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中心/综合报道 已婚并育有2子的26岁高姓少妇,18岁的丈夫因案入狱,她竟诱拐年仅13岁的乾弟弟上床,虽与对方家长以2万5千元和解,但因与未满14岁男童发生关系,仍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嫌提起公诉。 高姓少妇4年前与14岁的男友同居,生下2名子女,去年办理结婚手续,丈夫今年初入监服刑;半年多前她认识13岁男童的姐姐,双方认「乾姊妹」,她常到乾妹家,并开始与男童交往。 检方调查,今年6月初,高女骑机车到男童家里载他外出,男童深夜未归,家人到处找人,打电话询问高是否知道行踪,高还否认知情,男童家人隔日中午登门找人,果然发现男童。 由於男童颈部有疑似「种草莓」的吻痕,经家人追问,他说出是被高女亲的,且2人在晚上发生两次性行为,家人火大之余报警,高坦承与男童在两情相悦下做爱。 事後高女婆婆赔了2万5千元,双方达成和解,男童父母表示,高和他们夫妇都熟识,竟然做出这种事情,非常不应该,事後儿子性格变得比较封闭,他们见高妇有2个小孩要养,才勉强答应和解。少妇获知遭起诉後有点意外,原本以为和解就没事,「但既然已经做了,只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