价偏低,工商业电价偏高。近年推动居民电价改革的政策信号并不鲜见,但依然难以落地。业内人士认为,改革的趋势是必然的,但何时进行与如何进行尚未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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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用电涨价”传闻被辟谣

电价由谁决定

一则“6月1日起居民用电涨价”的传闻迅速席卷关注,并被多地辟谣。

5月14日,国家电网95598热线工作人员向贝壳财经记者表示,目前未收到价格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也没有收到供电公司相关通知,电价调整信息应该是不属实的。

该工作人员表示,一般来说,电价调整前,供电公司都会提前公示,建议以供电公司官方渠道公布的消息为准。

作为居民消费中的一笔重要日常开支,居民电价是如何决定的?

居民电价并非由市场化决定,而是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执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换言之即由政府定价。国家发改委明确各地要优先将低价电源用于保障居民、农业用电。

至于每一度居民用电的具体价格如何确定,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告诉贝壳财经记者,目前各地执行的电价标准实质均为阶梯电价与峰谷分时电价的复合,虽然各地具体细则有所区别,但思路均是如此。阶梯电价制度是按居民用电量的多少分段计价,峰谷分时电价则是鼓励居民合理安排用电时间,将较大的用电需求安排在晚间等供电充足、电价较低的时段。

北京市发改委2023年8月公示的北京市居民生活用电电价表显示,居民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第一档电量为240千瓦时及以下的电量,电价标准为0.4883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和0.4783元/千瓦时(1千伏及以上)。

来源:北京市发改委官网

国家电网公示的上海市居民销售电价表显示,上海市居民用电在采取阶梯电价的同时区分峰谷时段,居民用户在第一档0至3120千瓦时电量区间内,峰时段(6-22时)电价为0.617元/千瓦时,谷时段(22时-次日6时)电价为0.307元/千瓦时。

来源:国家电网

由于居民用电的民生保障属性,多地电价已有较长时间未发生变化。

国家电网95598热线工作人员向贝壳财经记者确认,上海市居民用电目前继续执行2012年颁布实施的居民目录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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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电价改革尚在路上

居民电价改革已是探讨多年的话题,但在实际推行过程中颇为不易。

2021年曾是近年居民电价改革政策信号最明显的一年。

国网能源研究院2021年3月发布的一份《我国电价的国际比较分析》显示,在国际上,与35个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相比较,与新兴经济体国家相比较,与美国相比较,我国电价均处于较低水平。

该分析称,从居民用户销售电价看,2019年,35个OECD国家的居民电价平均为每千瓦时1.352元;我国为0.542元,仅占35国平均水平的40%,在36个国家中列倒数第二位。

从居民/工业比价关系看,2019年,35个可获得公开数据OECD国家的居民电价平均为工业电价的1.53倍;我国居民/工业比价为0.85倍,在36个国家中处于倒数第二位。

2021年6月,国家发改委在答网民留言时回复表示,长期以来我国试行较低的居民用电价格,居民电价较大幅度低于供电成本,是因为工商用户承担了相应的交叉补贴。与国际上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居民电价偏低,工商业电价偏高。

“按照进一步深化电价市场化改革要求,下一步要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逐步缓解电价交叉补贴,使电力价格更好地反映供电成本,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形成更加充分反映用电成本、供求关系和资源稀缺程度的居民电价机制。”发改委在上述回复中表示。

经历了铺垫后,2021年7月,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重点放在进一步完善峰谷电价机制,包括完善峰谷电价机制、合理确定峰谷电价价差、建立尖峰电价机制等,未涉及对阶梯电价各档电量和电价的调整。

居民电价改革之所以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据林伯强介绍,一方面在于居民用电涉及民生,较为敏感,另一方面在于目前居民用电量整体占比较小,相应的改革紧迫性较弱,如未来居民用电量显著提升,可以预见将倒逼政策进行改革。

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23年全社会用电量92241亿千瓦时,其中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3524亿千瓦时,占比仅为14.66%,其余85.34%的用电量全部来自第一、二、三产业。

电价调整的传言虽被证实不属实,但能够引起广泛社会关注,或在于其推升通胀的可能性。

天风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宋雪涛5月撰文提出,自2016年以来,公用事业价格的波动较小,水电燃料CPI(消费者物价指数)同比一直在-1.3%到4.5%左右的区间内波动。按照居民现金消费支出估算,水电燃料占居民消费的比重在5%左右,其中电费是大头,电力、燃气、水占居民消费的比重分别为3.9%、1%、0.2%。低波动和低占比,使得公用事业价格对CPI的贡献在过去往往不超过0.3个百分点。

宋雪涛告诉贝壳财经记者,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价格上涨,并不会推升通胀。其一就算数结果而言,公用事业价格对于通胀贡献极小,其二公用事业价格的上涨会由居民通过消费行为进行消化,例如减少使用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