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两耳光扇疯8岁小女孩 家人法庭索赔50万元

文章来源: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被阅读 次)
一个品学兼优的小学生被监考老师误以为作弊打了两耳光,由此引发了一场索赔50余万元的诉讼,引起众多媒体关注。昨(23)日,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案进行了第三次开庭审理。法庭上,原、被告双方围绕CT会诊报告展开了激烈辩论,法院将择期宣判。


  高举试卷老师打她


  原告诉称,2001年11月8日,梓潼县大新乡小学二年级女生、8岁的小惠(化名)在半期考试时,因为试卷中有一个生字不认识,便高举试卷向监考老师梁某提问。站在教室后面的梁某以为她有作弊嫌疑,走上前来不由分说扇了小惠两个耳光。小惠强忍疼痛,坚持考完了语文、数学。


  回到家后,其母亲发现,一向活泼可爱的小惠眼神呆滞,精神紧张,头昏呕吐,并伴有阵阵言语紊乱,其母立即找医生诊治。几天后,其母见小惠仍无好转,只好带她到梓潼县仁和医院做脑电图,诊断结果是:轻度异常,建议在家休息。


  屡次治疗结果更糟


  14日,小惠回到学校,她不仅在课堂上捣乱,还把一个男同学推下附近的山坡。无奈之下,小惠再次休学治疗。家人带着小惠来到绵阳市第三医院住院治疗,学校支付了5000余元医药费。医院诊断为:应激相关障碍,短期抑郁反应,属“臆症”。


  2002年2月,小惠出院了,她的病非但没好转,反而更严重,胡乱打人骂人、放火、剪头发、脱光了衣服到处乱跑、用大粪洗手等等。


  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经鉴定后得出结论:小惠被打后出现情绪低落、性格孤僻易激怒,存在与应激相关的情绪、行为障碍,与2001年11月8日的被打事件引起的心理反应有关。


  索赔50万择日宣判


  事情发生后有部门立即辞退了代课老师梁某。2002年8月,小惠的家人一纸诉状将大新小学、梓潼县教育文化体育局及打人老师梁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50.6994万元。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于2003年4月及6月分别进行了第一次、第二次开庭审理,双方就小惠是否属于伤残及伤残等级、学校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等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


  昨日庭审现场,法院向原、被告双方出示了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放射科CT会诊报告的补充鉴定,原告方对该补充鉴定提出异议。法庭考虑到小惠属未成年人,主张庭外和解,但由于原、被告双方对赔偿金额问题存在分歧,双方未达成协议。法院表示将择日宣判。


  庭外声音?原告要公平被告表遗憾


  庭审结束后,记者就此事分别采访了原、被告双方。


  原告方:小惠的母亲称,她根本无法面对现在的小惠,一想到昔日活泼可爱又聪明伶俐的小惠,她简直不想活下去了,全家人的神经已经濒临崩溃的边缘。现在惟一的希望是法院能够给予一个公平的判决。


  被告方:梓潼县教育文化体育局局长胥树发对此深表遗憾。他说,老师打学生无论从哪个角度讲都肯定是错误的,是法律及相关规定都不允许的。事情发生后,学校积极采取了措施,立即辞退了代课老师梁某。学校很重视小惠的治疗,乡政府及县人大领导先后三次上门看望在家休养的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