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闹剧 美国司法部撤销华裔超导专家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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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天普大学物理系主任、世界知名超导专家郗小星在5月遭逮捕,美司法部指控他向中国提供美国企业的超导技术“秘密”,以换取“名利双收的职位”。但是,时隔数月,美国司法部撤销了对他的起诉,原因是他们弄错了证据。

《纽约时报》9月11日报道,执法人员称,电路图泄露了暖手器(pocket heater)设备的设计方案,该设备用在半导体研究之中,郗小星当时签订协议称将对这一设计方案保密。但是,数月之后,有专家发现司法部门的证据有误:这一图纸并非是暖手器。

郗小星称,我不期望他们像我一样懂所有的东西,但是,他们怎么能不咨询教授就起诉我?让我的名誉受损?他们不应该这样做的。这不是一个玩笑,也不是一个游戏。

费城法院的发言人梅莫格(Zane D. Memeger)并没有详细地解释为何决定撤销该案。



美国多次指控中国人窃密

郗小星的律师Peter Zeidenberg称,尽管很复杂,但是,美国政府似乎根本就没有咨询过专家就对郗小星提起指控。因此,执法人员才弄错了证据。我们明白当局就打击中国窃密一事压力很大,但是,当局似乎还没有确定这是否是犯罪行为面前就迅速下结论了。他们看到了郗小星给中国科学家发送邮件就认为这是最坏的结果了。但是,这些邮件都是美国政府和大学鼓励的国际学术交流。这些技术也不是敏感材料,也并非是禁止讨论的。

Peter Zeidenberg称,如果他们是加拿大裔美国人或者是法国裔美国人,或者是他来自英国,这会引发美国政府关注吗?

根据美司法部5月的起诉书显示,2002年至2003年前后,郗小星利用学术休假,与一家美国企业合作时,得以接触到一种给二镚化镁超导薄膜制备领域带来革命性发展的设备;2004年,他利用美国国防部提供的研究资助,寻求向那家美国企业购买一台这种设备,对方起初没有同意,但在2006年1月前后同意郗小星使用,为期12个月,郗小星则签署协议书,承诺仅用于测试目的,不会向第三方复制、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散布这台设备,也不会对这台设备施以“逆向工程”。

协议书强调,那家企业向郗小星提供这台设备,并不构成它的“商业化”,而只是用于“测试目的”。起诉书和宾州联邦检察官办公室没有提及这种设备到底叫什么。

2002年9月,郗小星和同事在《自然材料》杂志上发表研究报告,宣布在世界上首次制成大电流二镚化镁超导薄膜材料。先前,研究人员发现二镚化镁在超高温条件下具有超导性,而郗小星和同事成功用二镚化镁制成高质量薄膜材料,不仅表面平坦,还可以载送每平方厘米1000万安培的大电流。当时还是副教授的郗小星告诉媒体记者,这一新材料工艺有望投入实际运用,比如用于制造新型微波器件。

暂不清楚起诉书所说设备是否就是用于制造大电流二镚化镁超导薄膜材料,也不清楚郗小星与那家起诉书没有提及名称的美国企业在这方面到底是什么合作关系。

美司法部起诉书的重点不是与超导技术相关设备,而是郗小星“多次复制、出售、转让、散布或以其他方式分享这台设备及其技术”或“未遂”,由他本人直接进行或得到“他指导的、来自中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协助,受益者则是“位于中国的第三方,包括一些政府实体”,目的是帮助这些中方实体在超导技术领先世界。

起诉书指称,郗小星大约在2002年加入中国政府的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2004年至2012年前后,郗小星策划并实施从那家美国企业骗取技术的“阴谋”,向中方实体提供技术并协助它们进一步发掘和使用这种技术,为他本人和中方实体牟取“经济利益”。

美方检察官援引他们截获的电子邮件指称,郗小星还提出帮助中方实体建造一座世界水平的超导薄膜实验室。起诉书称,作为交换,郗小星反复寻求在中国获得一些“名利双收的职位”。

郗小星长期从事氧化物和镚化物薄膜的材料物理研究,是二镚化镁超导薄膜技术领域的领军人物。旅美多年后,他加入美国国籍。

最后的恐龙 发表评论于
lqmin:…华人如果想阻止自己在美国生活工作环境继续恶化的话,正确的做法是公开谴责中国政府的间谍偷窃行为,主动与中国政府划清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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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厮又忘了吃药了。
lqmin 发表评论于
早年曾连续发生了几起以色列人窃取美国机密的案子,美国社会对以色列人的警觉明显升高。
现在中国人也经历着类似的情况。因为几十年来华人在美间谍案件急剧增加,导致美国各界对中国人疑心增高。其间也发生了牵累无辜的事件。但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责任在中国政府。
华人间谍案太多,美国人的成见已经很深。个别案件的撤诉并不足以改变目前状况。美国社会对中国人的猜疑心还可能继续加重。
华人如果想阻止自己在美国生活工作环境继续恶化的话,正确的做法是公开谴责中国政府的间谍偷窃行为,主动与中国政府划清界限。
归根结底在美华人应当以自己和家人的利益为重。不应当听任中共为其一党私利而损害广大华人在外国的切身利益。
最后的恐龙 发表评论于
dalyhere,你是无知?还是无耻?美国出兵前小布什真的不知道是故意错用了假情报?
andromedaM31 发表评论于
楼下这个过路人,这个超出你的理解能力范围以外,你再汪汪也没什么用,如果你不忿,你可以让物理系的人看看这个文章,Xi 的运气不错,他只不过是逃过了刑事诉讼,不必进监狱了,麻烦事情还多着呢,他是没法在物理这个圈子里混了
过路人过路 发表评论于
这个 andromedaM31 大概是文盲,既不懂英文也不懂中文,一听见华裔被指控就高兴激动地上串下跳。

美国人把证据搞错了所以撤消了指控, 你MB的看见没有?

踏遍美国 发表评论于
dalyhere,我听说萨达姆死的原因可就是他家床底下有谋杀小布什的压力锅。
MUST 发表评论于
美国是法治社会,真是冤案完全可以反诉并要求赔偿。如果不反诉也不要求赔偿,这里面的猫腻就多了。先别下结论,多想想吧!
大川菜 发表评论于
华人就闹腾吧,闹腾得美国上上下下都对华人有了歧视,大家都找不到工作,就老实了,一粒老鼠坏了一锅粥。
贾将军 发表评论于
美国老大也有这儿多怨假错案
DANIU_S 发表评论于
如果不涉及到很尖端的国防机密技术,民间是应该允许技术交流和买卖的,就像其它商品一样。
TruthHurt 发表评论于
longmarch发表于 2015-09-11 23:17:48
现在不能搞排华法案了,爱抚逼爱只能搞点下三滥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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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情是下三滥吗?试想一下,如果一个中国的导弹专家或航天工程专家把研究成果卖给美国,他还能活吗?联起诉都不用,秘密监禁或直接枪毙。
美国现在是宁可错抓也不能放过一个间谍。被抓的至少还有辩护权。在中国,政府说你是什么你就是什么。
needtime 发表评论于
是迎合习主席到来采取的行政性友好措施吧。

等走了后,出现再次提告也不惊奇!
知识产权售让需要经过单位的专利办公室各类手续, 不然就等着被人收拾吧。
工作中的一切发现, 都很难逃脱监管啊。小心点吧!
wujiandao 发表评论于
"Peter Zeidenberg称,如果他们是加拿大裔美国人或者是法国裔美国人,或者是他来自英国,这会引发美国政府关注吗?"

因为中国人即便成了美国人,还深爱着祖国啊。

easygoing123 发表评论于
而郗小星认为这项技术本身就是“我的技术”,我想给谁就给谁。
Assuming you agree with the above statement....you know nothing about the rule here.
easygoing123 发表评论于
青衣侠,
兄弟你翻墙过来的吧?在北美公司里混过吗?
青衣侠 发表评论于
“郗小星长期从事氧化物和镚化物薄膜的材料物理研究,是二镚化镁超导薄膜技术领域的领军人物。旅美多年后,他加入美国国籍。”

——看起来事情是这样的:美国的公司利用了郗小星的研发成果,制造出了某种产品,而郗小星希望拿这种产品回来做测试。美国政府认为:既然郗小星已经加入美国籍,那么这项技术就属于“美国技术”,如果再让中国得到,那么就是“技术泄密”。而郗小星认为这项技术本身就是“我的技术”,我想给谁就给谁。
bluetag 发表评论于
其实美国佬想太多了,他这种搞的东西根本没有实用价值,去中国也就骗点钱,钓钓名,两头骗食而已,做间谍是没有本钱的。
nitaiyoucaile 发表评论于
教授自己要想清楚了,是在大陆搞钱还是在美国搞钱。不能把前一个出资得到的成果有到另一个出资者在搞一份。技术尤其是产权或专利技术是排他性的。
sven 发表评论于
都想赚快钱,看和谁打交道,上错船回不了头。
Dalidali 发表评论于
说实话,真正有价值的东西没多少,要真有,他早就自己弄公司发财了。 用不着到中国找名利双收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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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ing 发表评论于 2015-09-12
"既然背了这个名,就应把技术卖给中俄,既使分文不取,也要出口恶气
dalyhere 发表评论于
萨达姆作为战败国拒绝接受联合国核查,被揍是活该。
如果日本作为战败国,拒绝接受核查,国际社会肯定怀疑日本偷偷研究核武,美国肯定要揍它。
你好么 发表评论于
美国假借武器核查的名义来给萨达姆装窃听器,请问,萨达姆翻脸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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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lyhere 发表评论于 2015-09-12 00:01:59
结局是,萨达姆翻脸了,驱逐联合国核查人员,拒绝接受核查。于是美国怀疑萨达姆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请问,美国的怀疑合理吗?
D-Ling 发表评论于
既然背了这个名,就应把技术卖给中俄,既使分文不取,也要出口恶气。
dalyhere 发表评论于
萨达姆作为入侵占领科威特的战败国,美国击败他后却没有推翻他的前提是:定期接受联合国大规模武器核查。
(轻信了萨达姆的承诺是美国的错误,美国当时就应该推翻萨达姆政权。如果希特勒二战后继续做德国领导人,你同意吗?)

因为萨达姆有使用化学武器杀死大量库尔德人的记录。

结局是,萨达姆翻脸了,驱逐联合国核查人员,拒绝接受核查。于是美国怀疑萨达姆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请问,美国的怀疑合理吗?
yaohua 发表评论于
欢呼百家又重来!
longmarch 发表评论于
现在不能搞排华法案了,爱抚逼爱只能搞点下三滥的事。
hxn9988 发表评论于
当年栽赃萨达姆,毁了伊拉克,造成几百万无辜死亡,抢夺了人家财富,瓜分了人家国家,知足吧,名誉受损而已,法西斯对你已经够仁慈了。
聊聊看 发表评论于
大规模杀伤性武器(WMD)啊!
youngsteryz 发表评论于
起诉美国司法部,验证三权分立的独立性。
藏龙卧虎 发表评论于
讨厌这种吃里爬外的烂人。
藏龙卧虎 发表评论于
同意过路人过路。 FBI应该接着查。
爱吃肉的胖子 发表评论于
律师费也不少银子吧!!
cgh 发表评论于
同意过路人过路
andromedaM31 发表评论于
此人的脸皮真够厚的,起码的研究伦理都不顾还奢谈什么名誉,拿着nsf和国防部的项目成果,到中国去卖,毫不避嫌那,我倒希望他反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