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loading...
新闻频道
  • 首页
  • 新闻
  • 读图
  • 财经
  • 教育
  • 家居
  • 健康
  • 美食
  • 时尚
  • 旅游
  • 影视
  • 博客
  • 群吧
  • 论坛
  • 电台
  • 焦点新闻
  • 图片新闻
  • 视频新闻
  • 生活百态
  • 娱乐新闻
您的位置: 文学城 » 新闻 » 生活百态 » 男子被逼婚发誓不与妻子同房 妻子难忍折磨离婚

男子被逼婚发誓不与妻子同房 妻子难忍折磨离婚

文章来源: 南方都市报 于 2005-04-14 11:23:03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被阅读次数

本报讯 (记者邹会江) 佛山三水区西南街道一名31岁的贺姓男子的父母抱孙心切,日日催婚,甚至以断绝关系逼贺结婚,贺某某只得同意结婚,但婚后对妻子采取“不接触”政策。日前结婚近两年的他在三水区法院提出离婚,妻子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和青春损失费合共2万元。   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但不支持妻子的赔偿要求。   逼婚逼出速成婚姻   贺某某今年31岁,日前向法院提交离婚诉状,要求与妻子程某某离婚。贺某某说,自打自己年近三十,父母为早日抱孙,天天逼自己恋爱结婚,并不断找人为自己介绍对象。   2003年四五月间,父母又强拉程某某与他见面,在贺某某表示不想结婚的情况下,父母说,如果不与程某某结婚,将与他断绝关系,贺某某终于开口同意与程某某结婚。“法律意识”很强的父母,怕儿子变卦,于当年6月让儿子与程某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妻子一来丈夫就走   在父母“威逼”下,贺某某与程某某在法律上成了夫妻,但贺某某心中的“委屈”却一直影响他的情绪。贺某某说,自结婚起他便想着要离婚,为此,他发誓一根手指头都不要碰这个“老婆”,以便将来离婚时更有“充分的证据”。   婚后父母一再要求置办家具和举行婚礼,都被贺某某拒绝。程某某也曾多次来到贺家,但贺某某坚决“不接触”程某某,父母要求程某某在贺家住下,贺某某一听马上离家出走,直到确定程某某离开才肯回家。   妻子要求精神补偿   程某某应诉时表示不同意离婚,她觉得贺某某这样对待婚姻,是害了自己。如果贺某某一定要离婚,应该赔偿精神损失费和青春损失费合共2万元,否则不同意离婚。对贺某某陈述的结婚经过,及结婚后对自己的“不接触”,程某某表示没有异议。   法院审定后认为,双方既无感情基础,男方又不愿意与女方共同生活,夫妻关系名存实亡,请求离婚应予准许。女方提出的精神损失费和青春损失费,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只是诉讼费50元需由贺某某承担。

查看评论(0)

24小时热点排行

特朗普19岁儿子最后一天上学,发福圆润到没脖子了
普京和习近平发表联合声明谴责美国,强调中俄互信
乘客突发急病,医生为何选择不救?
被拜登怼急眼,白宫怒批:他是国家之耻
扎克伯格透露了“AI社交计划”,让观众无言以对

24小时讨论排行

急转弯?特朗普:对华关税145%到顶了,要降
二战结束80年 “台湾籍日本兵”的双重身份认同之争
奥特曼在国会承认:中美的差距确实越来越小
副总统万斯:印巴两国冲突 “根本上不关我们的事”
普京在俄胜利日阅兵演讲:真理和正义在我们这边
谎报留美学历 她被判入狱!去年刚获环球小姐称号
川普高喊“美经济将如火箭飙升”:现在就去买美股!
比尔盖茨决定捐99%财产,却没准备给新女友留点
悠仁亲王学术造假入读名校,引爆日本皇室危机!
美总统贸易顾问:英国人会喜欢美国“氯洗鸡、激素牛”
男子“死而复生”,AI视频出庭原谅凶手,法官居然...
特朗普:鲍威尔不降息,可能是因为“他不爱我”
我在国外做公务员,年薪30万,但很想回国
印巴爆发近20年最严重冲突后,莫迪首次发声
X平台:印度要求封禁8000多个当地账户,否则重罚
打工13年,我成了“最后一代外企人”
  • 文学城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注册笔名
  • 申请版主
  • 收藏文学城

WENXUECITY.COM does not represent or guarantee the truthfulness, accuracy, or reliability of any of communications posted by other users.

Copyright ©1998-2025 wenxuecit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Privacy Statement & Terms of Use & User Privacy Protection Policy

文学城新闻
切换到网页版

男子被逼婚发誓不与妻子同房 妻子难忍折磨离婚

南方都市报 2005-04-14 11:23:03

本报讯 (记者邹会江) 佛山三水区西南街道一名31岁的贺姓男子的父母抱孙心切,日日催婚,甚至以断绝关系逼贺结婚,贺某某只得同意结婚,但婚后对妻子采取“不接触”政策。日前结婚近两年的他在三水区法院提出离婚,妻子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和青春损失费合共2万元。   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但不支持妻子的赔偿要求。   逼婚逼出速成婚姻   贺某某今年31岁,日前向法院提交离婚诉状,要求与妻子程某某离婚。贺某某说,自打自己年近三十,父母为早日抱孙,天天逼自己恋爱结婚,并不断找人为自己介绍对象。   2003年四五月间,父母又强拉程某某与他见面,在贺某某表示不想结婚的情况下,父母说,如果不与程某某结婚,将与他断绝关系,贺某某终于开口同意与程某某结婚。“法律意识”很强的父母,怕儿子变卦,于当年6月让儿子与程某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妻子一来丈夫就走   在父母“威逼”下,贺某某与程某某在法律上成了夫妻,但贺某某心中的“委屈”却一直影响他的情绪。贺某某说,自结婚起他便想着要离婚,为此,他发誓一根手指头都不要碰这个“老婆”,以便将来离婚时更有“充分的证据”。   婚后父母一再要求置办家具和举行婚礼,都被贺某某拒绝。程某某也曾多次来到贺家,但贺某某坚决“不接触”程某某,父母要求程某某在贺家住下,贺某某一听马上离家出走,直到确定程某某离开才肯回家。   妻子要求精神补偿   程某某应诉时表示不同意离婚,她觉得贺某某这样对待婚姻,是害了自己。如果贺某某一定要离婚,应该赔偿精神损失费和青春损失费合共2万元,否则不同意离婚。对贺某某陈述的结婚经过,及结婚后对自己的“不接触”,程某某表示没有异议。   法院审定后认为,双方既无感情基础,男方又不愿意与女方共同生活,夫妻关系名存实亡,请求离婚应予准许。女方提出的精神损失费和青春损失费,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只是诉讼费50元需由贺某某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