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被迫做人妻受尽折磨 苦命少女终圆求学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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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英在接受媒体采访

林英终圆求学梦,脸上挂起了笑脸

  9月10日下午,
在海南省妇联副主席何云霞、团省委等单位领导及社会各界的关怀和护送下,13岁就被迫给人做妻子的不幸少女林英(化名)来到海口市山高小学正式入学,迎来新的人生路程。

13岁少女被迫给人做妻子

  当天,在海南省救助管理站,林英在接受海南众多媒体记者采访时一直不停地流泪,回忆起那些不堪回首地往事,也难为了这个少女。但每次擦完眼泪,林英都继续诉说,她要以她的经历告诉人们她故事背后一些人的“黑心肠”。

  记者面前的林英皮肤黝黑泛红,体形和神态略显早熟,但言谈中无不透出小孩的天真和幼稚。

  林英是1989年8月26日出生的,母亲在她才满两岁时就离开了家,后另嫁了他人。养父将其养到9岁。由于养父没有工作,贫困让他无力继续抚养,后养父把她送到澄迈县永发镇的外公家。



林英终圆求学梦,脸上挂起了笑脸

  吴英告诉记者,今年4月,外面有人笑她是就要过门的人,丈夫就要来娶她了。她才知道外公同村的一位姓梁的老人找到外公,说要把她介绍给他的一位亲戚。男的也姓梁,今年29岁了,现在海口市做生意,外公一时没答应,他就反复纠缠着说。7月6日,介绍人梁老人对吴英说,梁某为人忠厚老实,将来会对她好的,家里做着生意,嫁过去不愁吃不愁穿。要她先到海口去过一段时间,然后家人就给办结婚的事。说完就领着她来到海口,把她交给了在海口的梁某。当天晚上,梁某就强行和她发生了关系。

  之后,梁某一直不让林英外出,说是林英在外面有了男朋友,有时候说话不上两句就拳脚相加,有一次听说林英到外面找过男朋友,竟然拿着一把尖刀当街到处追杀林英,害得这位可怜的少女在外面的牛车上躲了整整一天。

  后来,林英被迫和梁某结了婚,然而这样的日子并不好过,林英稍有不听从,梁某不是撕烂她的衣服,就是动手动脚打她,直到8月8日下午,林英的伙伴在海口向媒体反映情况后,吴英的养母才在有关人员的提示下,带着她来到当地派出所报了案。之后,民警在三亚后街梁某住处,找到了梁某与陈英的《结婚证》,梁某已畏罪潜逃。直至9月10日发稿,警方还没有梁某的下落。

结婚证上她早出生了9年

  据了解,当时派出所两名民警到梁某住处调查时,梁某早已躲藏到别处。梁的母亲先是说没有这回事,后在干警的严厉追问下,才拿出那本盖有婚姻登记机关大红印章的《结婚证》。

  据林英回忆,她到海口的第四天,梁的父母说结婚证的事已托人办了。当天她就被梁某带着回了澄迈,跟着梁和梁的父亲到登记处。登记处的人让她在一张纸上签名,她迟迟不签,几个人就软硬兼施地对她训话。一个说,人早迟都要结婚,结婚就要办登记手续,你现在都已生米煮成了熟饭,同梁某住在了一起,就应该办结婚证。另一个说,今天你既然来了,结婚这么严肃的事、登记这么重要的事怎能耽误。你必须在上面签字,不签字你就回不了你外公家。最后,林英被逼着在上面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据有关媒体报道,这个编号为“琼永字第138号”、盖着澄迈县永镇政府大印的“结婚证”上面,竟然将1989年8月26日出生的林英出生年月填成1980年8月5日,给她早出生了9年,登记时间是今年的7月19日。

苦难的经历让社会共同关爱

  据妇联和团省委的同志介绍,林英的养父先先前曾做过一些地摊生意,但还是难以为继,生活过得穷困潦倒。

  养父于1989年与吴英的母亲谈恋爱,刚在一起住了3个月,就有了吴英。到吴英两岁时,她母亲就跟人走了,再无她的音信,生活再苦也没有抛弃过吴英。到吴英9岁时,实在不能维持了,才把她送到外公那里。

  据吴英回忆,在外公家继续读了3年书,到小学五年级就没再读了。然后就回到家里与大人一起下地干农活,后来舅舅在镇上修了房子,就都搬到新房住,把旧房锁起来,让她一人睡到堆杂物的小屋,是外公怜悯她才偶尔背着舅舅拿点肉回去给她吃,不然好久也难吃到一次肉。村里有些人看她不顺眼,有事没事找碴打骂她。介绍人在给她说媒时还说,到男方家里去,怎么也比你现在好过。她当时还想,也许这真是一条活路,也就跟随他们去了。林英说,想不到去了之后就是这样的后果,她说她恨她妈妈、恨梁某、恨那些所有逼她结婚的人。

  再后来,林英的悲惨处境被有关媒体报道出来后,受到省妇联、团省委及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参与了对林英的救助。

  首先,省妇联、团省委等单位多方奔走、为之呼吁。先在海南省救助管理站为林英找了个“家”住吃了十几天,直到联系了海口市山高小学解决了林英的就学问题。山高小学愿意接纳林英就读完小学,学杂费及生活费用全免。今天下午,山高小学欧校长承诺,只要林英学习成绩可以,还可以继续保送其上中学。团省委还专门为林英买了价值500元的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品。

  其次,省妇联、团省委还积极组织了对林英的法律援助。据介绍,将在近期对林英造成伤害和侵权的有关人员进行起诉,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民事及行政责任。

  第三,省妇联、团省委等有关单位正在积极寻找林英的最终监护人以及林英往后生活、就业的办法。

  据省妇联副主席何云霞介绍,林英的案子非常特殊,现在由于有关部门的努力已经位林英解决了一些阶段性的问题。但是根本问题没有解决,比如林英的“黑户”问题。她希望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齐心协力为这位不幸的少女的将来谋幸福。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一个问题,就是林英出事以后,虽然得到有关部门的救助,但是对于林英事件所暴露出来的部门职权范围问题也值得社会各界探讨。林英的事情到底最终该谁管呢?省妇联、团省委、海南省救助管理站、社会福利院等都有足够的理由说,该管的已经管了,该做的已经做了,有些甚至已经超出了他们本职能部门的权限及义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