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级别最低,大楼最气派的垦利县交警一中队办公楼
对司机鸡蛋内挑骨头罚款,自己却使用无牌照的警车
与交警相距200米的交通部门使用单牌照车辆,逆向停车,垦利县交警视而不为。
很长时间以来,接到众多驾驶员的来信或者电话反映,途经东营境内公路,无故被交警拦车检查,进行鸡蛋内挑骨头式的罚款,随心所欲填写罚款项目,把货车司机作为黏板肉,任意宰割成为交警收入的摇篮,司机怨声载道。为此,本网实地查看48起罚款票据并暗拍记录了东营交警罚款的过程........
-- 随意拦查正常行驶车辆过滤式检查
东营交警依赖高速收费站和公路主要路口,把公路来往的车辆逐个拦查,只要车辆拉有货,均进行罚款,如果亲历现场看东营交警罚款场面,让你看得眼花缭乱,随心所欲程度会让你目瞪口呆。尽管《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都已对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车辆的行为作出具体规定,但东营的交警视作耳旁风,过滤式罚款常规化不误,司机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这句古谚,在东营交警表现的淋漓尽致。
--协警罚款很普遍
在东营境内公路上的看到,交警执法罚款,一名正式交警在现场转悠,2-3名协警拦车,一名协警在警车内开具处罚决定书。在多次的暗拍录像均是清一色的协警罚款,唯一的是开具的处罚决定书上执法交通警察的盖章是正式民警而己,整个查车罚款全部是协警全程“独家”弄虚作假经营。
--罚款中的猫腻
东营的公路上的协警,拦车用手指划一下,车辆停下将驾驶员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拿走,既没有称重设备,也没有特殊设施,更没到车辆上查看,凭自己的“特权”功能随意开具处罚决定书上就50%的罚款项目“记录仪不能正常使用”;31%的罚款单成为“安全设施不全”;8%的违法行为填写成为天书,违法行为看不懂,只有唯一的能看清的是罚款金额。每次罚款200元几乎成为东营交警罚款的铁规,占罚款次数的97.9%。
--汽车行驶记录仪成为乱罚款的新工具
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行驶记录仪安装使用工作的通知》规定“2009年4月1日以后,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可以依据《山东省实施办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对未安装或者汽车行驶记录仪不能正常使用的车辆驾驶人给予罚款处罚,但对于已接受罚款处罚正在购置或维修期间的车辆驾驶人不得给予重复处罚。”
汽车行驶记录仪的安装,其目的是:“遏止交通违章、约束驾驶员不良驾驶习惯,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并为执法人员进行事故的分析、处理提供科学、忠实的原始数据”。但是,目前汽车行驶记录仪技术层面尚处初级阶段,还没真正意义上的优良产品,技术不成熟,故障较多。山东交警在安装和使用汽车行驶记录仪工作走在全国的前列,应该是可贺可喜的成就,应从引导司机正确使用,加强教育管理。而如今,汽车行驶记录仪成为东营交警罚款创收工具,凭借协警没有到车辆上查看,不知道凭借什么特异功能即作出“记录仪不能正常使用”的罚款。其实“记录仪不能正常使用”的罚款是软项目,是凭交警的特权处罚产生歪理,现场没有音像记录仪,司机浑身是嘴也说不清汽车记录仪是怎么个正常和不正常。但有一点,按照山东省交警总队的“对于已接受罚款处罚正在购置或维修期间的车辆驾驶人不得给予重复处罚”规定,东营交警连续对同一辆车以此项目处罚十余次,背离了该规定的初衷,成为乱罚款的好项目。
虽然,汽车行驶记录仪的安装使用,是关系道路交通发展和谐进步,减少交通事故的好经,但被疏于管理的东营交警这样的歪嘴和尚念经,把好经按照罚款为目的念歪,成为扰民、害民的祸根。
--安全设施不全罚款的成为热点
在没有任何准备情况下,随机抽查的48起罚款票据中,“安全设施不全”占总起数的31.2%之多。那么,怎么个车辆安全设施不全呢?现场看到,执法协警顺手指下车辆,司机停车后,出示了车辆行驶证和驾驶证后,负责检查的协警将证件交于处罚的车辆上,已被罚款麻木的司机被动站于车前,等候协警开具的处罚决定书,整个过程甚至双方一言不发,更谈不上《行政处罚法》的告知和陈述、申辩的规定。司机唯一的表现是愤愤不平的无奈离开。
按照公安部《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代码》显示,“机件安全设施不全”的违法行为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1条制定管理要求规定的。该条是对机动车驾驶人上路前进行必要车辆自我检查的要求,并禁止机动车驾驶人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和安全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这一条虽然规定的是驾驶员的义务,但其实质是对上路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的要求。
而东营的交警不知道依据什么规定,对于正常行驶的车辆拦查,不由分说的作出的处罚,摇身一变就成为“安全设施不全”了?亲历处罚现场看到,对于交警罚款地既不是停车场,也没有任何仪器设备,对于正常行驶的车辆处罚,则使用于出车前的安全要求处罚,更为荒唐的是,开具处罚决定书罚款200元后,这些被处罚的车辆,照前如后的行驶,就变成了安全设施齐全了。
--交警执法违法在先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123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本法规定的罚款幅度内,规定具体的执行标准。
2009年3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9条已明确规“给予罚款处罚的,依照本办法执行”。而对于随机看到的48起罚款票据中,使用《道路交通安全法》90条的频率高达68.7%。使用该条的罚款无外乎,之前法律界和媒体界统称的90条是个“筐”,任何项目都可以装。
尽管,《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43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可以给予警告、无记分的违法行为、未造成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后果且违法行为人已经消除违法状态的,可以认定为轻微违法行为; 《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路面执勤执法工作 “七规范”》“端正执法理念,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运用口头警告和书面警告,提高对轻微违法行为的教育量,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等具体规定,东营交警作出的48起罚款都没有记分行为,全部属于轻微违法行为,但东营交警都是高限从重处罚,背离了立法的宗旨和执法理念。
--协警执法好似游击队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14条 交通警察纠正违法行为时,应当选择不妨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地点进行;向机动车驾驶人敬礼。 第二十五条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应当按照规定穿着制式服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
然而,东营的交警,执法时顺手指画,双向拦车,排队查车,等候排队处罚比比皆是,因查车造成人为堵车。执法协警没有戴警帽,只有穿反光背心,没有佩戴执法证件,甚至对来往的车辆大喊大叫停车,更谈不是敬礼之作法。正式民警甚至也不佩戴任何标志,游荡于罚款现场,让司乘人员分不清是警还是匪。
--执法不公平
行政处罚的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而东营的交警自己的车辆没有车牌照,近在200米左右的交通部门开着单牌照车辆,逆向停车拦车检查,视而不为,而对货运车辆则是鸡蛋内挑骨头,无毛病找毛病罚款。这种允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式的执法,它不仅伤害的是司机,更为重要的是东营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罚款玄机
虽然《行政处罚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罚款全额上缴国库。但是,目前我国的行政处罚收入,仍然是地方预算外收入,多与执法部门内定指标,高额提成有关,即为多罚多得。这样处罚机关可以盖豪华楼,买豪华车,高福利、高消费,收益的是执法部门,受害的交通运输直接参与者。
在东营目睹了垦利县交警一中队,区区的一个中队办公大楼,超过贫困地区的县级政府的办公场所,折射出乱罚款的部门利益的招牌。
以上,是《交通维权网》实地调查核实的真实反映,有录像和照片供各级纪检纠风部门调查核实。
附48起罚款统计表
处罚机关 具体违法行为 违法代码 法律依据 罚款金额
垦利县 不按车道行驶 10180 法90条 100
利津县 安全设施不全 10720 法90条 200
利津县 记录仪不正常 70270 法90条 200
利津县 安全设施不全 10720 法90条 200
利津县 设施不全 10720 法90条 200
利津县 记录仪不正常 70270 法90条 200
利津县 记录仪不正常 70270 法90条 200
垦利县 记录仪不正常 70270 法90条 200
一大队 闯禁行 10130 无 200
垦利县 记录仪不正常 70270 办法11条 200
垦利县 记录仪不正常 70270 办法11条 200
垦利县 记录仪不正常 70270 保险条例70 200
一大队 看不懂 看不懂 法90条 200
垦利县 记录仪不正常 10270 条例14条 200
垦利县 安全设施不全 10720 法90条 200
垦利县 记录仪不正常 70270 办法11条 200
广饶县 记录仪不正常 70270 法90条 200
广饶县 记录仪不正常 70270 无 200
利津县 看不懂 70270 看不懂 200
垦利县 安全设施不全 10720 看不懂 200
利津县 记录仪不正常 10720 法90条 200
一大队 安全设施不全 10720 法90条 200
利津县 超载30%以下 10720 法92条 200
利津县 安全设施不全 10720 法90条 200
利津县 安全设施不全 10220 法90条 200
垦利县 安全设施不全 10720 法90条 200
垦利县 记录仪不正常 70270 法90条 200
垦利县 安全设施不全 10720 法90条 200
垦利县 记录仪不正常 7270 看不懂 200
利津县 记录仪不正常 70270 法90条 200
利津县 记录仪不正常 70270 法72条 200
利津县 记录仪不正常 6210 法92条 200
利津县 超载30%以下 12010 法92条 200
垦利县 安全设施不全 10720 法90条 200
利津县 未喷门徽 70010 法71条 100
一大队 看不懂 看不懂 法90条 200
垦利县 安全设施不全 10720 法90条 200
垦利县 记录仪不正常 70270 法90条 200
一大队 看不懂 70210 法90条 200
广饶县 安全设施不全 10720 法90条 200
一大队 记录仪不正常 70270 法90条 200
垦利县 安全设施不全 10720 法90条 200
一大队 无记录仪 70260 法90条 200
利津县 记录仪不正常 70270 法90条 200
垦利县 记录仪不正常 70270 法90条 200
一大队 安全设施不全 10720 法90条 200
垦利县 记录仪不正常 70270 法90条 200
垦利县 记录仪不正常 70270 法90条 200
注:表中,《道路交通安全法》简称《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简称《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简称《办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简称《保险条例》。
分析:
罚款48起,罚款计9500元,平均单次罚款198元。
垦利县罚款20起;金额3900元。
利津县罚款17起,金额3400元。
东营直属一大队罚款8起,金额1600元。
广饶县罚款3起,金额600元。
罚款项目:
车辆行驶记录仪不能正常使用、无记录仪共计24次;安全设施不全15次;看不懂填写的具体违法行为4次;超载30%以下2次;其它项目的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