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客后涨租金再出租 加拿大华人房东被告 判赔6900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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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加拿大一起租客起诉房东“恶意收回房屋”的案件,在当地法院宣判,判决结果在当地华人圈引发广泛关注。“我认为这个判决很不公平。”本案的被告人,即产生纠纷的房屋的华人房东于女士(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达了自己的委屈和不满。

红星新闻记者从加拿大魁北克省当地住房行政法庭的判决书上看到,房东于女士通知58岁的房客娜塔莉(Nathalie)和其丈夫弗朗索瓦(François),她打算半年后将房屋收回,用于和自己的配偶一同居住,并支付了租客夫妻2000加元作为补偿。

在搬离后,娜塔莉夫妇发现于女士并未和配偶住进去,而是将房屋翻新后试图以翻倍的价格重新出租,并在短租房网站上以每晚597加元的价格出租。

“我感觉自己好像被她嘲笑了。她这么快就把房子重新出租,实在是太无耻了。”娜塔莉夫妇称,他们将于女士告上法庭,并向其索赔。最终法院判决于女士赔偿租客6900加元。

房东收房后未按约定与配偶居住

短时间内将房租翻倍出租被原房客起诉

据判决书显示,娜塔莉夫妇以925加元的价格租住着于女士一套5.5个房间的公寓。

2021年12月23日,娜塔莉夫妇收到一封于女士寄来的信,信中于女士表示自己打算在2022年6月30日后将房屋收回,用于和自己的伴侣居住。之后,双方经过协商,娜塔莉夫妇要求于女士支付2000加元作为搬家补偿金,同年3月4日,双方签署了终止租约协议。

同年6月7日,娜塔莉夫妇发现这套房屋正在重新招租。娜塔莉夫妇请朋友佯装租客,按照招租广告上的电话打过去咨询,发现这套房子被翻新,租金也上涨至每月1805加元。愤怒的娜塔莉夫妇立刻给于女士发送了一封通知,在通知中他们谴责了于女士未按照约定与配偶入住,而是再次将房屋出租,并要求了14000加元的赔偿,“现在我们只能租住在一个只有3.5个房间,租金却要1000加元的房子里,上班的路途也变得更远了”。

2022年11月11日,娜塔莉夫妇以“恶意收回房屋”为由,将房东于女士告上法庭。

房东:因与伴侣分居无法按原计划自住

法院认定房东收回房屋是为牟利

根据判决书上的内容,红星新闻记者看到,房东于女士在庭上解释称,自己之所以没有按照原计划,将这套房子收回自住,是因为自己与伴侣关系出现问题,两人决定分居,因此不再需要住在有5.5个房间的公寓内,且那段时间伴侣正好失业,而翻新房屋是因为娜塔莉夫妇搬离过后,房屋内的状况需要翻新修复。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庭审焦点集中在于女士收回房屋的举动是否存在恶意。判决书中写道:“于女士与配偶分手并不构成严重阻碍她收回住房和居住的理由;房东没有提供任何可信和合理的解释,说明为什么她没有与当时16岁的儿子一起住在这所房子里,她的儿子今天仍然和她住在蒙特利尔的另一所公寓里;如果不是房客于2021年12月23日从房东处收到的收回住房的通知,房客绝不会离开他们自2015年以来一直居住的,完全适合他们需要的住房;此外,照片显示房客离开之日住房状况良好,没有如房东所说需要翻新……”

根据以上理由,当地住房行政法庭认为,“很明显,房东以收回自住为借口,使房客离开;房东于2021年7月购买该物业,并不是为了自住,而是纯粹为了牟利。”

最终,法院判决房东于女士必须向房客娜塔莉夫妇支付6900加元赔偿金。

在判决结果出来后,当地媒体发现,这套房屋同时在短租网站上以每晚597加元的价格出租。对此,于女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短租网站上的内容,是交给一位房地产经纪人全权负责,她并不愿透露更多信息,而对于本次判决,于女士表示:“这真的很不公平。”

而对于短租网上的招租信息,娜塔莉看到表示:“我们对此并不惊讶,只是希望能够尽快收到那笔钱。但对于所发生的一切,我们仍然非常不满。因为所有的这些程序都浪费了我们很多的时间和精力。”

一带一路 发表评论于
一楼是在正话反说,嘲讽吧?
一带一路 发表评论于
有的房东自已房贷没还完,还要付保险 地税,有时候还要修缮房屋,赚点房租不过收支平衡…………!
一带一路 发表评论于
房客敲诈房东一次又一次,在加拿大房东打官司大概率输给房客。
kittencats 发表评论于
Eastgate 发表评论于 2023-10-25 13:19:23
如双方明确的租约期间属于租客的是没错。但现在问题是租客到期赖着不搬出,在BC,安省即使签了fixed term lease有明确搬出日期也不行,政府完全偏袒租客,租客可以无限期的住下去房东却不能赶人。如果房东可以按事先双方约定日期赶人的话, 房东用不着出此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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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按时付房租的情况下,有优先续约权。
fll2012 发表评论于
一楼这种垃圾的逻辑原产自罗刹国
funtime 发表评论于
5.5个房间的公寓是几房几浴?如果两卧一浴,加客厅餐厅厨房,925加元显然低于市场价吧!加拿大房租这么便宜吗?
Eastgate 发表评论于
如双方明确的租约期间属于租客的是没错。但现在问题是租客到期赖着不搬出,在BC,安省即使签了fixed term lease有明确搬出日期也不行,政府完全偏袒租客,租客可以无限期的住下去房东却不能赶人。如果房东可以按事先双方约定日期赶人的话, 房东用不着出此下策。
Firefox01 发表评论于
法制社会,按照法律运行。不服的一方可以继续诉讼嘛,只要愿意花钱就行。
天眼里人 发表评论于
在加拿大,房子出租了,就是属于租客的,因为租客付了租金!房东欺骗租客当然要被罚款
flypacific 发表评论于
1.房东提前节约
2.解约通知上写了理由
排毒灵 发表评论于
都是偏袒租客的不公平法律闹得
TexasPeter 发表评论于
春秋笔法,法律是怎么说的?
bluetag 发表评论于
房东没有充分理由不能中途解除租约,这个案例房东是用了欺骗手段,确实需要赔偿。
southkeys 发表评论于
拿了2000块补偿还反咬一口
争争日上 发表评论于
房主不能决定自己房子的用途?
RARACOCO 发表评论于
好事
LexusOnly 发表评论于
什么是恶意? 不是有赔偿吗? 如果当时赔偿不够, 可以提高条件的。
Eastgate 发表评论于
在左棍州或省份的话就把房子卖了别再做了,搞不过左逼政客的。要做也到相对保守相对公平的地方当房东。
stapler123 发表评论于
加拿大队租客过于袒护, 有些租客之前租金价格较低,但任何东西都涨价,人工工资已经长了70%,而房租不能涨,这是什么道理?这事典型的政府干预市场。加拿大用于房屋的土地少吗?政府释放更多土地给市场,降低房屋成本,现在土地价格极高,利息极高,造成房屋市场价高是必然的?搞不清楚,加拿大为什么要打压房地产市场?加息阻止了物价上升?特别是房地产,增加市场供应量。
Eastgate 发表评论于
租房应当靠市场来调节,房子不够是政府的责任,不应苛责于房东。 双方都遵守合同,合同到期也该理当搬出,不能一直住着远低于市场价的房子而赖着不走,对房东也是严重不公
lostman 发表评论于
最好别干这种买房出租的事,房价跌了,白忙活,天天跟一堆人打交道
Eastgate 发表评论于
楼下的,房东是因为分居而计划改变,谁能保证计划不变?再说事先已经赔了2000给租客了。

当房东当然应当从牟利角度出发,房东也不是社会公益人士。只要房东在正常缴税纳税,就相当于反馈社会了,至于税金怎么支配是否够用,租客是否有合适地方住,哪是政客们的责任,不能一股脑儿地都推给房东。
芬妖精 发表评论于
一楼这逻辑滑坡真是典型的中国人
小毛er 发表评论于
房东不应该撒谎骗租客搬出去。这样很没道德。给点补偿给被骗的前租客是合理的。
芬妖精 发表评论于
想牟利一开始就说清楚一点事儿没有。
平平谈谈 发表评论于
法官判决错了?我看这个房东没有诚信,是该受罚。
凡事不能总是从自己牟利的角度出发,不说为社会做公益,总要有点诚信吧。
密码忘记了 发表评论于
靠,在加拿大牟利是犯法的,房东必须做公益,服务大众,不能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