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一名被困矿工的家属在现场悲伤哭泣。新华社记者朱祥摄
2010年3月31日19时22分,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国民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截至4月6日7时,已发现井下35人死亡。煤与瓦斯突出后风流发生逆转,瓦斯涌出在副井口遇明火发生爆炸,造成地面5人死亡、2人受伤,随即又引起副井筒瓦斯燃烧。目前,抢险救援工作和入井人数核查工作仍在加紧进行。
通报称,国民煤业有限公司为乡镇煤矿,由两对6万吨/年的矿井整合而成,整合后矿井生产能力为15万吨/年,目前处于技改阶段。2009年5月1日该矿曾发生过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2人死亡。该矿被定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后,在技改设计和安全专篇未经审批、技改工程未经验收、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竟然在事发前安排2个采煤工作面和9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该矿二1煤1102工作面回风巷施工诱发煤与瓦斯突出。暴露出的主要问题:一是该矿属整合技改矿井,属河南省政府明令禁止一切采掘活动的矿井,矿主无视政府法令,违法、违规组织生产;
二是该矿被定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后,未采取任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相关措施,冒险蛮干;
三是劳动组织管理极其混乱,以包代管,井下多达6个包工队分包作业,没有考勤制度,下井人员无序;
四是通风管理混乱,通风系统紊乱,通风设施不可靠,无风微风作业,多处串联通风;
五是安全监管不到位,该矿由一名副县级领导联系包矿,且设有驻矿监管站、配备5名驻矿监管人员,其中包括伊川县有关部门的纪检组长和后备干部,但驻矿监管人员未发挥监管作用,形同虚设,且事故发生后逃匿;
六是该矿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该矿2009年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后,隐瞒不报,查实后其法定代表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但未吸取教训,作为实际控制人仍继续组织矿井违法、违规生产。这是一起十分典型的非法违法生产酿成的特别重大责任事故,性质极其恶劣。
通报指出,此事故再次暴露出一些地方对煤矿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打击不力,对整合技改矿井的安全监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彻底、安全管理不严格等突出问题。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通报提出以下要求:各地要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整合技改矿井的日常监管,督促其严格按设计施工,经验收后方可生产;各煤矿企业要切实加强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严肃查处事故,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加强煤矿应急救援工作。
河南伊川矿难已经确认40人死亡6人失踪
记者从河南省伊川县“3·31”矿难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了解到,矿难已经导致40人死亡,6 人失踪。
3月31日19时20分左右,伊川国民煤业有限公司井下21煤工作面回风巷施工过程中瓦斯突出,逆流从负井口涌出,遇火在地面发生爆炸。截至4月6日晚,经初步核实,矿难发生时当班井下人员共有98人,其中已经安全升井57人,已经确认死亡35人,6人失踪,爆炸还造成地面人员5死1伤。目前,核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称,矿难发生后,由于矿长和伊川县政府派驻的驻矿安监员逃逸,地面存放有关下井人员资料的矿灯房被完全损毁,加之企业用工混乱,下井人数由包工头确定,企业没有统一的人员调度安排,没有花名册、工资册、职工档案、劳动合同等原因,严重影响了人员核查工作进度。
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称,经初步核查,该矿共有职工300人左右,其中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勤杂人员 53人,临时招用的井下工人250人左右。
事故责任人的追捕工作进展顺利。5日下午,又有1名事故发生后逃逸的驻矿安监员投案。通过有关部门多渠道做工作,6日上午,2名该煤矿重要知情人员主动到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说明情况,配合救援工作。
此前,矿难发生后逃逸的矿长王国政已经自首,多名逃逸的副矿长、记工员、驻矿安监员被抓捕归案。洛阳市、伊川县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已经启动对驻矿监管人员的责任追究工作。
发生事故的矿井设计年产能为15万吨,属于技术改造矿井。2009年5月该矿曾发生过瞒报事故,矿长王国政被判缓刑。王国政是伊川县国民煤业有限公司所在地半坡乡白窑村村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