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苏莉
苏莉坠楼瞬间,圈内就是苏莉。(视频截图)翻拍
昨日,死者苏莉家属们看到网友上传的跳楼视频,伤心不已
红网长沙10月23日讯(记者
洪湾)10月11日,湖北女青年苏莉在衡阳市公安局办公大楼跳楼自杀事件发生后,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了事件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针对家属和部分网民对苏莉跳楼自杀提出的疑点,衡阳市成立了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检察院、公安局、石鼓区政法委、检察院参与的联合调查组,同时主动邀请了中央和省市媒体参与事件的调查。
联合调查组通过调取衡阳市公安局机关大门处监控录像,访问值班保安、相关民警、围观群众,调查走访了苏莉自杀前密切接触的人员,并在征得苏莉亲属同意后,检察院组织对苏莉的尸体进行了检验,认定苏莉系因吸毒(应死者家属要求和出于对死者隐私权的尊重,其它原因不对社会公布)等原因,大脑受到损伤,事发前神志不清,导致跳楼自杀。
苏莉的亲属对事件的调查结果表示认可,对善后处理表示满意,并签定了善后协议,对社会各界对此事件的关注表示感谢。
作者:秀才江湖
衡阳联合调查组公布的调查结果,把一个绝望跳楼的女青年妖魔化成吸毒加精神病,我只有三个形容词来形容:很灵、很损、很没有人性。
正常人在公安局衙门大楼跳楼自尽,自杀原因水很深,尤其是苏莉跳楼一瞬间喊出的撕心裂肺的‘爸爸,他们强奸我了’更显扑朔迷离。现在一‘吸毒’,一解释是‘大脑受损、神志不清’,顿时豁然开朗、云淡风轻。这一招真的很灵!疯子的行为恍恍惚惚,连她本人都无法控制,公安局自然爱莫能助。疯子的自杀不需要原因,无缘无故就会纵身跳下,与我公安局衙门何干!
只要是官方通报,即使是漏洞百出,媒体也会报道,反之如果是民间质疑,即使说得头头是道,媒体也会辟谣。就像一场辩论比赛,只有一个人掌握话语权,只有一个人拿着麦克风出现在镜头前,你说比赛结果谁会赢?!你是官方,你有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杂志做宣传,你可以使你的结论铺天盖地。而草民的质疑人微言轻,发到网站还有可能被删,把他们惹火了甚至会被跨省,但我依然要质疑:苏莉真的是个疯子吗?真的‘大脑受损、神志不清’吗?《京华时报》称“苏莉生前在衡阳下辖耒阳市的一家网吧打工”,大脑不清、神志不清也可以完成网吧的工作吗?该家属向记者郑重申明:‘苏莉绝对没有精神病,自杀前一个星期还和妹妹正常地上网聊天’,请问这作何解释?
至于‘吸毒’,没有验尸报告,仅凭‘检察院组织对苏莉的遗体进行了检验’,吸毒之说从何而来?众所周知,空口无凭难以服众,官方也早就想到了这一点,于是事先就想好了如何应对。为什么认定苏莉系因吸毒?官方解释‘应死者家属要求和出于对死者隐私权的尊重,其他原因不对社会公布’。这就是一个人的辩论,我有证据,可我不能告诉你,你不相信也得相信!不公布证据,就认定死者吸毒,还有脸说这是‘对死者隐私权的尊重’,拉倒吧!我看这不是对‘死者隐私权的尊重’,而是对‘官方隐瞒权的尊重’。
联合调查组的调查结论,他们说是访问了值班保安、相关民警、围观群众,调查走访了苏莉自杀前密切接触的人员。联合调查组访问的四种人,前两种人根本就不可靠。值班保安敢曝光自己单位不和谐的内幕吗?除非他不想干了!苏莉的跳楼自杀,相关民警有没有责任,嫌疑不可避免,你去访问他们,他们能不护着自己和自己的同事吗?至于‘围观群众’,围观群众对警方不利的描述很多,你们怎么就不采用呢?
人都已经死了,还要说她吸毒、有精神病,还要泼脏水,你还有没有人性?苏莉吸毒、神志不清,有证据请公布出来,现在不是指鹿为马、一个人辩论的时代,不是你说是黑的就是黑的、你说是白的就是白的,不是你说吸毒就吸毒、你说神志不清就不清。自己说有证据没有用,不公布就是没有证据、空口无凭;没有证据、空口无凭,我们就有权利大声质疑。
本报此前报道的湖北女子在衡阳公安局坠楼身亡事件日前有了新进展,10月23日,由衡阳市政法委牵头成立的联合调查组向外界公布事件的调查结果,称“苏莉系因吸毒等原因,大脑受到损伤,事发前神志不清,导致跳楼自杀。”10月24日记者采访了苏莉家属,苏莉的妹妹表示,自己对于尸检结果存在质疑,她还称,家属方面已经获得抚慰金、丧葬费共计18万元。姐姐苏莉的骨灰已于24日上午在老家下葬。
该调查结果称:联合调查组通过调取衡阳市公安局机关大门处监控录像,访问值班保安、相关民警、围观群众,调查走访了苏莉自杀前密切接触的人员,并在征得苏莉亲属同意后,检察院组织对苏莉的遗体进行了检验,认定苏莉吸毒致跳楼自杀这个结果。
对于以上调查结果,苏莉的家属表示了些许质疑。10月24日下午,记者拨通了苏莉妹妹的电话,苏莉的妹妹表示,尸检于21日进行,“24日听到这个结果感到有些意外,尸检结果有点快了,3天时间就出了结果。”苏莉妹妹称,22日苏莉家属就携带其骨灰返回了老家湖北宣恩,并依照当地风俗,于24日上午进行了下葬,“下葬时不少亲戚都赶到了现场”。除此之外,苏莉妹妹还向记者表示,家属方面已经获得了有关部门提供的抚慰金、丧葬费共计18万元。“衡阳市民政局给了抚慰金15万元,公安局给了丧葬费3万元,因为认定公安没有责任,我们也没有获得什么别的补偿。”
记者随后拨打了衡阳市民政局和公安局的办公电话,希望进一步落实事件处理情况,但是电话一直没人接听。对于尸检时间长短问题,记者咨询了岛城的业内人士,业内人士称:“尸检时间长短要依照不同情况确定,考虑到目前处于舆论高峰期,专业人员有可能集中精力、人力较快地做出尸检结果。”他还告诉记者,由于事发异地,自己没有参考现场各种资料,因此也无法确定具体情况。
死者苏莉
10月11日下午4时许,湖北26岁女子苏莉在湖南衡阳市公安局办公楼7楼坠亡,警方称是自杀,家属质疑另有隐情(本报15日A29版曾报道),该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不少网友质疑为何偏选公安局办公大楼?坠楼前为何会撕心裂肺地喊“爸爸
”?
A 湖北网友视频中听到“强奸”
苏莉在湖南衡阳市公安局办公楼7楼坠亡后,一段长达27秒的市民现场拍摄视频在网络上传播。不仅拍摄出了坠楼全过程,还有声音资料,网友正是通过该资料作出了死者生前大呼“他们强奸我了”的判断。
在帖子中,网友自称和苏莉是老乡,“我一遍遍地静听那个视频,我确信,我听完整了苏莉最后的人生呼喊:‘爸爸!他们强奸我了!强奸(我了)!’。最后一个(我了)由于声音转弱,已经听不到了,但应该是这两个字。把一句话的后半截拿出来重复,也是湖北人说话时的习惯之一。”
帖子发出后,立刻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但由于视频拍摄现场声音嘈杂,有网友认为苏莉喊的是“爸爸,救命”,相关报道给出的则是较为慎重的表述:“‘爸爸’及一阵撕心裂肺的吼叫声”。为此,记者找到几位湖北籍市民重复听这段视频,他们认为,苏莉似乎喊出了“强奸”的字眼,但很朦胧,“也不像湖北口音”。也有网友猜测:声音是不是后来修改过的呢?
B 家属称未发现“两件内衣”
据苏莉的妹妹称,事发后她和其他亲属立刻赶到衡阳,“看了事发现场,也看了姐姐生前的遗物”。但苏莉的妹妹向记者表示,自己并没有看到市民所拍摄视频中所显示的苏莉死前从楼上丢下的两件内衣。“我并没有看见内衣,只看见姐姐留下的手提包,另外,我们直到现在也不知道姐姐为什么去公安局,她为何从耒阳跑到衡阳市公安局?我们到现在也不清楚。警察说姐姐当时说话混乱,根本不知道她想说明什么。”网友“联邦老杜”甚至通过现场情况猜测,苏莉如果真的丢下内衣,有可能“就是苏莉拿去报案的证据”。
据了解,事发后不久,衡阳公安局相关部门曾在网上就此事发出通报,称“该女青年走进市局机关大门,值班保安上前询问,该女青年摆脱保安径直爬上七楼楼梯间的窗户,声称要跳楼,并歇斯底里地哭闹”。对于苏莉坠楼时的情况则描述为“突然纵身从窗户跳下,摔在市局大门口左侧人行道上”。
C 家属称事件一直处于协商状态
网友的这一发现对事件处理是否有影响?记者通过苏莉的表姐辗转联系到正在衡阳处理此事的死者亲属——苏莉的亲妹妹。她现年20岁,称:“我们并没有看到网上的这个帖子,我们手中的资料也没有显示我姐姐坠楼前喊出过这段话,我没有听出来。”
事件有无最新进展?记者从苏莉妹妹口中了解到,事件一直处于“协商状态”,没有任何新的进展。据了解,事发后苏莉籍贯所在地宣恩县委、县政府高度关注此事,派出以县委政法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工作小组赶赴衡阳,协助死者家属处理维权等善后事宜。而苏莉的妹妹则表示,近几日来,“一直是我们县的人和衡阳有关部门在协调,就我所知,事情目前没有什么突破,也没有新说法。”
记者随后通过苏莉的家属获得了参与处理此事的衡阳市石鼓区公安局汪姓领导的电话,记者拨通电话希望获得相关信息,但当记者表明身份后对方却称“打错了”,随后挂断电话,记者多次拨打,一直遭到拒接。
相关阅读:
死者:苏莉,26岁,女,来自湖北恩施,在湖南省地级市衡阳市所辖的县级市耒阳打工。
苏莉从湖南衡阳公安局7楼坠楼前的27秒视频显示,她撕心裂肺地用湖北话喊了“爸爸”“强奸”等字眼。在坠楼前27秒内,先是女式内裤掉下来,再是一个女包掉下,最后才是苏莉坠楼。
视频链接: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jE0ODEyNTQ4.html
由于视频质量不太好,噪音较大,网友将音频过滤噪音后的最初版本:
衡阳市政法委联合调查组公布的这个调查结论能不能得到公众的认可,现在还不得而知。但就调查组公布调查结论而言,只宣布一个原则性的意见,其权威性还是不够的。应该做到“有破有立”。
所谓“立”,就是具体而详细地公布权威结论;而所谓“破”,就是要消解人们此前提出的种种疑问。例如,曾经有人提出“苏莉为何从耒阳跑到衡阳报案?”“苏莉是因为什么原因报的案,为什么又带她去信访办?”“为何她要去公安局跳楼?”“那20分钟警方在做什么?”“死者手机里的通讯录哪里去了?”“
死者的遗物里为什么没有发现内裤?”警方如果同时对这些疑问进行澄清或解释,就可以进一步消除公众的怀疑。
不过,我更想说的是调查的程序问题,特别是调查主体的问题。衡阳市成立了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检察院、公安局,石鼓区政法委、检察院参与的联合调查组,对事件展开调查。对于市公安局也是这个调查组的成员之一,我以为是不妥当的。因为苏莉就是在市公安局跳楼死亡的。而调查的目的,固然是要弄清其跳楼的原因,同时也要弄清公安局有无责任。因此,市公安局只能作为被调查者,而不能成为调查者。虽然尚没有事实证明市公安局在调查中有不公正的做法,但是,从法制伦理上说,应该假设市公安局有隐瞒事实、推卸责任的可能,因此在制度设计上应该规定,市公安局由于是重要的当事人,不能成为调查组成员,只能按照要求接受和配合调查,制度应该规定其对调查采取回避措施。
所以,如果公众凭这个程序对其调查结论表示质疑,应该是有道理的。现在,连老子调查儿子都会遭遇公众的质疑,自己调查自己的公信力当然就更等而下之了。我们并不想据此否决政法委牵头的这次调查,但需要声明的是,为了程序正义,调查和被调查不可混为一谈。在查处任何问题时,都要避免老子调查儿子、自己调查自己的荒唐做法,从而维护调查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