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名博主因感染过新冠被开除 这比病毒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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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知名博主“我是小妖怪的人”发文称,因自己曾感染新冠肺炎,失去了第一份工作。据了解,她是在乌克兰读研期间感染,回国后在某机构做俄语老师。该机构得知她曾感染新冠肺炎后,要求她离职。该博主自述已做五六十次核酸检测,均呈阴性。网友对她的遭遇纷纷表示同情,同时支持劳动仲裁。


从网友的反馈可以看出,不得以曾经感染新冠肺炎为由开除一名员工,已经是一个社会共识。

其实,早在2020年1月,武汉多部门就曾发布通知,要求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雇新冠病毒感染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当年4月,最高法在指导意见中明确,不得以新冠肺炎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我国《传染病防护法》更是明确规定: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更何况开除呢?

另外,多位专家在多个公开场合也多次强调,治愈后的新冠肺炎患者没有传染性,全社会都不应该有任何歧视和恐惧的心理。可以说,如果有企业以曾经感染新冠为由开除一名员工,那么既是无知的表现,也是明目张胆地违法。

感染新冠不是人生污点。感染者只要没有违反防疫规定,都是疫情的受害者,他们应该得到的是关心和帮助,而不是歧视和排斥。

此前,泄露、传播感染者的隐私信息,臆想出各种花边新闻,把阳性感染者称为“羊人”,也在网上时有发生。因曾经感染新冠就开除员工,这样的行为,更显得恶劣。

一位网友说得很好,“孤立比病毒更可怕。”病毒是可以杀死的,得了病可以救治,但是孤立、排斥和歧视,更容易伤害一个人,且这种伤害是一种精神伤害,并不是那么容易抚平。如果这位博主的倾诉都是真的,哪怕事后涉事公司重新招回她,恐怕也难以像以前一样舒心开展工作了。

我还注意到的一个细节,这位博主在回复网友关心时,最后说,“我在想,以后我是不是都不可以做老师了?”这是一个值得被认真对待、严肃回答的问题。在病例仍在散发的当下,以及疫情被彻底消除的将来,我们都需要努力帮助那些感染者走出对“病史”的忧惧,重建生活的信心。

我们防疫的目的,难道不就是为了尽可能地减少感染者,尽可能地治愈感染者,让他们恢复健康,回归正常的工作生活吗?这个初衷,不能走丢。他们成为感染者,已是不幸,我们不该再加剧和延续这种不幸,因为主要病毒还在,我们也随时可能成为下一个被孤立和歧视的对象。

当然,目前我们看到的信息,只是博主单方面的说法,涉事公司的具体操作和理由是怎样的,还有待进一步回应。但是毫无疑问,我们如何对待流行病感染者、痊愈者,能够反映出一个单位,乃至一个社会的文明水位。

新手一位 发表评论于
西方国家的标准怎么可以用到中国?
Nightrose_us 发表评论于
为什么中国对企业违反劳动法的反应都是仲裁?难道没人去打官司么?
雁过无痕文学 发表评论于
回复网友评论 bluetag -----------
得过新冠的人再得一次的概率,确实比现在没得过的人得到第一次的概率要高,并不只是关于抗体,而是这类人平均来说防范意识较差,生活方式的风险较高,所以如果你很在意害怕得新冠的话,尽量避开这些得过的人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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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me on you for such groundless evil conjecture filled with discrimination
看极光 发表评论于
冷血!
bluetag 发表评论于
得过新冠的人再得一次的概率,确实比现在没得过的人得到第一次的概率要高,并不只是关于抗体,而是这类人平均来说防范意识较差,生活方式的风险较高,所以如果你很在意害怕得新冠的话,尽量避开这些得过的人是对的。
showers 发表评论于
奇葩国家奇葩人民
maina 发表评论于
还以为得过新冠的人会得到追捧,因为有更强的免疫力,更不容易被感染,更不容易传播病毒。得过新冠的人应被视为打过天然疫苗才对。一点常识都没有。
新手一位 发表评论于
这有什么奇怪的,中国人本来就是这样的民族。“为了集体的利益,为了大部分人的利益”,这样的名头,在历朝历代,历次运动中,不知道消灭了多少“不一样”的人。
这种民族特性,是过往苦难的日子里,整个宗族为了生存下去而发展起来的。所以,中国人,或者说亚洲人,对于弱者,与社会发展落后或脱离的人,是缺乏同情心的,普遍是要摆脱这些人的。
barryv 发表评论于
毁三代的
京华人 发表评论于
所以,“东亚病夫”这顶“桂冠”还是实至名归的。
湾区范儿 发表评论于
感染新冠后已经痊愈,为什么还这样歧视她?中国不讲人权平等的行为,配不上中国的经济地位。
eurostar_019 发表评论于
感染新冠都是个耻辱,这大概只有天天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中共统治的中国才有的现象。这才是最大的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