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Z是协警,在过去一年内他管辖时间内发生过至少2起有记录的入室抢劫或者抢劫前的踩点。而且案犯都是年轻人。 他作为协警,法律规定了他有责任去检查而并非自以为是。 证词中一句:“他最初是要看看他走的方向、路牌和号码” 。5. Z下车以前给警察打了电话,想下车看看,得到的回复是“You don't have to do that". 这句话,按照法律规定, 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这不是警方的Constraining. 也不是警方的Order。 而几个月前在他当班时同样发生入室抢劫,他给警察打电话时有证词是“I don't wanna confront them by myself"结果是罪犯没抓到,所以这次他的回复是“He'll be gone when you are here"。他对工作尽心尽责,况且只是看看,并没有去挑起事端。6. M不高兴被看看, 说"Do you xxxxing have a problem", "Now you have a problem"此时也都是没问题,法律上都合法, 你可以言语上不满,而之后M一拳把Z打倒,这就commit crime了。 而后骑在Z身上, 这就是严重的暴力了。 而当Z叫“HELP”,两个领居都听到M说"I'm gonna kill you"且用Z后脑撞击地面时,这就是意图谋杀了。 更何况M身上除了拳头和枪伤, 没有任何伤痕。 这就足以证明他是原先的施暴者。 从最先给警方打电话开始,到现在这么久, Z没有出示过枪, 且满脸是血(警方记录),鼻梁骨折,脑震荡,背部是草和土,也都能证明他并没有去找M麻烦并惹起冲突的意图而是真正的受害者。你也许还会认为Z是多管闲事,自以为是,但我觉得正义感和责任心这东西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培养的,正如国内有关要不要救护受伤的老人的报道,这难道不是一种社会的倒退和悲哀吗? 法制社会要讲证据,媒体上给出的录音已经证明是经过了编辑的,原本他给警察打的电话中省略的警察的问话,要是听过原本对话就不会觉得有歧视。
这件事的讨论还是挺有意义的,决定了这件事对社会的影响力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去认真的思考,而不是想当然或人云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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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沈成涵: 其实你的想法很具有代表性,就是遇到问题的态度应该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能躲则躲,能忍则忍。你认为是Z自以为是才造成的自己被打M被杀,当年的清朝政府还认为是林则徐的禁烟惹怒的洋大人呢。所以我不同意你的看法,就事论事,让我们看看Z倒底有没有自以为是,还有其他人认为的种族歧视。
下面的都是证词里的东西, 1. M身上除了枪伤, 只有拳头上有伤痕; 而Z的背部衣服上有草, 脑部震荡, 鼻子全是血。 而目击证人的证词也说明他是被骑着被殴打,且脑部被抓着撞击地面。2. M血液中检验出大麻是死前不久服用的。他的各种联系信息都指向他是有做毒品Dealer和长期吸毒,且在他的包内有女性戒指耳坠等。(这几点不影响本案结果和事实,而是背景介绍)Z的背景相信大家也看了, 如果说他有歧视, 那么请指出来他以前哪里有过歧视行为。3. 当时的天气条件是夜晚, 磅礴大雨。而M是走在小区内的陌生人。4. Z是协警,在过去一年内他管辖时间内发生过至少2起有记录的入室抢劫或者抢劫前的踩点。而且案犯都是年轻人。 他作为协警,法律规定了他有责任去检查而并非自以为是。 证词中一句:“他最初是要看看他走的方向、路牌和号码” 。5. Z下车以前给警察打了电话,想下车看看,得到的回复是“You don't have to do that". 这句话,按照法律规定, 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这不是警方的Constraining. 也不是警方的Order。 而几个月前在他当班时同样发生入室抢劫,他给警察打电话时有证词是“I don't wanna confront them by myself"结果是罪犯没抓到,所以这次他的回复是“He'll be gone when you are here"。他对工作尽心尽责,况且只是看看,并没有去挑起事端。6. M不高兴被看看, 说"Do you xxxxing have a problem", "Now you have a problem"此时也都是没问题,法律上都合法,你可以言语上不满,而之后M一拳把Z打倒,这就commit crime了。 而后骑在Z身上, 这就是严重的暴力了。 而当Z叫“HELP”,两个领居都听到M说"I'm gonna kill you"且用Z后脑撞击地面时,这就是意图谋杀了。 更何况M身上除了拳头和枪伤, 没有任何伤痕。 这就足以证明他是先始的施暴者。 从最先给警方打电话开始,到现在这么久, Z没有出示过枪, 且满脸是血(警方记录),鼻梁骨折,脑震荡,背部是草和土,也都能证明他并没有去找M麻烦并惹起冲突的意图而是真正的受害者。你也许还会认为Z是多管闲事,自以为是,但我觉得正义感和责任心这东西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培养的,正如国内有关要不要救护受伤的老人的报道,这难道不是一种社会的倒退和悲哀吗? 法制社会要讲证据,媒体上给出的录音已经证明是经过了编辑的,原本他给警察打的电话中省略的警察的问话,要是听过原本对话就不会觉得有歧视。
这件事的讨论还是挺有意义的,决定了这件事对社会的影响力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去认真的思考,而不是想当然或人云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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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沈成涵: 其实你的想法很具有代表性,就是遇到问题的态度应该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能躲则躲,能忍则忍。你认为是Z自以为是才造成的自己被打M被杀,当年的清朝政府还认为是林则徐的禁烟惹怒的洋大人呢。所以我不同意你的看法,就事论事,让我们看看Z倒底有没有自以为是,还有其他人认为的种族歧视。
下面的都是证词里的东西, 1. M身上除了枪伤, 只有拳头上有伤痕; 而Z的背部衣服上有草, 脑部震荡, 鼻子全是血。 而目击证人的证词也说明他是被骑着被殴打,且脑部被抓着撞击地面。2. M血液中检验出大麻是死前不久服用的。他的各种联系信息都指向他是有做毒品Dealer和长期吸毒,且在他的包内有女性戒指耳坠等。(这几点不影响本案结果和事实,而是背景介绍)Z的背景相信大家也看了, 如果说他有歧视, 那么请指出来他以前哪里有过歧视行为。3. 当时的天气条件是夜晚, 磅礴大雨。而M是走在小区内的陌生人。4. Z是协警,在过去一年内他管辖时间内发生过至少2起有记录的入室抢劫或者抢劫前的踩点。而且案犯都是年轻人。 他作为协警,法律规定了他有责任去检查而并非自以为是。 证词中一句:“他最初是要看看他走的方向、路牌和号码” 。5. Z下车以前给警察打了电话,想下车看看,得到的回复是“You don't have to do that". 这句话,按照法律规定, 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这不是警方的Constraining. 也不是警方的Order。 而几个月前在他当班时同样发生入室抢劫,他给警察打电话时有证词是“I don't wanna confront them by myself"结果是罪犯没抓到,所以这次他的回复是“He'll be gone when you are here"。他对工作尽心尽责,况且只是看看,并没有去挑起事端。6. M不高兴被看看, 说"Do you xxxxing have a problem", "Now you have a problem"此时也都是没问题,法律上都合法, 你可以言语上confront,而之后M一拳把Z打倒,这就commit crime了。 而后骑在Z身上, 这就是严重的暴力了。 而当Z叫“HELP”,两个领居都听到M说"I'm gonna kill you"且用Z后脑撞击地面时,这就是意图谋杀了。 更何况M身上除了拳头和枪伤, 没有任何伤痕。 这就足以证明他是原先的施暴者。 从最先给警方打电话开始,到现在这么久, Z没有出示过枪, 且满脸是血(警方记录),鼻梁骨折,脑震荡,背部是草和土,也都能证明他并没有去找M麻烦并惹起冲突的意图而是真正的受害者。你也许还会认为Z是多管闲事,自以为是,但我觉得正义感和责任心这东西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培养的,正如国内有关要不要救护受伤的老人的报道,这难道不是一种社会的倒退和悲哀吗? 法制社会要讲证据,媒体上给出的录音已经证明是经过了编辑的,原本他给警察打的电话中省略的警察的问话,要是听过原本对话就不会觉得有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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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的都是证词里的东西, 1. M身上除了枪伤, 只有拳头上有伤痕; 而Z的背部衣服上有草, 脑部震荡, 鼻子全是血。 而目击证人的证词也说明他是被骑着被殴打,且脑部被抓着撞击地面。2. M血液中检验出大麻是死前不久服用的。他的各种联系信息都指向他是有做毒品Dealer和长期吸毒,且在他的包内有女性戒指耳坠等。(这几点不影响本案结果和事实,而是背景介绍)Z的背景相信大家也看了, 如果说他有歧视, 那么请指出来他以前哪里有过歧视行为。3. 当时的天气条件是夜晚, 磅礴大雨。而M是走在小区内的陌生人。4. Z是协警,在过去一年内他管辖时间内发生过至少2起有记录的入室抢劫或者抢劫前的踩点。而且案犯都是年轻人。 他作为协警,法律规定了他有责任去检查而并非自以为是。 证词中一句:“他最初是要看看他走的方向、路牌和号码” 。5. Z下车以前给警察打了电话,想下车看看,得到的回复是“You don't have to do that". 这句话,按照法律规定, 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这不是警方的Constraining. 也不是警方的Order。 而几个月前在他当班时同样发生入室抢劫,他给警察打电话时有证词是“I don't wanna confront them by myself"结果是罪犯没抓到,所以这次他的回复是“He'll be gone when you are here"。他对工作尽心尽责,况且只是看看,并没有去挑起事端。6. M不高兴被看看, 说"Do you xxxxing have a problem", "Now you have a problem"此时也都是没问题,法律上都合法, 你可以言语上confront,而之后M一拳把Z打倒,这就commit crime了。 而后骑在Z身上, 这就是严重的暴力了。 而当Z叫“HELP”,两个领居都听到M说"I'm gonna kill you"且用Z后脑撞击地面时,这就是意图谋杀了。 更何况M身上除了拳头和枪伤, 没有任何伤痕。 这就足以证明他是原先的施暴者。 从最先给警方打电话开始,到现在这么久, Z没有出示过枪, 且满脸是血(警方记录),鼻梁骨折,脑震荡,背部是草和土,也都能证明他并没有去找M麻烦并惹起冲突的意图而是真正的受害者。你也许还会认为Z是多管闲事,自以为是,但我觉得正义感和责任心这东西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培养的,正如国内有关要不要救护受伤的老人的报道,这难道不是一种社会的倒退和悲哀吗? 法制社会要讲证据,媒体上给出的录音已经证明是经过了编辑的,原本他给警察打的电话中省略的警察的问话,要是听过原本对话就不会觉得有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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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的都是证词里的东西, 1. M身上除了枪伤, 只有拳头上有伤痕; 而Z的背部衣服上有草, 脑部震荡, 鼻子全是血。 而目击证人的证词也说明他是被骑着被殴打,且脑部被抓着撞击地面。2. M血液中检验出大麻是死前不久服用的。他的各种联系信息都指向他是有做毒品Dealer和长期吸毒,且在他的包内有女性戒指耳坠等。(这几点不影响本案结果和事实,而是背景介绍)Z的背景相信大家也看了, 如果说他有歧视, 那么请指出来他以前哪里有过歧视行为。3. 当时的天气条件是夜晚, 磅礴大雨。而M是走在小区内的陌生人。4. Z是协警,在过去一年内他管辖时间内发生过至少2起有记录的入室抢劫或者抢劫前的踩点。而且案犯都是年轻人。 他作为协警,法律规定了他有责任去检查而并非自以为是。 证词中一句:“他最初是要看看他走的方向、路牌和号码” 。5. Z下车以前给警察打了电话,想下车看看,得到的回复是“You don't have to do that". 这句话,按照法律规定, 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这不是警方的Constraining. 也不是警方的Order。 而几个月前在他当班时同样发生入室抢劫,他给警察打电话时有证词是“I don't wanna confront them by myself"结果是罪犯没抓到,所以这次他的回复是“He'll be gone when you are here"。他对工作尽心尽责,况且只是看看,并没有去挑起事端。6. M不高兴被看看, 说"Do you fxxxing have a problem", "Now you have a problem"此时也都是没问题,法律上都合法, 你可以言语上confront,而之后M一拳把Z打倒,这就commit crime了。 而后骑在Z身上, 这就是严重的暴力了。 而当Z叫“HELP”,两个领居都听到M说"I'm gonna kill you"且用Z后脑撞击地面时,这就是意图谋杀了。 更何况M身上除了拳头和枪伤, 没有任何伤痕。 这就足以证明他是原先的施暴者。 从最先给警方打电话开始,到现在这么久, Z没有出示过枪, 且满脸是血(警方记录),鼻梁骨折,脑震荡,背部是草和土,也都能证明他并没有去找M麻烦并惹起冲突的意图而是真正的受害者。你也许还会认为Z是多管闲事,自以为是,但我觉得正义感和责任心这东西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培养的,正如国内有关要不要救护受伤的老人的报道,这难道不是一种社会的倒退和悲哀吗? 法制社会要讲证据,媒体上给出的录音已经证明是经过了编辑的,原本他给警察打的电话中省略的警察的问话,要是听过原本对话就不会觉得有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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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的都是证词里的东西, 1. M身上除了枪伤, 只有拳头上有伤痕; 而Z的背部衣服上有草, 脑部震荡, 鼻子全是血。 而目击证人的证词也说明他是被骑着被殴打,且脑部被抓着撞击地面。2. M血液中检验出大麻是死前不久服用的。他的各种联系信息都指向他是有做毒品Dealer和长期吸毒,且在他的包内有女性戒指耳坠等。(这几点不影响本案结果和事实,而是背景介绍)Z的背景相信大家也看了, 如果说他有歧视, 那么请指出来他以前哪里有过歧视行为。3. 当时的天气条件是夜晚, 磅礴大雨。而M是走在小区内的陌生人。4. Z是协警,在过去一年内他管辖时间内发生过至少2起有记录的入室抢劫或者抢劫前的踩点。而且案犯都是年轻人。 他作为协警,法律规定了他有责任去检查而并非自以为是。 证词中一句:“他最初是要看看他走的方向、路牌和号码” 。5. Z下车以前给警察打了电话,想下车看看,得到的回复是“You don't have to do that". 这句话,按照法律规定, 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这不是警方的Constraining. 也不是警方的Order。 而几个月前在他当班时同样发生入室抢劫,他给警察打电话时有证词是“I don't wanna confront them by myself"结果是罪犯没抓到,所以这次他的回复是“He'll be gone when you are here"。他对工作尽心尽责,况且只是看看,并没有去挑起事端。6. M不高兴被看看, 说"Do you fucking have a problem", "Now you have a problem"此时也都是没问题,法律上都合法, 你可以言语上confront,而之后M一拳把Z打倒,这就commit crime了。 而后骑在Z身上, 这就是严重的暴力了。 而当Z叫“HELP”,两个领居都听到M说"I'm gonna kill you"且用Z后脑撞击地面时,这就是意图谋杀了。 更何况M身上除了拳头和枪伤, 没有任何伤痕。 这就足以证明他是原先的施暴者。 从最先给警方打电话开始,到现在这么久, Z没有出示过枪, 且满脸是血(警方记录),鼻梁骨折,脑震荡,背部是草和土,也都能证明他并没有去找M麻烦并惹起冲突的意图而是真正的受害者。你也许还会认为Z是多管闲事,自以为是,但我觉得正义感和责任心这东西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培养的,正如国内有关要不要救护受伤的老人的报道,这难道不是一种社会的倒退和悲哀吗? 法制社会要讲证据,媒体上给出的录音已经证明是经过了编辑的,原本他给警察打的电话中省略的警察的问话,要是听过原本对话就不会觉得有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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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的都是证词里的东西, 1. M身上除了枪伤, 只有拳头上有伤痕; 而Z的背部衣服上有草, 脑部震荡, 鼻子全是血。 而目击证人的证词也说明他是被骑着被殴打,且脑部被抓着撞击地面。2. M血液中检验出大麻是死前不久服用的。他的各种联系信息都指向他是有做毒品Dealer和长期吸毒,且在他的包内有女性戒指耳坠等。(这几点不影响本案结果和事实,而是背景介绍)Z的背景相信大家也看了, 如果说他有歧视, 那么请指出来他以前哪里有过歧视行为。3. 当时的天气条件是夜晚, 磅礴大雨。而M是走在小区内的陌生人。4. Z是协警,在过去一年内他管辖时间内发生过至少2起有记录的入室抢劫或者抢劫前的踩点。而且案犯都是年轻人。 他作为协警,法律规定了他有责任去检查而并非自以为是。 证词中一句:“他最初是要看看他走的方向、路牌和号码” 。5. Z下车以前给警察打了电话,想下车看看,得到的回复是“You don't have to do that". 这句话,按照法律规定, 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这不是警方的Constraining. 也不是警方的Order。 而几个月前在他当班时同样发生入室抢劫,他给警察打电话时有证词是“I don't wanna confront them by myself"结果是罪犯没抓到,所以这次他的回复是“He'll be gone when you are here"。他对工作尽心尽责,况且只是看看,并没有去挑起事端。6. M不高兴被看看, 说"Do you fucking have a problem", "Now you have a problem"此时也都是没问题,法律上都合法, 你可以言语上confront,而之后M一拳把Z打倒,这就commit crime了。 而后骑在Z身上, 这就是严重的暴力了。 而当Z叫“HELP”,两个领居都听到M说"I'm gonna kill you"且用Z后脑撞击地面时,这就是意图谋杀了。 更何况M身上除了拳头和枪伤, 没有任何伤痕。 这就足以证明他是原先的施暴者。 从最先给警方打电话开始,到现在这么久, Z没有出示过枪, 且满脸是血(警方记录),鼻梁骨折,脑震荡,背部是草和土,也都能证明他并没有去找M麻烦并惹起冲突的意图而是真正的受害者。你也许还会认为Z是多管闲事,自以为是,但我觉得正义感和责任心这东西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培养的,正如国内有关要不要救护受伤的老人的报道,这难道不是一种社会的倒退和悲哀吗? 法制社会要讲证据,媒体上给出的录音已经证明是经过了编辑的,原本他给警察打的电话中省略的警察的问话,要是听过原本对话就不会觉得有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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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的都是证词里的东西, 1. M身上除了枪伤, 只有拳头上有伤痕; 而Z的背部衣服上有草, 脑部震荡, 鼻子全是血。 而目击证人的证词也说明他是被骑着被殴打,且脑部被抓着撞击地面。2. M血液中检验出大麻是死前不久服用的。他的各种联系信息都指向他是有做毒品Dealer和长期吸毒,且在他的包内有女性戒指耳坠等。(这几点不影响本案结果和事实,而是背景介绍)Z的背景相信大家也看了, 如果说他有歧视, 那么请指出来他以前哪里有过歧视行为。3. 当时的天气条件是夜晚, 磅礴大雨。而M是走在小区内的陌生人。4. Z是协警,在过去一年内他管辖时间内发生过至少2起有记录的入室抢劫或者抢劫前的踩点。而且案犯都是年轻人。 他作为协警,法律规定了他有责任去检查而并非自以为是。 证词中一句:“他最初是要看看他走的方向、路牌和号码” 。5. Z下车以前给警察打了电话,想下车看看,得到的回复是“You don't have to do that". 这句话,按照法律规定, 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这不是警方的Constraining. 也不是警方的Order。 而几个月前在他当班时同样发生入室抢劫,他给警察打电话时有证词是“I don't wanna confront them by myself"结果是罪犯没抓到,所以这次他的回复是“He'll be gone when you are here"。他对工作尽心尽责,况且只是看看,并没有去挑起事端。6. M不高兴被看看, 说"Do you fucking have a problem", "Now you have a problem"此时也都是没问题,法律上都合法, 你可以言语上confront,而之后M一拳把Z打倒,这就commit crime了。 而后骑在Z身上, 这就是严重的暴力了。 而当Z叫“HELP”,两个领居都听到M说"I'm gonna kill you"且用Z后脑撞击地面时,这就是意图谋杀了。 更何况M身上除了拳头和枪伤, 没有任何伤痕。 这就足以证明他是原先的施暴者。 从最先给警方打电话开始,到现在这么久, Z没有出示过枪, 且满脸是血(警方记录),鼻梁骨折,脑震荡,背部是草和土,也都能证明他并没有去找M麻烦并惹起冲突的意图而是真正的受害者。你也许还会认为Z是多管闲事,自以为是,但我觉得正义感和责任心这东西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培养的,正如国内有关要不要救护受伤的老人的报道,这难道不是一种社会的倒退和悲哀吗? 法制社会要讲证据,媒体上给出的录音已经证明是经过了编辑的,原本他给警察打的电话中省略的警察的问话,要是听过原本对话就不会觉得有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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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mo1 发表评论于
黑人的逻辑: 侵犯他人是天经地义, 被其他肤色人逮到就是种族歧视,
另一个例子
******chinanews***/gj/2012/11-17/4336442.shtml
dragon_dxq 发表评论于
to 沈成涵:你认为Z防卫过当,即使受到攻击也不该开枪。但是当地法律是允许当事人在认为自己生命受到威胁时,可以杀死对方。新闻上已经报道好几例华人被黑人殴打致死的案件了。他们攻击别人是下死手,而且最喜欢攻击头部等致命部位。同意其他几位对你糊涂鬼的判断。而且本人对你只发表一个评论。不想和糊涂的人多争辩。只是为了表明自己的立场。
越多涉及法律,越感到法律解决不了人的许多问题,也实现不了公认的公平.不是法律根基有问题,但在运用上存在太多缺点,比如挑选jury的方式让一些容易被律师说服的人担任,而并非是非观分明,善于独立思考的人.
这个案子存在太多疑点,但不论判决如何,有一点清楚的是nothing can bring back this lost life. 虽然我觉得Zimmerman没有受到应受的惩处,因为冲动和偏见导致一条生命突然消失,不过真正的惩罚不在有形的监狱,而在他自己的良心考问中.如果这个案件对大众有所启示,应该是帮助我们消除或最大限度减少不该有的误会歧视偏见.对那些支持购枪用于自卫的人我想说,不要认为这个结果等于容许随时扣动板机杀害对自己有威胁的人,请三思再三思,你敌视的人让你不安的人带给你伤害的人是一个真实的生命,而生命是无价的,也是无可取代,无可挽回的.请尊重生命爱惜生命多过对自己权利的维护,多过任何仇恨与愤怒.
人问:can I help you? (你在这里鬼鬼祟祟的干什么?)
你答:thank you, I don't need any help.
人想:丫还不说,做贼心虚!人说:you don't belong here, please leave.
你想:凭什么赶我走呀? I just like to stay here.
人来气了,你也来气了,然后就干起来了。
To xwenxuecityy: 我愿意有Z这样的邻居,刀尖是我们在危险时刻的朋友,比那些畏首畏尾的xx强得多。没有安全,都不好意思提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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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21 发表评论于
马丁有入室偷盗抢劫、滥用毒品、打架生非的前科,死前刚被学校停学处理,所以他去了离家200多英里老爸的女友家里住,乔治的小区也正好有入室抢劫的事发生,所以乔治出外巡逻。
发现鬼鬼祟祟的马丁。
Link 在此:
***spectator.org/blog/2013/07/15/trayvon-crime-school-miami
It is true sometimes it is really hard to prove Zimmerman was not self defense. Zimmerman is in a unmatched advantageous situation compared with Martin. He smartly took advantage of the Florida law. Martin was just stupid and paid his life, he didn't know Zimmerman was "prepared to kill with justification" and "ready to pull trigger". Martin was not an opponent of Zimmerman. Martin was a bad teen and Zimmerman is an ev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