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纽森签这项新法 对加州司机影响太大了 各方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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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链接>>加州华裔议员提法案 乱穿马路合法化 纽森签字

随着加州州长加文‧纽森(Gavin Newsom)签署AB2147号法案,从明年1月份起,在加州“安全”乱穿马路不再是违法行为。

但很多驾驶员对此忧心忡忡,认为这会给行人和驾驶员都带来不利影响。




AB2147法案别名“自由行走法案”,由北加州众议员丁右立(Phil Ting)发起。新法规定,只要安全的情况下,即使民众不走人行道横穿马路(jaywalk),也不算违法,执法人员不可因此开罚单。

新法定义,执法人员只有在合理判断后,认为一个人横穿马路存在着被汽车撞到的危险时,才可以阻止其乱穿马路并开具罚单。


驾驶员忧新法加剧不必要风险

丁右立表示,“安全过马路不能算是违法。”他认为以往针对“乱穿马路”的执法是任意而为,存在不公,昂贵的罚单对弱势社区也构成了负担。

不过网约车司机陈先生(James Chan)有不同见解:“常识性来说,横乱马路真的很危险。这个新法感觉是在纵容危险行为,对行人的安全也不利。”

他举例说:“我有几次都是开车时,突然看到有人大摇大摆地横穿(马路),根本不看车。有一次我是急刹车才避免事故发生。”

另一位开车到洛杉矶市中心工作的马克说:“市中心有很多游民,路上行人也多。有一次我正准备转上一条高速,那里没有人行道,就看到两个人横穿马路,我紧急刹车后把他们吓一跳,结果(他们)还把我骂一顿。”

为此,马克特意咨询过律师朋友:“朋友告诉我,很多这类事故也都是走保险处理的,但首先要确认是谁的责任。比如说,就算是行人不守规矩乱穿马路,但如果司机超速了,或没有完全遵守其它交通规则,是要平摊责任的。总之情况复杂,他就建议我安装行车记录仪。”

新法明年1月上路

丁右立表示,该法案旨在使乱穿马路行为非刑事化。这将保护低收入、弱势群体避免昂贵的罚单,以及减少与执法人员之间不必要的对峙。

但在加州州参议院公共安全委员会的报告中,加州县警局长协会(California State Sheriff’s Association)、加州地区检察官协会(California District Attorneys Association)、千橡市(Thousand Oaks)市政府等表达了反对意见。

报告记录了这样的质疑声:“该法案规定,除非‘一个谨慎的人判断(行人)可能存在与行驶车辆发生相撞的直接危险’,否则执法人员不得拦截行人。根据这一标准,当执法人员确定他们能进行拦截时,可能已来不及防止行人受到伤害。”

报告还引用千橡市市政府的说法:“这个法案允许乱穿马路,虽然看起来好像无害,但在非指定区域过马路构成了鲁莽的危险行为。”

虽然质疑颇多,但9月30日,AB2147仍经州长纽森签署成为新法,将于2023年1月正式生效。

 

 

mikecwu 发表评论于
警力应该放在更重要的地方,比如真正扰乱秩序的高噪音摩托车等。安全穿越马路,和安全开车打电话一样,不应该是警察去管的事
LaoxiangPAPA 发表评论于
疯了!竞有这种法案!脑子里都是屎!气死了,这就是当今民主美国!尽干缺德不讲理的事!

中期选举快到了,投票的睁开眼,别当瞎子!
kaltwasser 发表评论于
fxxx morons’ idea!
逍遥羊牯 发表评论于
101,5号10号上经常有人在走,警察也不能抓了?
月亮啊你可知道 发表评论于
不光是蠢而且坏
内务府 发表评论于
Idiot
mikecwu 发表评论于
这合情合理。没有威险的话横穿马路当然不应该罚款。我希望出法律给那些故意加大噪音的司机罚款。很多摩托车,也有汽车,故意改变消音器,扩大排气噪音,及其无聊,扰乱安静,应该重罚
LaBrisa 发表评论于
蠢。
true? 发表评论于
根据他的逻辑,如果行人乱穿马路被撞那显然是行人在不安全的情况下过马路。而在不安全的情况下依法规暗示是不应该过马路的。那显然行人不在斑马线过马路被撞是行人的责任。所以如果大家都讲逻辑的话司机是不用担心的。
可问题是如果真讲逻辑这种法规就不会通过。所以加州甚至美国的现实是大家没有逻辑。那真的相撞事故发生的话,也不要指望能按逻辑解决问题。
整个国家无视正常的逻辑,一味把任何事情政治化,这才是大家要长久担心的。
一条小路 发表评论于
這小子是活膩了吧。
Gooddevil 发表评论于
民主党就是花着科技公司的钱,披着白人皮肤的黑鬼
60MPH 发表评论于
cow
内务府 发表评论于
过街人行道,crosswalk,1951年在英国首次使用,目的是保护行人的安全。法律跟进,行人过街必须走人行道,事故减少。

丁右立基本上就是从法律上废除了过街人行道的必要性。下次是否要废除安全带的必要性?开车可以不系安全带,因为不系安全带的罚款大部分是来源于弱势族群?

这是助人,还是杀人?

挚友 发表评论于
很多人被这个党的小恩小惠绑架
相信事实 发表评论于
美国的所有政策都是一个目的,消灭低端人口。既然低端人们喜欢乱穿马路,当然被撞死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同样,新冠死亡也是老弱病残为主,这些都是美国的负担啊,死了不就省钱了吗?
zneteng 发表评论于
那要斑马线干嘛用?沙雕奇葩小丁丁
bluetag 发表评论于
乱穿马路非刑事话?难道乱穿马路以前是刑事犯罪?从来没听说有人因为乱穿马路被抓进去。
柳小波 发表评论于
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能不能去高速路上晒谷子啊??
keliwang 发表评论于
“丁右立”真有多产奇葩思维的大脑。
农民伯伯 发表评论于
以后行人上高速公路也会合法滴。奇芭议员
挺没劲 发表评论于
这算什么弱势群体
北美小镇 发表评论于
这么麻烦干嘛?直接规定:刑不上命贵!不就搞定了?
rose_sunny 发表评论于
这法案应该有复加条款,机动车辆有优先权,否则双方在马路上都是合法状态,撞了怎么判?

华人议员这样胡来,以后华人不会再选华人。
wang5zhao6 发表评论于
黑人抢劫多:修法-无罪
黑人违章多:修法-无罪
黑人抢劫之后驾车违章,逃跑时随便穿马路:修法-无罪

黑命果然贵,就问你服不服

哈哈哈
kcxie 发表评论于
修改的理由是低收入人群,收到的罚款多。
有门部关 发表评论于
只要是刁民喜欢的,蓝州州长都签。
弯刀月 发表评论于
全州步行街
zhige 发表评论于
这个丁右立第一个被车撞。。。
寒雪拭峰 发表评论于
撞了算谁的?碰瓷的是不是会增加?
逐风 发表评论于
现在知道为什么亚裔不会选亚裔华裔更不会选华裔了吧。
蓝靛厂 发表评论于
保险公司弹冠相庆。又可以借故涨一波保费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