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女研究生称遭导师性骚扰案: 导师蓄意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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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北大一女研究生因论文被导师举报为造假遭处分,自称导师经常对她进行性骚扰,因“偷腥”不成才捏造事实报复她。近日,她不服学校处分,提起申诉。昨天上午,此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北大作为第三人出庭。


因论文开题报告内容被导师举报为造假,北大女研究生小非(化名)受到学校的严重警告处分。小非自称导师经常对她进行性骚扰,因“偷腥”不成才捏造事实报复她。她不服学校处分,向市教委申诉被驳后,和市教委对簿公堂,要求撤销学校的处分决定。

昨天上午,此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北大作为第三人出庭。

女研究生被指造假

小非今年28岁,2005年考入北京大学,在临床肿瘤学院读研。昨天庭审时,她看到有媒体在场后,向法庭提出要求媒体不要对她进行拍摄。小非还表示不希望坐在原告席上,获得准许后,她默默地坐到旁听席的后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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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北大女研究生小非(化名)在庭上翻看相关资料。

小非说,2007年9月,她在进行毕业论文开题时,其导师指其使用他人实验数据涉嫌造假,并举报到学校。2008年6月,学校调查后,做出给予小非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小非不服,向市教委申诉被驳。“学校向市教委提供的认定为我造假使用的图片,并非是我原有的,是后被更换过的。教委据此驳回我的申诉,是错误的。”小非说,为此她于去年12月将市教委起诉。

庭审中,市教委代理人称,“教委做出的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正当”。市教委提交了小非开题报告幻灯片打印件,“这份报告被负责调查的学校专家确认为抄袭。此前她对自己的开题报告原件进行过核对,并签字确认,因此不存在偷换一说”。

北大代理人表示,学校非常重视此事,经过两轮调查和对图片鉴定后,一致认定她抄袭他人实验结果。市教委和北大代理人都表示,小非自己也承认造假,并写下了《认识我的缺点和错误》。

自称迫于压力才认账

对于“自认造假”的说法,小非辩称:“当时我被长期停课,实验室都不能进,我是迫于压力才违心承认的。”

校方请出两名证人进行反驳。证人说,去年2月19日,在学位评定委员会分会上,各方陈述后,鉴定发现她的图片与他人一样。“在这种情况下,她保持了几分钟的沉默后,自认造假”。

小非说:“我是被其他老师诱导的,你能回忆我当时的情绪吗?”

“当时她有些激动,声音哽咽。但导师只是对她进行了开导,是否胁迫我不知道。”证人回应。

认为导师蓄意报复

庭审中,小非还多次向校方发问,“我向学院反映被导师骚扰的事情,为什么没有答复?”

北大代理人称,这与本案无关,且是她主观陈述,真实性无法认定。

法院将择期宣判此案。庭后,小非红着眼圈回忆说,“开题被导师质疑时,我就很忐忑,看来还是被报复了”。小非说,2006年她读研二后,和导师的接触增多。“导师对我很暧昧,比如叫我"达令",经常拍我肩膀等,我都尽量避免和他接触”。

“2007年7月,在和导师单独见面时,他说话更加暧昧,还摸我的脸。我受到惊吓后冲出了办公室。”小非说,此后,导师便经常挑她的毛病,直到举报其造假,“这是报复”。

对于小非所说的“性骚扰”,当事导师说,“事情自然会水落石出,现在还不是合适的答复机会。”

小非因延缓答辩留校,目前她已更换了导师,正在重新准备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