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女记者”谎称遭到轮奸被判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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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女回到监狱前向围观记者挥手再见。


宣判后苏亮荧(中)由狱警押往囚室,神情落寞。



苏女被判入狱后眼泛泪光。


  虚报月初在曼谷国会大楼附近遭4名男子轮奸的香港女子苏亮荧,前天在曼谷刑事法院正式提堂,被控以报假案、诽谤三轮车司机通百,以及新增的破坏泰国国家声誉等3项罪名。审讯只历时8分钟,法官鉴于她认罪及向泰国国民道歉,将原定的刑期减半,判她入狱1年半。她声言30日内申请上诉,但因无钱交50万泰铢(9.6万港元)的保释金,要还押监房。而当地人则认为刑期过轻,便宜了她。


  当地时间24日上午8时45分,苏女由孔炳女子监狱押解至曼谷市刑事法庭。她身穿啡色囚衣,披发赤足进入法庭内的候审囚室,下午3时10分上庭。据了解,中国驻泰大使馆曾通知苏母,但其称有病没有前来;另外也曾通知苏女的男友,也未获响应,结果苏女只有孤身一人受审。


  以往每逢见到记者大声疾呼,并任由拍照的苏女,昨日被押到法庭时却一改以往高调作风,显得出奇地沉默,且以长发遮掩其面容。法官向她宣读3项罪名后,她即认罪,并向泰国国民、警察,及她报假案后曾帮助她的女议员道歉。之后法官宣判,原本三罪各判入狱1年,即合共3年。但法官觉得她已认罪及对自己所为有内疚之心,遂刑期减为1年半。被告人可以有30日的上诉时间。


  被告现在可能要面对另外的诉讼,泰国警方已表明打算控告她破坏警队声誉,索偿相当于188万港元;泰国的旅游部也打算起诉她损害泰国的旅游声誉。


  苏女闻判后仍强装冷静,但返回囚室时亦不禁眼泛泪光。


  现年30岁的苏亮荧,曾声称在6月3日遭三轮车的士司机和3名男子施暴。警方很快拘捕一名司机,但找不到证据,该女子其后才承认捏造事实,又说只是喝醉了酒,想写一本有关遭人侵犯的小说。


  泰国警方在庭上指苏女报假案讹称遭强奸,是因为她的男友移情别恋,苏女大受打击下借酒消愁及招男妓。其后她捏造“惊人事件”图引起男友注意,结果弄巧反拙令事件越闹越大。