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苏莉,26岁,女,来自湖北恩施,在湖南省地级市衡阳市所辖的县级市耒阳打工。
苏莉从湖南衡阳公安局7楼坠楼前的27秒视频显示,她撕心裂肺地用湖北话喊了“爸爸”“强奸”等字眼。在坠楼前27秒内,先是女式内裤掉下来,再是一个女包掉下,最后才是苏莉坠楼。
视频链接: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jE0ODEyNTQ4.html
由于视频质量不太好,噪音较大,网友将音频过滤噪音后的最初版本:
苏莉生前资料图
少女坠亡凤凰案还未真相大白,又出现了在公安局楼上跳楼,又是令人何等的悲凉!湖北恩施女青年苏莉从湖南衡阳市公安局大楼7楼跳下,不治身亡。事发后,衡阳警方“及时”发布情况通报以示清白,称该事件纯属“跳楼自杀事件”。难道真的如警方所说的纯属“跳楼自杀事件”,是其自愿的?这背后又藏了什么样的隐情?
首先,她为何千里迢迢从耒阳跑到衡阳报案,这给人给下了悬念。她为何就不在当地耒阳报案,难道此案件非得跑到衡阳才能受理?
其次,她为何选择在衡阳公安局楼上跳楼?似乎想证明点什么?莫非衡阳公安局与他有着什么样的瓜葛?真如警方所说苏莉跳楼死亡不属于执法办案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苏莉在衡阳市各级公安机关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也没被传唤、讯问、询问、调查。苏莉在跳楼过程中,表现出了很明显的自愿性和不可挽救性,纯属跳楼自杀事件。这似乎令人值得怀疑。
第三,警方为何禁止媒体拍摄和采访?难道有内幕,当然笔者认为主要是怕把事情闹大,这应该是主要原因,我们都知道他们做的一向风格“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似乎也是从小老师教我们处事的道理,用在这里无不是“天衣无缝”。无缝的希望没有任何人知道这事,甚至直接和谐。
第四,警方为何拒绝对三位当事民警进行提问了解?这里面也是案件的关键部分,难道真如警方所说“民警心理压力很大”,为何压力很大?更让人值得质疑是,据曝光视频苏莉跳楼前大叫大喊,撕心裂肺地喊“爸爸”,这是为何?所以是否之前存在着暴力行为,或者使其不小心推下了楼,即使可能性小也不能排除。
第五,通过警方门口监控录像显示,跳楼之前苏莉先到事发办公楼的三楼缉毒支队办公室,跟办公室人员说了一番话,“语无伦次”,两名民警将她送到了一楼,交给保安,让保安带她去信访办。苏莉不愿意去,也没进信访办办公室。这是否说明了她与缉毒方面有关,还是与毒品有关,或者与缉毒队的某成员有关,与办公室人员说了一番话,这话里究竟有什么,我想对于案件真相大白很重要。
第六,据称,整个坠楼过程大概二十多分钟,地面上也没有采取什么防护措施,这点这人揪心,这么长的时间,作为警察明感觉的到可能发生跳楼事件,这点防护本能按理是有的,完全可以提前让人或者报警进行地面预防,可没有,白白浪费了一条少女的性命。你说你作为警方去劝阻其跳楼,因劝阻未果,可这点常识性的问题都没有?这是否与警方所称的纯属跳楼自杀事件、不可挽救性相矛盾?这背后又有多少的失职渎职?
第七,三位民警站在相隔五六米远的走廊上不敢靠近,对她极力劝阻。苏莉说“没有钱”,民警说“你没钱,我给你钱,你先下来”,结果,苏莉还是纵身跳下。她为何没有钱?这个钱究竟是什么钱?她为何来你衡阳要钱?之前为何还去过缉毒支队,难道与这儿有关?
第八,她手机里的通讯录哪去了?警方说,“是通过苏莉手机里的电话记录,找到家属的。但是,家属拿到的手机里通讯录都被删除了。”通讯记录又是谁删除的?难道记录里显示了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还是想掩盖什么?我想这点与毁灭证据似乎搭上了边。以及死前扔下两条内裤,死者表姐称“遗物里没有发现内裤,一条都没有!”这让人想到了凤凰少女坠亡案,本应保存这些真相的碎片。可却……
如此多的疑问这背后真没有什么隐情吗?让人难以相信。一个去公安局报案的事件却演变成了报案人跳楼案事件,将是多大的讽制,以后还有谁会去公安局报案?希望警方能还原一个事件的真相,还死者一个清白。否则将何以树立政府公安的公信力,何以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利益?
湖北恩施26岁女青年苏莉(图为生前照片)从湖南衡阳市公安局大楼7楼跳下身亡。事发后,衡阳警方发布情况通报,称该事件“纯属跳楼自杀事件”。然而,死者家属在查看监控录像之后,却生出了诸多疑问。
女青年在公安局跳楼
10月11日下午4点左右,一名女青年来到衡阳市公安局,不久走上公安局办公楼7楼,径直爬上楼梯间的窗户,声称要跳楼,并开始哭闹。不多时,便纵身从窗户跳下,摔在市局大门口的人行道上,不治身亡。
一名现场网友介绍,当时该女子坐在公安局七楼窗台上嚎啕痛哭,嘴里不停地哭喊着:“我爸爸!我爸爸!”持续了近20分钟。另一名目击者介绍,这个过程中有一名公安人员看到后进去告诉了门卫,门卫出来看了看又回去了,后来又有许多市民跑进公安局向门卫报告,但是自始至终没有一名公安局的人出来采取任何预防措施。
14日,记者赶赴衡阳,找到了几位目击市民。其中,有位市民用手机拍摄下时长27秒的坠楼全过程证明了目击者的说法。
衡阳警方通报称系“自杀”
事发后,衡阳市公安局于12日对此事件发布了情况通报,称其系“跳楼自杀”。“苏莉跳楼死亡不属于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苏莉在我市各级公安机关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也没有被我市公安机关传唤、讯问、询问、调查。苏莉在跳楼过程中,表现出了很明显的自愿性和不可挽救性,纯属跳楼自杀事件。”
14日,衡阳市公安局政治部公共关系科科长李钢彪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警方没有责任,女孩行为就是自杀”,但是拒绝了记者“采访最后见到女孩的三位民警”的要求,理由是“目前已接受了检察院的调查,心理压力很大”。
家属希望尽快查出真相
对警方认定的“跳楼自杀”结论,死者家属认为可疑。死者的一名家属昨天表示,前天他们已经看过了警方提供的监控录像,认为这一事件至少存在三个疑点,希望能够尽快查出真相。
疑点一:为何要去公安局跳楼?一名年轻女子,为什么要跑到衡阳市公安局跳楼?家属查看监控录像后发现,苏莉曾两次来到衡阳市公安局,第一次是在 11日14:23,第二次是在16:09,跳楼时间是16:25。第二次的监控录像显示,苏莉先到了报案办公室,后来警方将她送到二楼的信访办公室,然后从信访办出来就上了7楼。家属认为,苏莉可能遭受到了不公正待遇或有冤屈要申诉。
不过,衡阳市公安局却否认苏莉是到公安局报案,称当时苏莉是找了缉毒支队,“但好像神志不清,没听懂她在说什么。”
疑点二:为何跑到衡阳报案? 死者家属告诉记者,苏莉还未结婚。事发前,苏莉在耒阳(位于湖南省中南部)打工。“为什么她要从耒阳跑到90多公里远的衡阳去报案?”该家属向记者郑重申明:苏莉绝对没有精神病。
家属还告诉记者,14日下午4时,衡阳警方相关负责人与苏莉父亲见面,就此事进行情况通报和协商善后处理。截至14日晚9时30分,双方协调还在进行。
疑点三:20分钟警方为何无作为?网友及监控录像均证实,从苏莉跑到公安局到最终跳楼,整个过程持续了近20分钟,但是在如此长的时间里,家属质疑警方未采取有效措施,阻止这场悲剧的发生。网友称,警方在此事件中不作为,放任了悲剧的发生。对此,衡阳警方坚称无责任。
11日下午4时许,恩施26岁女青年苏莉在湖南衡阳市公安局办公楼7楼坠楼身亡。此事经网络曝光后,引起网友广泛关注。
10月12日11时8分,网友com476870693在红网论坛里发帖:“昨天衡阳市公安局为什么有人跳楼?”随后,就有网友留言说:“我亲眼目睹跳楼整个过程,这女人在窗边到跳楼大概有将近20分钟的时间。自始至终没有1个公安局的人出来采取任何预防措施,在这女人跳楼以后,许多警察出来了,不想多说……
网友wzk070618说:该女子坐在公安局7楼窗台上哭喊着:“我爸爸!我爸爸!”持续了近20分钟,当时有好几位警察在一楼现场,但并未采取有效措施,直至惨案发生……当时有记者赶到现场拍摄,还被该局工作人员抢走设备……
12日晚23时43分,一份落款衡阳市公安局的“情况说明”出现在帖子里,大意说民警发现恩施市宣恩县椒园镇的苏莉,爬上7楼楼梯间窗户要跳楼,劝阻未果身亡。苏莉跳楼死亡不属于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苏莉在我市各级公安机关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也没有被公安机关传唤、讯问、询问、调查。苏莉在跳楼过程中,表现出了很明显的自愿性和不可挽救性,纯属跳楼自杀事件。
昨晚,记者向衡阳市110指挥中心了解到,确实是该局发表的声明。
11日晚上12时,苏莉的家人接到衡阳警方的电话通知。苏莉的妈妈等人于13日凌晨3时赶到了衡阳。苏莉的表姐在12日晚上11时赶到了衡阳市公安局,确认是苏莉。13日中午,苏莉的家属查看了尸体,并查看了现场和警方提供的现场录像。
家属们称,他们认为警方处理不力,存在严重失职。另外,警方说苏莉是去报案的,但是并没解释因为什么报案。警方说,是通过苏莉手机里的电话记录,找到家属的。但是,家属拿到的手机里通讯录都被删除了。家属们认为,其中另有隐情。
据了解,今日中午,苏莉的父亲将抵衡阳,警方将与家属一起,再次沟通。
警方在这次事件表现出了高度的效率,他们在第一时间发布的声明中,将责任推卸的干干净净,结论是“苏莉跳楼死亡不属于执法办案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因为她“在衡阳市各级公安机关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也没被传唤、讯问、询问、调查”,而且,她“在跳楼过程中,表现出了很明显的自愿性和不可挽救性”,因此,“作为三位最后见到苏莉的民警以及衡阳市公安局都没有责任,不存在赔偿问题”,只是“出于人道主义角度的考虑,“可给予相应的照顾”。
类似的声明,我们似曾相识,比如在“宜黄拆迁自焚事件”中当地政府的最初声明,在“凤凰少女坠楼事件”中警方的最初声明,所有的官员都俨然是公正执法的典范。不过,一些匆匆急就的声明,往往经不起事实的检验,恭祝衡阳警方这次声明能顺利过关。
不过,摆在衡阳警方面前有几道过关必答之题,现在请听题,其一是,苏莉是不是有“精神病”,她是不是孙东东教授所说的“99%”范围之内的人,但是有消息表明,她“此前在湖南耒阳一网吧里上班已有好几年,独立自主能力很强,曾有男友,但今年4月已分手,从未有过精神病史,一周前还与妹妹网上开心聊天。”如果她没有精神病,为何会选择突然跳楼自杀,并且地点选择在戒备森森的衡阳市公安局?
其二是,在坠楼前十几分钟的时间里,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有网友在网上留言说,苏莉坠楼前,听到有人在喊“有本事就跳”,是谁在喊?她在坠楼前为何会撕心裂肺地喊“爸爸”? “快救我啊”等话,这又是什么原因呢?
其三是,在苏莉坠楼过程中,警方面对这一突发事件到底做了什么,有没有采取积极的营救措施?
这几个问题联系在一起,归根结底就是要解决另外几个问题,衡阳警方在这一事件中到底有无滥用权力,以及是否存在玩怱职守的问题。
从赵作海案到宜黄拆迁自焚案,权力的滥用触目惊心,而加强对于行政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同样是15日开幕的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重点议题之一。专家透露“除社会公平这一议题外,此次五中全会还可能着力探讨如何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提高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公权力的滥用泛滥,严重地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已经引发公众的不满,公权力机关在事后撒谎与掩饰真相行为,更激发了公众的愤怒,让公权力机关的公信力每况日下。而公信力的下降,又让公众对于公权力机关的声明更加怀疑,甚至波及到每一起案件之中,甚至是某些时候,公权力机关的正当声明的公信也受到影响,沦为这种公信力下降的陪葬品。解决之道,唯有公权力机关直面事实和真相,让中立的机关公平、公正地进行调查,并让调查在透明之中进行,以公众信服的交待,让公信力在每一起事件中点滴恢复。
专家还说,要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行政决策的透明,“首先需更好地落实宪法所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的权利。”可是,无论是“宜黄拆迁自焚案”还是“凤凰少女坠楼案”中,当地政府要不想方设法封锁消息、毁灭证据要么千方百计阻挠采访,封杀言论(抢尸—截访—拦截记者已成为固定“三步曲”),“苏莉跳楼死亡事件”,警方也是一问三不知,如此轻漫对待公民的知情和言论自由,如何能让公民监督权力,又如何能让公众相信警方的调查结论,又如何恢复公权力机关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