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唇膏做诱饵 一湖南4岁幼女被一14岁少年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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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我4岁的女儿被他儿子强奸,但对方仅仅赔付一千多元,连医药费都不够。”望城县莲花镇的农民王春光(化名)看着幼小的女儿琳琳(化名),忧心忡忡地告诉记者。 昨日,因对给予的赔偿金额不满,王已经委托律师着手处理这事。


  案件发生在6月1日下午4时许,14岁的邻居赖某以给一支唇膏为由,将小琳琳诱骗至自己家中,然后谎称要打琳琳的屁股,将其裤子脱下,实施了强奸。事后,赖某威胁琳琳不要告诉家人,“否则你妈妈会打死你。”琳琳回到家中,闹着要外婆给自己换内裤,说“好脏”,外婆当时却并未多加注意。直至6月4日,琳琳和8岁的姐姐一同在床上玩耍时,琳琳要姐姐“像雄哥(赖某名)一样睡在我身上玩”。琳琳母亲听后大吃一惊,才从女儿口中问出事情原委。


  王春光带着女儿3次到省妇幼保健院、1次到省人民医院看病,证实琳琳有外阴炎症、出血,已构成损伤。事发后,对方先行赔付了1300元,此后未再赔偿任何费用,但琳琳的医药费已前后花去1400多元。而如今琳琳的炎症还没有好,病情时有反复,王春光还不得不多次带着女儿往返于医院与家之间。


  案发后,赖某于7月1日被逮捕,现关押于望城县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