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被“绳牵示众” 违法之后就能随意被侮辱?
civic
2010-07-15 01:41:09
核心提示:
一男子赤脚带铁镣,手戴手铐,两名涉嫌卖淫女子同样是赤脚,手铐伺候。被五六名警察,治安员押出派出所后,又被用绳子牵着来到大街摆出造型配合拍照宣传,其背后有不少路人同警察一起围观。
如图,一男子赤脚带铁镣,手戴手铐,两名涉嫌卖淫女子同样是赤脚,手铐伺候。被五六名警察,治安员押出派出所后,又被用绳子牵着来到大街摆出造型配合拍照宣传,其背后有不少路人同警察一起围观。
7月3日晚,三中派出所在"创平安、迎亚运"专项整治行动中,抓获4名涉嫌卖淫嫖娼的违法人员。
光着脚,带着手铐在大街上用绳子牵着摆姿势。
光着脚,带着手铐在大街上用绳子牵着摆姿势。引发路人围观。
7月5日上午,记者在三中派出所看到了这4名涉嫌卖淫嫖娼的违法人员,其中一名女子莫某面对民警的询问,一直沉默不语。据民警介绍,行动当晚,执法人员在对一出租屋内进行检查时,发现了两对男女莫某和李某,汪某和吴某涉嫌卖淫嫖娼,并当场将他们带回了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经审讯,4名违法人员对其涉嫌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4人已被依法治安拘留。
东莞市清溪镇三中派出所抓获涉嫌卖淫女子并公布其照片的行为,很多网友认为过分。苏仕日 摄
南方日报讯(记者/谭志红)去年10月底,郑州市公安局开展打击涉黄涉赌专项行动,随后一些卖淫女的裸照被公布,此事曾引起极大争议。如今,东莞市清溪镇也面临着这样的处境。针对该镇三中派出所抓获涉嫌卖淫女子并公布其照片的行为,很多网友认为过分。此话题如正成为猫扑网的热门,并上了首页。
号称“中国最大的图文分享平台”的猫扑网,将一条名为《警方扫黄令人吃惊:公开展示是否过分》的帖子放在了网站的首页。这条帖子叙述了这样一件事:7月3日晚,清溪镇三中派出所在“创平安、迎亚运”专项整治行动中,抓获了4名涉嫌卖淫嫖娼的违法人员。7月5日,本地媒体发布了这一消息,并公布了涉嫌卖淫女子的照片。帖子对公布涉嫌卖淫女子照片的行为提出质疑。
记者在本地媒体上看到了清溪广电站的报道原文:“7月5日上午,记者在三中派出所看到了这4名涉嫌卖淫嫖娼的违法人员,其中一名女子莫某面对民警的询问,一直沉默不语。据民警介绍,行动当晚,执法人员在对一出租屋内进行检查时,发现了两对男女莫某和李某,汪某和吴某涉嫌卖淫嫖娼,并当场将他们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经审讯,4名违法人员对其涉嫌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4人已被依法治安拘留。”
本地网络媒体不仅交代了事情的经过,还公布了被抓获的两名涉嫌卖淫女的3张照片。不同的是,有的网站对其面部进行了马赛克处理,有的则未经处理直接在网上发布,其衣着、相貌、神情均清晰可见。猫扑网的上述帖子转载了这三张图片,图片未经任何处理。
这条帖子发表后,立即引起网民关注。截至昨晚7时,帖子的点击率已超过23万人次,回复超过千条。从网友们的回复来看,不少网友认为公开照片的行为很过分,如网友“嘘嘘星星”就表示“强烈反对”,认为两人还都是年龄不大的孩子,至少应该给她们起码的尊严。
河南郑州警方10月28日晚间展开的大规模突击扫黄行动,经由媒体报道后,非但没有引发公众叫好声,反而招致了网络舆论的一片质疑。
这一切缘于———在当日的扫黄行动中,当地警方公布了小姐裸照。
10月29日19时49分,中新社以《郑州专项扫黄行动卖淫嫖娼者被抓现行》为题,最早对此进行了报道。昨日午间,“郑州大规模突击扫黄公布小姐裸照引争议”的标题新闻,突然被各大网站论坛转载,一时成为热点。
小姐裸身出现在警方照片中
据中新社报道,10月28日晚至29日凌晨,郑州市公安局出动300余名警力,突袭了市区内涉黄涉赌场所。当场抓获9人,2家洗浴中心、1家电玩城被关停。
记者从人民网转引的报道中看到:在一张警方公布的现场图片中,一名光头便衣民警一把揪住一位小姐的头发,将她的脸往上抬,而小姐双手捂胸、一丝不挂。正是这张图片,引发了网络舆论的强烈质疑。
有网民质疑:“有哪位法学高人可以回答,拍小姐裸照并公之于众,是否合法?”
网友质疑公布裸照合法性
截至昨晚8时,华声在线论坛就此进行的“扫黄公布小姐裸照合法吗?”话题讨论中,已吸引了1000多名网友参加;天涯社区中,网友对此新闻的跟帖评论,自昨日下午到晚间也形成了持续的热潮,跟帖每分钟都在翻新。
有网友如此评论事件:“嫌疑人:郑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民警/涉嫌犯罪行为:以暴力方式强迫一女子拍裸照/地点:郑州市管城区陇海路于南关街路口向南500米天籁水汇洗浴中心/证据:视频、照片/请郑州警方依照依法治国的要求立案查处。”
昨日,知名媒体专栏人士“五岳散人”也在经济观察网以《羞辱小姐的英雄们》为题对此发表评论。他说:在这样一张照片当中,我们是否看到某种限制?我想我们看到的是某些自认具有合法暴力、在低三下四的小姐面前具有强烈尊严感的人,起手把一个当场抓获的裸身女子用揪头发的方式展现在镜头前的方式,表达这种暴力对于她们的支配权。
“这种姿态就已经令人恶心了,如果照片只是放在档案中也就罢了,居然事后还要洋洋得意地公之于众,这种权力意识之低,已经到了地平线之下。”
“五岳散人”认为,“这不是在羞辱一个小姐,而是在羞辱我们的社会,让别人觉得我们这里是不尊重基本权利的地方。或许这位英雄是不在乎的,但作为这个社会正常的一员,很多人在乎那种不被羞辱的权利。”
■法律学者
不能因涉嫌违法就进行侮辱
昨晚,中国宪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王磊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坦言已从网上看到了有关此事的报道。
“每个公民都享有隐私权,公民也有起码的个人尊严和人格,不能因为涉嫌违法就进行侮辱”,王磊说,现行宪法第38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人格尊严是公民权利的基础。“直接将裸照公开,不仅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也给这些人(指小姐)改过自新、重新做人设置了障碍。”
结合该事件,王磊认为,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通常能了解到个人隐私,比如通过录像或者邀请媒体前往报道的方式,但将这些事实公之于众时,对违法犯罪嫌疑人要保护其隐私。王磊建议,执法机关在类似的扫黄行动中,更应注重对嫌疑人基本人权的保护,媒体也应注意操守、把好关。
原文刊于2009年04月15日
对国务院授权公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公众和媒体都给予高度关注。
人们之所以关注,不仅因为这是中国第一个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更在于该行动计划中,不管是严禁刑讯逼供,还是保障公民的表达权,不管是“维护居民获得基本生活水准权利”还是“对地震中遇难和失踪人员登记造册并予以公布”,无不具有鲜明的现实指向,无不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从抽象的政治法律概念,到具体的可以触摸的权利;从被视为“敏感词汇”、讨论“禁区”,到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和党章;从单纯回顾人权的发展,到郑重规划人权的未来,从中人们感受到中国人权理念的进步。这种进步,体现了对常识的回归。
人权的发展过程,也是一个人权常识普及的过程。而此次公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单独列出一章讲“人权教育”,正是对人权常识的强调。
人权首先要成为公权力机关的常识。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国家公权力行使的重要旨归。一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就是一份规范公权保障人权的指南。例如,公权力机关只有认识并尊重人们的人身权、表达权和知情权,保持权力的谦抑性,诸如“跨省追捕事件”“西丰事件”和“躲猫猫”事件,才不会重演。
人权也应成为普通公民的常识。人权与每一个公民息息相关,并体现于每一个人的生活当中。一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既是国家承诺也是一份公民的权利清单。公民只有充分认识到自己的权利,并善于维护自己的权利时,才能倒逼权力的自觉与自省,促使权力规范运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今世界,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是保障人权最为重要、最为系统的措施。我国是制定人权国家发展规划的极少数世界大国之一,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体现了党和政府深入推进人权事业的决心与信心。在这一过程中,强调人权常识,并通过制度和法律予以保障,这种常识的力量必将成为国家的力量,成为中国政治文明进步的重要助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