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被控性侵犯两男童 性关系持续好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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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社报道,纽约一名已被控与一名男学童发生性行为的女教师,周二(5月30日)又被起诉与另一男童发生性行为,而且这种关系保持了好几年。女教师因此也被控性侵罪。 40岁的女被告莲娜•辛哈原被控在她29岁时与一名当时13岁的男学童发生性行为。该名男童现在任职纽约市警察,检方说这种性关系持续了好几年。5月30日,检方在曼哈顿最高法院再控告莲娜•辛哈在另一名男童12岁时与他发生性关系,而这名男童现在已18岁。检方说被告现被控告81项刑罪,要求保释金定至高达十万元。 被告的律师说,他的当事人生于纽约,也在纽约长大,而且受过良好教育,包括在哥伦比亚大学念书,是绝对不会潜逃的,因此请求法官准许她不用具保。法官最后准许被告五万元保释,并定于8月16日到庭。不过,法官也批准检方的要求,禁止被告与两名前学生接触。 被告的律师说,两名所谓受害人现在均已成年,而且其一更当上警察,并且是警队的拳击队员,给他们发出保护令简直荒谬。检方说,女被告从1996年6月起与第一名男学生展开性关系,当时他才13岁,就读8年级。被告为此于去年10月被控法定强奸罪。 检方说,当这名现当警察的前学生于2004年要求终止性关性,女被告即借用别人的名字捏造罪名,指控这名警员强奸她的未成年侄女及对她(被告)本人施暴。检方说,他们调查后发现遭盗用身分的女子根本没有侄女,不曾报警说遭到强奸,而且也不认识女被告及该名警员。这名警员在性侵犯的五年追溯期届满前一星期,由于遭女被告诬告强奸,便向警方揭露与女被告的性关系。 检方并说,从2001年起,女被告与第二名学生开始性关系,受害男童当时才12岁,就读7年级。女被告在曼哈顿东55街由其双亲创设的国际学校任教16年。据称当检方传召男童作证时,被告以送礼及金钱收买这名男童不说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