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非洲“友邦”断交 台湾上美国法院讨2亿美元“分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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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路透社3月30日报道,由台湾地区财经部门主管的“中国输出入银行”向美国地方法院起诉三个与台湾“断交”的非洲“前友邦”,要求对方偿还贷款;其中两起已取得胜诉,有望追讨超过2.12亿美元的未偿还贷款。遭台方起诉的三个非洲国家分别为几内亚比索、中非共和国和刚果民主共和国;这三国与台当局“断交”后,均与中国大陆建交。

对此,台当局外事部门表示,这是商业贷款性质,不予置评。岛内民进党“立委”则有意借胜诉夸大台湾所谓“国际影响”,声称具备“国际法主体地位”。

但是,路透社评论认为,起诉最贫穷的国家索回贷款存有争议。



“台湾成功起诉非洲国家,追讨2亿美元”,截图来自路透社

美专家:要求变心国家还钱,并不惊讶

报道称,台湾“中国输出入银行”在在美国纽约的一个地区法院提告“断交友邦”几内亚比索、中非共和国和刚果民主共和国,要求偿还至少2.61亿美元的贷款和利息;目前除了几内亚比索的案件还在诉讼中,后两者已胜诉。

“中国输出入银行”副总经理兼发言人廖政聪向路透社表示,“我们将此视为一起商业贷款案例”,该银行大部分都是国际贷款,且大多都得到偿还。他称,“(要求还贷)通常需要很长时间的谈判,当我们找不到办法时,就不得不通过法律程序来保护债权。”

据维基百科介绍,“中华民国输出入银行”是依据岛内“中国输出入银行条例”,在“财政部”监管下,所设立的“中华民国国营”之输出入信用专业银行,其每年的年度经营预算都需经“立法院”审议过后,方可执行。该银行设立的主要目的是配合台当局经贸政策,为岛内厂商提供金融保险支援,积极协助拓展对外贸易与投资,特别是对于新兴市场及高政经风险国家或地区的拓销。

但是,有分析人士认为,具有“官方”背景的“中国输出入银行”提起法律诉讼,可能是在警告与台当局“断交”转而与中国大陆建交的国家。

台湾“外交部”表示,这事涉及商业贷款,因此不予置评。几内亚比索官员称将依法回应,前提是保证国内稳定,中非共和国和刚果民主共和国的官员暂未回应。

据美国大西洋理事会(Atlantic Council)智库国安资深专员曼宁(Robert Manning)所述,“台湾要求变心国家还钱,这并不让人惊讶”。他认为,蔡英文自去年上台后,导致两岸关系出现新的紧张局势,“从某种程度上来看,他们是想拿回钱,但相当大程度上,算是惩罚。”

如今台当局所谓的“邦交国”只剩下21个,且大多为经济较落后的小国,据路透社引述台政府部门相关人士的话称,当这些国家能取而代之从中国大陆获得更好的“交易”时,台湾想要维持这些“邦交”关系就变得非常困难。

目前,非洲只剩下布基纳法索与斯威士兰两个国家与台当局保持着“外交关系”。去年12月,非洲国家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宣布与台湾“断交”,并与中国大陆正式建交。



红圈中为被台方起诉的三个非洲国家

评论:起诉非洲最贫穷国家还钱存在争议

据路透社称,通过一个鲜为外人知晓的公共数据库中所保存的档案显示,所有的台湾银行的案件自2015年12月以来就已经提交。在2017年1月的两宗独立裁决中,法官支持银行向刚果及中非共和国分别索赔近5700万美元和1.54亿美元。目前还不清楚这些国家将如何解决索赔问题,去年6月针对几内亚比索的案件至少增加了4920万美元,大约相当于该国最近一次预算的五分之一。据几内亚比索的一位官员表示,根据本月提供的备忘录,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期;并称,希望能在年底达成决议。

对此,路透社评论认为,针对非洲一些最贫穷、最不稳定的国家提起诉讼是有争议的;此前为了缓解第三世界债务,这些国家已经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倡议下获得了减免债务的权利。尽管台当局并不是这两个国际组织的成员。

有一位西方外交官针对几内亚比索的案件称,“他们的国库基本是空的,对他们而言,要在纽约支付的律师费就是一笔很大的支出。”对于中非共和国和刚果民主共和国而言,暂时没有看到任何辩护律师的详细记录,前者国内仍有四分之三的人口生活在贫困中,后者也面临贫困和法律专业人士的缺乏。

据悉,2015年时,台当局“前友邦”尼日利亚设法与“中国输出入银行”达成协议,将索赔金额从1.83亿美元减少到2000万美元。

“绿委”扬言:还不起就扣押在美国财产

然而,台湾民进党“立委”却对此事大作文章,认为官司胜诉意味着这个做法是正确的,而且也确认了台湾的“国际法人格”。

据台湾联合新闻网31日报道,民进党“立委”蔡适应竟妄言,“胜诉有两个意义,一是虽然我们和那个国家‘断交’,可是台湾在债权债务上的‘国际法人格主张’,并没有因此不见,证明‘建交’、‘断交’与否跟‘国际法人格’无关;此外,由于大部分国家在美国都有资产或外汇存底,因此在确定取得债权后,可以在美国声请强制执行或查封外汇;对银行而言,因为存在法律权限,所以在美国查封财产比拿着美国法院的判决书到该国直接执行容易。”

但是,按照台湾外事部门“商业模式贷款”说法,应属民事索赔,与国际法主体所涵盖范畴无关。国际法主体是指享受国际法上权利和承担国际法义务能力的国际法律的参加者,或者称为国际法律人格者。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具有独立参与国际关系的资格,具体直接享有国际法上权利的能力,具有直接承担国际法上义务的能力。

民进党“立委”罗致政则认为,“这样的商业模式一直都存在,对外贷款都是用商业银行贷款,某些国家向我们借钱,但政府无法借,于是政府担保;第二是给利息补贴,商业银行模式可保障债权,不然‘断交’钱就拿不回来。”

罗致政还表示,“商业银行一直都是私人的,过去大多都要求在纽约登记或打官司,因为纽约的金融保障比较健全;这次胜诉确定债权关系存在,就是要还钱,表示我们原来的做法是对的,别的国家不要以为‘断交’后就不用还钱了,硬是不还可以扣押、抵押,民事关系一直都存在,能不能还是一回事,但起码该国在美国有财产就扣押。”

据查询,台当局与几内亚比索在1990至1998年间有“邦交”关系,该国在1998年4月23日和与中国大陆签署复交公报,并与台当局“断交”。中非共和国在1962年至1998年与台当局存在所谓“邦交”关系,但1998年时第三次宣布与台“断交”。中非共和国与中国大陆关系也经过多次波折,1964年9月29日,同中国大陆建交,1966年1月博卡萨上台后与中国大陆断交;1976年8月20日双方签署两国关系正常化公报,1991年7月8日,由于科林巴政府同台湾“复交”,大陆与中非中止外交关系。1998年1月29日,两国政府再次签署公报,决定恢复大使级外交关系。

台当局与刚果共和国在1960年至1973年有“邦交”关系。由于刚果共和国局势变化,与中国大陆的关系也有过变化,1960年6月30日,刚果共和国独立,中方致电卢蒙巴政府表示祝贺和承认。10月,卡萨武布政府与台湾当局“建交”。1961年2月19日,中国承认基赞加政府为刚果唯一合法政府,2月20日两国建交。同年9月18日,由于基赞加投奔阿杜拉,而阿杜拉政权同台湾有所谓的“外交关系”,故中国撤回使馆,中刚关系暂时中止。1964年改国名为刚果民主共和国,1971年改国名为扎伊尔共和国。1972年11月24日,中扎两国实现关系正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