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访问揭穿谎言:“乞丐收入比白领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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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天前,我干了一件蠢事,至少,在同行看来这是一件缺少智商的事。我花了三天时间,分别陪三个乞丐去乞讨,全程记录了他们得来的每一分钱。因为时常看到媒体上报道的“乞丐年薪十万”之类的标题。他们伸伸手就能比我累死累活勤扒苦挣一年的收入还高,我有些不服气。

  我选择的乞丐,都是本市知名乞丐,新闻媒体报道三次以下的基本不考虑。我想,这几个人也该算是业界巅峰人士了,考察他们的状况,也许有一定的代表意义。

  我选的第一个乞丐,是陆大椿,这位前收荒匠,因为多年前在老家被误当小偷抓去游街,为了给自己讨说法,在省城挣扎了数年,最终取得“惨胜”。他把自己打官司的相关报道和令他胜了官司却输了人生的判决书复印了几十份,作为乞讨的招牌,在成都大街小巷上都摆过。那天,我从早晨8点到下午19点,陪他先后在四个路段摆摊,眼前所过行人逾万,得人民币23.73元,其中有10元钱是以往一位采访过他的记者给的。

  第二个乞丐是一位拉胡琴的老人,严格的讲,他除了把胡琴折磨得叽叽嘎嘎乱响之外,连卖艺最基本的“月儿弯弯照九州”都不会,所以,我将他划入乞丐而不是卖艺人之列。这位老乞丐先前和老妻在总府路摆摊乞讨,最近,老妻去世,本市一家报纸用近半个版的版面刊登了他戴着黑纱忧伤地拉着琴的照片。这也是我选择他作为第二个目标的原因。

  在第二天里,也许他的年纪比较大而且刚刚丧偶,他得到的同情相对要多一些,到最后盘点的时候,一共得银65.75元,离“10万年薪”的标准相差甚远,如果以10万元年薪为基数,365天一天不休息地讨,每天必须要讨到273.9726元,方能达到指标。

  第三天,我的目标是数次被媒体曝过光的假乞丐王某。此人以往常在商业步行街天桥上冒充瘫痪病人在那里趴伏,后来,被一家媒体以连续报道的形式将他从家中出门、骑自行车“上班”、边吃早餐边看报纸,并换衣化妆的镜头全拍下来曝了光,搞得他几个月没有出来混,并对媒体充满仇恨。我是通过他儿子就读的民工学校的老师介绍与他接触的,他最初死活不答应。最后听我说我只是想证明“乞丐10万年薪”的事,于是才鲠着脖子红着脸答应了。

  这天是星期天,他在市内几个交通热点趴伏,我躲在暗处窥探。从他身边走过的人,连停下来看一眼的都很少,更不要说给钱了。只在一处寺院门口稍有所获,但最终清点时,大小零钞加起来不足17元。我说,这么点收入,还不如去找点什么正经事做做。他却憨憨地一笑说:做过,三百元一个月,还兑不了现。不如这事省心。想讨就趴下,不讨就走人。有时运气好时也要多点。说不定哪天遇上个大款,伸手就给10万元呢!

  他打趣地说,但我觉得并不幽默。在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一直在想,我们的媒体和社会舆论为什么会热衷于与乞丐过不去呢?是因为他们的不劳而获?是因他们对善意的欺骗?还是因为曝他们的光既有道德荣耀感而又没有什么风险?

  在我们身边,比这些真真假假乞丐的欺骗和不劳而获更可耻可恨一千倍的事还多着呢,为什么很多人却熟视无睹,装着什么都看不见。而独对那些已沦落到靠扮可怜去乞讨几个钱的人高举“正义”的杀威棒,甚至连基本事实都不讲地征讨一气。我看不出来,这样的壮举,就比那些乞丐们高尚到哪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