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基于和谐和免于跨省的自我保护,文章地名等一概用字母代替。不是没有勇气,而是暗物质太暴力。感受这则新闻吧,我也不希望它是真的,但是很遗憾,我的一厢期待阻止不了它。
江西是个好地方,山清水秀好风光。这是对这一方山水人情风土的浓缩,更是对这一方田园风光的希望和寄托。
这是我从小就受到的教育,并以此为使命感来衡量这一方水土。
但是去年过年回家的一个事实,显然是对这一淳朴风情的侮辱,而他却来自于一个县官以及县官亲戚开的火葬场。
这个县就是“大名鼎鼎”的江西省XG县。我市与其接壤,而我家离它只有一河之隔。我家的一个远房亲戚,就在对岸的L家村。这个亲戚是我爷爷的妹妹,按辈分,我们用家乡话叫她姑婆。她几十年前嫁到了对岸的L村,而去年年前,83岁的她去世了。
由于老人过世离过年没几天,按照农村的风俗,人们一般忌讳过年办白喜事的,要么年三十前办完,要么在过完正月十五以后再办。但是老人又不能一直用棺椁放着放在那,远房亲戚她儿子通报这个丧事消息时,还以为他们会赶在年前将老人安葬。但是后来他说到的一些该县政府要求的新的做法,的确令我大吃一惊。
老人的儿子后来和我们说,年前将老人的遗体火化了,正月十五后再办的葬礼。我开始以为他说的他们县要求统一火葬,是出于提倡新的殡葬风俗或者为国家节约土地什么的考虑;因为按照传统的土葬风俗,的确占地相对要大一些。我开始开始还以为这个县领导思想走在时代前列,有前沿的思想;不料听亲戚说完,情况完全不是这样。
他说他们相官方统一要求,全县所有农村老人过世,一律火化,如果不火化,就绝不允许下葬。他说这个是全县的人都知道的,火化场是指定的,而且是县领导亲戚的;火化完了,骨灰盒必须使用火葬场提供的;火化费、骨灰盒费都在几百块左右,加起来1000元以内。亲戚说,他们将老人遗体火葬完后,回到家还是依照风俗将骨灰盒放入棺椁,然后再找一块地将老人进行土葬。也就是说,火化这一过程,等于是不但没有节约土地,反而多了一道火化的程序,还增加了农民的经济负担,完全就是为了统一让农民交这千把块钱,给县领导火葬场的亲戚;什么丧事新风俗、节约土地的,他们才不管。他们想要的不过是发这笔死人财。
他说后来就看到一些怪异的情况。他说他们对面的村庄,由于是另外一个市管,如有老人百年,还是按照土葬习俗下葬,不要火化;而他们这个县,就有些人家穷的,老人过世后,由于一时没筹到钱,遗体放了十几天,发臭得,几乎整个村都闻得到,而且是夏天。
我在想,这样明目张胆的荒唐腐败,怎么可能流行的起来,运作的下去,难道这个官和他的亲戚就不害怕举报?难道是全县就是没有一个人举报?我曾认为这是很不可思议的荒诞故事,没想到却是眼前的的事实。
其实,按照农村人浓烈的传统观念,能同意将老人遗体火化,农民已经是作出了巨大的思想斗争和让步了,这个过程本来就可能会产生尖锐的矛盾,不料现在的某些官员如此胆大,更进一步,居然打起死人的主意,发起了火葬财。这不是在深层次地制造矛盾的萌芽吗?试想那些贫穷的没钱将老人遗体火化的家庭,当遗体无限期被强行搁在那里不允许安葬时,这不是逼人狗急跳墙麽?
亲戚的后人虽然不在意这些冤枉钱进入了县领导的亲戚的腰包,但是很显然对这种明目张胆的敛财行为口气里满是嘲讽。由此看来,那些所谓的群体事件,背后矛盾的积累过程,其实更值得去关注,去“维稳”,所谓将矛头杀死在萌芽状态。中国古代封建专制,尚有微服私访的动作体察民情,为何当今新社会,有多少发死人财和堪比发死人财更无人道的丑陋在上演着,最后直至人神共愤、群起诛之时而导致出现严重的社会治安问题,却看不到有人去“维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