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临床医生亲历从获取死囚器官到移植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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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观客之一 发表评论于
死刑犯愿捐献器官有严重的隐患,极可能被滥用谋私利。如果没有透明公平的保障,就应该禁止。

透明公平的保障最少要有以下几条:
1.犯人被公开指控、公开审判,而且判决公开、死刑执行公开。(避免为获取器官而杀人。)
2.捐献意愿必须有公证,必须有律师和心理医生作证。(避免胁迫无自由人。)
3.有关款项必须公开审计。不能有一分钱给予相关操作人员或机构。
4.必须有一个机构负责监督审计。一旦发现违反这几条必须作为谋杀嫌疑自动开启调查,原案作为可能冤案重启调查。

如果能够做到这些或类似的,死刑犯愿捐献器官还是可行的。

对于活体摘器官的指控,指责指控者没有诚信是没有用的。应该出示记录证明程序透明;否这这些指控就很可能是真的。薄熙来亲属为什么参与器官移植交易?这种疑问是无法避免的。
HeJ 发表评论于
对死者默哀3分钟的情节的真实性值得推敲
老李子 发表评论于
死刑犯也应该享有基本的人权,包括是否自愿捐献自己的器官。
chinomango 发表评论于
器官移植会给许多病人带来光明、健康,甚至重续生命。中国现在每年有许多等待器官移植的病人在遭受痛苦折磨,等待“死刑的宣判”,而另一边,许多死刑犯人宝贵的健康的器官,被无情地送到火葬场,烧成骨灰,白白地埋入土里。我治疗的很多病人,因为丧失了器官移植的最佳时机而死在漫漫等待途中,既然短期内死刑无法废除,我们为什么不对他们宝贵的脏器加以利用呢?
唯物主义看来,利用死刑犯器官并无错,美国反对与否不重要。最好是征得同意,比如以缓期执行为奖励。这与GCD与否没啥关系。另一方面,死者不是有一部分活下来了?
唯心主义讲究完尸,即便枪决也不好,电椅也不人道。
wenxueOp 发表评论于
狸猫在被活摘脑子之后,已销声匿迹多时,呜呼哀哉!
由于众所周知的医疗事故,接受活脑移植的学习团有嘴脑协调困难之症,直冒阴阳怪气,甚可怜矣。
wenxueOp 发表评论于
活体器官,例如来源于亲属或他人的肾移植。
例如,学习团显然是换了个活体狸猫的脑子。
wangd103 发表评论于
这文章的确是亲身经历的人写的
老李子 发表评论于
死囚事先签协议? 笑话!人都可以随便杀, 一个签名还不搞定?
秋水山房 发表评论于
狸猫,你这个小鬼,整天阴阳怪气的,很好奇你父母是个怎样的人,奉劝一句:你心理如此阴暗,小心得癌症阿。
秋水山房 发表评论于
楼下那些胡扯什么活体摘除的,好好读文章吧,是死囚被枪决后才摘取的,你们的眼睛和智商都有问题阿。还有阿,死囚都是事先签好协议的,作恶之后做点好事赎罪,你们这也要胡扯,太矫情了吧。
gracehome 发表评论于
我个人认为死囚器官用于移植没什么不妥的,但要有正规的管制和手续。以免被用于罪恶交易。

因为既然是被判了死刑的人,在世时肯定是已犯了滔天大罪,多的杀害了无辜的生命,有的侵吞了巨额赃款,有的甚至无恶不作,就算以死偿命也偿还不了他们已造成的过失。与其死后尸体被一把火烧成灰烬,不如把有用的器官留下,捐给病危患者,让他人的生命能够得到延续。对于本已没有任何价值的死刑犯本人,也多少存留一点做人的价值吧,也算不枉此生了。
★火眼金睛☆ 发表评论于
好像新加坡还是哪里的法律规定死刑犯的器官会无条件移植。
gnyd 发表评论于
很不人道。应禁止摘取死囚器官。医院和警局好像合起伙来从死囚身上赚钱。
baby_mammoth 发表评论于
贡献器官死刑犯的家属是有不少的经济补偿的。

疾病不分权贵,平民老百姓因为生活条件和为生活劳苦奔波更容易健康恶劣,如果你能去亲历,了解一下医院里透析病房里,被病痛折磨的贫苦的病人,和那些为了延续亲人喘口残气而倾家荡产,外债一堆,不停歇的做着任何能有点收入,又脏又累的病人家属们,听听看看每个都是泪的故事,是个有人味的都会动容。

我支持身后器官捐献。死刑犯也应为社会做出贡献。

杀人应该偿命。不然社会就乱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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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解放 发表评论于 2014-12-10 18:51:11 死囚的器官不能随意用了,下一步恐怕中国大陆老百姓失踪案件会越来越多。可移植的新鲜器官首先当然是为了满足中南海的需求
WXREN 发表评论于
說得輕鬆,像在殺豬宰牛,這些惡質中國醫生犯了猥褻屍體罪!呸
pinger 发表评论于
应该把死刑保留给那些暴力犯罪的。非暴力犯罪不应该判死刑。
老李子 发表评论于
二师兄犯什么错了,阉完之后还给宰了
laborlaw 发表评论于
希望不是倒过来:要做手术了, 赶快给政法委书记打电话,怎么还没判哪?

但这种情况肯定发生过很多次。

蓝天翔 发表评论于 2014-12-10 19:17:22
要执行死刑了,监狱通知有关系的医院,而医院要得到器官,也要拉关系,只有送钱。实质上就是监狱把器官卖给医院,死刑犯自己都不知道。
蓝天翔 发表评论于
要执行死刑了,监狱通知有关系的医院,而医院要得到器官,也要拉关系,只有送钱。实质上就是监狱把器官卖给医院,死刑犯自己都不知道。
laborlaw 发表评论于
那些定时破案,从重从快的判决,有多少是因为有钱或者有权的人在等器官移植?河南浙江那几个冤死的, 器官多半也被移植了吧。

再罪大恶极,一条命已经交出来来,无所谓补偿社会将功补过。 如果买器官的钱可以给死囚父母养老,到可以考虑。
民族解放 发表评论于
死囚的器官不能随意用了,下一步恐怕中国大陆老百姓失踪案件会越来越多。可移植的新鲜器官首先当然是为了满足中南海的需求。
民族解放 发表评论于
前两年,对外国记者提问的关于中国活体摘取死囚器官一事,中国外交部发言人“严正驳斥了这一无中生有的无耻造谣”
xkfy 发表评论于
死刑犯自己犯罪得到惩罚,罪有应得。但不等于政府自动拥有处置他们尸体的权利,应该要征得他们自己及家属的同意才行。就算考虑补偿受害人,也不该变成政府是受益人。当然医院实行手术,有权得到一部分费用。在家属同意后,扣除医院费用和赔偿受害人之后,如果有剩余也应该归家属所有。
中国器官来源少,主要还是观念问题。即使我已经签了协议愿意捐献角膜和髌骨,但是想到把身体内脏取出捐献,主观感受还是觉得很别扭(虽然理性告诉我不用也是浪费),希望自己能最终克服这一心理障碍。
无忌哥哥 发表评论于
对人权的理解不同
都是实话 发表评论于
想想被他们的器官挽救的生命,其实是件好事了,总不能拿正常无罪的公民开刀吧,反正也是死,能帮到别人不是一件善举。
打工的 发表评论于
废物利用,很好。
不上税 发表评论于
所谓活体摘取死刑犯器官根本就是伪命题,现在执行死刑为了减少人犯的痛苦,用的就是强力麻醉剂。 只要通过法医鉴定程序认为人犯是死亡状态,死刑就执行完毕了。 难道非得等到臭了再移植不成,发愣功身上能安装臭肉吗?

May123 发表评论于
变废为宝--挺好啊!
lanxf126 发表评论于
死刑犯死后摘器官是应该的,补偿社会。
不过不能因此多判死刑,判死还是要慎重,越少越好
wwwode 发表评论于
死囚犯们等于是无偿捐献了器官,可是为何医院可以拿来挣大钱?
而且据说,死囚犯尸体还不是能轻意拿到的,医院也要有后门。
zd3y 发表评论于
中国人讲“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中国多数人认同。

严格立法, 规范执行, 自愿同意, 死囚器官当然可以用以移植
穷途迷津 发表评论于
让死囚写个自愿捐赠书就解决问题了。
不上税 发表评论于
只要符合法规,程序公开透明,可以被有异议者监督就成。 为啥不可以呢?俺认为如果有死刑犯主动捐出器官因该予以缓刑。 当然这得修法方能实施。
Yummy2000 发表评论于
基本是无人认领的,才敢这么干。 有人认领的, 没人敢动手脚。 中国还是很规范的。 大家如果接触过国营企业的老工人, 做事情都是有板有眼, 非常认真的。
·八戒· 发表评论于
中国什么时候活摘器官了?楼下的轮儿肯定是脑子被活摘了。哈哈哈哈
aac 发表评论于
司法不公,否则利用死囚器官无可厚非。
spooky 发表评论于
西方的观点是用钱买,死刑者愿卖器官者也就没什么,有取有卖。罪已判死,已经抵罪。死后再取器官,应该买卖交易。个人观点。
三竹斋 发表评论于
先把学习团判死刑, 然后活体摘除
蓝靛厂 发表评论于
我的驾照后边有个小粉点。
怎么可以瞎说 发表评论于
我倒是觉得用死刑犯器官是他们将功补过的机会。

死刑犯大部分都是很健康的人,给他们一些补助呗。
怎么可以瞎说 发表评论于
即使是死刑犯估计也是死后才进行脏器移植的。跟活体摘除完全就是两码事嘛!难道那些自愿者你也说是活体摘除?
yyyxxxwww 发表评论于
估计作者的主要意图是想说人权的问题,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反正是救活人了。
弟兄 发表评论于
法轧功两年前说过两件事一是周永康二是活摘器官
·八戒· 发表评论于
因为他们犯了大罪才会杀他们,并不是因为想杀他们才杀的啊,一楼的怎么颠倒黑白呢?
·八戒· 发表评论于
用死刑犯器官应该是一个好事,既可以救活更多的人,也给犯人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死刑犯一般都是对人类犯了大罪的罪人,而且,已经死了,也没有什么不人道的。
DOC2006 发表评论于
中国人的文化传统决定了不喜欢捐赠遗体,造成了整个国家捐赠的困境,和滥用死刑犯的器官,并且有传言高官需要移植,就马上去杀个人, 那么说明这种文化传统是非常落后和过时的,并且是错误的。

困境由于我们自己导致。

最后的解决办法自然是想办法改变这种腐朽的传统,最后大家都得利。为什么偏要从杀人中获取器官?还要给自己找个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