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修生制度的本意是援助发展中国家
日本和歌山地方法院裁决3家缝纫公司应该赔偿10名中国女性研修生3100万日元(约225万人民币)。
法院判决书说,原告分别在2002年至2003年间抵达日本,每月需要支付中介公司2万多元日币 。
法官说,研修生长时间加班和假日工作也没有得到应有的报酬。
这些研修生曾经在2004年组成工会追讨资方积欠的工资,却被公司解雇。
法院对此裁决是"非法解雇、滥用解雇权"。
呈审法官矢田广高还裁定,中介公司向研修生收取所谓的"管理费"也违反了法律。
法官表示,中介公司收取的是强制性的收费,不合日本的法律。
这次判决的金额包括了积欠的工资和"精神赔偿"。原告原本起诉要求赔偿金额是3550万日元。
研修生制度是日本政府协助发展中国家的援助计划的一部分。
原先的用意是经由研修制度将技术转移到受援助的国家,并且为这些国家培养人才。
但是实施以来,计划被滥用的例子层出不穷。研修生到达日本之后,被受雇企业视为"廉价劳工"的例子相当多。
而且研修生从事的行业绝大多数是劳力密集行业,技术未必先进,但是大多都是一般日本人不愿从事的生产行业。
除了来自中国的研修生发生纠纷之外,巴基斯坦等国的研修生也有出现类似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