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少女醉酒后被侵犯 法院:她没反抗 不算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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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镜报》报道,西班牙五名男子被控侵犯一名14岁少女,却未能以强奸罪论处,此案引发了强烈的社会反应。

根据西班牙法律,只有在使用暴力或恐吓的情况下,性侵犯才会被归类为强奸。而案发时被害人因饮酒陷入昏迷,对性行为没有反抗,故五名实施者仅仅被判定为性虐待。

被强奸对受害人来说已经是一次巨大的伤害,法院的判定结果难道不是更严重二次伤害吗?



据了解,案件发生在巴塞罗那西北部玛雷萨镇的一个废弃工厂派对上,七名涉案男子与该少女一同饮酒,当受害者昏迷后,其中五名男子对她轮流进行侵犯。

一份法庭声明称:“这是一场非常严重的性侵,尤其是针对弱小无助的未成年人犯下此罪行。”

然而,这五人仅仅被判为较轻的性虐待罪,分别被判处10至12年监禁,(据西班牙法规定,如果被判性侵罪,刑期将会延长至15年到20年)另外两名在场男子甚至被判无罪。



巴塞罗那市长艾达·科洛在推特上表示,这一决定“令人愤慨”,并补充道:“我不是法官,我不知道他们应该被判多少年监禁,但我只知道这不是虐待,而是强奸!”

这起案件在西班牙全国各地引发了抗议,活动人士向政府施加压力,要求其改革法律,即未经同意的任何性行为都是一种侵犯。



此前,西班牙在2016年奔牛节期间也曾发生过一起与此类似的案件,5名罪犯以“性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一度引起了民众的强烈不满。即使有案例在先,法院也并未以强奸案定罪,真心让人心寒。

西班牙政府去年曾成立一个委员会来审查西班牙的强奸法,决定对法律中强奸罪的定义作出修改,规定未经受害人同意的性行为即为强奸,然而现在看来,委员会至今仍未采取实质性的行动,只是纸上谈兵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