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特大枪杀案 56式半自动步枪行凶杀6人
北京娱乐信报
2005-04-27 09:38:44
据《燕赵都市报》报道,25日下午,河北邯郸邱县发生一起特大枪杀案,共造成6人死亡。据警方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王某系该县香城固信用社职工,所持凶器为一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系该单位的押运枪支。
据了解,当日14时许,香城固信用社一职工发现两名同事死在该单位门岗值班室,随即报警。接着,邱县警方又接到群众报警,称一男子在邯J邯郸K临J临清K公路小屯桥被枪击身亡。正当警方对此事进行调查时,15时许,一辆车牌照为冀D02212的红色桑塔纳轿车快速驶至邱县公安局门口,两名门卫欲阻止其入内,该车司机、邱县香城固信用社28岁职工王某突然持枪向门卫射击,接着红色桑塔纳车内又传来枪响。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王某与副驾驶员均已死亡,两名门卫未受伤,桑塔纳轿车内放有一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及10万元现金。约16时许,警方又在香城固信用社枪库内发现一名职工死亡。
该案发生后,邯郸市、邱县等有关领导及部门立即开展案件侦破及其他有关工作,成立了“4·25”枪杀案市县联合调查指挥部。当晚8时,邯郸市召开加强枪支及爆炸物品管理紧急电话会议,就枪支和爆炸物管理立即开展排查工作,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另据警方初步调查,当日中午,犯罪嫌疑人王某曾与数名受害者在一起就餐。截至记者25日晚发稿时,案件的侦破工作正在紧张展开,有关善后工作正在有条不紊进行。
据当地的群众说,王某是该信用社的一名临时工,因转正问题曾与领导发生过一些争执,后来在一些场合曾说过“如果我有一支枪在手的话,一定要干掉某些人”等类似的话。这次枪杀事件很有可能就是因此而发。
还有一些群众称,与王某死在车上的另一名男子康某是某单位的一名司机。王某是因赌博输了钱,后来就伙同康某一起在信用社抢了钱后,持该信用社的押运枪支把3名同事打死,之后二人在驾车去邱县的途中将路某打死,之后又发生了在公安局门口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