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loading...
新闻频道
  • 首页
  • 新闻
  • 读图
  • 财经
  • 教育
  • 家居
  • 健康
  • 美食
  • 时尚
  • 旅游
  • 影视
  • 博客
  • 群吧
  • 论坛
  • 电台
  • 焦点新闻
  • 图片新闻
  • 视频新闻
  • 生活百态
  • 娱乐新闻
您的位置: 文学城 » 新闻 » 生活百态 » 老汉同保姆发生关系生子 将孩子送给女儿作儿子

老汉同保姆发生关系生子 将孩子送给女儿作儿子

文章来源: 南方都市报 于 2005-06-21 11:34:53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被阅读次数

 本报讯 (记者柯鸿海 通讯员冯燕菲 李广高) 近日,远赴中山市执行一抚养纠纷案的茂名市茂南区法院执行法官,成功将离开母亲两年多的小火(化名)带回茂名送交其母阿芳(化名)。抱着分离多时的亲骨肉,阿芳喜极而泣。   非婚生子无端被夺抚养权   1999年底,26岁的阿芳去中山市做保姆。第二年,阿芳与女主人61岁的父亲柯某相识,后来柯某提出要阿芳为其生一个儿子,交换条件是给她一套位于茂名市区的楼房,阿芳经不起诱惑与柯某同居。2001年阿芳生下非婚儿子小火,儿子出生后由阿芳抚养,柯某提供生活费。   2003年5月9日,柯某在不告知阿芳亦没征得阿芳同意的情况下,以带儿子去人民广场玩为由,私自将小火送到中山市他女儿处收养,并要小火称他女儿为妈妈,称其女婿为爸爸,致使阿芳在此后一直无法与儿子见面。为此,阿芳于2003年12月向茂南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其与柯某非婚生育的儿子归其抚养,柯某每月负担小火生活费300元。   法官查遍幼儿园找到孩子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火为阿芳与柯某非婚生的儿子,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其父、母均有同等的抚养权利和义务。而柯某自己不履行抚养儿子的义务而将儿子送给其大女儿及女婿抚养,不利于小火的心理健康成长。2004年2月法院判决小火由阿芳抚养,柯某每月负担抚养费300元直至小火独立生活时止。柯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04年底,茂名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但当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柯某却说小火已送福建省的“贵族学校”读书了,自己没有办法将他找回。由于柯某一家拒绝提供小火的去向,该案的执行一度停了下来,但执行法官没有放弃。6月15日,8名执行法官和法警赶赴中山市,以柯某女儿住所为中心,深入周围的幼儿园寻找小火。法官在幼儿园800多名幼儿照片中一一核对,直至查到第三间幼儿园才找到了小火,随即通知柯某女儿到中山市张家边派出所处理有关事宜。年幼的小火由执行法官带回茂名由其母亲阿芳抚养。

查看评论(0)

24小时热点排行

川普高喊“美经济将如火箭飙升”:现在就去买美股!
不丹大王母风韵犹存骑摩托,4位亲姐妹共侍一夫
马斯克20岁“女儿”意外亮相真人秀,穿露脐背心热舞
美国加税145%,“他”的1000万圣诞树订单说没就没了
百色一葬礼墙体倒塌多人死伤,悲剧如何酿成?

24小时讨论排行

特朗普称印巴在美国的斡旋下停火,鲁比奥透露细节
二战结束80年 “台湾籍日本兵”的双重身份认同之争
美商家晒关税账单:进口3000美元付关税4600美元
特朗普在做中国想做的事:让自由亚洲电台噤声
奥特曼国会听证会发言:美国模型领先于中国,但...
ICE在纽约执法!多名亚裔被捕,华裔在内
赵作海去世,冤案制造者结局如何?
特朗普又反悔?这次要推动上调“超级富豪税”
特朗普:将对各国维持至少10%基准关税 但允许例外
1.9万名村官被查背后 治理农村基层干部‘微腐败’
副总统万斯:印巴两国冲突 “根本上不关我们的事”
印度前外交官:让巴基斯坦缓和局势 中国说的话好使
“你好呀,丁真!好多年了…”华春莹与丁真同框
告别户口本!中国婚姻登记实现全国各地通办
流浪太空53载,苏联“宇宙-482”探测器终坠回印度洋
女子曾冒用他人学籍,多年后发现自己学籍也被冒用
  • 文学城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注册笔名
  • 申请版主
  • 收藏文学城

WENXUECITY.COM does not represent or guarantee the truthfulness, accuracy, or reliability of any of communications posted by other users.

Copyright ©1998-2025 wenxuecit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Privacy Statement & Terms of Use & User Privacy Protection Policy

文学城新闻
切换到网页版

老汉同保姆发生关系生子 将孩子送给女儿作儿子

南方都市报 2005-06-21 11:34:53

 本报讯 (记者柯鸿海 通讯员冯燕菲 李广高) 近日,远赴中山市执行一抚养纠纷案的茂名市茂南区法院执行法官,成功将离开母亲两年多的小火(化名)带回茂名送交其母阿芳(化名)。抱着分离多时的亲骨肉,阿芳喜极而泣。   非婚生子无端被夺抚养权   1999年底,26岁的阿芳去中山市做保姆。第二年,阿芳与女主人61岁的父亲柯某相识,后来柯某提出要阿芳为其生一个儿子,交换条件是给她一套位于茂名市区的楼房,阿芳经不起诱惑与柯某同居。2001年阿芳生下非婚儿子小火,儿子出生后由阿芳抚养,柯某提供生活费。   2003年5月9日,柯某在不告知阿芳亦没征得阿芳同意的情况下,以带儿子去人民广场玩为由,私自将小火送到中山市他女儿处收养,并要小火称他女儿为妈妈,称其女婿为爸爸,致使阿芳在此后一直无法与儿子见面。为此,阿芳于2003年12月向茂南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其与柯某非婚生育的儿子归其抚养,柯某每月负担小火生活费300元。   法官查遍幼儿园找到孩子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火为阿芳与柯某非婚生的儿子,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其父、母均有同等的抚养权利和义务。而柯某自己不履行抚养儿子的义务而将儿子送给其大女儿及女婿抚养,不利于小火的心理健康成长。2004年2月法院判决小火由阿芳抚养,柯某每月负担抚养费300元直至小火独立生活时止。柯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04年底,茂名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但当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柯某却说小火已送福建省的“贵族学校”读书了,自己没有办法将他找回。由于柯某一家拒绝提供小火的去向,该案的执行一度停了下来,但执行法官没有放弃。6月15日,8名执行法官和法警赶赴中山市,以柯某女儿住所为中心,深入周围的幼儿园寻找小火。法官在幼儿园800多名幼儿照片中一一核对,直至查到第三间幼儿园才找到了小火,随即通知柯某女儿到中山市张家边派出所处理有关事宜。年幼的小火由执行法官带回茂名由其母亲阿芳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