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家装修时遭遇偷拍 林志玲反应强烈状告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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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新家在装修阶段被记者入室偷拍,林志玲前天(1日)强烈回应,把参与报道的香港《壹本便利》、台湾《壹周刊》告上法庭,台北地方检察署将于近日传唤原被告双方了解案情。

去年5月,香港《壹本便利》杂志刊出林志玲位于台北市“百达富丽”大楼新家内部装潢照片,还在报道里指林志玲为了钓金龟婿,在家里摆阵,随后台湾《壹周刊》转载了《壹本便利》的相关报道。林志玲表示这些报道都是无稽之谈,伤害到自己的名誉,而且偷拍住宅侵犯了自己的隐私,“媒体怎么写我都无所谓,但我最重视家人与住家隐私,谁都不能侵犯,为了这最后防线,我也会不计一切捍卫。”于是在前天,林志玲正式将《壹周刊》总编辑裴伟(现为社长),以及《壹本便利》多名记者告上法庭,起诉罪名包括诽谤及非法侵入住宅。

据台湾媒体报道,《壹周刊》社长裴伟对自己成被告表示不解,他认为《壹周刊》并未派员工进入林志玲住宅,只是转载香港《壹本便利》的报道,内文及照片也都注明了出处,不存在诽谤,也不构成入侵住宅罪。《壹本便利》社长殷明伟则未作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