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三次遭老乡强奸将其杀死 被捕后发现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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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后被强奸三次,一怒之下挥刀刺向“色狼”,将“色狼”杀死。昨日上午,犯下如上罪行的李秀(化名),在广州中院出庭受审。   2005年1月,李秀和丈夫吴某一起,从广西老家来到了广州,住进了白云区的一个出租屋。当时,除了李秀夫妇外,住在该出租屋的还有广西老乡汪纪(化名)及其弟弟、女子郭某等。出租屋是由他们共同租赁的。   吴某、汪纪及其弟弟三人都在同一工厂工作,李秀、郭某则同在另外一家工厂工作。当时,大家的关系还算融洽。李秀和郭某平时一起上下班,也一起玩。2006年初,郭某回去结婚,丈夫又经常不在家,这让李秀感觉很孤单。   据李秀说,1月6日晚7时许,她感觉一个人无聊,就到汪纪房间看电视。看着看着,汪纪就抱住李秀,要求其与自己发生性关系。李秀不愿意,使尽全力进行反抗,但汪纪还是强行与她发生了关系。此后,1月9日晚、1月14日晚,汪纪又两次将李秀强奸。   最后一次被强暴之后,李秀躺在汪纪的床上,想到他对自己的一次次蹂躏,担心汪纪不会放过自己,又担心丈夫知道后夫妻感情破裂。她越想越不是滋味,于是,起身拿起了汪房里的水果刀,捅向躺在床上的汪纪的腹部。汪纪被刺后,双手握着刀,对李秀说自己再也不敢了。看着流血不止的汪纪,李秀吓呆了,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第二天上午7时多,李秀来到汪纪的房间,发现汪纪已经停止了呼吸。房东报了案。李秀在派出所交代了前因后果。检察机关认为,李秀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希望法庭依法惩处。   在被捕后一段时间,李秀被查出怀孕,她坦言孩子是汪纪的,不会生下这个孩子。在昨日的庭审中,李秀对其伤人行为供认不讳,但希望法官能够从轻处理。   庭审之后,记者采访了李秀的丈夫吴某,他神情暗淡地说:“她出事后我就没有睡过一个好觉,那个死鬼(汪纪)在出事前一个月才回老家相的亲,我还借钱给他盖房子,没想到……”“我儿子今年三岁,她就是坐牢出来了我们也不可能再在一起生活了。”本案目前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