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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 文学城 » 新闻 » 生活百态 » 中国婚“变”60年:是什么决定我们的婚姻?(图)

中国婚“变”60年:是什么决定我们的婚姻?

文章来源: 十方 于 2009-07-18 09:08:15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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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杂志2009007期封面

【文章内容】:

60年婚“变”

自有制度开始,婚姻就是一个经久不衰的问题。大概很难有什么问题像婚姻问题这样,让人们保持如此经久不衰的兴趣和持久争论的热情。

原因在于:一方面,这个问题无论对个人或是社会机构来说,都是重要的;另一方面,婚姻问题至少与以下三个问题息息相关:爱情、性和政治。这使问题变得十分繁难,以至于神学家圣奥古斯丁说:婚姻问题是最繁难和最扑朔迷离的问题。他说,他不敢说自己已经弄明白了这个问题。

但无论如何,婚姻问题又是一个必须求解的问题,于个人,将决定即使不是其生命的全部,也将是其一生的幸福。于社会机构,它是基础,承担着维护秩序和稳定的重任。也因此,马克思说,婚姻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而社会属性是其本质属性。它严格受控于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法律、道德、风俗习惯、文化观念的演变,几乎每一次的社会变革,都将在婚姻这个问题上得以体现。

在过去的60年里,我们的婚姻集中地反映了发生于我们国家的巨大变迁。

曾经有过那么一个时期,我们的婚姻与革命紧密挂钩。那是一个政治挂帅的年代,这个国家对政治的狂热最终也在婚姻这个问题上得到最集中的体现——政治以压倒一切的优势成为了婚姻的主导力量,政治不仅决定了人们对婚姻的选择,而且,那时候的婚姻首先是个人与“组织”之间的事,之后才是个人之间的事。在政治面前,个人的幸福微不足道。

当政治的身影渐渐地淡出普通人的生活,政治对婚姻的绝对强势也逐渐衰落。上世纪80年代,理想主义和启蒙主义思潮的兴起为人们赢得了私生活的自由,婚姻作为个人的事情获得了选择的自由,爱情与性甚至超越了婚姻与道德得以强调。然而,最终决定我们婚姻状态的仍然是经济。在经济开始席卷一切的90年代,实用主义和功利思想最终左右了我们的人生选择,包括婚姻。在经济上占有优势的男性,在婚姻市场上几乎是呼风唤雨。

但显然,经济不是决定婚姻幸福的唯一因素。婚姻始终仍然是自然属性上的问题,又或者说,它是抑制人性中不利于秩序和稳定的因素的一种设计。在一种抑制人性的制度中,去求解个人幸福问题显然是一个比婚姻本身更繁难的问题。曾经我们因为没有婚姻的自由,因而难以获得婚姻的幸福;然而,当我们在婚姻问题上获得了充分自由之后,却仍然难以获得婚姻的幸福。这是当下以及未来我们所面临的困惑。

罗素发现一个奇怪的结论:愈文明的人,似乎愈不能和一个伴侣有永久的幸福。除非主张婚姻不可解除,从而消除了婚姻之外的一切极具诱惑的想象,或者,社会上少有未婚的女子,并且丈夫少有会见体面女子的机会。

这就不难理解恩格斯所说的,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是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

在制度与人性的龃龉间,柏拉图与苏格拉底之间这场著名的对话或许能为在婚姻中寻找幸福的人们以启发:

柏拉图有一天问老师苏格拉底:什么是爱情?苏格拉底叫他到麦田走一次,不许回头。在途中要摘一棵最大最好的麦穗,但只可以摘一次。柏拉图原以为很容易,但最后,他垂头丧气地空手而归,原因是:看到了很不错的,却不知是不是最好的,就没有摘,当继续往前走的时候,又发觉总不及之前见到的好。原来麦田里最大最好的麦穗,早就错过了。于是,什么也摘不到。苏格拉底告诉他:这就是爱情。

之后又有一天,柏拉图问老师苏格拉底:什么是婚姻?苏格拉底叫他到树林走一次,不许回头,然后,在途中取一棵最好用的树材,而且只可以取一次。柏拉图于是又照着老师的话去做。半天之后,他拖了一棵不算最好也不算太差的树回来。苏格拉底问:“这就是最好的树材吗?” 柏拉图回答:因为只可以取一棵,好不容易看见一棵看似不错的,又发现时间、体力已经快不够用了,而且害怕空手而归,因此也不管是不是最好的,就拿回来了。苏格拉底说:这就是婚姻。

还有一次,柏拉图问苏格拉底:什么是幸福?苏格拉底让他穿越一片田野,去摘一朵最美丽的花,仍然是不能走回头路,而且你只能摘一次。许久之后,柏拉图捧回一朵比较美丽的花,苏格拉底问他:这就是最美丽的花了?柏拉图说:我摘下了它时,认定了它是最美丽的,虽然,之后我又看见了很多很美丽的花,但我依然坚持我摘的这朵是最美的。苏格拉底最后对他说:这就是幸福。

“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仍然是我们对婚姻的最高理想。在婚姻这个问题上,人们始终寄予了对幸福的最大渴望。

罗素说,文明社会里,满足以下条件,婚姻中的快乐也是可能的:男女双方都必须有平等的心理;彼此不干涉对方的自由;一定要有身体和心灵上的完全亲密;并且对于尊重的事物,一定要有彼此相同的标准。

一如纪伯伦所说的:合一之中,留有距离。

婚姻60年嬗变

将近60年前,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诞生,规定了一夫一妻制以及婚姻自由;将近30年年前,第一次修改后的《婚姻法》,放宽了离婚条件,并将计划生育写入法律;新千年以后,《婚姻法修正案》规定,同居不再非法,但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中国人离婚也再不需要审查期和介绍信。中国成为了世界上离婚最自由的国家之一。

自建国前的包办婚姻,到后来的婚恋自由;自改革开放前的严格限制离婚,到现在的离婚充分自由;自单一模式的婚姻选择到多元化的社会宽容下的选择自由,在这60年的时间里,我们对待婚姻的态度发生了最深刻的改变,而我们的婚姻制度也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婚姻从来就不是人性的产物,它必须符合人性,但它也必须抑制人性里最阴暗的一面。

在制度与人性的龃龉间,强调自己责任成为婚姻立法的最后选择。

然而,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实现自我的负责。

1949-1957:婚姻革命

“《婚姻法》是有关一切男女利害的、普遍性仅次于宪法的国家的根本大法之一”,这是毛泽东在建国之初曾经说过的话。1950年5月1日,当《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作为新中国第一部基本法付诸实施的时候,这句话成了最好的脚注。

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最初几年里,这部政治色彩颇浓而革命意义极大的《婚姻法》为中国人的婚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此,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和一夫一妻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了下来。

就在《婚姻法》颁布的前一年,法国著名女权主义思想家西蒙娜·波伏娃的《第二性》在法国出版。籍这本女权主义的“圣经”,波伏娃表达了对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敬意,她坚信社会主义终将消灭男女不平等现象。

波伏娃的观点似乎很快就在刚刚诞生的社会主义中国得到了证明:公有制经济体制和男女同工同酬的劳动制度激发了妇女走出家门参加工作的热情,《婚姻法》则赋予女性和男性相同的财产权。对此,社会学家分析,独立的经济地位是男女平等的重要基础;而在作家笔下,这种独立又令妻子与丈夫的平起平坐显得那般理直气壮 ——带着“土改”中分得的田地出嫁的姑娘在婚礼上掏出一本红色封面的小册子给大家看,“我把劳动手册带来了,今年我有两千工分了。”在一片赞誉声中,这位新娘接着说,“我不是来吃闲饭依靠人的,我是过来劳动的。”周立波在《山那面人家》中如此写道。

然而,必须承认的是,对于妻子而言,这份平等其实并不轻松。在建国初期百废待兴的形势下,生产建设对女性劳动力的需求似乎比提高妇女权益显得更迫切;另一方面,传统家庭文化并没有因为妇女投入社会工作而为其赦免任何家务劳动。于是,在实为“义务平等”的“男女平等”的名义下,新中国的妻子们事实上肩负起既主内,又主外的双重压力。

与男女平等相比,婚姻自由显然来得更加艰难。在《婚姻法》颁布的最初几年,中国父母们曾对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允许子女自主婚姻的规定普遍感到不满,而在广大农村地区,抱怨“制定《婚姻法》是毛主席他老人家糊涂了” 的老人也绝非少数。于是,包办如故,买卖依旧,“中央贯彻婚姻法运动委员会”1953年发布的一份调查甚至显示,当时全国每年因要求离婚而遭虐杀的妇女竟有七、八万人之多。

有鉴于此,中共中央和政务院于1953年3月在全国发起了声势浩大的“贯彻婚姻法运动”。1955年,国务院又批准了《婚姻登记办法》,这意味着男女双方只需到政府登记即可办理结、离婚事宜,这意味着新中国的制度进一步巩固了中国人的婚姻自由。更多的父母之命于此后宣告作废,当代中国的第一次离婚热潮也随之达到顶峰,很多中国人正是在此时第一次意识到,原来女人是有权 “休夫”的。

婚姻自由使嫁娶何人成了嫁娶者自己决定的问题。于是,婚姻的选择对象成为了下一个问题。

战场上的英雄无疑是姑娘们心中的最佳人选,从《小二黑结婚》中“打鬼子最勇敢”的二黑哥,到朝鲜战场上那些最可爱的人,对上世纪五十年代的中国女人而言,嫁给军人便等于嫁给了光荣。

同样炙手可热的还有职场上的模范。“上一次劳模会上我爱上了人一个,他的名字叫赵振华。都选他作模范,人人都把他夸。从那天看见他我心里就放不下,因此上我偷偷地就爱上他。”刘巧儿在大柳树下的这段告白,道出了那个年代不少姑娘的心声。“我爱他,身强力壮能劳动;我爱他,下地生产,真是有本领;我爱他,能写能算,他的文化好。回家来,他能给我作先生。”劳动互助和共同进步成了彼时“爱情”二字的隐喻。

只是那时,充满理想主义情结的中国男女还很少对与“政治进步”或“劳动生产”无关的爱情心生向往,也许是并不富足的日子还难以让人们有如此奢侈的情调。

1958-1976:婚姻即政治

自反右运动开始至文化大革命结束,中国处于一个政治高于一切的年代,政治成为一切的主题,婚姻如是。

那时的中国人在政治上被划分为三六九等。作为“红五类”的革命干部、军人、工人、贫农和下中农,由于是天生的革命者而普遍受到青睐;被打入“黑五类”的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和右派,则因其令人畏惧的政治身份而遭遇冷落。

“ 红五类”之间的通婚是理所当然的,而企盼改变命运的“黑五类”也无一例外地希望能与“红五类”联姻,以便借此获得免于政治迫害的“丹书铁券”。少数“黑五类”女的努力获得了回报,于是一些政治婚姻便在两个素昧平生的人之间得以缔结。缺乏魅力的“黑五类”男则只能与落败的“黑五类”女结合,更有命途不济的“ 黑五类”,甚至永远也没能获得结婚的资格。

与政治条件相比,当时人们对财富、职业的要求似乎并不高。也许在那个均贫富已被制度化的时代,经济方面的任何期待都显得不合时宜,甚至,人们连爱情也少有期待。

事实上,婚姻之于当时的人们首先是革命精神的结合,至少在公开的场合人们普遍认同于此;而爱情这种被理解为浸透了资产阶级情调的东西,则显得与无产阶级的生活理想格格不入,即便有,亦多以政治的名义。于是,爱人,首先应该是革命同志。

“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这是“文革”时期写在中国人结婚证上的话。那个年代,婚姻与政治的隶属关系就这样被烙入几代人关于婚姻的记忆。

“血统论”是当时特殊环境造就的特殊理论,“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是对这种理论最为通俗的解释。“血统论”的“创举”在于将政治身份认定为生物遗传信息,这使得当时的人们不得不用“根正苗红”或“划清界线”的逻辑去考虑婚姻家庭之事。

一位在“文革”中离婚的女教师回忆道,“血统论”在当年迫使她与丈夫分手,因为他们不想让一对正上小学的儿女再被人骂作“狗崽子”。“在美国读书的时候,他的导师是杜威。1950年,他拿着教育哲学博士的学位回到中国,然后就一直在北京一所大学教书。‘反右’和‘文革’的时候,他作为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两次被打倒。孩子因为父亲的这个情况在学校里备受歧视。入红小兵不要想了,被人打骂也是常事。”

尽管对丈夫仰慕至极且爱重情深,但因为心疼孩子,夫妻两人最终还是决定离婚,希望以此为儿女洗脱骂名。“我们离婚之后,孩子在学校的处境好了许多。我们本打算运动过去了就复婚,没想到离婚一年之后,他含冤而死。”

在那个婚姻即政治的年代,类似的离婚故事还不止于此。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除政治原因外,“文革”十年间,中国人很少再能找到什么说的出口的离婚理由。强烈的道德谴责足以给离婚者带来比不幸婚姻更大的痛苦,而在个人生活被各种评价体系五花大绑的年代,离婚可能导致的还有前途没落。

关于性,“文革”时的中国人仍是绝口不提,然而,禁欲主义的态度却并没有妨碍中国人口的持续增长。社会学家李银河曾在《中国女性的感情与性》中分析说,中国传统的性观念认为,性“只是为生育的,而不是为快乐的”,所以中国人“可以只生育而保持对性不感兴趣。”

得到广泛认同的“事实”显然如此。

就在文化大革命如火如荼的时候,一股性解放思潮开始在欧美国家蔓延开来。在那里,激进的年轻人正尝试着将性与婚姻彻底分离,并对一夫一妻制的传统家庭模式发起挑战。彼时正在婚龄的中国人不会想到,未来,这股他们绝难理解的风潮竟会被他们的孩子视如平常。

1978年以后,发生于这个国家的一切变化令世界为之侧目。

开放的国门使长久自闭的中国人感觉到了巨大的冲击。他们开始接受并消化泊来的先进科技、多元文化和更多更丰富的生活方式。当市场原则从一种经济理论逐渐上升为普适性哲学之后,它开始企图支配中国人身边的每一件事。与此同时,政治权力与传统道德共同构建的社会监管体系也日益松动,社会生活的变化之剧,令置身其中的人们感受真切而又应接不暇。

所有这些,无不影响着中国人的婚姻。

1980年4月,新《婚姻法》开始实施。新法的新意之一在于将“感情破裂”规定为离婚要件,由此,中国人似乎开始意识到,爱情也是婚姻中颇为重要的东西。

那么,又该将爱情托付给谁呢?

改革开放之初的几年,大学生曾是众多年轻人心仪的婚姻伴侣。然而,现实的变化也使他们深刻地意识到,知识的含金量与知识同样重要。

其实并未许久,含金量的重要性便超过了知识,于是一些被称作“万元户”的人又开始在婚姻市场上变得抢手。尽管在那个年代,他们的成功往往需利用体制外的空当或其他非主流的方式,但表现为含金量的成功本身毕竟是实在的。当“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之于国家已是雷打不动时,渐趋务实的人们最终意识到,否认经济条件对爱情、婚姻的重大意义是过于做作了。

1980年的《婚姻法》在另一件事上也使这一时期的婚姻有了巨大变化,那就是此后结婚的每对夫妻很可能只有一次生育机会。

统计数据显示,从1949年至1979年,中国年平均人口出生率约为30.8‰,在共和国历史上出生率最高的1963年,这一比率甚至攀升至43.37‰。为了在奔向四化的道路上轻装前进,计划生育政策显然已势在必行。

横亘在人口控制政策面前的是多子多福的传统观念,但当市场化的制度环境诱发起激烈的社会竞争,并且开始要求父母为抚养子女承担更多责任时,年轻的夫妻都明白,其实自己根本不具备创造多子多福的实力。因此,至少在城市,多数家庭渐渐被动或主动地接受了“只生一个好”和“优生优育”的时代内涵。

事实上,观念的变化还不止于此,在另外一些问题上,当时的人们显然走得更远,比如性。

八十年代初,萨特与弗洛伊德的学说曾在中国红极一时。在哲学思辨与现实关照之间,中国人总是明显偏爱后者。于是在完成了对人本主义和精神分析学说的形而下转化后,人们得出结论:人是自由的,欲望理应被满足,而且这些,统统与道德无关。此时,性解放思潮在西方已经归于没落,但在刚刚开放的中国,它的合理性却在中国人对萨特与弗洛伊德的理解中得到证实。

与性观念变化相呼应的是性与生育分离,以及婚外性行为不断增加的事实。徐安琪在《世纪之交中国人的婚姻和爱情》中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人的婚外性行为比例在1966年以前为1.4%,而30年后的1996年则上升至13.2%。

事实上,九十年代兴起的“傍大款”、“养小蜜”、“包二奶”等现象已经证明,中国人正在“让性解放”的道路上走向更远。这些颇具挑衅意味的事实与暗地繁荣的性产业共同构成了此后中国人婚外的“性情文化”,在这种文化中,性、爱与婚姻三者间的传统关系遭到了强有力的挑战。

在日渐宽容或者说世风日下的社会里,婚外恋从一度让人强烈谴责的问题慢慢退居为供人消遣的话题。

2001-?:我的婚姻我做主

这是一个规范日渐模糊的时代。

在选择多元与社会宽容的同时,人们也不得不接受失范带来的迷茫与痛苦。有人心生失落,有人焦虑不安,还有人索性将婚姻承载的意义悉数去除……

所幸的是,迷茫或痛苦的人并非多数。

不幸的是,迷茫或痛苦的人正变得越来越多。

这个年代,与婚姻有关的少数派浮出水面:无子的“丁克”(DINK:Double Income No Kids)、无性的“丁斯”(DINS:Double Income No Sex)、拒绝厮守的“周末夫妻”、 不婚主义……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介行业委员会总干事、百合网CEO田范江从当年创办百合网的时候就一直对现代所呈现出的婚恋状态感到疑惑,“为什么这么多优秀的人都找不到合适的伴侣?为什么这么多婚姻会不幸福?”从业这么多年来,他一直在寻找答案,试图帮助现代在爱情里打转的男男女女摆脱这些漩涡。在这个过程中,他越来越发现,现代婚姻的形态根本就没有所谓的范本。“一元到多元的转变,我们处在一个婚姻观念大混沌的形态里。”

“ 这里面有一个值得深思的社会现象,多元化观念在婚姻里面本质上反映了社会的信仰缺失。每一个体系都有自己的婚姻观,夫妻各自的家庭角色也都在其中被规定得很清楚。而现在我们所看到的是一个混乱的形态,国家现代化进程很快,人们接触到的理念和信息越来越多,以至于大家不知道该去信仰什么了。金钱、自由、情感还是责任?每个人的考量不同。”

2000年的一则消息多少有点令人沮丧。那一年,一位名叫阿尔维德·卡尔森的瑞典科学家因其对神经传递物质多巴胺的研究成果获得了诺贝尔医学奖。借助卡尔森的研究成果,科学家们认定,爱情实为人脑分泌多巴胺的结果,而这种化学物质给人带来的兴奋感往往不会超过三年。

这项科学研究的一个副产品式的结论是:爱情难以成为婚姻的终极诉求。

现实中,多数人也并不把爱情当作婚姻的终极诉求。2009年初,百合网等三家婚恋研究机构联合发布了2008年度《中国社会婚恋调查报告》。《报告》显示,“经济基础”仍是影响婚姻关系确立的首要因素,但除此之外,大部分年轻人在择偶时还强调“门当户对”或“相似的家庭背景和生活环境”,认同这两项的受访者比率之和达69%,而选择“只要两个人彼此相爱就好,其他无所谓”的仅有26%。显然,在多数人眼里,日子是否能过好比爱情更为重要。

然而,“爱是一种无政府的力量,如果放任自流,它是不会安于法律和风俗所规定的范围的。”这是罗素在半个多世纪前在《婚姻革命》里说的。半个世纪之后,在中国,一些人的爱情开始以“无政府”的方式蔓延。

在 2009年《小康》联合新浪网的调查中,60.8%的男性和47.9%的女性受访者表示“经历过或渴望婚外恋”。与此相对应的是,41.4%的男性和 46.5%的女性受访者表示“怀疑或曾经怀疑配偶发生婚外恋”。忠诚与信任的缺失正在使这个年代的婚姻经受着严峻的考验。“婚姻本来就不是人性的产物,作为制度,它和人性中的很多东西是相悖的”。著名作家王海鸰在接受《小康》采访时如是说。

于是在制度与人性的龃龉间,有人将婚姻赋期限地契约化。“婚姻法应该明确规定,婚姻期最长不应该超过三年,好了再续三年,不好拉倒重来。”《中国式离婚》中的刘东北这样认为。

也许以为如此的还有那些“闪婚”、“闪离”者,只是他们“缔约”、“废约”的速度实在太快,以至留给多数人的仍是费解。

这个社会已经越来越宽容。

“ 现代男女只要有感觉可能见一面就会直接过渡到亲密的阶段,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百合网研究经理王治国说。他一直从事的是人们婚姻心理变化的研究工作。他笑说,自己研究的是千百年来媒婆研究的东西,到底把怎样的男性、女性结合在一起会形成良性的、美满的婚姻状态正是他所有研究的问题。

然而,他发现,这始终是个难题。

在婚姻这个问题上,越来越多的人在挑战道德的底线,甚至法律的底线,于是,我们看到了庞大的“二奶”村的出现、伪装点击查看QQ秀单身的“隐婚”者、“小三”……

2003年7月,执行了近十年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被《婚姻登记条例》所取代,此后,中国人离婚再不需要审查期和介绍信。参与起草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的法学专家夏吟兰教授说,强调自己的责任已经成为我国婚姻立法的一个新理念。

换言之,在这个时代,“我的婚姻我做主”,可以;“谁的婚姻谁负责”,必须。

非典型性婚恋模式

丁克

如今,这种“只做贤妻,不做母亲”,不生孩子的家庭越来越多地出现在现代婚姻的形态中,认为“自己活着已经够累了,何必再找一件事情来受罪!”

只恋爱不结婚

这是最常见的一种婚恋形式,双方一致认为“结婚证只是一张纸而已,成不成家无所谓,两个人喜欢就住在一起,不喜欢拉拉手再见,就算谁也没见过谁。”

只有责任没有爱

夫妻表面上是一个完整的家,有房子、有孩子,双栖双宿,节假日走走亲戚,访访朋友,有所有家庭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男女双方都尽职尽责。然而,貌合神离,就差扯一张“离婚证”而已。

周末夫妻

他们经济各自独立,只是周末肯定住在一起,看好电影,品尝好菜,听优美的音乐。他们双方约定,谁都不能出轨。这条约定使他们不同于普通的同居者。他们如此只是为了“让爱情永远保持新鲜感”。

试婚

几乎所有的试婚者都是鉴于社会上有太多的人离婚,给他们带来太多对婚姻的失望,也为了自己未来的婚姻有质量,有保障而试。试婚似乎早已成为社会大众所接受并将成为婚姻模式的一种。

单身贵族

单身贵族,所指的是那些过了“适合”的结婚年龄却仍不想结婚,或因离婚再不想结婚,自由自在,一个吃饱全家不饿的人。

夏吟兰:中国是离婚最自由的国家

我们的制度设计,包括婚姻制度都是为了实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从而让人们感到幸福。我认为这是我们进行法制建设的终极目标。

婚姻家庭制度对人们的婚姻实践无疑具有重要的规范和指导作用。六十年来,我国的婚姻家庭制度经历了怎样的变革?三部《婚姻法》对不同时代人们的婚姻观念产生了哪些影响?现行《婚姻法》又有哪些尚需改进、完善之处?日前,《小康》就这些问题对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院长夏吟兰教授进行了专访。

《小康》:我国的三部《婚姻法》分别是在什么样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的?您对这三部《婚姻法》有何评价?

夏吟兰:我国的三部《婚姻法》分别是在1950年、1980年和2001年出台的。2001年的《婚姻法》通常称为1980年婚姻法修正案,所以严格地说,我国只有两部《婚姻法》。

1950 年婚姻法是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基本法。率先制定《婚姻法》的主要目的是解放妇女,解放生产力,促进社会进步。当时中国的绝大多数婚姻都属包办、买卖性质,很多妇女生活在不幸福的婚姻中。妇女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另一半力量,解除包办买卖婚姻对妇女的束缚自然会对社会经济建设产生积极作用,这是制定 1950年婚姻法的一个重要动因。

总的来说,1950年婚姻法有两个重要功绩,一是构建了婚姻自由制度,二是使妇女地位有了飞跃式的提高。毛泽东曾经讲过,中国妇女在历史上长期处于神权、族权、父权、夫权的压迫下。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没有地位。在1950年婚姻法颁布之后,男女平等成为明确的法律规定。妇女从此走出家庭,获得了独立的社会地位,这对女性来说是极其重要的变革,同时也有利于一夫一妻制的实现和对妇女利益的保护。

文革期间,包括《婚姻法》在内的所有法律事实上都被废除了,中国处于法制荒芜时期。改革开放开始以后,国家着手恢复法制,《婚姻法》的修订因此被提上日程。如果说1950年婚姻法的特点是破旧立新,那么1980年婚姻法的意义就是巩固完善,目的是使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更加符合新时代的社会需求。

1980年婚姻法的一个突出贡献是增加了计划生育原则,这条原则对后来中国人婚姻观念和家庭结构的变革产生了重要影响。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当时立法的指导思想是“宜粗不宜细”,技术上要求简明、通俗,所以这部《婚姻法》也留下很多有待完善的地方。

2001 年婚姻法修正案的一个重要变化是为妇女、儿童和老人等弱势群体设计了更多保障性规定。比如在保障离婚自由的同时,增加了离婚救济制度;要求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规定子女不得干涉父母的再婚自由等。换句话说,2001年修正案更加关注公正的真实含义,而不仅仅是追求形式平等。

就理念而言,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强调个人应对自己的婚姻行为及其后果承担责任,而不是由国家代为包揽一切,人们因此获得了更多的自由。但是从法学的角度来看,这部《婚姻法》“名不副实”的问题更加明显。法律的名称和它调整的关系本来应该是对应的,我们现行的《婚姻法》虽然名为“婚姻法”,但事实上它既调整婚姻关系,又调整家庭关系。所以《婚姻法》的制度架构和名称将来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小康》:我国婚姻制度中的主要价值理念是什么?

夏吟兰:1950年婚姻法确立了四大原则: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同当时世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理念是进步的,因为那时很多国家的男女权利是不平等的,妇女婚后没有独立的财产权、住所权、姓名权等。1980年婚姻法又增加了计划生育原则。

2001 年修正案的重要价值在于进一步实现了婚姻法从形式正义向实质正义的转变。所谓形式正义是一种机会正义、起点正义。它强调为每个人平等地分配机会和资源,至于平等分配之后的事情则取决于个人的努力和各种客观情况,立法者并不考虑结果的差异,只要过程是正当的就被认为是正义的。形式正义容易忽略因性别、家庭背景、教育程度、经济社会条件等导致的个体差异。具体到婚姻家庭,就是无视妇女、儿童和老人这些弱者与青壮年男性在各方面的客观差异而同等待之。实质正义则强调对弱者的倾斜性保护,以此弥补其自身条件的不足,真正实现保护其利益的目的。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在坚持男女平等的前提下,通过增设离婚时的家务劳动补偿制度和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等体现了对婚姻关系中弱者的特殊保护。

除此以外,我国的《婚姻法》还强调伦理亲情。我国的三部《婚姻法》都规定,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这是我们和西方很多国家的一个重要区别。

《小康》:您认为六十年来我国的婚姻制度对人们的婚姻观念产生了哪些影响?

夏吟兰:我觉得我国婚姻制度最重要的倡导性意义,或者说对观念的影响是婚姻自由。中国历朝历代的法律都规定,婚姻应由祖父母、父母包办,而且必须有媒人。《唐律》规定娶妻无媒不可,如果未经尊亲属同意、没有媒人,擅自结婚要受法律惩罚,杖打一百。一直到《清律》,类似的规定始终存在。1950年婚姻法的重要意义就在于彻底废除了包办婚姻,在中国实现了婚姻自由。2003年的《婚姻登记条例》又进一步减少了对结婚、离婚的行政干预,比如取消了公民在办理婚姻登记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的规定,缩短了结、离婚的登记批准时间等。婚姻自由在今天能够成为所有人的基本共识是与这些制度建设分不开的。

1980 年婚姻法的计划生育原则也促发了人们观念的变化。中国人历来讲究多子多福,而且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的思想根深蒂固,妻子在家庭中的地位往往也会因为孩子的性别而发生变化。但是计划生育政策出台以后,越来越多的夫妻自愿选择只生一个孩子,而且对性别的要求逐渐淡化,如今的很多年轻人甚至选择不生。生育观的这种变化,一方面有利于男女平等观念的进一步普及,另一方面还引发了中国家庭结构的变化,以前的大家庭日渐为核心家庭所取代,而成长在核心家庭的独生子女往往具有更强的自我意识。事实上,在第一代独生子女步入婚龄之后,这种自我意识对其婚姻观念的深刻影响已经有所显现。

《小康》:有观点认为,我国的《婚姻法》确实使妇女走出了家庭,并且取得了独立的社会地位。但是由于中国“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文化传统并未消失,女性在承担社会工作的同时仍需承担家务,所以《婚姻法》在客观上为女性增加了负担。您对此有何评价?

夏吟兰:家务分工体系是由传统文化确认的。女性自幼就被告知应从事家务劳动,事实上,做家务已经成为女性社会性别认同的一个重要表现,所以当妇女承担社会工作后会因为肩负双重责任而感到更大的压力,这是事实。

但是,我们不能据此认为妇女应该重新回到家里,那样只能使女性丧失独立性,导致社会的不平衡。经济发展和文化观念的改变最终会使男女两性的社会、家务分工实现平衡。人们可能对《婚姻法》存在误解,即《婚姻法》要求妇女必须工作。实际上并非如此。《婚姻法》规定妇女有权利工作,而不是有义务工作,这是很重要的理念。从法律的角度解读,这是个赋权性的规定,法律给予女性工作的权利,但是否行使则取决于女性的意愿。从文化的角度来看,我们应该承认传统的家务劳动分工体系在逐渐瓦解。事实上,现在的妻子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从家务中解脱出来。此外,现代中国男性的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对于家务,他们不再拒斥,而是愿意和妻子共同承担。倡导夫妻分担家务劳动,我认为这是比较好的方法。

《小康》:在当下一些年轻人看来,婚姻形同契约。我国现行《婚姻法》中是否已经融入了婚姻契约论理念?

夏吟兰:婚姻契约论目前仍处于争论之中。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我们认为婚姻首先是身份关系,这是婚姻的基础,在身份关系的基础上才会产生财产关系。为什么婚姻契约论会被越来越多的人认同呢?这是因为现在很多人已经看清,并且越来越看重婚姻的预期利益。简单地讲,婚姻的预期利益就是两个人为共同生活设定的目标。在实现这个目标的过程中,夫妻双方都要承担责任并且付出各自的努力,这实际上就具有了契约的意味。我认为年轻人婚姻的契约化现象说明他们的权利意识有所增强,这是社会进步的一个标志。不过就《婚姻法》而言,我们现在还不承认它是民事契约。尽管我们承认婚姻的契约性,但是我们也不能脱离婚姻的伦理本质。

《小康》: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一方面规定“夫妻间应相互忠实”,希望藉此维护婚姻的稳定;另一方面又进一步体现了对个人自由与自治的尊重。2003年的《婚姻登记条例》简化了离婚手续,事实上为对配偶不忠实的人实施离婚提供了便利。您认为在个人自由和婚姻家庭稳定之间,我们的《婚姻法》有怎样的价值取舍?

夏吟兰:坦率地说,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是希望能够在尊重个人情感和夫妻相互忠实之间实现衡平。我们可以看到现在的婚姻是越来越自由了,但是对婚姻的不忠诚也确实给另一方造成了很大的伤害。现行《婚姻法》对夫妻相互忠诚的规定是倡导性规定,而不是义务性规定。倡导性规定是希望人们最好如何去做,但如果不这样做法律也不会惩罚。现在我们社会中确实存在婚外恋这种不忠实于配偶的现象,这些问题如果在法律上没有任何反映,那么法律的倡导意义就没有发挥出来,所以我们把它设计为倡导性规定,希望夫妻相互忠实、互敬互爱。此外,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增加了离婚救济制度,比如离婚损害赔偿,离婚经济帮助等。这些制度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在寻求衡平,有重婚、姘居等不忠诚的行为就是有过错,有过错就要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总的来说,我们的价值取向是既要保障离婚自由,又要让滥用自由给他方造成损害的人为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小康》:依据我国目前的国情,您认为现行《婚姻法》还有哪些尚待改进、完善的地方?

夏吟兰:我国目前的《婚姻法》在制度层面还有缺失。就制度框架而言,缺少亲属制度;具体到每一项制度,还需要加强可操作性。在理念方面,我们对于公平正义已经有所关照,但还远远不够,对弱势群体还需要进一步保护。

现行《婚姻法》在倡导自由方面做了很多,但是从某种意义上说又显得过于宽松了,比如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总共只有51条,是现在世界上条文最少的《婚姻法》之一。此外,中国还是世界上离婚最自由的国家之一,夫妻双方登记离婚之前一般得不到必要的调解,花九块钱办手续当时就可以离婚,成本极低。西方国家绝对没有我们自由,因为它们不允许行政离婚,批准离婚之前要让当事人考虑一段时间,考虑过后还要开调解会。其实,在离婚率提高的同时,我国近年的复婚率也在增长,这说明很多人离婚之后后悔了。总之,无论是强调个人的自由还是增加必要的限制,我们的制度设计,包括离婚制度都是为了实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从而让人们感到生活的幸福,我认为这是我们进行法治建设的终极目标。



幸福感调查:婚外情是幸福杀手


相当一部分人希望配偶在婚姻中绝对地忠诚于自己,但与此同时,自己却不希望接受婚姻忠诚条例的约束,对配偶履行同样的忠诚道德义务。

2009 年6月,《小康》杂志联合新浪网进行了“你的婚姻幸福吗?”和“你认为维系婚姻最重要的因素是什么?”两项调查,参加调查的网民人数为16919人。调查结果显示,略超过半数的人认为“婚姻使自己感到幸福”,“性格”、“孩子”与“家庭”是维系婚姻最重要的三个因素;六成男性及接近半数的女性,经历过或渴望婚外恋;四成男性及接近半数的女性,怀疑配偶有婚外情;五成左右的人对婚外情表示理解、宽容或无所谓。

大部分婚姻与爱情无关

在本次调查中,48.9%的参与者认为婚姻是“过日子”,27.1%的人认为婚姻是“两个人相依为命”,而选择“实现美好爱情”的仅16.2%。由此可以看出,大多数参与者的婚姻观是理性、务实的。

另一个问题的调查结果同样支持这一结论。在回答“你认为爱情与婚姻的关系是什么”时,49.7%的人相信“婚姻是爱情的前提”,但也有40.5%的人认为“ 婚姻中的大部分时间和大部分内容与爱情无关”,还有4.2%的人选择“只要婚姻的其他方面令人满意,爱情可以完全没有”。

理性、务实的婚姻观,一方面有可能使婚姻、家庭更加稳定。因为仅从爱情的角度理解婚姻很容易将其理想化,于是生活中一些难以避免的小矛盾、小摩擦就会使人感到无法容忍,继而使婚姻变得更易破裂。“过日子”的婚姻观则默认生活本身的平凡,即“与爱情无关的大部分内容和大部分时间”才是婚姻中的主要内容;而“相依为命”似乎更加强调对方之于婚姻的积极意义,如此显然更有利于婚姻的稳定。

另一方面,理性、务实的婚姻观似乎也反映出一个事实,即在参与者的观念与经验中,婚姻的物质属性要大于精神属性,而这可能也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参与者的婚姻幸福观。在回答“婚姻给你带来的幸福感主要在于什么”这个问题时,46.4%的男性选择了“获得一个在生活中可以依赖的人”,而认同“获得奋斗的方向和动力” 或“体验爱情”者之和仅有30%;女性选择“依赖”一项的比例则达到了65.9%,仅有18.1%的人选择后两者。

希望配偶忠诚 自己渴望出轨

在回答“你是否经历过或渴望婚外恋”时,60.8%的男性和47.9%的女性坦言“是”。显然,这些数据与近年来中国婚外恋现象不断增加的事实形成呼应。

对于这一调查结果,著名作家王海鸰认为,喜新厌旧的心理深植于人性之中,而与社会环境的更替相比,人性的变化总是微小而缓慢的。看似居高的婚外恋比例其实在很大程度上应归因于社会对婚外恋现象的宽容。在各种制度、文化和心理限制解除后,如今的人们已经敢于释放自己被压抑的人性,并且相对轻松地承认这一点。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大比例婚外恋人群的出现,是人性摆脱众多束缚之后,社会宽容的结果。

中国政法大学夏吟兰教授对婚外恋的解读则主要经由性别和历史的角度。夏吟兰认为,婚外恋的大量存在与中国人在历史上形成的一夫多妻的心理基础有关。虽然西方人在“性”问题上也显得比较开放,但由于宗教、价值观等方面的约束,他们对一夫一妻制度和婚姻还是比较尊重的。多数带有“性解放”意味的行为都是在婚前发生的,一旦结婚,至少会收敛很多。然而在中国的历史中,有钱人往往就是一夫多妻多妾。当婚外恋现象在当代中国大量出现之后,很多人仍然认为这种“多妻”、 “多妾”、“多情人”的生活状态是富有、时髦的标志。这种心理在很大程度上也是推动婚外恋蔓延的一个重要原因。

事实上,社会环境对婚姻的重要影响在调查中也得到了证实。在回答“你认为社会风气对婚姻是否有影响”时,59.2%的人认为“有很大影响”,38.2%的人认为“有一些影响”,两者之和超过97%。绝大多数人认同社会环境对婚姻的影响,而婚外恋现象的日益增加显然也与此有关。

另一方面,婚外恋的大量存在已对传统的婚姻伦理,即夫妻间应相互忠诚、相互信任构成一定的挑战。在回答“你是否怀疑或曾经怀疑配偶发生婚外恋” 时,41.4%的男性和46.5%的女性表示“是”,而前述近半数女性和多一半的男性曾经有过或期待进行某种背叛婚姻的行为这一事实,更使得夫妻间的怀疑言之凿凿。

然而,另外的一项调查数据,又暴露出人们在忠诚问题上的矛盾。在回答“你能否忠于配偶”时,79.3%的人选择“能”;对于“你认为忠诚之于婚姻主要体现为什么”这个问题,68.8%的男性认为必须在肉体、精神和物质等层面全方位地忠诚,而持此观点的女性则达到81.1%。这说明在对性别比例进行平均计算后,有近75%的参与者称自己至少能够在肉体、精神和物质等方面忠于婚姻,然而,这却与承认上述“经历过或渴望婚外恋”的数字比例存在不小的分歧。

排除不诚实的因素,这种看似矛盾的结果很可能暗示了人们对于婚姻忠诚问题存在着“只许周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双重标准。换句话说,相当一部分人希望配偶在婚姻中绝对地忠诚于自己,但与此同时,自己却不希望接受婚姻忠诚条例的约束,对配偶履行同样的忠诚道德义务。

过半数人宽容婚外情

尽管平均约有半数的调查参与者承认自己有过或期待婚外恋行为,并且依据大多数人的标准,婚外恋被视为对婚姻的不忠,但在问及“你认为幸福的婚姻有赖于什么” 的时候,59.4%的男性和57.9%的女性均选择“夫妻双方的理解和包容”。这说明,多数人都认为幸福婚姻的首要条件是宽容。

“ 如果配偶发生婚外情,你会怎么办”时,38.1%的人选择了“坚决离婚”,而50.4%的人表示出一定程度的宽容,选择了“劝配偶结束婚外情,否则离婚 ”,另有11.5%的人对此表示了无所谓的默许态度,“只要不损害家庭的物质利益或危及婚姻则无所谓”。另一项调查结果显示,53.5%的人认为婚外情应受道德谴责,41.6%的人认为“可以理解并宽容”,还有4.9%的人表示“无所谓”。从调查的结果来看,不管是作为受害者一方的配偶还是社会的大多数,均对婚外情表现出了相当的包容度。而这种宽容也是为了维护婚姻和家庭的稳定,多数人以宽容和期待宽容作为寻求婚姻幸福的办法。

对于已经发生的婚外情,59.7%的当事人选择“下决心结束婚外情,保护家庭和配偶的利益”。 25.1%的人选择在情人与配偶之间平衡,15.2%的人选择考虑重新选择婚姻伴侣。从调查结果来看,当事人对待婚外情的态度偏向理性,多数婚外情现象因此无疾而终。王海鸰认为,婚姻的幸福不仅来自感情与身体,它所牵涉的内容太多,以至人在追求幸福时不得不考虑到各个方面。就婚外恋而言,仅从这一行为本身体会到十足幸福的人应该并不多,因为当婚外恋影响到自己与亲人关系的时候,婚外恋的当事人还是会感到不幸福。

王海鸰的观点在另一个调查结果中得到了佐证:56.3%的人认为“婚姻使自己感到幸福”,其中,“性格”、“孩子”与“家庭”是维系婚姻最重要的三个因素。

但有一个调查结果应当引起重视:接近六成人表示,婚外恋的原因是寻求情感的寄托。这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理性、务实的婚姻观所带来了婚姻与情感的背离,相当部分人的情感不能从婚姻中得到满足。这是导致婚外情发生的最主要原因,同时也是影响婚姻幸福感的杀手。

调查:你认为维系婚姻最重要的因素是什么?

1、你认为婚姻是:

选项 比例 票数

过日子 48.9% 5,014

两个人相依为命 27.1% 2,772

实现美好的爱情 16.2% 1,661

说不清 7.8% 800

2、你认为爱情与婚姻的关系是:

选项 比例 票数

爱情是婚姻的前提 49.7% 5,080

婚姻中的大部分时间和大

部分内容与爱情无关 40.5% 4,139

说不清 5.6% 574

只要婚姻的其他方面令人满意,

爱情可以完全没有 4.2% 426

3、你能否忠诚

于配偶:

选项 比例 票数

能 79.3% 8,013

否 20.7% 2,096

4、如果配偶发生婚外情,你会怎么办:

选项 比例 票数

劝配偶结束婚外情,

否则离婚 50.4% 5,137

坚决离婚 38.1% 3,890

只要不损害家庭的物质利益

或危及婚姻则无所谓 11.5% 1,178

5、如果你发生婚外情,你会怎么办:

选项 比例 票数

下决心结束婚外情,保护家

庭和配偶的利益 59.7% 6,017

平衡好情人与配偶的关系 25.1% 2,524

对配偶与情人进行比较,

可能重新选择婚姻伴侣 15.2% 1,533

6、你认为社会风气对

婚姻是否有影响:

选项 比例 票数

有很大影响 59.2% 6,065

有一些影响 38.2% 3,917

完全没有影响 2.6% 269

资料来源:网络调查

王海鸰:勿以爱的名义巧取豪夺

在“中国第一婚恋作家”王海鸰看来,感情不应成为侵犯对方心灵空间的借口。保留心灵空间是人性的需要,稳定且幸福的婚姻有赖于对人性必要的尊重。

当前中国人的婚姻观念正在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只要不妨害他人、不违反法律,任何生活模式都会得到尊重,至少是宽容。

《小康》:您认为在过去六十年里,中国人的婚姻发生了哪些重要变化?

王海鸰:我觉得一个明显的变化是男女地位更加趋向平等。我们国家的几部《婚姻法》都强调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解放以后,国家鼓励妇女参加社会工作,并且实行同工同酬的政策。女性走出家门,一方面为自己创造了相对独立的经济地位,另一方面也改变了过去中国“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模式。

但很难说这样的平等是不是真正的平等。女性承担社会工作并不意味着她们的家务劳动会随之减少,如果夫妻双方不对家务责任进行重新分配,那么从事社会工作很可能会给女性增加负担。实际上,不少女性都对此有所抱怨。但是如果重新回到家里,那么女性在经济上又会丧失保障,这就会造成更严重的不平等。所以要想实现男女家庭地位的真正平等,我们还需要为这个问题找到更好的解决办法。

《小康》:您对中国人的婚姻现状有何评价?

王海鸰:当前中国人的婚姻观念正在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只要不妨害他人、不违反法律,任何生活模式都会得到尊重,至少是宽容。事实上,《婚姻法》也已经把婚姻界定为个人的事,我认为这顺乎了前进中的中国的民意。

现在的问题是,由于环境宽松了,人们对婚姻容易激情处理,“闪婚”、“闪离”的出现就很能说明问题。目前的《婚姻法》放得太开,其实有必要再修订一下。就离婚来说,有些人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草率做出决定,因为没有外力进行调解,说离也就离了。所以重新修订《婚姻法》应该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的前提下,考虑到人性的弱点,既避免法律的主观性,又防止人们激情处理问题。当人们情绪激动的时候,为他们泼一点冷水其实是很有必要的。

人们应该对婚姻有清醒的认识,不能抱奢望。爱情不能战胜一切,而且也不应该凌驾于一切之上。

《小康》:通过《中国式离婚》,您似乎表达了这样一种见解,即中国人在婚姻生活中,有以放弃自身独立性来表达爱情的特点,同时也期待对方以同样的方式爱自己。就像您曾经说过的,感情好的时候,两个人会把所有东西都放在一起,彼此混淆。是否如此?

王海鸰:可以这样认为。婚姻并不是人性的产物,而是私有制的结果。作为一种制度,婚姻其实和人性中的很多东西是相悖的。所以人们应该对婚姻有清醒的认识,不能抱奢望。爱情不能战胜一切,而且也不应该凌驾于一切之上。如果在婚姻中以爱情的名义对对方的心灵空间进行巧取豪夺,要求对方向自己无限开放,那么两个人的婚姻就很难维持,因为保留心灵空间是人性的需要,稳定且幸福的婚姻有赖于对人性必要的尊重。

《小康》:在《中国式离婚》中,您通过刘东北这个人物反映出当下一些年轻人对婚姻契约化的认同。对于婚姻与契约二者的关系,您是如何看待的?

王海鸰:其实婚姻本来就是个契约,只是这个契约没有规定何时终止。但法律允许离婚,这又说明婚姻契约没有被限制何时终止。现在很多人认同这样的观点,刘东北只是说出了他们的想法。尽管如此,在生活中真正能像执行契约一样规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夫妻还是少数,因为中国人在婚姻中强调的是感情。正因为太强调感情,所以才会不分你我。如果能够多一点权利意识,当然,是既考虑到自己的权利,也要考虑到对方的权利,那倒未尝不是件好事。

总的来说,人们必须接受婚外恋不可能杜绝这个事实,对婚外恋给予一定的宽容;同时,如果不想破坏家庭,慎重也是必须的。

《小康》:您如何看待婚外恋现象?您认为忠诚之于婚姻的意义何在?

王海鸰:我认为有背叛有三种:身的背叛,心的背叛,以及身心的背叛。如果是最后一种,那么两个人只能离婚。一般来说,男人不能容忍妻子身的背叛,女人不能容忍丈夫心的背叛。但是,喜新厌旧既是人类的天性,又是人类发展的动力。天性是很难改变的,人在刹那间对妻子或丈夫以外的人产生好感,甚至可能是每个人都有过的经历,关键要看他或者她如何对待这种感情。总的来说,人们必须接受婚外恋不可能杜绝这个事实,对婚外恋给予一定的宽容;同时,如果不想破坏家庭,慎重也是必须的。

婚姻中的忠诚实际上和社会约束以及人们对这种约束的认知水平有关。如果社会约束很强,人们就会认为婚外恋很恶劣,因此对自己有较多的约束。比如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离婚的男人很容易被人指责为陈世美,离婚的女人会让人觉得不正经。所以,那个年代的离婚率就很低,但是婚姻质量也很低。现在的社会对离婚非常宽容,很少有道德谴责,对于人性的约束因此显得不是那么必要了,我认为这也是婚外恋有所增加的一个原因。

《小康》:您认为幸福的婚姻是怎样的?抱有何种婚姻观才能获得幸福的婚姻?

王海鸰:幸福是主观感受,很难界定。在我看来,杨绛和钱钟书的婚姻算得上幸福婚姻的典范,但是很少有人能像他们那样。大多数人婚姻的幸福更像是一种作伴的习惯,两个人之间有数不清、扯不断的牵连,无论这些牵连是好是坏。就如同一个人有条腿是残疾的,但他也不会把这条腿切掉,因为那条腿是他的一部分。这个时候,爱情其实已经转化为亲情了。

幸福的婚姻取决于人们如何界定幸福。打个比方,父母都希望孩子幸福,所以有些父母认为应该让孩子快乐地享受童年,不能给孩子学习方面的压力。但是如果学习不好,孩子可能就没有好的前途,那个时候孩子还是不幸福。婚姻与此类似。如果一个人背叛了家庭,背叛了亲人去搞婚外恋,他或者她很可能最终得不到幸福,除非这个人对亲人的感受毫不在乎。婚姻不是两个人的事,每个人的婚姻都会和很多人有割不断的联系;只有认为两个人的情感高于一切的人才能从我行我素的婚姻中获得幸福,否则人们就必须考虑到婚姻中的各种联系。



调查二:你的婚姻幸福吗?


1、你的婚姻是否让你感到幸福?

男性:

选项 比例 票数

是 56.4% 1,920

否 43.6% 1,486

女性:

选项 比例 票数

是 56.1% 1,768

否 43.9% 1,386

2、婚姻给你带来的幸福感主要在于?

男性:

选项 比例 票数

获得一个在生活中可以依赖的人 46.4% 1,580

获得奋斗的方向和动力 21.5% 731

其他 15.4% 525

生理满足 8.5% 290

体验爱情 8.2% 280

女性:

选项 比例 票数

获得一个在生活中可以依赖的人 65.9% 2,078

其他 12.6% 398

获得奋斗的方向和动力 9.5% 300

体验爱情 8.6% 272

生理满足 3.4% 106

3、你认为忠诚之于婚姻主要体现为?

男性:

选项 比例 票数

肉体、精神和物质都需忠诚 68.8% 2,344

精神忠诚 22.5% 766

肉体忠诚 5.9% 202

物质忠诚 2.8% 94

女性:

选项 比例 票数

肉体、精神和物质都需忠诚 81.1% 2,558

精神忠诚 11.9% 375

肉体忠诚 5.5% 175

物质忠诚 1.5% 46

4、你是否经历过或渴望婚外恋?

男性:

选项 比例 票数

是 60.8% 2,072

否 39.2% 1,334

女性:

选项 比例 票数

否 52.1% 1,644

是 47.9% 1,510

5、你是否怀疑或曾经怀疑配偶发

生婚外恋?

男性:

选项 比例 票数

否 58.6% 1,996

是 41.4% 1,410

女性:

选项 比例 票数

否 53.5% 1,688

是 46.5% 1,466

6、你认为幸福的婚姻有赖于?

男性:

选项 比例 票数

夫妻双方的相互理解和包容 59.4% 2,019

夫妻双方的信任 14.9% 505

牢固的感情基础 13.6% 462

有足够的个人空间 6.3% 215

夫妻双方权利义务的平等 5.8% 198

其他 0% 0

女性:

选项 比例 票数

夫妻双方的理解和包容 57.9% 1,827

牢固的感情基础 13.8% 435

夫妻双方的信任 13.8% 434

夫妻双方权利义务的平等 9.4% 297

有足够的个人空间 3.2% 101

其他 1.9% 60

资料来源:网络调查

婚姻本位的性观念变迁

一方面,中国的性产业很发达,全世界70%的性工具生产在中国,另一方面,固有的对于传统性观念的管制却很严厉。这是一个很大的矛盾。

李银河说,曾经在中国,性就像一个被丢掉的婴孩,不受宠爱。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关于性的话题又重新变得坦然。当婚前性行为、试婚、婚外恋、未婚生子等等这些与“性解放”密切联系的现象屡见不鲜的时候,人们终于发现,60年的光景,中国人的性观念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罗马古语中说:“我是人,人所具有的我都具有。”

从“有没有子女”到“有没有快乐”

“ 男女授受不亲”的成规一直都让中国人对性有一种谨慎的戒防。尽管在历史的长河中,不乏汉、唐开放的年岁,但大多数时候,人们的观念和身体仍被保守思想禁锢着。尤其在改革开放前,“性”乃最大禁区之一。中国性学会副理事长、著名性学专家马晓年在回顾解放初那会儿的感受时,十分感慨,“最初对于性哪有像现在这么多的遐想,性对于当时的大多数人来说,不过是为了传宗接代罢了。”

对于性,“前 30年控制得很厉害”。那一时期性总是与“生育”、“卫生”、“健康”等字眼相联系的,人们对于生育以外的性知识几乎无从了解。从1949年到1977年的这个阶段被看作中国性教育的禁闭阶段。然而,也有人企图冲破禁忌。1955年,由北京的王文彬、赵志一和谭铭勋三位医生联合编写的《性的知识》由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这是1949年以后,我国出版的第一本性科学专著。书中有男女性交时生殖器官状态的剖面图,还介绍了一些避孕方法。“事实上,固有观念对于性的控制仍然很厉害。其中一个医生在文革的时候还因为这本书被迫害死了。”马晓年不无惋惜地说。

中国人真正感受到性观念变革是在改革开放以后。1980年,新《婚姻法》的公布和提倡并推行独生子女政策让每个家庭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两个看起来和性并不直接相关的事件改变了中国人此前性是为了生育的观念。人们逐渐地感悟出,原来性也可以用来表达爱情和寻求身心快乐。

阮芳赋的《性知识手册》和吴阶平的《性医学》是1985年前后的破禁区之作,这两本书激活了中国的性学。很多人因此才发现原来中国人的房中术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从那以后,人们意识到性可以光明正大地摆到台面上了,于是在1988年,中国掀起了第一次“性学热”。

“ 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性医学刚刚兴起,那时候少数几家医院成立了门诊。当时来看阳痿等男性病的人很多,每天门诊前都堵满了人,很多人在文革时期就感觉到了问题,但却等了十几二十年才来看病。尽管人们在医生面前对性已少有避讳,但传统观念的束缚依然存在。当时我们想拍个影像记录下来,就取门诊前一个镜头,本来门诊前堵满的人一看有机器拍一下次全跑光了。”马晓年笑着说。

如著名性社会学家李银河说的那样,性的开放是经济发展的结果,经济发展为性的开放提供了可能。到上世纪90年代,中国社会朝着多元化方向进发,中国人也逐渐接受各种新的性观念,并开始乐于将其付诸实践。中国的性观念日趋多元、开放。

从“性格不和”到“性不和”

一位社会学家说,一个社会“性开放”的尺度,不在于男性,而主要在于女性,因为在“男权本位主义”的社会里,男性本来相对就是“开放”的。

他只说对了一半,女人对性的禁忌不只是因为社会的属性,也因为生理的属性。于是,独生子女政策对女性性观念的改变显然更为明显。专家指出,这一政策减少了女性的怀孕、生殖和哺育,更使她们减少了对可能怀孕的恐惧与担忧,从而使女性可以投入性生活的时间增加了,女性自身潜在的性欲望和性能力也被解放出来。

不同时期的文学作品记录下了女性的这一变化。上90年代初期,更多的文学作品是抒发性经验的表达,如陈染的《私人生活》。1996年以后,在“女性文学”上出现了一种新的文化现象,也就是被人们称为“身体写作”的时尚女性文学,卫慧以《上海宝贝》中更加赤裸的文字向人们展示都市年轻女性的性观念,还有棉棉、安妮宝贝等;2003年最为轰动的当属木子美的《遗情书》,其中露骨的性描写让其一夜成名。

这些作品传递的大量性信息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今中国女性在性这个问题上的态度:从原来的羞于启齿,到欲说还休,再到公开讨论,最后到质量的要求,其间的变化翻天覆地。

2009 年3月末,由中国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心、中国人口协会共同发布的《中国女性性福指数调查报告》中,对自己性生活感到满意的女性只占32%,而这也大大给女性的工作、生活,尤其是家庭带来了影响。其中,有63.9%的女性认为影响很大,认为不太大的女性仅占比13.1%。有专家指出,女性对于婚姻中性的期望、祈求和评估标准已经开始超过男性,她们的感知更为敏感和细腻,因此,女性的失落、不满和改变也开始超过男性。

最严重的后果是以离婚的方式进行表达。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的离婚率在不断提高,离婚对数从1985年的45.8万,扶摇直上到2005年的 178.5万。根据《2008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显示,2008年全国共有226.9万对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比上年增加17.1万对,增长幅度达 8.1%。

“这么多人会离婚,原因很多,虽然更多的理由都是夫妻性格不合之类的,但私下去调查了解,有很多都是因为性问题而分开的,比例很高。”马晓年表示。对此,很多学者都持相似的见解。有调查显示,在分析原因时,性的因素占到第一位,占比35%。也有学者认为离婚的主要原因来自婚外情,但更多的学者认为婚外情也是性问题,是配偶和他人的性关系问题。

“从性中解放”还是“让性解放”

在中国人的性观念已颇为开放的今天,也许借用福柯“从性中解放”与“让性解放”的概念来理解当下中国人婚姻中的某些问题,不失为适。

李银河曾在《虐恋亚文化》中介绍道,西方国家在上世纪60年代和80年代先后经历了两次“性革命”。第一次“性革命”的特点是大量的性交与乱交,第二次则注重保持对性的热情与兴趣。对此,李银河评论道,“从某种意义上说,西方的第一次性革命是性的解放,而第二次性革命却是从性中解放出来。按照福柯的思路,我们所需要的不是把某种与生俱来的生理或心理欲望解放出来,而是从这些所谓‘欲望’中解放出来。”

在中国,人们“从性中解放”及其“让性解放”的进程似乎是同时进行的。

从上世纪90年代起,婚前性行为开始成为中国人的普遍实践。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夏吟兰介绍说,改革开放以前,婚前性行为很难获得社会的宽容。即便是在文革结束后,婚前性行为致孕也足以让少女诉诸自杀。“八十年代初,有一次一个加拿大妇女代表团到学校访问。会上我非常严肃地向加拿大专家询问,在加拿大,有多少年轻人有婚前性行为。加拿大专家听了笑道,‘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问题?你应该问有多少人没有婚前性行为。’”夏吟兰说,“这样高比例的婚前性行为在当时的中国是难以想象的,但如果今天我们做相关调查的话,恐怕也要反过来设计问题了。”

1993 年4月,中国第一家性用品店“亚当夏娃保健中心”在北京开业。据说最初来这里买东西的人大多都是立领、口罩、大墨镜的打扮,而开店人也不得不承受类似“淫店”、“流氓”的责骂。但是今天,人们在面对已属常见的性用品店时再无半点惊讶,因为开发“性”的愉悦和保健功能早已成为中国人眼中天经地义的事。

然而,在性被大量的科学、社会学话语解读之后,在人本理念得到强化的新一代中国人摆脱旧式性观念的禁锢,继而开始主张性权利之后,越来越多的人也开始放弃了对“性”的必要控制,如果控制仍有必要的话。

《小康》联合新浪网有关婚外情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经历过或渴望婚外恋”的男性为60.8%,女性为47.9%——这样的事实也许可以证明中国人在朝着“让性解放”的方向已走出很远了。

在人性与制度的关系趋于紧张时,人性时常也会在人本主义的呵护下获得某种正确性。于是,也许婚外性行为的大量增加也会被视作人“从性中解放”的深刻表现。然而,以此为名的婚外性行为,以及以挑战制度的方式“让性解放”,至少目前还无法获得社会的认同,因为也难免成为对社会道德底线的挑衅。

为性教育解套

“一方面,中国的性产业很发达,全世界70%的性工具生产在中国,另一方面,固有的对于传统性观念的管制却很严厉。”马晓年说,这是一个很大的矛盾。“中国对性的管制以及对性教育的管制一直都是严厉的。”

有学者将中国的性教育分为三个历史阶段。1949年到1977年为性教育的禁闭阶段、1978年到1987年为性教育的萌动阶段,1988年至今为性教育的发展阶段。马晓年认为中国的性教育,尤其是对于青少年的性教育虽然一直都在做,但是做得不够好,从整体来看,国家对性的管制仍然严厉。

“可以说国家对性教育是重视的,但由于我国教育体制中过分重视应试教育,忽视了学生的素质教育,中小学的性教育有很多不尽人意之处。很多青少年仍未接受性教育,接受过性教育的学生所受教育的内容中与性法律相关的知识微乎其微。”马晓年说。

性教育“缺位”造成的影响是很大的。马晓年接触到的很多咨询案例都是由于缺乏必要的性知识,或社会上错误的宣传导致的性压抑等问题。此外,中国高得惊人的人流数从侧面也反映出中国性教育的不到位。

“ 瑞典性教育做得很好,他们的人流数控制在3%;英国的控制在5%;美国一些州对于性教育是禁止的,从整体看他们的人流比例是15%。而我国的人流比例高达 50%。在我国的不孕症患者中,1/3的人曾拥有健康的身体,但由于性知识不够,多次人流后人为造成不能生育。”马晓年说,“当下应该为性教育解套,别那么多限制,对于必要的图书、音像制品应该像国外学习分级制度管理,科学地对待性知识和性教育。”

婚姻登记处的悲欢离合

如果说婚姻是围城,登记处正好是围城的入口和出口。这个职业里的人,他们看尽了婚姻爱情里的悲欢离合,因此,对于婚姻他们有着更为深刻的感受。

王芳原来是沈阳一个婚姻登记处的一名登记员,虽然离开岗位已经1年多了,可是每次经过家附近的登记处仍然忍不住往里面看一看,想想今天有多少对新人在这里领证,又有多少对夫妻来这告别。她还记得自己离开岗位的最后一天,为18对新人办理了登记手续,“15年了,每次办理结婚登记时,总是充满了幸福感。”

婚姻可能是围城,也可能是伤城,大部分人都要走进去,也可能有小部分人走出来。结婚登记处和离婚登记处的房间紧挨着,每天都上演着男男女女的悲欢离合。对于登记处的工作人员来说,别人结婚时,他们可以分享幸福;别人离婚时,他们可以反思自己在婚姻中的失误。久而久之,他们总结了经验:冲动和偏激都会葬送自己的幸福。

结婚登记处的谢谢

对登记员来说,在结婚登记处工作无疑是最幸福的差事了。在这里,他们每天见证的都将是新人翘首期盼的眼神和满脸的幸福。婚姻是神圣的,婚姻登记员的工作也随之变得神圣。在沈阳,大概有30多位登记员,为这座城市的新人见证婚姻的幸福。

孙琳现在每天的工作正是这样:从早上上班开始,就陆续有新人们来到这里,填表、审核,然后盖戳,完成户口本上由未婚到已婚的转变。现在的年轻人登记大都讲究选好日子。每到好日子,孙琳的工作都会格外忙碌,早上一上班就有好多对新人排队在此等候了。“最特别的日子当然是情人节了,那也是我们最忙的时候。”孙琳说。

今年情人节的忙碌景象让她记忆深刻,那一天,她一共接待了100对新人办理登记手续,每一对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很多新人都是在亲朋好友的簇拥下等待登记的。“小屋子本来不太大,那天差不多挤进来200多人。很忙很忙,吃中午饭都是下午3点以后的事情了,简单地扒拉了一口,就赶快继续办理。”孙琳说,忙、累,但也很幸福。因为那一天,她听到了100句发自肺腑的“谢谢”。那种满足感很难用言语表达,但至今回忆起来依然兴奋。

“那天,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一对是两位老人,都60多岁了,头发有点白,老头儿搀扶着老太太走到我面前,和其他年轻人相比,他们确实很特别。”当孙琳把红色的结婚证送到他们手里时,两位老人笑得像个孩子。



离婚登记处的眼泪


孙琳现在仍在结婚登记处工作,可是下半年她就将转去离婚登记处了。王芳认为那是一个十分锻炼人的岗位。两个房间相隔不远,可气氛绝对是冰火两重天。

王芳到现在还记得最初在离婚登记处工作的情形。“刚去那会儿,真是受不了,看着那些场面挺心酸的,也天天跟着哭,眼睛跟桃儿似的。”直到现在,她仍然很感慨,其实那些夫妻拿到离婚证的,也都是无声的哭着,令人难受。王芳说,很多人分开其实并没有什么大到解不开的结,只是一时钻了牛角尖罢了。

天天对着哭哭啼啼的场面,难免会让人压抑和心酸,正因为如此,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工作是轮换的,“谁长期从事离婚登记也受不了。”

离婚登记处的气氛从来就充满了压抑和伤感。登记员高霞天天面对最多的就是眼泪,“有的一进门就开始哭了,有的是盖完钢印就崩溃了,其实都挺让人心疼的,有什么大不了的事非得走到离婚这一步呢?”她很不解。

这两天,高霞办理最多的离婚登记都是20多岁刚结婚没多久的小夫妻。其中,有一对年轻夫妇的离婚理由让她觉得很是荒唐:当初结婚就是为了体验一下,原来不过如此。这在高霞和其他同事看来,这是对婚姻的极度不负责任,甚至是亵渎。

很多小夫妻来办理离婚的理由都很简单,有的是因为婆媳关系处不好,丈夫在中间左右为难,最后两人走到了尽头;有的是因为家务等的分担,一点琐事就会成为两人离婚的理由;还有的是因为父母过度的关心,也让小夫妻们的感情变得脆弱。

高霞曾接待过这样一对前来离婚的小夫妻,妻子24岁,丈夫26岁,小夫妻在女方母亲的陪伴下走进了离婚登记处。丈夫一言不发地低着头,女方母亲不断数落男方对自己女儿不够疼惜。原来夫妻俩属于未婚先孕才草率结婚的,两人都很年轻,孩子出生后又不会带,自己都照顾不了,还怎么照顾孩子?因此每天都处在争吵中。

高霞看到这样的情况后,就分别对他们进行了劝导,并分析个中道理。离婚登记做多了,很多登记员都成了专业的心理分析师,哪些人前来离婚是一时的冲动,哪些人离婚是真正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他们往往一眼就能辨别出来。高霞看得出来小夫妻还是有感情的,只是女方母亲过度关心,反倒让两人的矛盾激化。高霞让他们对自己的婚姻自己做主,同时也劝告那位母亲不要过多地干涉夫妻俩的生活。最后,一家人想清楚后回家了,没离成婚。

“现在小年轻们都对婚姻太草率了,都是独生子女,在家里都被娇生惯养的,心智不成熟,拿婚姻当儿戏,根本就支撑不起来一个家庭。有时候我们会以过来人的心态告诉他们婚姻的道理,但是也有很多不是我们能够左右的,看着两人哭着离开,心里很不好受。”高霞十分感慨。

王芳的家庭很美满,有个疼自己的丈夫和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儿。和其他普通家庭一样,他们也会争执吵架,甚至也想过离婚,但每到那个时候,她都会立即想到她所办理的离婚案例:那些要离婚的夫妻有多少是有很严重的理由非到了离婚不可的地步呢?每一次面对那些闹分手的夫妻,每一次倾听他们的理由,对王芳来说都是一次检验自己婚姻的过程,也是正视自己问题的过程,“每次想到这些,都会让我对婚姻的认识更深刻,也更明朗。”作为一个老婚姻登记员,王芳认为婚姻是需要经营的,离婚两个字很严重,千万不能轻易说出口,否则会造成让双方后悔的结果。

超钻石婚箴言:淡泊、知足

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大概是每一对初入婚姻殿堂新人的婚姻理想。然而,如今人们却离这个理想越来越远。陈耕野老人说,是因为现代人的欲望越来越多了。

坎坷跨世纪,携侣度今昔。荣华富贵皆淡泊,知足悟至理……

这是苗莹、陈耕野两位老人在结婚65周年——超钻石婚庆典上,儿女们的献词。两位老人在1943年结婚,虽经过了诸多风雨坎坷,却一直相濡以沫,幸福地走到了现在。

在两人超钻石婚庆典的当天,同一家酒店里,另一对新人正在举行结婚典礼。两位新人闻讯也赶到超钻石婚庆典给苗莹、陈耕野两位老人祝贺,同时也来沾沾喜气、取取经,希望自己也能像他们一样白头偕老。

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大概是每一对初入婚姻殿堂新人的婚姻理想。然而,如今人们却离这个理想越来越远。陈耕野老人说,是因为现代人的欲望越来越多了。

然而,“荣华富贵皆淡泊,知足悟至理”,谈何容易?

佳偶天成

陈老喜欢照相,家中有一个很大的柜子,放的都是老相簿。一听说我们要看当年的结婚照,他马上乐呵呵地起身去拿,动作有如年轻人般轻巧敏捷。

翻开相簿第一页,是两位老人当年的结婚照,内中的黑白照片历经岁月依然清晰:他们当年举行了很前卫的西式婚礼,英俊潇洒的男子身着西装,年轻美丽的女子穿着一袭白色婚纱。“太英俊太美丽了!”这恐怕是所有看到这张照片人要发出的感叹吧。陈老的俊朗帅气,今天仍可寻觅。照片上的苗奶奶,娇贵矜持,又带着无邪和一点点紧张,未来面临的风雨坎坷,她当时可有想到?

有趣的是,照片上,新郎选择了白色的佩花。“那在当时可算是很罕见的了,人们还很保守,不会有新郎戴这么西式的白花。”中国人喜庆的时候,都会选择红色,白色是一种禁忌。陈老说,他没那么多禁忌,自己喜欢最重要。

继续往下翻相簿,零散的镜头串起了65年的岁月,也完整了他们的故事。

在将近70年前,吉林长春一个私人银行的老板相中了手下的一名职员,小伙子面若冠玉,眼如寒星。最主要的是,他工作踏实认真,人品亦非常可靠,是做女婿的良选。当年的小伙子便是陈耕野。老板的女儿苗小姐当时还在上中学,年龄尚小,但两家仍决定订婚在先,等苗家小姐毕业之后再成喜事。

苗小姐经常去银行里找父亲,两人早已认识了。两个人对婚事亦无反对,订婚之后,在苗小姐放假的时候,他们会一起去公园、看电影,这种习惯延续到结婚之后的许多年。老人说,他们当年没有现在的年轻人那么罗曼蒂克。老人不好意思说,他们之间那种不温不火的、历经了岁月的温情,陪伴他们走过了这么多年的风风雨雨。

苗小姐毕业之后,两家人立即举行了盛大的婚礼。在婚礼结束后,陈老对他的新婚太太说:“不管发生什么事情,我们永远不要离婚。”事隔65年之后,陈老依然记忆犹新。他说,这是对婚姻的一种责任和承诺。再跟我们说起的时候,语气仍然坚定。

在那样一个动荡的年代里,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他们无法预料。

动荡的岁月

婚后没多久,因为战争,夫妇相携逃到北京,那时,他们已经有了孩子。

初到北京,他们有过很艰难的一段日子,两人都没有工作,没有收入,一天一顿饭,“天天吃咸菜,吃了将近一年”。即使是这样,过惯了富足资产阶级生活的两口子 “也没觉得苦”。事实上,在采访的过程中,两个人从不对生活的挫折与磨难抱怨,即使讲到那个最动荡的时期。他们只会说,抱怨也没有用,还不如把现有的生活过得更好。

三年以后,苗奶奶考上了教育部,成为部里的一名医务人员。陈老仍操旧业,进了中国人民银行。他夸奖苗奶奶说:“她的学习成绩一直特别好,上学的时候成绩就总是第一,教育部招人是要考试的,她还是考得那么好。”苗奶奶却说,自己是死记硬背,他才是真正的聪明,“点子多,主意正,哪怕在最困苦的时候都能找乐”。

之后的生活算是富足稳定。如果没有政治的动荡,也许日子也就那么过下去。但那个年代的人没有这样的幸运,苗、陈同样经历了那个年代人的不幸。

“文化大革命受到冲击,那是人人都不可避免的。”那时候,陈老被划为“党内走资派”,在单位也挨批斗。“当然苦,也感到冤屈,但那个时候,几乎人人都这样,也就没什么好埋怨的了。”

1968年,遇上干部下放,他已经从人民银行被下放到了工厂。“在工厂里,厂长和书记都比我低两级,我也就一辈子没涨过工资。”

他说,他很感谢苗奶奶,性格好,心很宽,能包容,“无论我有钱没钱,有工作没工作,从来没有怨言。好日子、苦日子,一样高高兴兴地过。”

“她能理解你,这个很难得。现在的年轻人,没钱、没工作了,也许就要吵架了。”陈老说,他们从不吵架。“争执两句是有的,但脸红脖子粗从来没有。”他说,总不吵架,也就不想吵架这个问题了。发脾气?那是什么也解决不了的愚蠢方式。

上世纪60年代的“四清”运动(清政治、清经济、清思想、清组织)中,苗奶奶和一些干部也一起被下放到了农村。农村的生活条件很艰苦,她和同事一起住在远离村子的农屋里,门锁是坏的,屋里尽是蚊虫和老鼠,很吓人。更可怕的是,农民对“四清”干部们还很敌视,有时会听到干部被害的消息。她想了想说,当时没有想那么多,后来想起那段日子,真是很后怕。

陈老在家带孩子,每天中午,他都骑车回家,领着一群孩子去食堂吃饭,下班又迅速地赶回家,带着孩子们吃饭、写作业。在两人分开的两三年时间里,他们每周都通信,当然都是报喜不报忧。

陈老说,除了这两三年,孩子都是苗奶奶拉扯大的。“她劳苦功高。”

白头不相离

陈老说,自己性子有点急,但她是好好的脾气。苗奶奶现在耳朵有点背了,听不太清楚别人说话,陈老现在是她的“翻译”,两人已经形成了很好的默契,他就象她的另一只耳朵。她很爱笑,会跟着小辈一起爽朗地开怀大笑。

“ 她永远都是高高兴兴的。我母亲这么一个旧式妇女,都很喜欢她,就因为她什么时候都是高高兴兴的,一见我母亲就特别亲热。”陈老也始终保持乐观的心态。他说,他永远能找到乐子。“在玩这个问题上,我很爱动脑筋。有钱的时候有有钱的玩法,没钱的时候有没钱的玩法。年轻的时候是这样,现在老了也是这样。当然,是在不能影响工作的前提下。”

阳台上,有他自己栽的二十多盆盆景,还有一些他收集来的各种奇异石头。说话间,他从屋里抱出一个大盒子,里面是他不久前才买来送给自己的一个会说话的洋娃娃。他抱着娃娃给我们演示,有一种老顽童的神采飞扬。苗奶奶在一旁跟着开怀大笑。他们俩的兴趣爱好完全不同,一个喜欢各种玩意,一个爱看书,互不干涉。

陈老喜欢四处游玩。“以前她也乐意跟着我四处走,但现在她身体不好,行动不太方便,她一个人在家我不放心,得在家照看着。偶而我一个人出去,她也没意见。”

陈老说,他们俩相互对对方都没有过高的要求,没有强烈的欲望,懂得满足,日子平平淡淡地过,于是,能相敬如宾,相濡以沫,走过65年的超钻石婚姻生活。

“很多家庭不能和睦,大多因为有太强的欲望。生活戏剧化就麻烦了,平平淡淡才是真。”

道理很朴实,也很简单,却不容易做到。这样无论经历多少风风雨雨,坚持65年更不容易。他们走过高高低低的人生,享受过荣华富贵,也经历过人生的苦难,却能始终淡泊从容。是以,他们的儿女赠言:荣华富贵皆淡泊,知足悟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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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婚“变”60年:是什么决定我们的婚姻?

十方 2009-07-18 09: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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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杂志2009007期封面

【文章内容】:

60年婚“变”

自有制度开始,婚姻就是一个经久不衰的问题。大概很难有什么问题像婚姻问题这样,让人们保持如此经久不衰的兴趣和持久争论的热情。

原因在于:一方面,这个问题无论对个人或是社会机构来说,都是重要的;另一方面,婚姻问题至少与以下三个问题息息相关:爱情、性和政治。这使问题变得十分繁难,以至于神学家圣奥古斯丁说:婚姻问题是最繁难和最扑朔迷离的问题。他说,他不敢说自己已经弄明白了这个问题。

但无论如何,婚姻问题又是一个必须求解的问题,于个人,将决定即使不是其生命的全部,也将是其一生的幸福。于社会机构,它是基础,承担着维护秩序和稳定的重任。也因此,马克思说,婚姻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而社会属性是其本质属性。它严格受控于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法律、道德、风俗习惯、文化观念的演变,几乎每一次的社会变革,都将在婚姻这个问题上得以体现。

在过去的60年里,我们的婚姻集中地反映了发生于我们国家的巨大变迁。

曾经有过那么一个时期,我们的婚姻与革命紧密挂钩。那是一个政治挂帅的年代,这个国家对政治的狂热最终也在婚姻这个问题上得到最集中的体现——政治以压倒一切的优势成为了婚姻的主导力量,政治不仅决定了人们对婚姻的选择,而且,那时候的婚姻首先是个人与“组织”之间的事,之后才是个人之间的事。在政治面前,个人的幸福微不足道。

当政治的身影渐渐地淡出普通人的生活,政治对婚姻的绝对强势也逐渐衰落。上世纪80年代,理想主义和启蒙主义思潮的兴起为人们赢得了私生活的自由,婚姻作为个人的事情获得了选择的自由,爱情与性甚至超越了婚姻与道德得以强调。然而,最终决定我们婚姻状态的仍然是经济。在经济开始席卷一切的90年代,实用主义和功利思想最终左右了我们的人生选择,包括婚姻。在经济上占有优势的男性,在婚姻市场上几乎是呼风唤雨。

但显然,经济不是决定婚姻幸福的唯一因素。婚姻始终仍然是自然属性上的问题,又或者说,它是抑制人性中不利于秩序和稳定的因素的一种设计。在一种抑制人性的制度中,去求解个人幸福问题显然是一个比婚姻本身更繁难的问题。曾经我们因为没有婚姻的自由,因而难以获得婚姻的幸福;然而,当我们在婚姻问题上获得了充分自由之后,却仍然难以获得婚姻的幸福。这是当下以及未来我们所面临的困惑。

罗素发现一个奇怪的结论:愈文明的人,似乎愈不能和一个伴侣有永久的幸福。除非主张婚姻不可解除,从而消除了婚姻之外的一切极具诱惑的想象,或者,社会上少有未婚的女子,并且丈夫少有会见体面女子的机会。

这就不难理解恩格斯所说的,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是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

在制度与人性的龃龉间,柏拉图与苏格拉底之间这场著名的对话或许能为在婚姻中寻找幸福的人们以启发:

柏拉图有一天问老师苏格拉底:什么是爱情?苏格拉底叫他到麦田走一次,不许回头。在途中要摘一棵最大最好的麦穗,但只可以摘一次。柏拉图原以为很容易,但最后,他垂头丧气地空手而归,原因是:看到了很不错的,却不知是不是最好的,就没有摘,当继续往前走的时候,又发觉总不及之前见到的好。原来麦田里最大最好的麦穗,早就错过了。于是,什么也摘不到。苏格拉底告诉他:这就是爱情。

之后又有一天,柏拉图问老师苏格拉底:什么是婚姻?苏格拉底叫他到树林走一次,不许回头,然后,在途中取一棵最好用的树材,而且只可以取一次。柏拉图于是又照着老师的话去做。半天之后,他拖了一棵不算最好也不算太差的树回来。苏格拉底问:“这就是最好的树材吗?” 柏拉图回答:因为只可以取一棵,好不容易看见一棵看似不错的,又发现时间、体力已经快不够用了,而且害怕空手而归,因此也不管是不是最好的,就拿回来了。苏格拉底说:这就是婚姻。

还有一次,柏拉图问苏格拉底:什么是幸福?苏格拉底让他穿越一片田野,去摘一朵最美丽的花,仍然是不能走回头路,而且你只能摘一次。许久之后,柏拉图捧回一朵比较美丽的花,苏格拉底问他:这就是最美丽的花了?柏拉图说:我摘下了它时,认定了它是最美丽的,虽然,之后我又看见了很多很美丽的花,但我依然坚持我摘的这朵是最美的。苏格拉底最后对他说:这就是幸福。

“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仍然是我们对婚姻的最高理想。在婚姻这个问题上,人们始终寄予了对幸福的最大渴望。

罗素说,文明社会里,满足以下条件,婚姻中的快乐也是可能的:男女双方都必须有平等的心理;彼此不干涉对方的自由;一定要有身体和心灵上的完全亲密;并且对于尊重的事物,一定要有彼此相同的标准。

一如纪伯伦所说的:合一之中,留有距离。

婚姻60年嬗变

将近60年前,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诞生,规定了一夫一妻制以及婚姻自由;将近30年年前,第一次修改后的《婚姻法》,放宽了离婚条件,并将计划生育写入法律;新千年以后,《婚姻法修正案》规定,同居不再非法,但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中国人离婚也再不需要审查期和介绍信。中国成为了世界上离婚最自由的国家之一。

自建国前的包办婚姻,到后来的婚恋自由;自改革开放前的严格限制离婚,到现在的离婚充分自由;自单一模式的婚姻选择到多元化的社会宽容下的选择自由,在这60年的时间里,我们对待婚姻的态度发生了最深刻的改变,而我们的婚姻制度也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婚姻从来就不是人性的产物,它必须符合人性,但它也必须抑制人性里最阴暗的一面。

在制度与人性的龃龉间,强调自己责任成为婚姻立法的最后选择。

然而,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实现自我的负责。

1949-1957:婚姻革命

“《婚姻法》是有关一切男女利害的、普遍性仅次于宪法的国家的根本大法之一”,这是毛泽东在建国之初曾经说过的话。1950年5月1日,当《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作为新中国第一部基本法付诸实施的时候,这句话成了最好的脚注。

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最初几年里,这部政治色彩颇浓而革命意义极大的《婚姻法》为中国人的婚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此,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和一夫一妻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了下来。

就在《婚姻法》颁布的前一年,法国著名女权主义思想家西蒙娜·波伏娃的《第二性》在法国出版。籍这本女权主义的“圣经”,波伏娃表达了对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敬意,她坚信社会主义终将消灭男女不平等现象。

波伏娃的观点似乎很快就在刚刚诞生的社会主义中国得到了证明:公有制经济体制和男女同工同酬的劳动制度激发了妇女走出家门参加工作的热情,《婚姻法》则赋予女性和男性相同的财产权。对此,社会学家分析,独立的经济地位是男女平等的重要基础;而在作家笔下,这种独立又令妻子与丈夫的平起平坐显得那般理直气壮 ——带着“土改”中分得的田地出嫁的姑娘在婚礼上掏出一本红色封面的小册子给大家看,“我把劳动手册带来了,今年我有两千工分了。”在一片赞誉声中,这位新娘接着说,“我不是来吃闲饭依靠人的,我是过来劳动的。”周立波在《山那面人家》中如此写道。

然而,必须承认的是,对于妻子而言,这份平等其实并不轻松。在建国初期百废待兴的形势下,生产建设对女性劳动力的需求似乎比提高妇女权益显得更迫切;另一方面,传统家庭文化并没有因为妇女投入社会工作而为其赦免任何家务劳动。于是,在实为“义务平等”的“男女平等”的名义下,新中国的妻子们事实上肩负起既主内,又主外的双重压力。

与男女平等相比,婚姻自由显然来得更加艰难。在《婚姻法》颁布的最初几年,中国父母们曾对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允许子女自主婚姻的规定普遍感到不满,而在广大农村地区,抱怨“制定《婚姻法》是毛主席他老人家糊涂了” 的老人也绝非少数。于是,包办如故,买卖依旧,“中央贯彻婚姻法运动委员会”1953年发布的一份调查甚至显示,当时全国每年因要求离婚而遭虐杀的妇女竟有七、八万人之多。

有鉴于此,中共中央和政务院于1953年3月在全国发起了声势浩大的“贯彻婚姻法运动”。1955年,国务院又批准了《婚姻登记办法》,这意味着男女双方只需到政府登记即可办理结、离婚事宜,这意味着新中国的制度进一步巩固了中国人的婚姻自由。更多的父母之命于此后宣告作废,当代中国的第一次离婚热潮也随之达到顶峰,很多中国人正是在此时第一次意识到,原来女人是有权 “休夫”的。

婚姻自由使嫁娶何人成了嫁娶者自己决定的问题。于是,婚姻的选择对象成为了下一个问题。

战场上的英雄无疑是姑娘们心中的最佳人选,从《小二黑结婚》中“打鬼子最勇敢”的二黑哥,到朝鲜战场上那些最可爱的人,对上世纪五十年代的中国女人而言,嫁给军人便等于嫁给了光荣。

同样炙手可热的还有职场上的模范。“上一次劳模会上我爱上了人一个,他的名字叫赵振华。都选他作模范,人人都把他夸。从那天看见他我心里就放不下,因此上我偷偷地就爱上他。”刘巧儿在大柳树下的这段告白,道出了那个年代不少姑娘的心声。“我爱他,身强力壮能劳动;我爱他,下地生产,真是有本领;我爱他,能写能算,他的文化好。回家来,他能给我作先生。”劳动互助和共同进步成了彼时“爱情”二字的隐喻。

只是那时,充满理想主义情结的中国男女还很少对与“政治进步”或“劳动生产”无关的爱情心生向往,也许是并不富足的日子还难以让人们有如此奢侈的情调。

1958-1976:婚姻即政治

自反右运动开始至文化大革命结束,中国处于一个政治高于一切的年代,政治成为一切的主题,婚姻如是。

那时的中国人在政治上被划分为三六九等。作为“红五类”的革命干部、军人、工人、贫农和下中农,由于是天生的革命者而普遍受到青睐;被打入“黑五类”的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和右派,则因其令人畏惧的政治身份而遭遇冷落。

“ 红五类”之间的通婚是理所当然的,而企盼改变命运的“黑五类”也无一例外地希望能与“红五类”联姻,以便借此获得免于政治迫害的“丹书铁券”。少数“黑五类”女的努力获得了回报,于是一些政治婚姻便在两个素昧平生的人之间得以缔结。缺乏魅力的“黑五类”男则只能与落败的“黑五类”女结合,更有命途不济的“ 黑五类”,甚至永远也没能获得结婚的资格。

与政治条件相比,当时人们对财富、职业的要求似乎并不高。也许在那个均贫富已被制度化的时代,经济方面的任何期待都显得不合时宜,甚至,人们连爱情也少有期待。

事实上,婚姻之于当时的人们首先是革命精神的结合,至少在公开的场合人们普遍认同于此;而爱情这种被理解为浸透了资产阶级情调的东西,则显得与无产阶级的生活理想格格不入,即便有,亦多以政治的名义。于是,爱人,首先应该是革命同志。

“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这是“文革”时期写在中国人结婚证上的话。那个年代,婚姻与政治的隶属关系就这样被烙入几代人关于婚姻的记忆。

“血统论”是当时特殊环境造就的特殊理论,“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是对这种理论最为通俗的解释。“血统论”的“创举”在于将政治身份认定为生物遗传信息,这使得当时的人们不得不用“根正苗红”或“划清界线”的逻辑去考虑婚姻家庭之事。

一位在“文革”中离婚的女教师回忆道,“血统论”在当年迫使她与丈夫分手,因为他们不想让一对正上小学的儿女再被人骂作“狗崽子”。“在美国读书的时候,他的导师是杜威。1950年,他拿着教育哲学博士的学位回到中国,然后就一直在北京一所大学教书。‘反右’和‘文革’的时候,他作为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两次被打倒。孩子因为父亲的这个情况在学校里备受歧视。入红小兵不要想了,被人打骂也是常事。”

尽管对丈夫仰慕至极且爱重情深,但因为心疼孩子,夫妻两人最终还是决定离婚,希望以此为儿女洗脱骂名。“我们离婚之后,孩子在学校的处境好了许多。我们本打算运动过去了就复婚,没想到离婚一年之后,他含冤而死。”

在那个婚姻即政治的年代,类似的离婚故事还不止于此。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除政治原因外,“文革”十年间,中国人很少再能找到什么说的出口的离婚理由。强烈的道德谴责足以给离婚者带来比不幸婚姻更大的痛苦,而在个人生活被各种评价体系五花大绑的年代,离婚可能导致的还有前途没落。

关于性,“文革”时的中国人仍是绝口不提,然而,禁欲主义的态度却并没有妨碍中国人口的持续增长。社会学家李银河曾在《中国女性的感情与性》中分析说,中国传统的性观念认为,性“只是为生育的,而不是为快乐的”,所以中国人“可以只生育而保持对性不感兴趣。”

得到广泛认同的“事实”显然如此。

就在文化大革命如火如荼的时候,一股性解放思潮开始在欧美国家蔓延开来。在那里,激进的年轻人正尝试着将性与婚姻彻底分离,并对一夫一妻制的传统家庭模式发起挑战。彼时正在婚龄的中国人不会想到,未来,这股他们绝难理解的风潮竟会被他们的孩子视如平常。

1978年以后,发生于这个国家的一切变化令世界为之侧目。

开放的国门使长久自闭的中国人感觉到了巨大的冲击。他们开始接受并消化泊来的先进科技、多元文化和更多更丰富的生活方式。当市场原则从一种经济理论逐渐上升为普适性哲学之后,它开始企图支配中国人身边的每一件事。与此同时,政治权力与传统道德共同构建的社会监管体系也日益松动,社会生活的变化之剧,令置身其中的人们感受真切而又应接不暇。

所有这些,无不影响着中国人的婚姻。

1980年4月,新《婚姻法》开始实施。新法的新意之一在于将“感情破裂”规定为离婚要件,由此,中国人似乎开始意识到,爱情也是婚姻中颇为重要的东西。

那么,又该将爱情托付给谁呢?

改革开放之初的几年,大学生曾是众多年轻人心仪的婚姻伴侣。然而,现实的变化也使他们深刻地意识到,知识的含金量与知识同样重要。

其实并未许久,含金量的重要性便超过了知识,于是一些被称作“万元户”的人又开始在婚姻市场上变得抢手。尽管在那个年代,他们的成功往往需利用体制外的空当或其他非主流的方式,但表现为含金量的成功本身毕竟是实在的。当“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之于国家已是雷打不动时,渐趋务实的人们最终意识到,否认经济条件对爱情、婚姻的重大意义是过于做作了。

1980年的《婚姻法》在另一件事上也使这一时期的婚姻有了巨大变化,那就是此后结婚的每对夫妻很可能只有一次生育机会。

统计数据显示,从1949年至1979年,中国年平均人口出生率约为30.8‰,在共和国历史上出生率最高的1963年,这一比率甚至攀升至43.37‰。为了在奔向四化的道路上轻装前进,计划生育政策显然已势在必行。

横亘在人口控制政策面前的是多子多福的传统观念,但当市场化的制度环境诱发起激烈的社会竞争,并且开始要求父母为抚养子女承担更多责任时,年轻的夫妻都明白,其实自己根本不具备创造多子多福的实力。因此,至少在城市,多数家庭渐渐被动或主动地接受了“只生一个好”和“优生优育”的时代内涵。

事实上,观念的变化还不止于此,在另外一些问题上,当时的人们显然走得更远,比如性。

八十年代初,萨特与弗洛伊德的学说曾在中国红极一时。在哲学思辨与现实关照之间,中国人总是明显偏爱后者。于是在完成了对人本主义和精神分析学说的形而下转化后,人们得出结论:人是自由的,欲望理应被满足,而且这些,统统与道德无关。此时,性解放思潮在西方已经归于没落,但在刚刚开放的中国,它的合理性却在中国人对萨特与弗洛伊德的理解中得到证实。

与性观念变化相呼应的是性与生育分离,以及婚外性行为不断增加的事实。徐安琪在《世纪之交中国人的婚姻和爱情》中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人的婚外性行为比例在1966年以前为1.4%,而30年后的1996年则上升至13.2%。

事实上,九十年代兴起的“傍大款”、“养小蜜”、“包二奶”等现象已经证明,中国人正在“让性解放”的道路上走向更远。这些颇具挑衅意味的事实与暗地繁荣的性产业共同构成了此后中国人婚外的“性情文化”,在这种文化中,性、爱与婚姻三者间的传统关系遭到了强有力的挑战。

在日渐宽容或者说世风日下的社会里,婚外恋从一度让人强烈谴责的问题慢慢退居为供人消遣的话题。

2001-?:我的婚姻我做主

这是一个规范日渐模糊的时代。

在选择多元与社会宽容的同时,人们也不得不接受失范带来的迷茫与痛苦。有人心生失落,有人焦虑不安,还有人索性将婚姻承载的意义悉数去除……

所幸的是,迷茫或痛苦的人并非多数。

不幸的是,迷茫或痛苦的人正变得越来越多。

这个年代,与婚姻有关的少数派浮出水面:无子的“丁克”(DINK:Double Income No Kids)、无性的“丁斯”(DINS:Double Income No Sex)、拒绝厮守的“周末夫妻”、 不婚主义……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介行业委员会总干事、百合网CEO田范江从当年创办百合网的时候就一直对现代所呈现出的婚恋状态感到疑惑,“为什么这么多优秀的人都找不到合适的伴侣?为什么这么多婚姻会不幸福?”从业这么多年来,他一直在寻找答案,试图帮助现代在爱情里打转的男男女女摆脱这些漩涡。在这个过程中,他越来越发现,现代婚姻的形态根本就没有所谓的范本。“一元到多元的转变,我们处在一个婚姻观念大混沌的形态里。”

“ 这里面有一个值得深思的社会现象,多元化观念在婚姻里面本质上反映了社会的信仰缺失。每一个体系都有自己的婚姻观,夫妻各自的家庭角色也都在其中被规定得很清楚。而现在我们所看到的是一个混乱的形态,国家现代化进程很快,人们接触到的理念和信息越来越多,以至于大家不知道该去信仰什么了。金钱、自由、情感还是责任?每个人的考量不同。”

2000年的一则消息多少有点令人沮丧。那一年,一位名叫阿尔维德·卡尔森的瑞典科学家因其对神经传递物质多巴胺的研究成果获得了诺贝尔医学奖。借助卡尔森的研究成果,科学家们认定,爱情实为人脑分泌多巴胺的结果,而这种化学物质给人带来的兴奋感往往不会超过三年。

这项科学研究的一个副产品式的结论是:爱情难以成为婚姻的终极诉求。

现实中,多数人也并不把爱情当作婚姻的终极诉求。2009年初,百合网等三家婚恋研究机构联合发布了2008年度《中国社会婚恋调查报告》。《报告》显示,“经济基础”仍是影响婚姻关系确立的首要因素,但除此之外,大部分年轻人在择偶时还强调“门当户对”或“相似的家庭背景和生活环境”,认同这两项的受访者比率之和达69%,而选择“只要两个人彼此相爱就好,其他无所谓”的仅有26%。显然,在多数人眼里,日子是否能过好比爱情更为重要。

然而,“爱是一种无政府的力量,如果放任自流,它是不会安于法律和风俗所规定的范围的。”这是罗素在半个多世纪前在《婚姻革命》里说的。半个世纪之后,在中国,一些人的爱情开始以“无政府”的方式蔓延。

在 2009年《小康》联合新浪网的调查中,60.8%的男性和47.9%的女性受访者表示“经历过或渴望婚外恋”。与此相对应的是,41.4%的男性和 46.5%的女性受访者表示“怀疑或曾经怀疑配偶发生婚外恋”。忠诚与信任的缺失正在使这个年代的婚姻经受着严峻的考验。“婚姻本来就不是人性的产物,作为制度,它和人性中的很多东西是相悖的”。著名作家王海鸰在接受《小康》采访时如是说。

于是在制度与人性的龃龉间,有人将婚姻赋期限地契约化。“婚姻法应该明确规定,婚姻期最长不应该超过三年,好了再续三年,不好拉倒重来。”《中国式离婚》中的刘东北这样认为。

也许以为如此的还有那些“闪婚”、“闪离”者,只是他们“缔约”、“废约”的速度实在太快,以至留给多数人的仍是费解。

这个社会已经越来越宽容。

“ 现代男女只要有感觉可能见一面就会直接过渡到亲密的阶段,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百合网研究经理王治国说。他一直从事的是人们婚姻心理变化的研究工作。他笑说,自己研究的是千百年来媒婆研究的东西,到底把怎样的男性、女性结合在一起会形成良性的、美满的婚姻状态正是他所有研究的问题。

然而,他发现,这始终是个难题。

在婚姻这个问题上,越来越多的人在挑战道德的底线,甚至法律的底线,于是,我们看到了庞大的“二奶”村的出现、伪装点击查看QQ秀单身的“隐婚”者、“小三”……

2003年7月,执行了近十年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被《婚姻登记条例》所取代,此后,中国人离婚再不需要审查期和介绍信。参与起草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的法学专家夏吟兰教授说,强调自己的责任已经成为我国婚姻立法的一个新理念。

换言之,在这个时代,“我的婚姻我做主”,可以;“谁的婚姻谁负责”,必须。

非典型性婚恋模式

丁克

如今,这种“只做贤妻,不做母亲”,不生孩子的家庭越来越多地出现在现代婚姻的形态中,认为“自己活着已经够累了,何必再找一件事情来受罪!”

只恋爱不结婚

这是最常见的一种婚恋形式,双方一致认为“结婚证只是一张纸而已,成不成家无所谓,两个人喜欢就住在一起,不喜欢拉拉手再见,就算谁也没见过谁。”

只有责任没有爱

夫妻表面上是一个完整的家,有房子、有孩子,双栖双宿,节假日走走亲戚,访访朋友,有所有家庭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男女双方都尽职尽责。然而,貌合神离,就差扯一张“离婚证”而已。

周末夫妻

他们经济各自独立,只是周末肯定住在一起,看好电影,品尝好菜,听优美的音乐。他们双方约定,谁都不能出轨。这条约定使他们不同于普通的同居者。他们如此只是为了“让爱情永远保持新鲜感”。

试婚

几乎所有的试婚者都是鉴于社会上有太多的人离婚,给他们带来太多对婚姻的失望,也为了自己未来的婚姻有质量,有保障而试。试婚似乎早已成为社会大众所接受并将成为婚姻模式的一种。

单身贵族

单身贵族,所指的是那些过了“适合”的结婚年龄却仍不想结婚,或因离婚再不想结婚,自由自在,一个吃饱全家不饿的人。

夏吟兰:中国是离婚最自由的国家

我们的制度设计,包括婚姻制度都是为了实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从而让人们感到幸福。我认为这是我们进行法制建设的终极目标。

婚姻家庭制度对人们的婚姻实践无疑具有重要的规范和指导作用。六十年来,我国的婚姻家庭制度经历了怎样的变革?三部《婚姻法》对不同时代人们的婚姻观念产生了哪些影响?现行《婚姻法》又有哪些尚需改进、完善之处?日前,《小康》就这些问题对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院长夏吟兰教授进行了专访。

《小康》:我国的三部《婚姻法》分别是在什么样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的?您对这三部《婚姻法》有何评价?

夏吟兰:我国的三部《婚姻法》分别是在1950年、1980年和2001年出台的。2001年的《婚姻法》通常称为1980年婚姻法修正案,所以严格地说,我国只有两部《婚姻法》。

1950 年婚姻法是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基本法。率先制定《婚姻法》的主要目的是解放妇女,解放生产力,促进社会进步。当时中国的绝大多数婚姻都属包办、买卖性质,很多妇女生活在不幸福的婚姻中。妇女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另一半力量,解除包办买卖婚姻对妇女的束缚自然会对社会经济建设产生积极作用,这是制定 1950年婚姻法的一个重要动因。

总的来说,1950年婚姻法有两个重要功绩,一是构建了婚姻自由制度,二是使妇女地位有了飞跃式的提高。毛泽东曾经讲过,中国妇女在历史上长期处于神权、族权、父权、夫权的压迫下。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没有地位。在1950年婚姻法颁布之后,男女平等成为明确的法律规定。妇女从此走出家庭,获得了独立的社会地位,这对女性来说是极其重要的变革,同时也有利于一夫一妻制的实现和对妇女利益的保护。

文革期间,包括《婚姻法》在内的所有法律事实上都被废除了,中国处于法制荒芜时期。改革开放开始以后,国家着手恢复法制,《婚姻法》的修订因此被提上日程。如果说1950年婚姻法的特点是破旧立新,那么1980年婚姻法的意义就是巩固完善,目的是使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更加符合新时代的社会需求。

1980年婚姻法的一个突出贡献是增加了计划生育原则,这条原则对后来中国人婚姻观念和家庭结构的变革产生了重要影响。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当时立法的指导思想是“宜粗不宜细”,技术上要求简明、通俗,所以这部《婚姻法》也留下很多有待完善的地方。

2001 年婚姻法修正案的一个重要变化是为妇女、儿童和老人等弱势群体设计了更多保障性规定。比如在保障离婚自由的同时,增加了离婚救济制度;要求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规定子女不得干涉父母的再婚自由等。换句话说,2001年修正案更加关注公正的真实含义,而不仅仅是追求形式平等。

就理念而言,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强调个人应对自己的婚姻行为及其后果承担责任,而不是由国家代为包揽一切,人们因此获得了更多的自由。但是从法学的角度来看,这部《婚姻法》“名不副实”的问题更加明显。法律的名称和它调整的关系本来应该是对应的,我们现行的《婚姻法》虽然名为“婚姻法”,但事实上它既调整婚姻关系,又调整家庭关系。所以《婚姻法》的制度架构和名称将来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小康》:我国婚姻制度中的主要价值理念是什么?

夏吟兰:1950年婚姻法确立了四大原则: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同当时世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理念是进步的,因为那时很多国家的男女权利是不平等的,妇女婚后没有独立的财产权、住所权、姓名权等。1980年婚姻法又增加了计划生育原则。

2001 年修正案的重要价值在于进一步实现了婚姻法从形式正义向实质正义的转变。所谓形式正义是一种机会正义、起点正义。它强调为每个人平等地分配机会和资源,至于平等分配之后的事情则取决于个人的努力和各种客观情况,立法者并不考虑结果的差异,只要过程是正当的就被认为是正义的。形式正义容易忽略因性别、家庭背景、教育程度、经济社会条件等导致的个体差异。具体到婚姻家庭,就是无视妇女、儿童和老人这些弱者与青壮年男性在各方面的客观差异而同等待之。实质正义则强调对弱者的倾斜性保护,以此弥补其自身条件的不足,真正实现保护其利益的目的。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在坚持男女平等的前提下,通过增设离婚时的家务劳动补偿制度和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等体现了对婚姻关系中弱者的特殊保护。

除此以外,我国的《婚姻法》还强调伦理亲情。我国的三部《婚姻法》都规定,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这是我们和西方很多国家的一个重要区别。

《小康》:您认为六十年来我国的婚姻制度对人们的婚姻观念产生了哪些影响?

夏吟兰:我觉得我国婚姻制度最重要的倡导性意义,或者说对观念的影响是婚姻自由。中国历朝历代的法律都规定,婚姻应由祖父母、父母包办,而且必须有媒人。《唐律》规定娶妻无媒不可,如果未经尊亲属同意、没有媒人,擅自结婚要受法律惩罚,杖打一百。一直到《清律》,类似的规定始终存在。1950年婚姻法的重要意义就在于彻底废除了包办婚姻,在中国实现了婚姻自由。2003年的《婚姻登记条例》又进一步减少了对结婚、离婚的行政干预,比如取消了公民在办理婚姻登记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的规定,缩短了结、离婚的登记批准时间等。婚姻自由在今天能够成为所有人的基本共识是与这些制度建设分不开的。

1980 年婚姻法的计划生育原则也促发了人们观念的变化。中国人历来讲究多子多福,而且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的思想根深蒂固,妻子在家庭中的地位往往也会因为孩子的性别而发生变化。但是计划生育政策出台以后,越来越多的夫妻自愿选择只生一个孩子,而且对性别的要求逐渐淡化,如今的很多年轻人甚至选择不生。生育观的这种变化,一方面有利于男女平等观念的进一步普及,另一方面还引发了中国家庭结构的变化,以前的大家庭日渐为核心家庭所取代,而成长在核心家庭的独生子女往往具有更强的自我意识。事实上,在第一代独生子女步入婚龄之后,这种自我意识对其婚姻观念的深刻影响已经有所显现。

《小康》:有观点认为,我国的《婚姻法》确实使妇女走出了家庭,并且取得了独立的社会地位。但是由于中国“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文化传统并未消失,女性在承担社会工作的同时仍需承担家务,所以《婚姻法》在客观上为女性增加了负担。您对此有何评价?

夏吟兰:家务分工体系是由传统文化确认的。女性自幼就被告知应从事家务劳动,事实上,做家务已经成为女性社会性别认同的一个重要表现,所以当妇女承担社会工作后会因为肩负双重责任而感到更大的压力,这是事实。

但是,我们不能据此认为妇女应该重新回到家里,那样只能使女性丧失独立性,导致社会的不平衡。经济发展和文化观念的改变最终会使男女两性的社会、家务分工实现平衡。人们可能对《婚姻法》存在误解,即《婚姻法》要求妇女必须工作。实际上并非如此。《婚姻法》规定妇女有权利工作,而不是有义务工作,这是很重要的理念。从法律的角度解读,这是个赋权性的规定,法律给予女性工作的权利,但是否行使则取决于女性的意愿。从文化的角度来看,我们应该承认传统的家务劳动分工体系在逐渐瓦解。事实上,现在的妻子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从家务中解脱出来。此外,现代中国男性的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对于家务,他们不再拒斥,而是愿意和妻子共同承担。倡导夫妻分担家务劳动,我认为这是比较好的方法。

《小康》:在当下一些年轻人看来,婚姻形同契约。我国现行《婚姻法》中是否已经融入了婚姻契约论理念?

夏吟兰:婚姻契约论目前仍处于争论之中。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我们认为婚姻首先是身份关系,这是婚姻的基础,在身份关系的基础上才会产生财产关系。为什么婚姻契约论会被越来越多的人认同呢?这是因为现在很多人已经看清,并且越来越看重婚姻的预期利益。简单地讲,婚姻的预期利益就是两个人为共同生活设定的目标。在实现这个目标的过程中,夫妻双方都要承担责任并且付出各自的努力,这实际上就具有了契约的意味。我认为年轻人婚姻的契约化现象说明他们的权利意识有所增强,这是社会进步的一个标志。不过就《婚姻法》而言,我们现在还不承认它是民事契约。尽管我们承认婚姻的契约性,但是我们也不能脱离婚姻的伦理本质。

《小康》: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一方面规定“夫妻间应相互忠实”,希望藉此维护婚姻的稳定;另一方面又进一步体现了对个人自由与自治的尊重。2003年的《婚姻登记条例》简化了离婚手续,事实上为对配偶不忠实的人实施离婚提供了便利。您认为在个人自由和婚姻家庭稳定之间,我们的《婚姻法》有怎样的价值取舍?

夏吟兰:坦率地说,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是希望能够在尊重个人情感和夫妻相互忠实之间实现衡平。我们可以看到现在的婚姻是越来越自由了,但是对婚姻的不忠诚也确实给另一方造成了很大的伤害。现行《婚姻法》对夫妻相互忠诚的规定是倡导性规定,而不是义务性规定。倡导性规定是希望人们最好如何去做,但如果不这样做法律也不会惩罚。现在我们社会中确实存在婚外恋这种不忠实于配偶的现象,这些问题如果在法律上没有任何反映,那么法律的倡导意义就没有发挥出来,所以我们把它设计为倡导性规定,希望夫妻相互忠实、互敬互爱。此外,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增加了离婚救济制度,比如离婚损害赔偿,离婚经济帮助等。这些制度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在寻求衡平,有重婚、姘居等不忠诚的行为就是有过错,有过错就要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总的来说,我们的价值取向是既要保障离婚自由,又要让滥用自由给他方造成损害的人为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小康》:依据我国目前的国情,您认为现行《婚姻法》还有哪些尚待改进、完善的地方?

夏吟兰:我国目前的《婚姻法》在制度层面还有缺失。就制度框架而言,缺少亲属制度;具体到每一项制度,还需要加强可操作性。在理念方面,我们对于公平正义已经有所关照,但还远远不够,对弱势群体还需要进一步保护。

现行《婚姻法》在倡导自由方面做了很多,但是从某种意义上说又显得过于宽松了,比如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总共只有51条,是现在世界上条文最少的《婚姻法》之一。此外,中国还是世界上离婚最自由的国家之一,夫妻双方登记离婚之前一般得不到必要的调解,花九块钱办手续当时就可以离婚,成本极低。西方国家绝对没有我们自由,因为它们不允许行政离婚,批准离婚之前要让当事人考虑一段时间,考虑过后还要开调解会。其实,在离婚率提高的同时,我国近年的复婚率也在增长,这说明很多人离婚之后后悔了。总之,无论是强调个人的自由还是增加必要的限制,我们的制度设计,包括离婚制度都是为了实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从而让人们感到生活的幸福,我认为这是我们进行法治建设的终极目标。



幸福感调查:婚外情是幸福杀手


相当一部分人希望配偶在婚姻中绝对地忠诚于自己,但与此同时,自己却不希望接受婚姻忠诚条例的约束,对配偶履行同样的忠诚道德义务。

2009 年6月,《小康》杂志联合新浪网进行了“你的婚姻幸福吗?”和“你认为维系婚姻最重要的因素是什么?”两项调查,参加调查的网民人数为16919人。调查结果显示,略超过半数的人认为“婚姻使自己感到幸福”,“性格”、“孩子”与“家庭”是维系婚姻最重要的三个因素;六成男性及接近半数的女性,经历过或渴望婚外恋;四成男性及接近半数的女性,怀疑配偶有婚外情;五成左右的人对婚外情表示理解、宽容或无所谓。

大部分婚姻与爱情无关

在本次调查中,48.9%的参与者认为婚姻是“过日子”,27.1%的人认为婚姻是“两个人相依为命”,而选择“实现美好爱情”的仅16.2%。由此可以看出,大多数参与者的婚姻观是理性、务实的。

另一个问题的调查结果同样支持这一结论。在回答“你认为爱情与婚姻的关系是什么”时,49.7%的人相信“婚姻是爱情的前提”,但也有40.5%的人认为“ 婚姻中的大部分时间和大部分内容与爱情无关”,还有4.2%的人选择“只要婚姻的其他方面令人满意,爱情可以完全没有”。

理性、务实的婚姻观,一方面有可能使婚姻、家庭更加稳定。因为仅从爱情的角度理解婚姻很容易将其理想化,于是生活中一些难以避免的小矛盾、小摩擦就会使人感到无法容忍,继而使婚姻变得更易破裂。“过日子”的婚姻观则默认生活本身的平凡,即“与爱情无关的大部分内容和大部分时间”才是婚姻中的主要内容;而“相依为命”似乎更加强调对方之于婚姻的积极意义,如此显然更有利于婚姻的稳定。

另一方面,理性、务实的婚姻观似乎也反映出一个事实,即在参与者的观念与经验中,婚姻的物质属性要大于精神属性,而这可能也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参与者的婚姻幸福观。在回答“婚姻给你带来的幸福感主要在于什么”这个问题时,46.4%的男性选择了“获得一个在生活中可以依赖的人”,而认同“获得奋斗的方向和动力” 或“体验爱情”者之和仅有30%;女性选择“依赖”一项的比例则达到了65.9%,仅有18.1%的人选择后两者。

希望配偶忠诚 自己渴望出轨

在回答“你是否经历过或渴望婚外恋”时,60.8%的男性和47.9%的女性坦言“是”。显然,这些数据与近年来中国婚外恋现象不断增加的事实形成呼应。

对于这一调查结果,著名作家王海鸰认为,喜新厌旧的心理深植于人性之中,而与社会环境的更替相比,人性的变化总是微小而缓慢的。看似居高的婚外恋比例其实在很大程度上应归因于社会对婚外恋现象的宽容。在各种制度、文化和心理限制解除后,如今的人们已经敢于释放自己被压抑的人性,并且相对轻松地承认这一点。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大比例婚外恋人群的出现,是人性摆脱众多束缚之后,社会宽容的结果。

中国政法大学夏吟兰教授对婚外恋的解读则主要经由性别和历史的角度。夏吟兰认为,婚外恋的大量存在与中国人在历史上形成的一夫多妻的心理基础有关。虽然西方人在“性”问题上也显得比较开放,但由于宗教、价值观等方面的约束,他们对一夫一妻制度和婚姻还是比较尊重的。多数带有“性解放”意味的行为都是在婚前发生的,一旦结婚,至少会收敛很多。然而在中国的历史中,有钱人往往就是一夫多妻多妾。当婚外恋现象在当代中国大量出现之后,很多人仍然认为这种“多妻”、 “多妾”、“多情人”的生活状态是富有、时髦的标志。这种心理在很大程度上也是推动婚外恋蔓延的一个重要原因。

事实上,社会环境对婚姻的重要影响在调查中也得到了证实。在回答“你认为社会风气对婚姻是否有影响”时,59.2%的人认为“有很大影响”,38.2%的人认为“有一些影响”,两者之和超过97%。绝大多数人认同社会环境对婚姻的影响,而婚外恋现象的日益增加显然也与此有关。

另一方面,婚外恋的大量存在已对传统的婚姻伦理,即夫妻间应相互忠诚、相互信任构成一定的挑战。在回答“你是否怀疑或曾经怀疑配偶发生婚外恋” 时,41.4%的男性和46.5%的女性表示“是”,而前述近半数女性和多一半的男性曾经有过或期待进行某种背叛婚姻的行为这一事实,更使得夫妻间的怀疑言之凿凿。

然而,另外的一项调查数据,又暴露出人们在忠诚问题上的矛盾。在回答“你能否忠于配偶”时,79.3%的人选择“能”;对于“你认为忠诚之于婚姻主要体现为什么”这个问题,68.8%的男性认为必须在肉体、精神和物质等层面全方位地忠诚,而持此观点的女性则达到81.1%。这说明在对性别比例进行平均计算后,有近75%的参与者称自己至少能够在肉体、精神和物质等方面忠于婚姻,然而,这却与承认上述“经历过或渴望婚外恋”的数字比例存在不小的分歧。

排除不诚实的因素,这种看似矛盾的结果很可能暗示了人们对于婚姻忠诚问题存在着“只许周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双重标准。换句话说,相当一部分人希望配偶在婚姻中绝对地忠诚于自己,但与此同时,自己却不希望接受婚姻忠诚条例的约束,对配偶履行同样的忠诚道德义务。

过半数人宽容婚外情

尽管平均约有半数的调查参与者承认自己有过或期待婚外恋行为,并且依据大多数人的标准,婚外恋被视为对婚姻的不忠,但在问及“你认为幸福的婚姻有赖于什么” 的时候,59.4%的男性和57.9%的女性均选择“夫妻双方的理解和包容”。这说明,多数人都认为幸福婚姻的首要条件是宽容。

“ 如果配偶发生婚外情,你会怎么办”时,38.1%的人选择了“坚决离婚”,而50.4%的人表示出一定程度的宽容,选择了“劝配偶结束婚外情,否则离婚 ”,另有11.5%的人对此表示了无所谓的默许态度,“只要不损害家庭的物质利益或危及婚姻则无所谓”。另一项调查结果显示,53.5%的人认为婚外情应受道德谴责,41.6%的人认为“可以理解并宽容”,还有4.9%的人表示“无所谓”。从调查的结果来看,不管是作为受害者一方的配偶还是社会的大多数,均对婚外情表现出了相当的包容度。而这种宽容也是为了维护婚姻和家庭的稳定,多数人以宽容和期待宽容作为寻求婚姻幸福的办法。

对于已经发生的婚外情,59.7%的当事人选择“下决心结束婚外情,保护家庭和配偶的利益”。 25.1%的人选择在情人与配偶之间平衡,15.2%的人选择考虑重新选择婚姻伴侣。从调查结果来看,当事人对待婚外情的态度偏向理性,多数婚外情现象因此无疾而终。王海鸰认为,婚姻的幸福不仅来自感情与身体,它所牵涉的内容太多,以至人在追求幸福时不得不考虑到各个方面。就婚外恋而言,仅从这一行为本身体会到十足幸福的人应该并不多,因为当婚外恋影响到自己与亲人关系的时候,婚外恋的当事人还是会感到不幸福。

王海鸰的观点在另一个调查结果中得到了佐证:56.3%的人认为“婚姻使自己感到幸福”,其中,“性格”、“孩子”与“家庭”是维系婚姻最重要的三个因素。

但有一个调查结果应当引起重视:接近六成人表示,婚外恋的原因是寻求情感的寄托。这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理性、务实的婚姻观所带来了婚姻与情感的背离,相当部分人的情感不能从婚姻中得到满足。这是导致婚外情发生的最主要原因,同时也是影响婚姻幸福感的杀手。

调查:你认为维系婚姻最重要的因素是什么?

1、你认为婚姻是:

选项 比例 票数

过日子 48.9% 5,014

两个人相依为命 27.1% 2,772

实现美好的爱情 16.2% 1,661

说不清 7.8% 800

2、你认为爱情与婚姻的关系是:

选项 比例 票数

爱情是婚姻的前提 49.7% 5,080

婚姻中的大部分时间和大

部分内容与爱情无关 40.5% 4,139

说不清 5.6% 574

只要婚姻的其他方面令人满意,

爱情可以完全没有 4.2% 426

3、你能否忠诚

于配偶:

选项 比例 票数

能 79.3% 8,013

否 20.7% 2,096

4、如果配偶发生婚外情,你会怎么办:

选项 比例 票数

劝配偶结束婚外情,

否则离婚 50.4% 5,137

坚决离婚 38.1% 3,890

只要不损害家庭的物质利益

或危及婚姻则无所谓 11.5% 1,178

5、如果你发生婚外情,你会怎么办:

选项 比例 票数

下决心结束婚外情,保护家

庭和配偶的利益 59.7% 6,017

平衡好情人与配偶的关系 25.1% 2,524

对配偶与情人进行比较,

可能重新选择婚姻伴侣 15.2% 1,533

6、你认为社会风气对

婚姻是否有影响:

选项 比例 票数

有很大影响 59.2% 6,065

有一些影响 38.2% 3,917

完全没有影响 2.6% 269

资料来源:网络调查

王海鸰:勿以爱的名义巧取豪夺

在“中国第一婚恋作家”王海鸰看来,感情不应成为侵犯对方心灵空间的借口。保留心灵空间是人性的需要,稳定且幸福的婚姻有赖于对人性必要的尊重。

当前中国人的婚姻观念正在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只要不妨害他人、不违反法律,任何生活模式都会得到尊重,至少是宽容。

《小康》:您认为在过去六十年里,中国人的婚姻发生了哪些重要变化?

王海鸰:我觉得一个明显的变化是男女地位更加趋向平等。我们国家的几部《婚姻法》都强调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解放以后,国家鼓励妇女参加社会工作,并且实行同工同酬的政策。女性走出家门,一方面为自己创造了相对独立的经济地位,另一方面也改变了过去中国“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模式。

但很难说这样的平等是不是真正的平等。女性承担社会工作并不意味着她们的家务劳动会随之减少,如果夫妻双方不对家务责任进行重新分配,那么从事社会工作很可能会给女性增加负担。实际上,不少女性都对此有所抱怨。但是如果重新回到家里,那么女性在经济上又会丧失保障,这就会造成更严重的不平等。所以要想实现男女家庭地位的真正平等,我们还需要为这个问题找到更好的解决办法。

《小康》:您对中国人的婚姻现状有何评价?

王海鸰:当前中国人的婚姻观念正在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只要不妨害他人、不违反法律,任何生活模式都会得到尊重,至少是宽容。事实上,《婚姻法》也已经把婚姻界定为个人的事,我认为这顺乎了前进中的中国的民意。

现在的问题是,由于环境宽松了,人们对婚姻容易激情处理,“闪婚”、“闪离”的出现就很能说明问题。目前的《婚姻法》放得太开,其实有必要再修订一下。就离婚来说,有些人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草率做出决定,因为没有外力进行调解,说离也就离了。所以重新修订《婚姻法》应该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的前提下,考虑到人性的弱点,既避免法律的主观性,又防止人们激情处理问题。当人们情绪激动的时候,为他们泼一点冷水其实是很有必要的。

人们应该对婚姻有清醒的认识,不能抱奢望。爱情不能战胜一切,而且也不应该凌驾于一切之上。

《小康》:通过《中国式离婚》,您似乎表达了这样一种见解,即中国人在婚姻生活中,有以放弃自身独立性来表达爱情的特点,同时也期待对方以同样的方式爱自己。就像您曾经说过的,感情好的时候,两个人会把所有东西都放在一起,彼此混淆。是否如此?

王海鸰:可以这样认为。婚姻并不是人性的产物,而是私有制的结果。作为一种制度,婚姻其实和人性中的很多东西是相悖的。所以人们应该对婚姻有清醒的认识,不能抱奢望。爱情不能战胜一切,而且也不应该凌驾于一切之上。如果在婚姻中以爱情的名义对对方的心灵空间进行巧取豪夺,要求对方向自己无限开放,那么两个人的婚姻就很难维持,因为保留心灵空间是人性的需要,稳定且幸福的婚姻有赖于对人性必要的尊重。

《小康》:在《中国式离婚》中,您通过刘东北这个人物反映出当下一些年轻人对婚姻契约化的认同。对于婚姻与契约二者的关系,您是如何看待的?

王海鸰:其实婚姻本来就是个契约,只是这个契约没有规定何时终止。但法律允许离婚,这又说明婚姻契约没有被限制何时终止。现在很多人认同这样的观点,刘东北只是说出了他们的想法。尽管如此,在生活中真正能像执行契约一样规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夫妻还是少数,因为中国人在婚姻中强调的是感情。正因为太强调感情,所以才会不分你我。如果能够多一点权利意识,当然,是既考虑到自己的权利,也要考虑到对方的权利,那倒未尝不是件好事。

总的来说,人们必须接受婚外恋不可能杜绝这个事实,对婚外恋给予一定的宽容;同时,如果不想破坏家庭,慎重也是必须的。

《小康》:您如何看待婚外恋现象?您认为忠诚之于婚姻的意义何在?

王海鸰:我认为有背叛有三种:身的背叛,心的背叛,以及身心的背叛。如果是最后一种,那么两个人只能离婚。一般来说,男人不能容忍妻子身的背叛,女人不能容忍丈夫心的背叛。但是,喜新厌旧既是人类的天性,又是人类发展的动力。天性是很难改变的,人在刹那间对妻子或丈夫以外的人产生好感,甚至可能是每个人都有过的经历,关键要看他或者她如何对待这种感情。总的来说,人们必须接受婚外恋不可能杜绝这个事实,对婚外恋给予一定的宽容;同时,如果不想破坏家庭,慎重也是必须的。

婚姻中的忠诚实际上和社会约束以及人们对这种约束的认知水平有关。如果社会约束很强,人们就会认为婚外恋很恶劣,因此对自己有较多的约束。比如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离婚的男人很容易被人指责为陈世美,离婚的女人会让人觉得不正经。所以,那个年代的离婚率就很低,但是婚姻质量也很低。现在的社会对离婚非常宽容,很少有道德谴责,对于人性的约束因此显得不是那么必要了,我认为这也是婚外恋有所增加的一个原因。

《小康》:您认为幸福的婚姻是怎样的?抱有何种婚姻观才能获得幸福的婚姻?

王海鸰:幸福是主观感受,很难界定。在我看来,杨绛和钱钟书的婚姻算得上幸福婚姻的典范,但是很少有人能像他们那样。大多数人婚姻的幸福更像是一种作伴的习惯,两个人之间有数不清、扯不断的牵连,无论这些牵连是好是坏。就如同一个人有条腿是残疾的,但他也不会把这条腿切掉,因为那条腿是他的一部分。这个时候,爱情其实已经转化为亲情了。

幸福的婚姻取决于人们如何界定幸福。打个比方,父母都希望孩子幸福,所以有些父母认为应该让孩子快乐地享受童年,不能给孩子学习方面的压力。但是如果学习不好,孩子可能就没有好的前途,那个时候孩子还是不幸福。婚姻与此类似。如果一个人背叛了家庭,背叛了亲人去搞婚外恋,他或者她很可能最终得不到幸福,除非这个人对亲人的感受毫不在乎。婚姻不是两个人的事,每个人的婚姻都会和很多人有割不断的联系;只有认为两个人的情感高于一切的人才能从我行我素的婚姻中获得幸福,否则人们就必须考虑到婚姻中的各种联系。



调查二:你的婚姻幸福吗?


1、你的婚姻是否让你感到幸福?

男性:

选项 比例 票数

是 56.4% 1,920

否 43.6% 1,486

女性:

选项 比例 票数

是 56.1% 1,768

否 43.9% 1,386

2、婚姻给你带来的幸福感主要在于?

男性:

选项 比例 票数

获得一个在生活中可以依赖的人 46.4% 1,580

获得奋斗的方向和动力 21.5% 731

其他 15.4% 525

生理满足 8.5% 290

体验爱情 8.2% 280

女性:

选项 比例 票数

获得一个在生活中可以依赖的人 65.9% 2,078

其他 12.6% 398

获得奋斗的方向和动力 9.5% 300

体验爱情 8.6% 272

生理满足 3.4% 106

3、你认为忠诚之于婚姻主要体现为?

男性:

选项 比例 票数

肉体、精神和物质都需忠诚 68.8% 2,344

精神忠诚 22.5% 766

肉体忠诚 5.9% 202

物质忠诚 2.8% 94

女性:

选项 比例 票数

肉体、精神和物质都需忠诚 81.1% 2,558

精神忠诚 11.9% 375

肉体忠诚 5.5% 175

物质忠诚 1.5% 46

4、你是否经历过或渴望婚外恋?

男性:

选项 比例 票数

是 60.8% 2,072

否 39.2% 1,334

女性:

选项 比例 票数

否 52.1% 1,644

是 47.9% 1,510

5、你是否怀疑或曾经怀疑配偶发

生婚外恋?

男性:

选项 比例 票数

否 58.6% 1,996

是 41.4% 1,410

女性:

选项 比例 票数

否 53.5% 1,688

是 46.5% 1,466

6、你认为幸福的婚姻有赖于?

男性:

选项 比例 票数

夫妻双方的相互理解和包容 59.4% 2,019

夫妻双方的信任 14.9% 505

牢固的感情基础 13.6% 462

有足够的个人空间 6.3% 215

夫妻双方权利义务的平等 5.8% 198

其他 0% 0

女性:

选项 比例 票数

夫妻双方的理解和包容 57.9% 1,827

牢固的感情基础 13.8% 435

夫妻双方的信任 13.8% 434

夫妻双方权利义务的平等 9.4% 297

有足够的个人空间 3.2% 101

其他 1.9% 60

资料来源:网络调查

婚姻本位的性观念变迁

一方面,中国的性产业很发达,全世界70%的性工具生产在中国,另一方面,固有的对于传统性观念的管制却很严厉。这是一个很大的矛盾。

李银河说,曾经在中国,性就像一个被丢掉的婴孩,不受宠爱。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关于性的话题又重新变得坦然。当婚前性行为、试婚、婚外恋、未婚生子等等这些与“性解放”密切联系的现象屡见不鲜的时候,人们终于发现,60年的光景,中国人的性观念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罗马古语中说:“我是人,人所具有的我都具有。”

从“有没有子女”到“有没有快乐”

“ 男女授受不亲”的成规一直都让中国人对性有一种谨慎的戒防。尽管在历史的长河中,不乏汉、唐开放的年岁,但大多数时候,人们的观念和身体仍被保守思想禁锢着。尤其在改革开放前,“性”乃最大禁区之一。中国性学会副理事长、著名性学专家马晓年在回顾解放初那会儿的感受时,十分感慨,“最初对于性哪有像现在这么多的遐想,性对于当时的大多数人来说,不过是为了传宗接代罢了。”

对于性,“前 30年控制得很厉害”。那一时期性总是与“生育”、“卫生”、“健康”等字眼相联系的,人们对于生育以外的性知识几乎无从了解。从1949年到1977年的这个阶段被看作中国性教育的禁闭阶段。然而,也有人企图冲破禁忌。1955年,由北京的王文彬、赵志一和谭铭勋三位医生联合编写的《性的知识》由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这是1949年以后,我国出版的第一本性科学专著。书中有男女性交时生殖器官状态的剖面图,还介绍了一些避孕方法。“事实上,固有观念对于性的控制仍然很厉害。其中一个医生在文革的时候还因为这本书被迫害死了。”马晓年不无惋惜地说。

中国人真正感受到性观念变革是在改革开放以后。1980年,新《婚姻法》的公布和提倡并推行独生子女政策让每个家庭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两个看起来和性并不直接相关的事件改变了中国人此前性是为了生育的观念。人们逐渐地感悟出,原来性也可以用来表达爱情和寻求身心快乐。

阮芳赋的《性知识手册》和吴阶平的《性医学》是1985年前后的破禁区之作,这两本书激活了中国的性学。很多人因此才发现原来中国人的房中术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从那以后,人们意识到性可以光明正大地摆到台面上了,于是在1988年,中国掀起了第一次“性学热”。

“ 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性医学刚刚兴起,那时候少数几家医院成立了门诊。当时来看阳痿等男性病的人很多,每天门诊前都堵满了人,很多人在文革时期就感觉到了问题,但却等了十几二十年才来看病。尽管人们在医生面前对性已少有避讳,但传统观念的束缚依然存在。当时我们想拍个影像记录下来,就取门诊前一个镜头,本来门诊前堵满的人一看有机器拍一下次全跑光了。”马晓年笑着说。

如著名性社会学家李银河说的那样,性的开放是经济发展的结果,经济发展为性的开放提供了可能。到上世纪90年代,中国社会朝着多元化方向进发,中国人也逐渐接受各种新的性观念,并开始乐于将其付诸实践。中国的性观念日趋多元、开放。

从“性格不和”到“性不和”

一位社会学家说,一个社会“性开放”的尺度,不在于男性,而主要在于女性,因为在“男权本位主义”的社会里,男性本来相对就是“开放”的。

他只说对了一半,女人对性的禁忌不只是因为社会的属性,也因为生理的属性。于是,独生子女政策对女性性观念的改变显然更为明显。专家指出,这一政策减少了女性的怀孕、生殖和哺育,更使她们减少了对可能怀孕的恐惧与担忧,从而使女性可以投入性生活的时间增加了,女性自身潜在的性欲望和性能力也被解放出来。

不同时期的文学作品记录下了女性的这一变化。上90年代初期,更多的文学作品是抒发性经验的表达,如陈染的《私人生活》。1996年以后,在“女性文学”上出现了一种新的文化现象,也就是被人们称为“身体写作”的时尚女性文学,卫慧以《上海宝贝》中更加赤裸的文字向人们展示都市年轻女性的性观念,还有棉棉、安妮宝贝等;2003年最为轰动的当属木子美的《遗情书》,其中露骨的性描写让其一夜成名。

这些作品传递的大量性信息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今中国女性在性这个问题上的态度:从原来的羞于启齿,到欲说还休,再到公开讨论,最后到质量的要求,其间的变化翻天覆地。

2009 年3月末,由中国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心、中国人口协会共同发布的《中国女性性福指数调查报告》中,对自己性生活感到满意的女性只占32%,而这也大大给女性的工作、生活,尤其是家庭带来了影响。其中,有63.9%的女性认为影响很大,认为不太大的女性仅占比13.1%。有专家指出,女性对于婚姻中性的期望、祈求和评估标准已经开始超过男性,她们的感知更为敏感和细腻,因此,女性的失落、不满和改变也开始超过男性。

最严重的后果是以离婚的方式进行表达。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的离婚率在不断提高,离婚对数从1985年的45.8万,扶摇直上到2005年的 178.5万。根据《2008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显示,2008年全国共有226.9万对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比上年增加17.1万对,增长幅度达 8.1%。

“这么多人会离婚,原因很多,虽然更多的理由都是夫妻性格不合之类的,但私下去调查了解,有很多都是因为性问题而分开的,比例很高。”马晓年表示。对此,很多学者都持相似的见解。有调查显示,在分析原因时,性的因素占到第一位,占比35%。也有学者认为离婚的主要原因来自婚外情,但更多的学者认为婚外情也是性问题,是配偶和他人的性关系问题。

“从性中解放”还是“让性解放”

在中国人的性观念已颇为开放的今天,也许借用福柯“从性中解放”与“让性解放”的概念来理解当下中国人婚姻中的某些问题,不失为适。

李银河曾在《虐恋亚文化》中介绍道,西方国家在上世纪60年代和80年代先后经历了两次“性革命”。第一次“性革命”的特点是大量的性交与乱交,第二次则注重保持对性的热情与兴趣。对此,李银河评论道,“从某种意义上说,西方的第一次性革命是性的解放,而第二次性革命却是从性中解放出来。按照福柯的思路,我们所需要的不是把某种与生俱来的生理或心理欲望解放出来,而是从这些所谓‘欲望’中解放出来。”

在中国,人们“从性中解放”及其“让性解放”的进程似乎是同时进行的。

从上世纪90年代起,婚前性行为开始成为中国人的普遍实践。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夏吟兰介绍说,改革开放以前,婚前性行为很难获得社会的宽容。即便是在文革结束后,婚前性行为致孕也足以让少女诉诸自杀。“八十年代初,有一次一个加拿大妇女代表团到学校访问。会上我非常严肃地向加拿大专家询问,在加拿大,有多少年轻人有婚前性行为。加拿大专家听了笑道,‘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问题?你应该问有多少人没有婚前性行为。’”夏吟兰说,“这样高比例的婚前性行为在当时的中国是难以想象的,但如果今天我们做相关调查的话,恐怕也要反过来设计问题了。”

1993 年4月,中国第一家性用品店“亚当夏娃保健中心”在北京开业。据说最初来这里买东西的人大多都是立领、口罩、大墨镜的打扮,而开店人也不得不承受类似“淫店”、“流氓”的责骂。但是今天,人们在面对已属常见的性用品店时再无半点惊讶,因为开发“性”的愉悦和保健功能早已成为中国人眼中天经地义的事。

然而,在性被大量的科学、社会学话语解读之后,在人本理念得到强化的新一代中国人摆脱旧式性观念的禁锢,继而开始主张性权利之后,越来越多的人也开始放弃了对“性”的必要控制,如果控制仍有必要的话。

《小康》联合新浪网有关婚外情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经历过或渴望婚外恋”的男性为60.8%,女性为47.9%——这样的事实也许可以证明中国人在朝着“让性解放”的方向已走出很远了。

在人性与制度的关系趋于紧张时,人性时常也会在人本主义的呵护下获得某种正确性。于是,也许婚外性行为的大量增加也会被视作人“从性中解放”的深刻表现。然而,以此为名的婚外性行为,以及以挑战制度的方式“让性解放”,至少目前还无法获得社会的认同,因为也难免成为对社会道德底线的挑衅。

为性教育解套

“一方面,中国的性产业很发达,全世界70%的性工具生产在中国,另一方面,固有的对于传统性观念的管制却很严厉。”马晓年说,这是一个很大的矛盾。“中国对性的管制以及对性教育的管制一直都是严厉的。”

有学者将中国的性教育分为三个历史阶段。1949年到1977年为性教育的禁闭阶段、1978年到1987年为性教育的萌动阶段,1988年至今为性教育的发展阶段。马晓年认为中国的性教育,尤其是对于青少年的性教育虽然一直都在做,但是做得不够好,从整体来看,国家对性的管制仍然严厉。

“可以说国家对性教育是重视的,但由于我国教育体制中过分重视应试教育,忽视了学生的素质教育,中小学的性教育有很多不尽人意之处。很多青少年仍未接受性教育,接受过性教育的学生所受教育的内容中与性法律相关的知识微乎其微。”马晓年说。

性教育“缺位”造成的影响是很大的。马晓年接触到的很多咨询案例都是由于缺乏必要的性知识,或社会上错误的宣传导致的性压抑等问题。此外,中国高得惊人的人流数从侧面也反映出中国性教育的不到位。

“ 瑞典性教育做得很好,他们的人流数控制在3%;英国的控制在5%;美国一些州对于性教育是禁止的,从整体看他们的人流比例是15%。而我国的人流比例高达 50%。在我国的不孕症患者中,1/3的人曾拥有健康的身体,但由于性知识不够,多次人流后人为造成不能生育。”马晓年说,“当下应该为性教育解套,别那么多限制,对于必要的图书、音像制品应该像国外学习分级制度管理,科学地对待性知识和性教育。”

婚姻登记处的悲欢离合

如果说婚姻是围城,登记处正好是围城的入口和出口。这个职业里的人,他们看尽了婚姻爱情里的悲欢离合,因此,对于婚姻他们有着更为深刻的感受。

王芳原来是沈阳一个婚姻登记处的一名登记员,虽然离开岗位已经1年多了,可是每次经过家附近的登记处仍然忍不住往里面看一看,想想今天有多少对新人在这里领证,又有多少对夫妻来这告别。她还记得自己离开岗位的最后一天,为18对新人办理了登记手续,“15年了,每次办理结婚登记时,总是充满了幸福感。”

婚姻可能是围城,也可能是伤城,大部分人都要走进去,也可能有小部分人走出来。结婚登记处和离婚登记处的房间紧挨着,每天都上演着男男女女的悲欢离合。对于登记处的工作人员来说,别人结婚时,他们可以分享幸福;别人离婚时,他们可以反思自己在婚姻中的失误。久而久之,他们总结了经验:冲动和偏激都会葬送自己的幸福。

结婚登记处的谢谢

对登记员来说,在结婚登记处工作无疑是最幸福的差事了。在这里,他们每天见证的都将是新人翘首期盼的眼神和满脸的幸福。婚姻是神圣的,婚姻登记员的工作也随之变得神圣。在沈阳,大概有30多位登记员,为这座城市的新人见证婚姻的幸福。

孙琳现在每天的工作正是这样:从早上上班开始,就陆续有新人们来到这里,填表、审核,然后盖戳,完成户口本上由未婚到已婚的转变。现在的年轻人登记大都讲究选好日子。每到好日子,孙琳的工作都会格外忙碌,早上一上班就有好多对新人排队在此等候了。“最特别的日子当然是情人节了,那也是我们最忙的时候。”孙琳说。

今年情人节的忙碌景象让她记忆深刻,那一天,她一共接待了100对新人办理登记手续,每一对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很多新人都是在亲朋好友的簇拥下等待登记的。“小屋子本来不太大,那天差不多挤进来200多人。很忙很忙,吃中午饭都是下午3点以后的事情了,简单地扒拉了一口,就赶快继续办理。”孙琳说,忙、累,但也很幸福。因为那一天,她听到了100句发自肺腑的“谢谢”。那种满足感很难用言语表达,但至今回忆起来依然兴奋。

“那天,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一对是两位老人,都60多岁了,头发有点白,老头儿搀扶着老太太走到我面前,和其他年轻人相比,他们确实很特别。”当孙琳把红色的结婚证送到他们手里时,两位老人笑得像个孩子。



离婚登记处的眼泪


孙琳现在仍在结婚登记处工作,可是下半年她就将转去离婚登记处了。王芳认为那是一个十分锻炼人的岗位。两个房间相隔不远,可气氛绝对是冰火两重天。

王芳到现在还记得最初在离婚登记处工作的情形。“刚去那会儿,真是受不了,看着那些场面挺心酸的,也天天跟着哭,眼睛跟桃儿似的。”直到现在,她仍然很感慨,其实那些夫妻拿到离婚证的,也都是无声的哭着,令人难受。王芳说,很多人分开其实并没有什么大到解不开的结,只是一时钻了牛角尖罢了。

天天对着哭哭啼啼的场面,难免会让人压抑和心酸,正因为如此,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工作是轮换的,“谁长期从事离婚登记也受不了。”

离婚登记处的气氛从来就充满了压抑和伤感。登记员高霞天天面对最多的就是眼泪,“有的一进门就开始哭了,有的是盖完钢印就崩溃了,其实都挺让人心疼的,有什么大不了的事非得走到离婚这一步呢?”她很不解。

这两天,高霞办理最多的离婚登记都是20多岁刚结婚没多久的小夫妻。其中,有一对年轻夫妇的离婚理由让她觉得很是荒唐:当初结婚就是为了体验一下,原来不过如此。这在高霞和其他同事看来,这是对婚姻的极度不负责任,甚至是亵渎。

很多小夫妻来办理离婚的理由都很简单,有的是因为婆媳关系处不好,丈夫在中间左右为难,最后两人走到了尽头;有的是因为家务等的分担,一点琐事就会成为两人离婚的理由;还有的是因为父母过度的关心,也让小夫妻们的感情变得脆弱。

高霞曾接待过这样一对前来离婚的小夫妻,妻子24岁,丈夫26岁,小夫妻在女方母亲的陪伴下走进了离婚登记处。丈夫一言不发地低着头,女方母亲不断数落男方对自己女儿不够疼惜。原来夫妻俩属于未婚先孕才草率结婚的,两人都很年轻,孩子出生后又不会带,自己都照顾不了,还怎么照顾孩子?因此每天都处在争吵中。

高霞看到这样的情况后,就分别对他们进行了劝导,并分析个中道理。离婚登记做多了,很多登记员都成了专业的心理分析师,哪些人前来离婚是一时的冲动,哪些人离婚是真正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他们往往一眼就能辨别出来。高霞看得出来小夫妻还是有感情的,只是女方母亲过度关心,反倒让两人的矛盾激化。高霞让他们对自己的婚姻自己做主,同时也劝告那位母亲不要过多地干涉夫妻俩的生活。最后,一家人想清楚后回家了,没离成婚。

“现在小年轻们都对婚姻太草率了,都是独生子女,在家里都被娇生惯养的,心智不成熟,拿婚姻当儿戏,根本就支撑不起来一个家庭。有时候我们会以过来人的心态告诉他们婚姻的道理,但是也有很多不是我们能够左右的,看着两人哭着离开,心里很不好受。”高霞十分感慨。

王芳的家庭很美满,有个疼自己的丈夫和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儿。和其他普通家庭一样,他们也会争执吵架,甚至也想过离婚,但每到那个时候,她都会立即想到她所办理的离婚案例:那些要离婚的夫妻有多少是有很严重的理由非到了离婚不可的地步呢?每一次面对那些闹分手的夫妻,每一次倾听他们的理由,对王芳来说都是一次检验自己婚姻的过程,也是正视自己问题的过程,“每次想到这些,都会让我对婚姻的认识更深刻,也更明朗。”作为一个老婚姻登记员,王芳认为婚姻是需要经营的,离婚两个字很严重,千万不能轻易说出口,否则会造成让双方后悔的结果。

超钻石婚箴言:淡泊、知足

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大概是每一对初入婚姻殿堂新人的婚姻理想。然而,如今人们却离这个理想越来越远。陈耕野老人说,是因为现代人的欲望越来越多了。

坎坷跨世纪,携侣度今昔。荣华富贵皆淡泊,知足悟至理……

这是苗莹、陈耕野两位老人在结婚65周年——超钻石婚庆典上,儿女们的献词。两位老人在1943年结婚,虽经过了诸多风雨坎坷,却一直相濡以沫,幸福地走到了现在。

在两人超钻石婚庆典的当天,同一家酒店里,另一对新人正在举行结婚典礼。两位新人闻讯也赶到超钻石婚庆典给苗莹、陈耕野两位老人祝贺,同时也来沾沾喜气、取取经,希望自己也能像他们一样白头偕老。

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大概是每一对初入婚姻殿堂新人的婚姻理想。然而,如今人们却离这个理想越来越远。陈耕野老人说,是因为现代人的欲望越来越多了。

然而,“荣华富贵皆淡泊,知足悟至理”,谈何容易?

佳偶天成

陈老喜欢照相,家中有一个很大的柜子,放的都是老相簿。一听说我们要看当年的结婚照,他马上乐呵呵地起身去拿,动作有如年轻人般轻巧敏捷。

翻开相簿第一页,是两位老人当年的结婚照,内中的黑白照片历经岁月依然清晰:他们当年举行了很前卫的西式婚礼,英俊潇洒的男子身着西装,年轻美丽的女子穿着一袭白色婚纱。“太英俊太美丽了!”这恐怕是所有看到这张照片人要发出的感叹吧。陈老的俊朗帅气,今天仍可寻觅。照片上的苗奶奶,娇贵矜持,又带着无邪和一点点紧张,未来面临的风雨坎坷,她当时可有想到?

有趣的是,照片上,新郎选择了白色的佩花。“那在当时可算是很罕见的了,人们还很保守,不会有新郎戴这么西式的白花。”中国人喜庆的时候,都会选择红色,白色是一种禁忌。陈老说,他没那么多禁忌,自己喜欢最重要。

继续往下翻相簿,零散的镜头串起了65年的岁月,也完整了他们的故事。

在将近70年前,吉林长春一个私人银行的老板相中了手下的一名职员,小伙子面若冠玉,眼如寒星。最主要的是,他工作踏实认真,人品亦非常可靠,是做女婿的良选。当年的小伙子便是陈耕野。老板的女儿苗小姐当时还在上中学,年龄尚小,但两家仍决定订婚在先,等苗家小姐毕业之后再成喜事。

苗小姐经常去银行里找父亲,两人早已认识了。两个人对婚事亦无反对,订婚之后,在苗小姐放假的时候,他们会一起去公园、看电影,这种习惯延续到结婚之后的许多年。老人说,他们当年没有现在的年轻人那么罗曼蒂克。老人不好意思说,他们之间那种不温不火的、历经了岁月的温情,陪伴他们走过了这么多年的风风雨雨。

苗小姐毕业之后,两家人立即举行了盛大的婚礼。在婚礼结束后,陈老对他的新婚太太说:“不管发生什么事情,我们永远不要离婚。”事隔65年之后,陈老依然记忆犹新。他说,这是对婚姻的一种责任和承诺。再跟我们说起的时候,语气仍然坚定。

在那样一个动荡的年代里,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他们无法预料。

动荡的岁月

婚后没多久,因为战争,夫妇相携逃到北京,那时,他们已经有了孩子。

初到北京,他们有过很艰难的一段日子,两人都没有工作,没有收入,一天一顿饭,“天天吃咸菜,吃了将近一年”。即使是这样,过惯了富足资产阶级生活的两口子 “也没觉得苦”。事实上,在采访的过程中,两个人从不对生活的挫折与磨难抱怨,即使讲到那个最动荡的时期。他们只会说,抱怨也没有用,还不如把现有的生活过得更好。

三年以后,苗奶奶考上了教育部,成为部里的一名医务人员。陈老仍操旧业,进了中国人民银行。他夸奖苗奶奶说:“她的学习成绩一直特别好,上学的时候成绩就总是第一,教育部招人是要考试的,她还是考得那么好。”苗奶奶却说,自己是死记硬背,他才是真正的聪明,“点子多,主意正,哪怕在最困苦的时候都能找乐”。

之后的生活算是富足稳定。如果没有政治的动荡,也许日子也就那么过下去。但那个年代的人没有这样的幸运,苗、陈同样经历了那个年代人的不幸。

“文化大革命受到冲击,那是人人都不可避免的。”那时候,陈老被划为“党内走资派”,在单位也挨批斗。“当然苦,也感到冤屈,但那个时候,几乎人人都这样,也就没什么好埋怨的了。”

1968年,遇上干部下放,他已经从人民银行被下放到了工厂。“在工厂里,厂长和书记都比我低两级,我也就一辈子没涨过工资。”

他说,他很感谢苗奶奶,性格好,心很宽,能包容,“无论我有钱没钱,有工作没工作,从来没有怨言。好日子、苦日子,一样高高兴兴地过。”

“她能理解你,这个很难得。现在的年轻人,没钱、没工作了,也许就要吵架了。”陈老说,他们从不吵架。“争执两句是有的,但脸红脖子粗从来没有。”他说,总不吵架,也就不想吵架这个问题了。发脾气?那是什么也解决不了的愚蠢方式。

上世纪60年代的“四清”运动(清政治、清经济、清思想、清组织)中,苗奶奶和一些干部也一起被下放到了农村。农村的生活条件很艰苦,她和同事一起住在远离村子的农屋里,门锁是坏的,屋里尽是蚊虫和老鼠,很吓人。更可怕的是,农民对“四清”干部们还很敌视,有时会听到干部被害的消息。她想了想说,当时没有想那么多,后来想起那段日子,真是很后怕。

陈老在家带孩子,每天中午,他都骑车回家,领着一群孩子去食堂吃饭,下班又迅速地赶回家,带着孩子们吃饭、写作业。在两人分开的两三年时间里,他们每周都通信,当然都是报喜不报忧。

陈老说,除了这两三年,孩子都是苗奶奶拉扯大的。“她劳苦功高。”

白头不相离

陈老说,自己性子有点急,但她是好好的脾气。苗奶奶现在耳朵有点背了,听不太清楚别人说话,陈老现在是她的“翻译”,两人已经形成了很好的默契,他就象她的另一只耳朵。她很爱笑,会跟着小辈一起爽朗地开怀大笑。

“ 她永远都是高高兴兴的。我母亲这么一个旧式妇女,都很喜欢她,就因为她什么时候都是高高兴兴的,一见我母亲就特别亲热。”陈老也始终保持乐观的心态。他说,他永远能找到乐子。“在玩这个问题上,我很爱动脑筋。有钱的时候有有钱的玩法,没钱的时候有没钱的玩法。年轻的时候是这样,现在老了也是这样。当然,是在不能影响工作的前提下。”

阳台上,有他自己栽的二十多盆盆景,还有一些他收集来的各种奇异石头。说话间,他从屋里抱出一个大盒子,里面是他不久前才买来送给自己的一个会说话的洋娃娃。他抱着娃娃给我们演示,有一种老顽童的神采飞扬。苗奶奶在一旁跟着开怀大笑。他们俩的兴趣爱好完全不同,一个喜欢各种玩意,一个爱看书,互不干涉。

陈老喜欢四处游玩。“以前她也乐意跟着我四处走,但现在她身体不好,行动不太方便,她一个人在家我不放心,得在家照看着。偶而我一个人出去,她也没意见。”

陈老说,他们俩相互对对方都没有过高的要求,没有强烈的欲望,懂得满足,日子平平淡淡地过,于是,能相敬如宾,相濡以沫,走过65年的超钻石婚姻生活。

“很多家庭不能和睦,大多因为有太强的欲望。生活戏剧化就麻烦了,平平淡淡才是真。”

道理很朴实,也很简单,却不容易做到。这样无论经历多少风风雨雨,坚持65年更不容易。他们走过高高低低的人生,享受过荣华富贵,也经历过人生的苦难,却能始终淡泊从容。是以,他们的儿女赠言:荣华富贵皆淡泊,知足悟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