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禽兽改变了我一生 12岁母亲恳请枪毙孩子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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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日,合川市法院,本报多次独家关注的12岁母亲小丽愤怒了,她恳求法官对女儿父亲判处极刑,“这个禽兽改变了我一生,请法官将李志足判处死刑”。

  48岁的李志足和老态龙钟的王治春及李瀛洲被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以强奸罪提起公诉,昨日在合川接受审理。法庭上,小丽端坐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席,双眼不停打量3个被告人。目光对准李志足后,充满愤怒和迷茫。辩论阶段,她语无伦次,“最恨李志足这个禽兽,让我怀孕,生了个孩子”,“好羡慕同学小华,每当见她放学回家,我心口就疼。”她解释,“在小学里,小华成绩还不如我……”


  一切美好愿望被打碎,小丽说她的人生很暗淡、迷茫和充满无助……


  哽咽着,抹抹眼角的泪珠,小丽愤然从座位上站起,手指李志足:“法官,请判他死刑,判他死刑……”她“呜呜”哭起来。“不要激动,请坐下说。”为维持法庭秩序,法官不得不提醒。


  小丽的母亲更气愤。她说,小丽本身命苦,还未满月,就被狠心父母遗弃马路边,捡回家后,她跟丈夫像对待亲生女儿一样,供她读书,希望她成才,让遗弃她的父母后悔,没有想到他们的希望如此破灭——女儿不仅害怕上学,还多了个娃娃拖累。她说,王治春和李瀛洲可恨,70多岁还侮辱小女孩。


  小丽的母亲最后诅咒王治春和李瀛洲下辈子变猪、羊,被人宰杀,千刀万剐。对于李志足,她提高声音:“简直禽兽不如,事后极不负责”。她介绍,直到今天,也未见李给已经8个月大的女儿购买过生活用品。她强烈呼吁:“判这个没有人性的东西死刑。”


  小丽向三人分别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状,请求给予经济和精神损害赔偿。法庭上,导致小丽怀孕的李志足先是诡辩:“在乡下行医多年,认为12岁的女娃不会怀孕,直到警察抓我时,才晓得小丽生了孩子。”停顿数秒,他一脸后悔:“给了她钱后就以为没有问题,哪知还是犯了法。”他说,都是法盲让他走上一条不归路。王治春和李瀛洲战战兢兢,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官称改日宣判。


  (陈能雄 伍佩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