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妇杨某连续接到数十封敲诈信,要钱还要与她发生性关系,杨某听从公公的意见,把钱送到了指定地点,被强奸二次,公公说他会跟踪做坏事的人,可是,他并没有跟踪到犯罪嫌疑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昨日,辽宁开原警方披露了一起离奇案件。 村妇报案 被敲诈遭二次强奸 今年8月8日,开原市城东乡冯屯村杨某在丈夫的陪同下来到乡派出所报案称,2003年以来,连续接到匿名敲诈恐吓信数十封,信中不但勒索钱财,而且要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否则杨某及其家人的生命财产就要遭受危险。出于畏惧心理,杨某先后被敲诈1000元钱,并两次在家中被强奸。 2002年12月24日晚,杨某的丈夫出外打工,婆婆走亲戚去了,家中只有杨某和公公王占可(化名)。晚10时许,外面有声响。杨某害怕就来到东屋找公公,王占可到外面转了一圈,捡到一封信,信的内容是让杨某拿5000元钱,否则就炸死她们全家。与公公商量后,觉得报案会引起更大的麻烦,第二天晚,杨某将300元放在了桥边。 2003年夏季的一天,杨某再次接到敲诈信,信的内容不但要钱,还要与杨某发生性关系。杨某再次找到公公商量要报案,但王占可主张还是听从对方的命令,把钱送到指定地点。对方要与杨某发生性关系,王占可出主意:听他的,让他得逞,等对方走后,由自己跟踪到对方的住址后再报案。 当晚,杨某根据对方信中的指令,将灯的开关连续开闭三次,然后将棉被罩住头部,在惊恐中等待对方的到来。半夜时分,一个人走进房中,用布条将杨某双手捆绑,用破背心蒙住杨某的眼睛实施强奸。 一个月后,对方以相同手段再次将杨某强奸。 在两次杨某受辱之后,公公王占可都没有跟踪到对方的住址。 笔迹检验 公公就是犯罪嫌疑人 警方对杨某的家人及熟人调查,发觉无论是从笔迹还是作案的时间、条件上看,阻止杨某报案并多次为其出谋划策的王占可最为可疑。 9月19日,省公安厅做出检验结论,送检的王占可的笔迹与敲诈信的笔迹,无论是书写水平、写法、笔顺、运笔等个性特征符合,系同一人书写。 荒唐动机 看不惯儿媳戴太阳镜 在证据面前,55岁的王占可供认了罪行。谈到犯罪动机时,王占可说了一个匪夷所思的理由:儿媳妇杨某35岁啦,可平时总爱戴着一副太阳镜,他看着不顺眼,就想写信吓唬吓唬她,于是就写了敲诈信,接下来实施了一系列令人不齿的举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