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地下舞女”因性骚扰厌倦跑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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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婷向公安部门述说自己的遭遇

律师:“地下舞蹈队”属非法用工,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通过“经纪人”联系后,到一些酒吧、迪厅跳舞,然后从经纪人手中获得每场二三十元的报酬,这就是19岁的海南东方少女小婷(化名)每天的工作生活。一次在海口某迪厅跳舞时,小婷看见姐妹被一个男人摸屁股调戏,于是萌生去意。可当她找到“经纪人”要求退还400元押金和2天70元的工资时,却被拒绝,这让小婷不知该如何是好?

19岁少女加入舞蹈队赶场

小婷告诉记者,她是海南东方市人,今年2月份她来到海口,并通过同学介绍认识了一个舞蹈队的“经纪人”张姐。

张姐主要是负责和一些烧烤园、酒吧、迪厅联系跳舞的项目,手下有10多个像她一样的年轻女孩。由于她以前也专门学习过舞蹈,张姐同意她加入舞蹈队。并事先说好,她们没有基本工资,只有演出提成。而且要事先交400元的押金,如果不交,也可以以后从提成里面扣。由于她当时身上没钱,就同意了从提成里面扣押金。

小婷说,张姐联系好后,就会带她们去赶场,多的时候一天能赶二三个场。一般来说,对方会按照跳舞的“人头”来付报酬,多的时候每人七八元,少的时候每人四五元。而张姐收到钱后,再一一发给她们每场二三十元的报酬。

眼见姐妹被调戏萌生去意

“跳了几个月舞后,我最大的感触就是工作环境太差,由于吃住都是由“经纪人”来安排,有时候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一次去下面市县演出的时候,几个人挤在一间草棚里,第2天我全身都起了一些红斑点,到现还没有完全消失。”小婷十分委屈地对记者说。

另外,我们付出了那么多时间和精力,收入却被经纪人拿走了“大头”,所以很多人也对此十分不满。更关键的是,有时候出去跳舞时,还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异性的骚扰。

小婷告诉记者,一次,她和姐妹们在海口的一家迪厅领舞时,几个色迷迷的男人一直围在她们身边,其中一个男人竟然还十分放肆地摸姐妹的屁股,姐妹被吓坏了,却不敢声张。她看到这一幕后,决定要离开舞蹈队回家。

小婷说,当她向张姐提出要回家时,对方没有阻拦,但却不肯将400元押金和2天70元的工资给她。她退而求次,提出给几十元路费让她坐车回老家,仍然被拒绝。

“经纪人”:少女被客人摸难免

6月3日中午,记者和小婷一起来到位于海口市顺发新村的一处居民房内找“经纪人”张姐。敲门后,一名男子隔着铁门问小婷要干嘛。这时,记者向其说明了来意,该男子说张姐不在,有什么事等她回来了再说。当记者提出能不能进屋了解情况时,该男子只是摇头,始终不肯把门打开。

6月4日,记者几经周折终于电话联系上了张姐。张姐告诉记者,她不是什么“经纪人”,只是一个中间人而已。有了项目后,她就负责联系舞蹈演员。她这里不是什么舞蹈公司,也不是什么培训机构,完全是一个临时性的中介,平时没有项目时她就在家里带孩子。

张姐告诉记者,她平时要对这些舞蹈演员进行免费训练,所以为了避免她们学好后又去别的地方跳,事先就口头约定好必须要跳满一定的时间才能离开,否则就不退押金。按照她们的行规,如果因为缺了人,不能完成别人交代的项目,那以后她的生意就没办法做了。“因此,为了弥补损失,小婷的押金是肯定不能退的。”张姐十分肯定地告诉记者。

至于少女跳舞被人调戏的问题,张姐告诉记者,她们主要是组织跳现代舞和民族舞,而不是艳舞。少女被客人摸的事有是有,但比较少,她也交代过,如果被客人摸了可以马上下舞台不跳,这也是为了安全考虑。

调查:椰城“地下舞蹈队”问题重重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在椰城还活跃着多支这种“地下舞蹈队”,类似小婷遇到这种情况的人还不在少数。同样有着跳舞经历的18岁海口少女小芳(化名)就告诉记者,她已换了好几支不同的舞蹈队了,但每次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有时候是跳舞时被客人骚扰,有时候是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反正换来换去情况都差不多,一切都是由经纪人安排的,她们并没有什么自主权。

对此,海南新概念律师事务所律师苏子营告诉记者,该起事件涉及非法演出、非法用工的问题。因为在记者采访那位姓张的“经纪人”时,她已明确表示:“她那里不是什么舞蹈公司,也不是什么经纪人公司……”,这说明她那里既没有文化管理部门的演出许可证,也没有工商管理部门的营业执照。她是非法演出、非法营业,她也无权雇工。退一步讲,就是证件齐全,依据《劳动法》相关规定,也不能收取雇员的押金。现在这个押金应无条件退回,无条件地支付劳动报酬。对于这些非法地下演出的队伍,政府的文化部门、工商部门及劳动管理部门都有权查处和取缔。而作为受害人小婷,可向这些部门投诉,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