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警方通报‘躲猫猫’事件:系玩游戏意外死亡

文章来源: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被阅读 次)

核心提示:20日上午,晋宁县公安局通报“躲猫猫”事件,看守所在押嫌疑人普某某、李荞明等人在玩躲猫猫游戏时发生争执,普某某对李荞明拳打脚踢,使李荞明头部右前额撞击在坚实门框上而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云南网2月20日报道 2月20日上午,晋宁县公安局在该局举行了“2.08”案件(“躲猫猫”事件)情况通报会,向15人“躲猫猫”事件调查委员会委员以及新华社、云南网等媒体通报案件情况。

晋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达琦明、中共晋宁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王敏、晋宁人民检查院副检察长韩红兵、晋宁县公安局政委杨丹、晋宁县公安局副局长闫国栋、昆明市森林公安局晋宁分局长赵永林、晋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2.08”案件侦办民警黄荣出席情况通报会。

据晋宁县公安局副局长闫国栋介绍:2009年2月8日,晋宁县看守所一在押人员李荞明突发意外受伤昏迷,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晋宁县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相关部门调查核实:该时间系在押人员趁民警刚巡视过后擅自进行娱乐游戏时,发生的一起意外事件。

2009年2月8日17时50余分,晋宁县看守所值班民警接到9号监舍有人受伤报告,值班民警立即赶到9号监室查看,发现在押人员李荞明已受伤昏迷。看守所民警立即将李荞明送往晋宁县第一人民医院抢救,经检查李荞明头部受伤,因伤情严重需立即转院。在医务人员和看守所民警的陪护下立即用救护车将其送往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同时晋宁县公安局向上级部门和检察院报告情况,相关部门立即对事件进行调查。2009年2月12日6时50分左右,李荞明在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治无效死亡。

事件发生后,中共晋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立即进行调查核实,查明真相。同时,晋宁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对该事件展开全面调查,并于2009年2月10日,将李荞明受伤一事调查情况通报晋宁公安局:2009年2月8日下午,晋宁县看守所在押嫌疑人普某某、李荞明等人在玩游戏时,因发生争执,普某某用脚踢在李的胸腹部,有一拳打在李头部左侧,使李荞明头部右前额撞击在坚实门框上而受伤,李荞明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接到晋宁县人民检查院初步调查情况通报后,晋宁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按照法律规定立即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经依法侦查初步查明:晋宁县看守所第9号监室内共关押11名犯罪嫌疑人,2009年2月8日17时50许,晋宁县看守所在押犯罪嫌疑人普某某、李某某、余某某等6人趁民警巡视完毕过后,在第9号监室放风间内擅自玩起了“瞎子摸鱼游戏”,6人以“黑、白、手”的方式决定出由李荞明先当瞎子摸其余5人,在游戏过程中,普某某首先被李荞明摸到,随后李荞明拉着普某某的手要求换人,普某某认为游戏还未开始,与李荞明发生争执,普某某用脚踢在李的胸腹部,又一拳打在李头部左侧,只是蒙着眼睛未能防备的李荞明头部猛撞在监室门框上受伤。整个事件事发突然,造成了李荞明受伤不治身亡的严重后果。

晋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达琦明表示,该案正进一步调查中,晋宁县公安局正在协调家属处理善后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